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炮神。有了他,清朝的野心總是成為妄想,努爾哈赤、皇太極………奉袁必輸,哪怕是三千部隊對強大的十萬大軍,袁承煥還是守住了江山,讓敵人望塵莫及!袁承煥駐守邊疆上十年,支撐了明朝國防的半邊天,可結果卻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死在了多疑的崇禎手上。遙想當年袁承煥被押入京,一時間謠言四起,在幾個慷慨激昂之士的煽動下,整個京城的百姓沸騰了,他們將對滿清的仇恨全部發洩在袁承煥身上,袁承煥是否有罪在那時已經不重要。
(一) 袁崇煥其人
袁崇煥,字元素(《明史本傳》),一說字自如(《黃尊素說略》)。生於萬曆十二年(1584年)四月二十八日。祖籍廣東東莞,出生於廣西布政使司梧州府籐縣北門街。(一說袁崇煥出生於廣東東莞,年十四隨祖袁世祥,祖袁子鵬遷至廣西籐縣)
1、出關之前
袁崇煥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三甲第四十名,賜同進士出身,授福建邵武知縣。為人好談兵,好為大言。明末著名歷史學家,誓死不願降清的張岱在《石匱書後集·袁崇煥列傳》中稱其「袁崇煥短小精悍,形如小猱,性格暴躁,攘臂談天下事,多大言不慚,而終日夢夢,墮幕士雲霧中,而不知其著魅著魘也。」東林黨文官夏允彝在《倖存錄》中則說:「 崇煥少好談兵,見人輒拜為同盟,肝腸頗熱。為閩中縣令,分校闈中,日呼一老兵習遼事者,與之談兵,絕不閱卷。或問之,則曰:士子宜中者,自有命在,隨意抽取可也。斯豈執事必敬者乎?寧遠一捷,實為有功,遂自矜為東夷已破膽,必肯獻地講和。召對,自言五歲滅東夷,了無成算。給諫許譽卿面叩之,崇煥自言聊慰上望云爾。給諫亟言上英明,豈可浪對,異日按期責功,奈何?崇煥亦自覺失言,遂以用人措餉等事再請於上。倘有不相應,即可借為卸擔地,不意上之鹹從所請也。赴援都城,召見,即請統兵入城休息。上不可,以三十騎入城請;上曰:三十亦不可。上之所以疑之者至矣,而崇煥絕不悟也。閣臣錢龍錫嘗問以遼事,答以璫從東江做起。錢謂捨實地而問海道,何也?且毛帥未必可得力。崇煥云:可用,用之;不可用,殺之,此吾所優為。錢固庸人也,不以其言為意。及斬文龍,疏中即入錢語。及虜闌入,朝論遂以殺文龍為崇煥罪而並及龍錫,以崇煥為逆督,而以龍錫為通逆;一凌遲,一擬辟。」
2、請築寧遠
天啟二年(1622年)三月王在晉經略遼東,四月有駐守北山的湖廣士兵潰逃,袁崇煥殺數人乃定。六月王在晉令袁崇煥移往中前所,監參將周守廉,游擊左鋪,經理前屯衛事務。袁崇煥當夜出發,次日抵達前屯。夜行荊棘老虎、豹狼中,四鼓入城,將士莫不壯其膽(《三朝遼事實錄》)。王在晉甚為倚重,題請升其為寧前兵備僉事。
王在晉當時商議在八里鋪築山海重關,袁崇煥以為不妥,力爭。朝廷命大學士孫承宗親往視察,六月二十六日,孫承宗抵山海關,駁回了山海重關之請。孫承宗召集關內外眾臣公議,閻鳴泰主守覺華,袁崇煥主守寧遠。孫承宗實地考察後,認為寧遠乃山海天然重關,聽從袁崇煥之議。
八月,孫承宗自請督師遼東,王在晉調南兵部尚書。閻鳴泰升任巡撫遼東,袁崇煥調永平道。九月,孫承宗抵關。十二月,閻鳴泰令袁崇煥審核兵數,袁崇煥私斬小校(《明史本傳》,《三朝遼事實錄》中記其殺二人)至軍營幾乎嘩變。孫承宗怒其以以監軍專殺,袁崇煥請罪。
天啟三年(1623年)春,孫承宗令袁崇煥撫哈刺慎各部,令其移出八里鋪至寧遠,收復二百七十里(《孫承宗年譜》)。孫承宗初令祖大壽築寧遠城,九月又令袁崇煥和滿桂前往,袁崇煥定城規模,令祖大壽等督建城。天啟四年(1624年),寧遠城竣工,逐成關外重鎮。
