PartⅢ 為了多數人可以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嗎

為了多數人我們可以犧牲什麼

網友反對

@洪水沖不走:

前面我還能看懂,後面我越來越不懂了。照他這個邏輯,是說寧可要個人的利益所以可以犧牲掉國家的利益?為了個人的存活,可以犧牲掉國家的存活?而在大西洋上三個人的生命價值重於一個垂死的人等於個人的生命價值重於國家?這叫偷換概念嗎?這叫胡扯嗎?還是自己沒把事情整明白反而把自己繞進去了?如果個人價值高於國家價值,那以色列人還這麼拚命建國幹嗎?如果中國人都是這種想法,中國早就不是四大古國裡唯一傳承下來的了。個人的生命固然重要,但還有一種東西叫氣節啊!崖山那一跳不光是一個孩子死去了,那不是個普通的孩子啊,是宋朝的代表,是在表示宋寧亡不降啊!

我還記得當年考駕照的時候上的第一堂交規課,教官上來就先給交規下了個定義,他說交規不是一系列禁止性的規定,交規的本質是:在城市生活裡的人分享道路的方法。我覺得這個定義真妙啊,確實是這麼回事。我們現代人在城市裡共同生活,其實我們都是要探尋這樣的方法,這些方法有一些基本的規則。

為了多數人的利益,我們可以暫時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這個話聽起來沒錯吧?這跟在蠻荒時代裡說為了三個人活著可以把一個人吃掉那個道理似乎是一樣,雖然強度不同。在一個十字路口這邊車多、那邊車少,你說警察先放哪個?當然放車多的了,因為你們那邊人少嘛。

但是,現代生活的倫理恰恰在告訴我們,為了多數人的利益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一定是要有限度的,而且是要有規則的。如果是屬於他的權利你根本就不能動。

我還記得潘石屹跟我講過一個道理,他說民主一定要有自由和財產權利保證在先,如果有一天有人提議說:我們把潘石屹和張欣家的錢都分了吧!全國人民投票,除了我和我老婆,誰會投票反對呢?那我們的錢就被分了啊!

確實,當我們在呼籲民主社會的時候,要先行建立一個保障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利的基本的規則。如果我們任由「為多數人的利益可以犧牲少部分人利益」的道理這顆種子成長,那它就一定可以成長為一顆邪惡的參天大樹。

網友PK

@shadanielx:羅老師,我覺得潘石屹先生的想法不正確,有點太看低我們普通老百姓了,如果全國人民投票,至少會多我的一票反對,道理很簡單,如果無理由地分了潘先生的財產,也就意味著破滅了所有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合法途逕取得比其他人更多財富的夢想,這怎麼可能所有人都願意呢?我想我們不是每個人的思想境界都高尚到自覺為這個社會做貢獻而不計較回報的多少吧?我是一個普通的沒什麼錢的小老百姓,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誰錢多就分誰,那就等於告訴大家都不許有錢,大家也別努力了,就等著去抓比自己錢多的,然後等著分,這樣的社會也太恐怖了吧?所以我即使再窮,就算能分到錢,我也不願意啊。

1935年的時候,斯大林和高爾基邀請法國著名作家羅曼·羅蘭訪問蘇聯。當時斯大林的算盤是:你來蘇聯看看吧,你是左派,看看後回去跟法國人民說蘇聯還不錯!

羅曼·羅蘭確實也是一個左派,而且至死都是一個左派。他這次訪問蘇聯之後寫了一本《莫斯科日記》,這份日記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他臨終的時候告訴大家要等他死了50年之後才出版。

在《莫斯科日記》裡他就記了這樣一個場景,他跟他的夫人看到一個富農的孩子,所有工廠都不要他,孩子飢寒交迫都快沒有活路了。

羅曼·羅蘭和他的夫人就問高爾基:為什麼這個社會會有幾乎沒有活路的人?

高爾基很尷尬地說:那讓我們做一個選擇,如果在多數人的利益和少數人的利益面前。你會犧牲哪一些人呢?

說白了就是富農應該從國家的集體裡被排斥掉,我們不把他直接抓起來槍斃就不錯了。這個時候,羅曼·羅蘭的夫人在旁邊講了一句話(請注意啊,這時候是1935年)。

1935年,高爾基在莫斯科火車站送別法國作家羅曼·羅蘭

羅曼·羅蘭的夫人說:如果為了多數人的利益可以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的話,那我們還有什麼資格去罵隔壁那個希特勒去迫害猶太人?

