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練習

下面這道題是本章對思考能力最大的挑戰。根據第1章末尾介紹的綜合練習的說明,請對其進行分析和回答。同時,回顧第2章「道德判斷的基礎」和「應對困境」的內容。

⊙議題簡述:危機的第四次修訂

美國《憲法》的第四修正案將保障公民「確保他們個人、家庭、論文和財產的權利,反對不合理的研究和獲取」。它要求在允許任何研究前,法院要基於「合理根據」提出具體的保障措施。1978年,國會通過、卡特總統簽署了法律,也就是眾所周知的FISA法案,是對「外國勢力」和那些忙於間諜活動的中間人(包括一些美國公民)的身份進行核查與電子監控。FISA法案也允許當局在特定情況下,進行一年時間的不正當監控,即沒有法律程序的監控。「9·11」事件後,國會通過的「愛國者行動」受到了兩黨的支持,布什總統簽署了法律,FISA法案的規定短期內再次被使用。布什政府隨後又擴大了不正當監控,奧巴馬政府建議將不正當監控進一步擴大到國際關係中。FISA法案和「愛國者計劃」的爭議不僅會繼續,而且會加強。

⊙對比閱讀

監控確保安全

佩德羅·布蘭科

總統的政治哲學往往與眾不同,然而根本事務卻大同小異,即保障美國人民的安全。FISA法案和「愛國者行動」就是絕好的例證。為了支持這些計劃,福特總統、布什總統和奧巴馬總統都將公共安全置於政治活動之上。

雖然這些行動複雜,有很多規定,但核心的一條就是給智能代理機構授權調查和監控恐怖主義嫌疑犯和其共犯們。批評家認為這種授權會威脅到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他們錯了,第四修正案保護「不合理」調查。FISA法案和「愛國者行動」的規定是完全合理的。

自卡特政府以來,世界早已大大不同。新一輪膽大的敵人恐怖主義已經出現,他們既狡猾又複雜,採用現代技術來計劃和實施死亡行動。更為重要的是,它依賴於傳統的法律保護,如無罪推定和要求調查合理性,不能探測他們的網絡活動。

從2001年開始,美國再沒有遭受「9·11」悲劇。這不是幸運的結果,也不是恐怖主義分子傷害我們的熱情減少了,而是由於FISA法案和「愛國者行動」授權了調查工具。很多恐怖主義分子受到挫敗,包括「內衣炸彈」和「聖誕炸彈」以及類似的很多炸彈不能在公眾場合引爆。

這些話題都歸結為一個簡單問題:危險時代,我們是更相信安全與情報機構的監控有關,還是與盲目的機遇有關呢?

沒有自由,就沒有安全

溫迪·沃克

政治家無論何時想做一些動搖我們基本權利的事,就會讓我們想起所謂「危險時代」的特別措施。他們似乎忘記了,開國元勳們也生活在危險時代,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要比我們更容易受傷害。然而他們對自己的安全制定了特定條款,其中一個就是個人安全的權利。

個人安全是第四修正案的基本要求,修正案指出,在可能違背公眾威脅和不道德行為的安全條款之前,必須有「誓言和宣言支持的合理理由」。當標準滿足,審判和其他適當的官方授權為正當時,特定的調查才能進行,才能查封人或其住所等。

FISA法案和「愛國者行動」授權的不正當監控公然違背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將這種監控擴大到互聯網,這不僅不利於公民的安全,也威脅到第一修正案提出的言論自由。坦白地講,FISA法案和「愛國者行動」授權的行為就是犯罪。

政黨和一些總統簽署這些行動的事實不是讓其更合法,選舉官員的審判不能戰勝第四修正案。如果政府官員認為修正案過時了,他們就應該用憲法的名義進行修訂,例如,第十八修正案(關於禁令)。

但我們應該不願意犧牲一些自由來確保我們的安全吧?富蘭克林這樣回答:「那些放棄基本自由去購買暫時安全的人,既不配擁有自由,也不配擁有安全。」

⊙課堂討論

艾格尼絲:在我看來,人們對第四修正案的嚴厲觀點是過去的事兒了。

南森:你是說我們不再需要用法律手段去避免被暗中監視了嗎?

艾格尼絲:一點兒也不需要。我只是說如果我們沒什麼可隱藏的,就不在乎是否被監控了。

南森:我同意瑪格麗特的觀點。情報機構經常性工作可以發現和阻止恐怖主義,這樣使我感到更為安全。

尼克:你們兩個都忽略了一點,腐敗的權力、監視的權力和探索的權力是基於權威濫用基礎上的。第四修正案的精神就在於它要求權威在侵犯公民隱私之前要更為固定和嚴格。

瑪格麗特:我很高興尼克並沒有跟著政府跑,恐怖分子會成功的。

《思考的藝術(原書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