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秘史:慈禧打珍妃為何要剝光衣服當眾羞辱?

光緒大婚之後,隆裕皇后逐漸失寵,而瑾妃與光緒相處淡漠。只有珍妃生性乖巧、善解人意,加之工翰墨會下棋,日侍皇帝左右,與光緒共食飲共玩共樂,對於男女之事毫不在意,據晚清禮部主事胡思敬的《國聞備乘》記載「德宗尤寵愛之,與皇后不甚親睦。」清朝制度,妃子例銀每年三百兩,嬪為二百兩。珍妃用度不足,又不會節省,還對宮中太監時有賞賜,虧空日甚。她遂串通太監,侍寵而驕多次受賄賣官。因為有利可圖,當時太監中最有勢力的數人均染指其中。慈禧曾當面拷問珍妃,並從其住處搜獲記有其賣官收入的一本賬本。由於樹大招風,賣官鬻爵的不法勾當影響日漸彰顯,引起了慈禧的強烈不滿。

珍妃出身於滿洲鑲紅旗他他拉氏部族,其祖父乃陝甘總督裕泰,其父長敘曾任戶部右侍郎。其伯父長善乃廣州將軍,珍妃與瑾妃自幼隨長善在廣州生活長大。廣州將軍長善雖為武將,卻喜攬交文人墨客,他曾聘文廷式教習兩位侄女讀書。文廷式乃一代名士,後連榜高中得為榜眼。珍妃十歲那年,長善卸任廣州將軍,兩姐妹隨同伯父北返京師。

珍妃入宮後,看到正值青春年華的光緒每日凌晨寅時上朝,午時退朝還宮,工作時間長達七八小時,很是辛苦,便日侍左右,想方設法討光緒的喜愛,譬如,扮出男裝宛如少年美差官,調皮可愛,靈秀動人。加之她本來就工翰墨會下棋,與光緒共食飲共玩共樂,對於男女之事毫不在意,是以博得光緒專寵。珍妃還很大方,對宮中太監時有賞賜,太監們得些小恩小惠,也都竭力奉承這位「小主兒」。時間一長,這位「小主兒」也被捧得有點不知所以,漸漸失去自我節制的能力。

珍妃扮男裝少年曾引起慈禧的反感,但是,真正招致慈禧厭惡的事情,是珍妃參與了與其身份不相符的賣官活動。晚清翰林院編修商衍瀛在《珍妃其人》一書中,講述了珍妃賣官的緣由和經過。而珍妃之所以會走上賣官的道路,主要是由於自己的零花錢不夠用。那時的內廷,不同的級別工資不同,比如皇后每年年薪是例銀一千兩,逐級遞減,到了妃子這個等級,年薪就減到了三百兩。這個花銷放在老百姓身上是綽綽有餘,但是珍妃自小就沒有節省的習慣,花錢大方慣了,有事沒事還會給宮中太監們一些小恩小惠。時間長了,虧空日漸增多,必須想點其他的生財之道,來彌補常年的花銷不足。於是,珍妃就搞起了向外賣官受賄來賺取外塊這項兼職。

這個賣官小集團除了珍妃,還包括珍妃的胞兄志琮和一干小太監。珍妃依靠胞兄志琮,串通奏事處太監拉縴,收人錢財為人跑官。奏事處乃是太監與朝廷官員傳達溝通之處。因為有利可圖,當時太監中最有勢力的有郭小車子、奏事太監文瀾亭、慈禧掌案太監王俊如諸人,均染指其中。珍妃住景仁宮,景仁宮太監亦多有涉及。私賣官職所收之賄款,一部分供給珍妃,其餘由各層分肥。珍妃的主要「任務」是向光緒求請,最後搞定,「功勞」最大,自然分贓亦最肥。然這種事可一可二不可三,畢竟會有影響,日漸彰顯。有一次甚至賣到上海道員,搞出風傳一時的魯伯陽被劾案,惹動外界輿論紛紛。《國聞備乘》上說:「魯伯陽進四萬金於珍妃,珍妃言於德宗,遂簡放上海道。兩江總督劉坤一知其事,伯陽蒞任不一月,即劾罷之。」魯伯陽雖買得了上海道員的官職,卻在上任一個月後被江督劉坤一彈劾罷免。