對啊,所有極權主義的政體,基本上都在用這樣的理由完成自己的集權,最後形成自己的自由,納粹德國就是這樣。

極權主義的幾個特徵

德國的女哲學家阿倫特

德國的女哲學家阿倫特寫過一本書叫《極權主義的起源》,給極權主義畫了一個像。她說它有幾個特徵:第一,它一定是在最廣大的人民群眾中劃一小撥人,說這部分人就是我們所有災難的源頭,就他們最壞。第二,把他們認清楚。第三,我們人民就要不斷地發動運動,在人群當中把這群人識別出來,直至把他們清除掉。為了讓人民能夠發起運動,所以必須要給領袖以無上的權威、榮譽和權力。

極權主義基本上就是這樣一個邏輯,只要你認同「為了多數人的利益可以迫害和剝奪少部分人的權利的時候」,這顆種子就按照阿倫特講的這個邏輯開始逐漸成長,最後你就會得到一個納粹德國那樣的人間地獄。

在人類歷史上這樣的糊塗認識,這樣對現代化的基本倫理規則逐漸地侵蝕,不僅是發生在蘇聯,在美國你覺得就沒有這樣的痕跡嗎?著名的民主黨總統肯尼迪在上台的總統演說中講了一句重要的話: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一定要問你能為國家做些什麼。哎呀!歡聲雷動,美國人民也被忽悠啊!結果,有一位經濟學家叫弗裡德曼就很憤怒,講了一句特別經典的話:我們自由主義者,既不關心國家可以為人民做什麼,也不關心人民可以為國家做什麼,我們關心的是我們人民可以通過國家來做些什麼。

小編補充:米爾頓·弗裡德曼,美國經濟學家,以研究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經濟史、統計學及主張自由放任資本主義而聞名。1976年取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以表揚他在消費分析、貨幣供應理論及歷史和穩定政策複雜性等範疇的貢獻。代表作有《資本主義與自由》等。

胡適的自由主義邏輯

其實不是說什麼美國人就牛,能認識到這些原則,中國的現代自由主義大師胡適早就把這番道理講得非常明白。

胡適和陳獨秀兩個人發起白話文運動的時候,陳獨秀是典型的真理病患者,他心裡有個真理,最後那個真理就成了他一個病了。那時他就講過類似這樣的話:這個道理已經如此明白了,不容辯駁,這個事情就是真理。胡適說:哪有什麼真理啊?我們這代認為的真理就是真理嗎?慢慢地漸漸地才能搞清楚嘛。

當時白話文運動有一個著名的批判者《晨報》。有一天《晨報》的報館突然被燒掉了,別人就問陳獨秀你什麼態度啊?陳獨秀說了一個字:該!胡適就很不以為然,就寫了一封信給陳獨秀,裡邊說了一大堆,但總而言之就一個意思:我們不能以我們認為的真理來判斷這件事情的是非,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我們必須能夠容忍不同意見,我們才有資格來談自由。

在1930年的時候,胡適有一個著名的演講叫《介紹我自己的思想》,裡面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話。他說:「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

這段話非常有名,更著名的一段爭論是發生在1933年,胡適和董時進之間。董時進*實際上是一個很偉大的人,他是中國的農民學研究的先驅,這個老人家後來成立了中國農民黨,為中國作出了很多貢獻。他在1933年真的被日本鬼子的那種對中國的勃勃野心給激怒了,寫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寫得血氣方剛,但是很缺乏理智,這篇文章的題目叫《就利用「無組織」和「非現代」和日本一拼》。意思大概是說:反正你們不說老百姓無組織嘛,說中國人不是現代化的人嘛,那好!我們就用軍閥的手段,我們去詐他們的錢,我們去拉他們的夫,我們把他們逼上戰場,我們讓他們用血肉之軀去跟日本人拼,大不了中國和你們日本拚個你死我活。

胡適緊接著就發表了一篇文章反駁董時進,這篇文章當中有三句很重要的話:第一句,我很生氣!要知道對於胡適這種性格的人來說,說出這樣的話就是很重的話。第二句,如果董先生這種方式叫救國的話,那麼請問亡國又是什麼呢?第三句,如果這叫救國,那麼我情願亡國。這三句話是1933年說的,距今快一百年了,它仍然迴盪在我們周圍。請問,我們在這個時代應該建立什麼樣的倫理標準?

小編補充:董時進,1924年獲美國康奈爾大學農業經濟學博士。1925年回國,擔任北平大學、四川大學等校農學院教授及院長,主編《現代農民》月刊,創辦重慶大新農場,發起成立中國民主同盟,創建中國農民黨。1949年12月,董時進曾誠懇上書毛澤東勸阻土改。然而,他對中國土地經濟和農村社會另闢蹊徑的分析和精準概括的結論,被今天的中國政府一一重新認可。1950年到香港,1957年到美國,1984年在美國去世。董時進一生著述宏富,《農業經濟學》、《中國農業政策》、《國防與農業》是其代表作。

在建立這樣的倫理標準的時候,我想我們不妨參照一百多年前少年理查德·帕剋死的那個瞬間,你去想像那個場景,兩道選擇擺在我們面前:第一道,為了多數人的利益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吃人?第二道,即使是為了多數人的利益,我們有沒有權力去吃人?我不知道你會選哪一道。

(本章社群編輯:杜曉賓)

羅胖薦書:《莫斯科日記》

作者:【法】羅曼·羅蘭

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4-3

推薦語:上到斯大林,下到一般民眾,在與各階層廣泛的接觸中,他看到了蒸蒸日上的蘇聯確實存在的各種各樣的問題。

《羅輯思維2:有種、有趣、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