天啟四年(1624年)春,孫承宗上疏言「寧遠可戰可守」,又說「願用崇煥指殫力瘁心以急公」不願用「腰纏十萬之逋臣,閉門頌經之孱膽」,帝聽之。
九月,袁崇煥馬世龍等攜兵一萬兩千巡邊廣寧,敘勞進兵備副使,繼又升至右參政。同年,袁崇煥父病故,袁崇煥兩疏請辭,不許。
天啟五年(1625年),孫承宗,遣兵分駐錦州松山杏山等城,同年,因柳河之戰,孫承宗屢次遭參,請辭。十月,兵部尚書高第經略遼東。
3.寧遠大戰
高第上任後,認為關外必不可守,力主盡撤寧錦之兵於山海關。督屯通判金啟倧上書給袁崇煥力拒,金啟倧書曰「錦、右、大凌三城皆前鋒要地。倘收兵退,既安之民庶復播遷,已得之封疆再淪沒,關內外堪幾次退守耶!」袁崇煥亦力爭不可,其言:「兵法有進無退。三城已復,安可輕撤?錦、右動搖,則寧、前震驚,關門亦失保障。今但擇良將守之,必無他慮。」(《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高第不聽,仍令馬世龍撤寧、前二城之兵。(《孫承宗年譜》),袁崇煥說「我為寧前道也,官此當死此。必不去」(《邊事小記》)高第只得盡撤錦州右屯松山杏山大小凌河等處兵馬,棄糧粟盡十萬餘石。十二月,袁崇煥升任按察使,仍主事寧前。(《孫承宗年譜》)
天啟六年(1626年)正月十四日,後金兵渡遼河。右屯守將周守廉逃,松山等處守將左輔亦燒燬糧儲廬舍而退。(《東華全錄》)。袁崇煥聞之,與副將滿桂,參將祖大壽,守備何可綱,集將士誓守寧遠。令中左所都司陳兆闌和都司徐敷奏率兵入城,左輔朱梅為外援。(《三朝遼事實錄》)。又傳令通知前屯趙率教,山海關楊麟有寧遠之潰兵皆斬。
二十三日,努爾哈赤率後金軍至寧遠,努爾哈赤自稱率軍三十萬,必破此城,令袁崇煥投降。袁崇煥答曰:「來兵稱三十萬虛也,約有十三萬。吾修治寧遠決守以死豈肯降耳」(《東華錄》大清國史館修)。後金攻城,袁崇煥等寧遠守軍以火器拒之,寧遠通判金啟倧也因點炮自燃,為國捐軀。打傷打死後金兵269人(《大明熹宗實錄·卷七十·據寧遠袁崇煥報》),後金連攻打兩日不下,轉攻覺化,消滅同樣是袁崇煥負責防守的覺化島上7千明軍,史稱「寧遠-覺化大捷」。
後金攻打寧遠不下,分別略覺華,島上參將金冠等七千水兵抗擊殉國,七千商民被屠殺。後金焚燬覺華島糧料八萬石,船兩千隻。 魏忠賢義子、閹黨領袖崔呈秀彈劾高第,楊麟削職,高第准其辭職還鄉,為袁崇煥除去妨礙。王之臣代替高第督師遼東。(《國榷》)天啟六年(1626年)三月七日,復設遼東巡撫,袁崇煥為之。敘功,加袁崇煥兵部右侍郎,蔭千戶。袁崇煥三疏辭之,不許。
4.巡撫遼東
時值滿桂趙率教交惡,袁崇煥五月上疏請調滿桂,王之臣以為不妥,以滿桂勇猛調其任為山海關總兵,袁崇煥認為不可,逐經撫不和。經過朝廷調停,袁崇煥和王之臣分權,袁崇煥主關外,王之臣主關內。袁崇煥認錯,並復請滿桂調任山海關。(《兩朝從信錄》)
袁崇煥遣使者弔唁努爾哈赤。後金皇太極趁機遣使回復,謀求議和。袁崇煥奏報朝廷主以和緩之建錦州大小凌河諸城。遼東經略王之臣主張派遣使者非計,應回絕和議。王之臣奏疏:「年來奴酋求和於西虜(蒙古),而西虜不從;屈服於朝鮮,而朝鮮不受。一旦議和,彼必離心,是益敵以自孤也!近日,都官過通令處,虜鞭其背云:『汝漢人全無腦子…… 喇嘛替他弔孝求和,反倒教別人與他為仇,我等不如也投順罷了』」。(《兩朝從信錄》)。御史智鋌言,督撫意見各異,恐誤邊事(《國榷》)。天啟七年(1627年)正月,召回王之臣,關內關外之事盡付袁崇煥便宜行事(《三朝遼事史錄》)。
