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字元長,北宋權相之一、書法家。興化仙遊(今屬福建莆田市仙遊縣楓亭鎮)人,熙寧三年進士及第第一名,先為地方官,後任中書舍人,改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崇寧元年(1102),為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右相),後又官至太師。蔡京先後四次任相,共達十七年之久。蔡京興花石綱之役;改鹽法和茶法,鑄當十大錢。北宋末,太學生陳東上書,稱蔡京為「六賊之首」。宋欽宗即位後,蔡京被貶嶺南,途中死於潭州(今湖南長沙)。《東都事略》卷一一、《宋史》卷四七二有傳。
關於蔡京的評價,向來褒貶不一。《宋史》將蔡京列入《奸臣傳》,大加貶斥。但是不少人替他寫過翻案文章。蔡京死後,其門人呂川卞醵錢以葬,曾為蔡京寫墓誌,有「天寶之末,姚、宋何罪」之句,認為金兵入侵不能全歸罪於蔡京。南宋人葉適說:「宋財賦之入比唐增倍,熙豐以後又增數倍,『而蔡京變鈔法,以後比熙寧又再倍矣。』」代初年設立鹽法,「置局設官,令商人販鬻」。都是蔡京鹽法的延伸。王夫之亦稱:「方臘之反,毆之者朱動花石之擾,非新法迫之也。」
蔡京以貪瀆聞名。蔡京先後四次任相,長達十七年之久。在任時設應奉局和造作局,大興花石崗之役;建延福宮、艮岳,耗費巨萬;設西城括田所,大肆搜刮民田;為彌補財政虧空,他盡改鹽法和茶法,鑄當十大錢,以致幣制混亂,民怨沸騰,時稱「六大賊首」。最後,「皇恩浩蕩」,將其發配到嶺南韶關。剛走了一半路程,便一命嗚呼。
蔡京執政後,便開始結黨營私,排除異己,竊弄權柄,陷害忠良。特別是對所謂「元祐黨人」盡行貶斥,就是對曾經重用過他的司馬光的毀譽也毫不手軟。他在文德殿端禮門前立石碑,把以司馬光為首的一百二十人刻名碑上,名曰:「黨人碑」或「奸人碑」。其朋黨後人皆不得錄用。一時間,蔡京是「威福在手,中外莫敢議。」
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是個很有才學的人。
蔡京的藝術天賦極高,素有才子之稱,在書法、繪畫、詩詞、散文等各個藝術領域均有輝煌表現。他的書法,躋身於北宋蘇、黃、米、蔡四大家之中。 蔡京書法頗妙。博采諸家眾長,自成一體。其書筆法姿媚,字勢豪健,痛快沉著,獨具風格,為海內所崇尚。當時的人們談到蔡京的書法時,使用的詞彙經常是「冠絕一時」、「無人出其右者」等等,以至於就連狂傲的米芾都曾經表示,自己的書法不如蔡京。據說,有一次蔡京與米芾聊天,蔡京問米芾:「當今書法什麼人最好?」米芾回答說:「從唐朝晚期的柳公權之後,就得算你和你的弟弟蔡卞了。」蔡京問:「其次呢?」米芾說:「當然是我。」
蔡京還是是王安石變法的堅決擁護者和得力干將。
王安石變法,政府收入有所增加;促進農業生產,全國各地興修水利工程一萬多處。但當時,反對變法者卻眾多,視新法為洪水猛獸,王安石被說成是亂臣賊子。宋神宗死後,子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聽政,司馬光出任宰相,盡復舊人舊法,對新人新法一概排除,蔡京這個王安石變法的得力干將,成了被打擊的主要對象。
蔡京書法直到元佑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重新使用變法者,不久,蔡京回都城,任戶部尚書,繼續宣傳和介紹王安石新法,使王安石的遺志有人繼承。也正因此,蔡京與保守派「通天臣」勢如水火。
總之,對蔡京的評價應該再客觀一些,不能單憑小說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