魯伯陽被兩江總督劉坤一彈劾罷免之事,並沒有引起珍妃的警覺,以致使她在賣官斂財的罪惡道路上愈走愈遠,最終她替人拉關係跑官的事情還是在光緒面前露了餡。當時,珍妃向光緒舉薦了一個叫玉銘的人出任四川鹽法道,這個職位官居四品,在四川相當重要。可這個玉銘不爭氣,在光緒面試中敗露了珍妃賣官一事。光緒二十年甲午四月間,珍妃基本上已經為玉銘搞定了四川鹽法道一職。但是,按例這一級別的新官放任,要由皇帝召見一下。光緒在召見時問玉銘在哪一衙門當差?居然對曰在木廠,光緒聞之不禁大驚失色,於是命其將履歷寫出,那玉銘竟久久不能成字,原來是一文盲。光緒更是駭然不已,於是另下一旨:「新授四川鹽法道玉銘,詢以公事,多未諳悉,不勝道員之任。玉銘著開缺,以同知歸部銓選。」此事一時風播於朝野上下,慈禧得知此事後嚴責光緒,要求他必須追究責任。明清兩朝明令規定:後宮不得干預朝政。何況居然推存一個文盲去當四品道員,也實在太不像話。此時,就是光緒有意庇護珍妃,也很不好辦了。

珍妃通過光緒賣官斂財,讓慈禧大生厭惡之心。在當年慈禧六十大壽後,本已從嬪升妃的珍妃被降成了貴人。雖說慈禧處分珍妃是為了打擊帝黨,但是珍妃也的確因賣官斂財違犯了祖制家法,犯下了貪腐之罪;再加上她舉薦自己的老師文廷式給光緒做幕僚,影響了皇帝的決策。這種「干預朝政」的事慈禧自然不能容忍。

慈禧就珍妃受賂賣官一事斥責珍妃壞了祖宗家法,豈料倔強的珍妃反唇相譏慈禧說,「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妾何敢爾?此太后之教也。」意思是你自己垂簾聽政有違祖制,否則我怎麼敢這樣做呢?我收賄賣官還不都是向你學的!慈禧最聽不得的話就是諷刺其垂簾聽政,當場勃然大怒,當即命令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在有清一朝的歷史上,皇妃遭受這樣的處罰珍妃應是是第一人。

據《國聞備乘》記載:「初太后拷問珍妃,於密室中搜得一簿,內書某月日收入河南巡撫裕長饋金若干。」光緒當年10月29日下旨:「朕欽奉慈禧……皇太后懿旨,本朝家法嚴明,凡在宮闈,從不敢干預朝政。瑾妃、珍妃承侍掖廷,向稱淑慎……乃近來習尚浮華,屢有乞請之事,皇帝深慮漸不可長。據實面陳,若不量予儆戒,恐左右近侍藉以為夤緣蒙蔽之階,患有不可勝防者。瑾妃、珍妃均著降為貴人,以示薄懲,而肅內政。」雖瑾珍二妃俱責受罰,但重點還是在珍妃。援宮中成例,犯事兒的嬪妃均交皇后嚴加管束,珍妃被幽閉於宮西二長街百子門內牢院,命太監總管專門嚴加看守,從此與光緒隔絕,不能見面。

那幫拉縴賣官的太監均被處以極刑。據有關史料記載:「太后宮的掌案太監王俊如,其徒弟小太監宣五、聶八,皆在其內。因為太后留面子,將王俊如等三人發遣奉天,緩些時日,方以密旨命盛京將軍長順將王俊如就地正法。其餘奏事處總管太監郭小車子、奏事太監文瀾亭,以及光緒御前太監、楊姓孿生兩兄弟,人稱對兒楊者,並無姓名可稽的內殿技勇太監,珍妃景仁宮的太監等,共同交內務府慎刑司立斃杖下,前後打死的太監六十餘人。」可見,珍妃一案在宮中引起的牽涉面甚大,影響可知。事敗後,珍妃之兄志琮懼禍逃滬,光緒二十四年戊戌八月被革職。

據此,晚清翰林院編修商衍瀛曾在《珍妃其人》一書中說:「珍妃於甲午十月幽閉,距戊戌尚有四年,外聞傳說因贊助新政而被罪的話,證諸史實,毫無其事,不辯自明。」由此可見,慈禧命人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並非僅僅是慈禧與珍妃這一對皇家婆媳過招那樣簡單。如果不是珍妃恃寵而驕、賣官鬻爵、斂財自肥、干預朝政,慈禧對珍妃即便有再大的反感,恐怕也不至於如此痛下狠手,命人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

《珍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