天啟七年(1627年)正月初八,皇太極一面遣使與袁崇煥議和,一面出軍(《三朝遼事實錄》作八萬,《八旗通志》無兵力數字記載,朝鮮實錄稱約4、5萬)後金軍渡過鴨綠江,進攻朝鮮,史稱「丁卯之役」。(《東華全錄》),十四日,克義州,分兵攻打毛文龍東江鐵山部。毛文龍遁入雲從島(《三朝遼事實錄》)。
朝鮮和毛文龍告急,朝廷命袁崇煥發兵援助,並揀輕兵搗巢,袁崇煥上疏無虛可搗。疏言「頃聞奴兵十萬掠鮮,十萬居守,何所見而妄揣夷穴之虛乎?我縱傾伍搗之,無論懸軍不能深入,即深入奚損於逸待之夷?而虎酋新並粆花,意殊區測,都令、塞令新通於奴而仇於我,萬一我兵正道以東,奴暗以輕騎北出而襲我關寧,此時救人耶,抑自救耶?」僅派徐璉率水兵千人援東江,令派趙率教朱梅率領九千人至三岔河牽制。而朝鮮已經和後金達和,趙率教等人兵回。
5.寧錦之戰
天啟七年(1627年)四月初八,皇太極遣使者責怪其趁建修築不願講和。時錦州城已修築完成,大小凌河尚未完工。五月十一日,皇太極率後金軍過大凌河。駐大凌河城版軍無城可守,退至錦州。(《東華錄》)後金直抵錦州。
錦州城內總兵趙率教一面固守城池,一面派使者河後金和談緩兵待援。皇太極書致趙率教令其降。趙率教答曰,「城可攻不可說」十二日,後金攻打錦州城西,趙率教調兵遣將,火器齊發,後金不下,退後五里,遣人回去搬兵。(《東華錄》)
同時,袁崇煥遞書於趙率教,以「城中火器兵馬俱備,必不能克」為由拒絕出兵援錦(《袁督師遺集》)。薊遼總督袁應泰令王喇嘛督蒙古各部揚旗於錦州各處,水師東出牽制,又令關外四城堅守不出,山海滿桂祖大壽馬世祿等出兵援助錦州。(《兩朝從信錄》)
是值滿桂暫駐前屯,率領祖大壽馬世祿領兵一萬出援。十六日在爪籬山與後金遭遇,小規模接觸戰後,明死六十餘人,重傷三十人,後金傷亡相當。滿桂退回至寧遠城外。(《兩朝從信錄》)。
二十五日,後金援兵至,二十八日,皇太極率軍攻打寧遠,和滿桂馬世祿野戰於寧遠城外,滿桂身中數箭,馬世祿戰馬亦被箭傷。後金則貝勒濟爾哈朗,薩哈廉、瓦克達等亦受創。(大清國史館《東華錄》),袁崇煥臨城令分路進殺,後金軍退(《兩朝從信錄》)。
同一天,趙率教從錦州城殺出,與後金留守軍隊大戰,小勝後退回,游擊覺羅拜山,備御巴希等被射死(《清太宗實錄》)
二十九日,後金從寧遠撤回,六月四日再攻打錦州,攻城不下,死傷眾多。當夜,皇太極以天熱士兵難耐為由撤兵。袁崇煥以暮氣難鼓、不救錦州等原因受到彈劾而辭職。
6.平台應對
熹宗崩,崇禎即位,魏忠賢被誅。朝臣紛請召袁崇煥還朝。崇禎元年(1628年)四月 崇禎任命袁崇煥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七月袁崇煥入都,十四日崇禎帝召見平台。袁崇煥慷慨陳詞,計劃以五年時間恢復遼東,並疏陳方略,皇帝大喜,袁崇煥復奏掣肘,袁崇煥奏曰「以臣之力治全遼有餘,調眾口不足。一出國門,便成萬里。嫉能妒功夫豈無人?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豈臣謀」。(《崇禎紀事》)二十四日崇禎賜崇煥尚方寶劍,便宜行事。袁崇煥疏謝並陳方略,崇禎贈蟒玉銀幣,崇煥辭莽玉不受。
7.糶米資盜
崇禎二年(1629年)春,蒙古哈喇慎三十六家發生大饑荒,請求通市糶米,三月袁崇煥上奏要開馬市後售糧於蒙古。崇禎帝認為這是以糧資寇,於是發詔書斥責曰:「據報西夷市買貨物,明是接應東夷,藉寇資盜,豈容聽許?」袁崇煥則不以為然抗辯曰:「許其關外高堡通市度命,但只許布米易換柴薪,如違禁之物,俱肅法嚴禁,業責無與奴通。各夷共謂:室如懸磬,不市賣一二布匹於東,何由藉其利而餬口?寧願以妻子為質,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哀求備至,各置妻子與高台堡外,歷歷也。」《督帥袁崇煥題》。
然而早在天啟七年(1627年)林丹汗西遷,與喀喇沁、順義王博碩克圖汗(卜失兔)、鄂爾多斯濟農、同雍謝布、阿索特、阿巴噶、喀爾喀組成聯軍大戰於土默特的召城,結果兩敗俱傷,林丹汗慘勝,諸部聯軍慘敗。林丹汗雖損失了四萬精銳,但佔據了大片土地。土默特和喀喇沁部蹦崩離析,喀喇沁部只剩下一系據守朵顏衛一帶,順義王卜失兔戰敗其擁有的元朝傳國玉璽被奪,其他部落多潰散。明朝的九大邊鎮外都有蒙古部落,此番大戰對明朝來講本是有利,但在後金崛起之時林丹汗西遷,並和蒙古諸部混戰,雖可削弱蒙古,但並不利於明朝以蒙古牽制後金。崇禎登基後曾分別對林丹汗和薊門外潰散的蒙古諸部進行過撫賞,又試圖用順義王卜失兔所部聯合朵顏三十六家即喀喇沁餘眾對抗林丹汗,以至於不讓其投奔後金。但現實是嚴酷的,薊門外的這些蒙古部落地處明朝、林丹汗、後金三大勢力中間,不依附一方必然有滅族的危險,明朝當時自顧不暇只能用「撫賞」的形式給予支持,這些蒙古部落對林丹汗又是新仇舊恨,相比之下後金既可以提供軍事支持又與林丹汗為敵,這些部落將何去何從實在是一目瞭然。 崇禎在剛登基的1628年曾作出過最後的努力,雖然喀喇沁部於崇禎元年(1628年)二月已經聯絡後金,七月派出數百人的使團前往瀋陽,崇禎不但沒有立即革掉對它的撫賞,還在同年九月加倍了對喀喇沁部的撫賞,而皇太極召集依附於他手下的蒙古部落會盟,提出征討佔據了喀喇沁舊地的林丹汗,此舉動徹底拉攏了喀喇沁部,於是此後再對其進行撫賞完全是毫無意義的。但袁崇煥卻在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申請對喀喇沁部開馬市,提出因大旱蒙古部落沒有糧食,所以要開馬市接濟就顯得不合時宜了。此時,後金也遭了災荒沒有糧食吃,正是應當絕不開馬市而餓死後金之時。
《明史記事本末補遺》記載:「翰林院編修陳仁錫使遼東,未出都,報建洲兵十萬攻寧遠,及抵關不見一騎,問之,曰往朝鮮矣。抵南台堡,知朵顏束不的為插漢賣買婦女,為建洲積穀,寧遠武進士王振遠陳國威入謁仁錫。曰:束不的居關外,陽仇插漢,其實妮之,又建洲嫻也。駐寧遠關外者六七千人,此地間市止二千人,卒不及備,可夜掩而殺之,傅介子所以斬樓蘭也。建洲哨在束不的部內計四百餘人,不將弓矢,……」可見後金亦派出400人前往喀喇沁部通過馬市購買糧食。
明朝遺民在其史學巨著《國榷》中稱:「高台堡之粟轉市塞外,為建虜玩弄於股掌。誤國如此,督師之肉,其足食乎?」,對袁崇煥以糧資敵持強烈批評態度,因此《國榷》被清政府認為是污蔑民族英雄,受到查禁。
而在稍後的己巳之變中,為後金進攻北京帶路的,恰恰就是這支袁崇煥在奏章中認同「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的蒙古部族。這也是崇禎帝殺袁崇煥的罪名之一。
但日本著名滿學家神田信夫教授卻認為:袁崇煥謀款資敵一事「強烈地反映出袁崇煥在與皇太極交涉中忠於明廷的責任感」,這是國際學者對袁崇煥的高度評價!(引用自閻崇年《明亡清興六十年》)
8.矯詔擅殺毛文龍
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與兵部尚書王洽通書,認為毛文龍是議和的障礙,主張「關東款議,廟堂主張已有其人。文龍能協心一意,自當無嫌無猜;否則,斬其首,崇煥當效提刀之力。」後袁崇煥於7月24日借口閱兵設計文龍。以「祖制,大將在外,必命文臣監。爾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一當斬。人臣之罪莫大欺君,爾奏報盡欺罔,殺降人難民冒功,二當斬。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爾奏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語,大逆不道,三當斬。每歲餉銀數十萬,不以給兵,月止散米三斗有半,侵盜軍糧,四當斬。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五當斬。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札付千,走卒、輿夫盡金緋,六當斬。自寧遠還,剽掠商船,自為盜賊,七當斬。強取民間子女,不知紀極,部下傚尤,人不安室,八當斬。驅難民遠竊人參,不從則餓死,島上白骨如莽,九當斬。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十一當斬。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十二條罪名為由,用尚方寶劍斬同樣擁有尚方寶劍的一品武官毛文龍於皮島。並請旨曰:「臣今誅文龍以肅軍。諸將中有若文龍者,悉誅。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同時在向朝廷的奏報中承認逾權並請求處置(「文龍大將,非臣得擅誅,謹席稿待罪。」)崇禎二年(1629年)五月。帝驟聞,意殊駭,念(毛文龍)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其爪牙伏京師者,令所司捕。崇煥上言:「文龍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為亂也。其眾合老稚四萬七千,妄稱十萬,且民多,兵不能二萬,妄設將領千。今不宜更置帥,即以繼盛攝之,於計便。」帝報可。
崇煥雖誅文龍,慮其部下為變,增餉銀至十八萬。然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後致有叛去者。崇煥言:「東江一鎮,牽制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歲餉銀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帝頗以兵減餉增為疑,以崇煥故,特如其請。
關於袁崇煥殺毛文龍,明末史料普遍認為殺毛文龍是與滿清議和的條件之一,並將之比作秦檜殺岳飛。
「戍午,督師袁崇煥殺平遼將軍總兵官左都督毛文龍於雙島。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款。初,崇煥於寧遠捷報後,即令番僧往唁奴虜,意議和,會罷歸,未就。再出,無以塞五年平胡之命,聲言折衝,慮毛文龍洩其計,是身入島誘文龍至,……命水營都司趙可懷以尚方劍斬之。」
「建虜以扼其背,甚忌之。陰通款崇煥,求殺文龍。而崇煥中其計不覺也,惜哉。」
——《國椎·卷九十》
「五月庚戌,袁崇煥至雙島,毛文龍進謁,慰勞甚至。戊午,矯制殺文龍。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款;於寧遠捷後,即令番僧往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會罷歸,未就。迨再出,陛見日,許上五年復遼;既而懼上責效,欲復修款議。惡文龍擾之,乃決計斬文龍……」
——《崇禎實錄·卷二》
「先是降將李永芳,獻策於大清主曰:兵入中國,恐文龍截後,須通書崇煥,使殺文龍,佯許還遼。大清主從之。崇煥答書密允,復以告病回籍,乃寢。至是,再任,思殺文龍,則遼可得。」
——《明季北略·卷四》
「崇煥既殺文龍,密報於清議和。清主大喜,置酒高會。」
——《明季北略·卷五》
「初,天啟間,崇煥撫遼東,遣喇嘛僧餾南木座往建州主款,會罷歸,未就。至是再出,無以塞五年平遼之命,乃復為講款計。建州曰:『果爾,其以文龍頭來。』崇煥信之,且恐文龍洩其款計,遂身入島誘文龍至……以尚方劍斬之。」
——《明史紀事本末補遺·毛帥東江》
「督師袁崇煥事,適當女直主(努爾哈赤)病死,崇煥差番僧喇嘛鎦南木座往吊,謀以歲幣議和。女直許之,乃曰:『無以為信,其函毛文龍首來。』」
——《石匱書後集·毛文龍列傳》
「崇煥以女直主殂,差喇嘛僧往彼議和,殺毛文龍以為信物。」
——《石匱書後集·袁崇煥列傳》
「一至寧遠,遂為講款計。蓋自崇煥自寧遠奏捷之後,即令番僧往吊東夷以講和,以罷歸未就。再出無以塞平東夷之命,遂以平東夷自詭。慮島帥毛文龍洩其計,遂身入島,誘文龍斬之。」
——夏允彝(民族英雄夏完淳之父)《倖存錄》
「袁崇煥遣喇嘛僧吊老酋,因以款議未成,而崇煥去位。迨先帝初立,意在滅奴,召崇煥授兵柄。崇煥陽主戰而陰實主款也,甚至殺東江毛文龍以示信。嗣先帝之不許,遂嗾奴闌入脅款,仍戒以弗得過薊門一步,崇煥先頓甲以待。是夕敵至,牛酒犒勞。夜未央,敵忽渝盟,騎突薄城下,崇煥師反殿其後。先帝於是逮崇煥誅之,而款議再敗。」
——民族英雄徐石麒弘光年間所上的反對與滿清議和的著名奏疏
北京滿學學會會長閻崇年認為:袁崇煥殺毛文龍,是為了統一事權,是為了抗金大業,除掉了驕橫不法,抗拒議和、跋扈一方的毛文龍,對明朝是有利的,袁崇煥殺毛文龍體現了「大智、大勇」(閻崇年《明亡清興六十年》)
9.己巳之變
崇禎二年(1629年)十月,發生「己巳之變」,皇太極率十萬清兵繞道蒙古,十月戊寅日(12月11日)突破長城喜峰口,攻陷遵化,京師震動而戒嚴,同時詔令各路兵馬勤王。正在山海關附近的袁崇煥部,於十一月辛卯日(12月24日)在後金部隊抵達之前兩天趕到薊州,袁崇煥本應將來犯之敵阻擋在薊州至通州一線,在此展開決戰,以確保京城安全。皇帝給予袁崇煥組織各支勤王軍的權力以方便行事。袁崇煥將趕到的各路軍隊部署到其他防線,率關寧軍坐守薊州,並向皇帝承諾「必不令敵越薊西」。但皇太極在沒有受到任何阻攔的情況下直接通過天險薊門關,兵逼北京。但是袁崇煥在發現被後金軍越過防線後並未對後金軍進行追襲,而是經另一條道路趕到北京。六天後,於十一月丁酉日(12月30日)晚袁崇煥抵達北京廣渠門外,此時後金部隊已經到達北京城外4天。到達後袁崇煥的防區為廣渠門外。袁崇煥如此之舉,引起北京城外的戚畹中貴的極度不滿,紛紛向朝廷告狀:袁崇煥名為入援,卻聽任敵騎劫掠焚燒民舍,不敢一矢相加,城外戚畹中貴園亭莊捨被敵騎蹂躪殆盡。
在廣渠門防區,袁崇煥率領的關寧軍多次要求入城休整,均未獲得允許(勤王援軍不入城城下作戰是明朝規定),在面對莽古爾泰護軍及2000蒙古軍的攻擊下,占裝備及人數優勢的關寧軍一敗再敗,陣型被擊穿。
而後被後金主力擊敗的滿桂部在向關寧軍防線靠攏時被關寧軍弓箭部隊攻擊,滿桂中箭,發現箭支上有袁崇煥部標識,於是告至御前,皇帝在對戰爭部署的重重疑慮中召見袁崇煥,要求解釋,袁崇煥無言以對。於是宣佈予以收押待審。而此消息傳出,關寧軍當即棄守防線,開始返回駐地山海關。
著名歷史學家閻崇年老師認為:「袁崇煥受明帝付託,誠心竭力,任事封疆,於朱明社稷,可謂『義氣貫天,忠心捧日』」(閻崇年《明亡清興六十年》)
10.處死
崇禎帝十二月初將袁逮捕入獄,囚禁審訊半年後,崇禎三年(1630年),崇禎帝以「袁崇煥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等罪名於三年八月碟(zhe)刑(分裂肢體)處死於西市,棄屍於市。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對袁崇煥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石匱書》)。
世傳皇太極施反間計,捕捉兩名明宮太監,然後故意讓兩人以為聽見滿清將軍之間的耳語,謂袁崇煥與滿人有密約,皇太極再放其中一名太監回京。崇禎皇帝中計,以為袁崇煥謀反。但是一些學者則傾向於相信崇禎皇帝殺袁崇煥,並非是皇太極的反間計得逞。由於袁崇煥是囚禁半年後才被處死的,不大可能是因一時激憤誤殺。事實上,擅殺毛文龍一事,就足以使崇禎皇帝決心殺之。
11.翻案經過
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乾隆帝下詔為袁崇煥翻案。《清高宗實錄》載:「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
近代則有著名保皇黨人康有為、梁啟超在清朝末年,為了對抗反清的革命黨人宣傳漢族主義,修建了袁崇煥祠堂,並找來一個叫佘靜江的人守祠堂。康有為考證出佘靜江是袁崇煥身邊一個叫佘義士的人的十二代傳人,並一直為袁崇煥守墓。梁啟超則寫了《袁督師傳》,給了袁崇煥非常高的評價,同時認為明朝皇帝殺害袁崇煥,所以才會亡國。
北京滿學會會長閻崇年在百家講壇的《明亡清興六十年》中對袁崇煥作出了極高的評價。
12.袁崇煥的容貌
1 明人的記載中袁崇煥很醜,錢龍錫在崇禎三年的折子中稱:「崇煥初次陛見時,臣見其容貌醜陋,退謂同官,此人恐難勝任」,這個折子是《崇禎長編》裡有記載的。
2 明人張岱在《石匱書後集·袁崇煥列傳》中稱:「袁崇煥短小精悍,形如小猱,而性極躁暴」,就是說袁崇煥個子很矮,長得像隻猴子,並且性格暴躁。
3乾隆皇帝命人畫了一幅袁崇煥的畫像用於宣傳,也就是現在大多數人見到的袁崇煥的像。這幅畫中的袁崇煥臉長、膚白,具有滿族人的體貌特徵,被普遍質疑為乾隆皇帝參照自己的相貌所為。
(二)紀念袁崇煥
1.袁督師廟
袁督師廟在北京龍潭湖公園,有康有為題書的「袁督師廟」匾額和對聯:
其身世系中夏存亡,千秋享廟,死重泰山,當時乃蒙大難;
聞鼙鼓思東遼將帥,一夫當關,隱若敵國,何處更得先生。
2.袁崇煥紀念館(北京)
袁崇煥死後,世傳有佘氏義僕為其收斂骸骨,葬於北京廣渠門內廣東義園,並從此世代為袁守墓。乾隆修訂的《明史》也記載「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明史·列傳一百四十七·袁崇煥》)。袁崇煥紀念館在北京崇文區花市斜街廣東義園舊址,即原來的袁崇煥祠墓,袁崇煥手跡《聽雨》以及康有為題寫的「明袁督師廟記」手書等珍貴文物將珍藏於該紀念館。原墓堂廊柱曾懸有康有為所書對聯:
自壞長城慨今古,
永留毅魄壯山河。
3.袁崇煥紀念園(廣東東莞)
東莞袁崇煥紀念園位於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水南村。由該鎮村民與海外袁氏宗親捐資一點二億元人民幣,在明代袁氏故居遺址興建,佔地共十一萬平方米。包括袁故居、袁督師祠、雕像、衣冠塚、三界廟等。
4.袁崇煥祠的守墓人
三百年的守墓人
袁崇煥祠左邊牆上有袁崇煥手書的「聽雨」二字以及康有為撰寫的《明袁督師廟記》,祠堂後袁崇煥墓位於正中,前面有一個石碑上書「有明袁大將軍墓」,左邊較小的圓墓據說埋葬著冒死盜取袁崇煥頭顱的佘姓義士,也就是為袁崇煥守墓372年的佘姓家族的先人。
1630年,袁崇煥在北京西市被處以極刑,親眼目睹了袁部戰鬥過程的北京百姓都相信袁通敵,恨之入骨,明末史家張岱津津樂道地記下了這個血腥的場面「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到了夜裡,袁崇煥的頭顱在刑場,他的佘姓部下趁夜盜取了頭顱,就埋在現在東花市斜街52號院內,還交代子孫,不必再回嶺南原籍了,世世代代就在這裡陪伴。60多歲的老太太佘幼芝自稱從1630年至今,佘家已經守了372年的墓,歷經了十七代。
從清朝乾隆大帝為袁崇煥平反以後,袁崇煥成為清政府褒揚的民族英雄,袁祠墓也成為廣東義園,安葬著袁崇煥未能返鄉安葬的廣東同鄉。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袁崇煥祠墓受到很大的破壞,不但石碑被推倒,因為傳說袁崇煥的頭顱是黃金打造的,袁墓還被刨開來,結果挖了一丈多深,沒有找到黃金頭,也沒有人敢看到底有無屍骨。
1992年,政府重建了袁崇煥墓,2002年初,北京市政府又決定重修袁崇煥祠。
不過北京三百年餘姓守墓人的故事,因為太過傳奇色彩並且與歷史事實有著比較嚴重的不吻合傾向,一般並不被正統歷史學者認可。其中最基本的衝突就是歷史記載上袁崇煥死後被傳首九邊,余家人並沒有盜取腦袋的機會和可能性。北京滿學會會長閻崇年也曾經明確表示過對該說法的懷疑。
更有說法余老太太原本是滿族人、漢姓曹,解放後因為某些其他方面原因才更改的民族和姓氏。八十年代年代初才編造出說三百年守墓的傳說。不過也有人指出這只不過是無良房地產開發商對余老太太的不實污蔑。
(三)後人評語
1.《爝火錄·卷二》
「士英本姓李,系梧州府籐縣人。與袁崇煥居同裡,為北門街;生同年,為辛卯歲;同登己未榜進士。士英年五齡,為貴陽販檳榔客馬姓者螟蛉去;遂冒馬姓,為貴陽人。此二人者,誕生一處,同為誤國之臣。固知亂世之奸邪與冶世之忠良,天皆有以命之,不與腐草朽木榮枯比類也。」
2.《明季北略》 明.計六奇
「先是降將李永芳,獻策於大清主曰:兵入中國,恐文龍截後,須通書崇煥,使殺文龍,佯許還遼。大清主從之。崇煥答書密允,復以告病回籍,乃寢。至是,再任,思殺文龍,則遼可得。」
「崇禎元年,大清朝五王、六王及劉愛塔,率兵二萬,自鎮江至,欲報義州之役。文龍以八千人與部下十將御之,愛塔以四百騎戰敗,降文龍。大清因是密通書崇煥,訂前約,圖文龍,崇煥信之」。
「崇煥捏十二罪,矯制殺文龍,與秦檜以十二金牌矯詔殺武穆古今一轍。」
3.《國榷》 明.談遷
「建虜以(文龍)扼其背,甚忌之,陰通款崇煥,求殺文龍,而崇煥中其計不覺也,惜哉」。
「誤國如此,督師之肉,其足食乎?」
4.《崇禎實錄》
「五月庚戌,袁崇煥至雙島,毛文龍進謁,慰勞甚至。戊午,矯制殺文龍。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款;於寧遠捷後,即令番僧往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會罷歸,未就。迨再出,陛見日,許上五年復遼;既而懼上責效,欲復修款議。惡文龍擾之,乃決計斬文龍 」。
5.梁啟超
吾粵崎嶇嶺表,數千年來,與中原之關係甚淺薄。若夫以一身之言動、進退、生死,關係國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於古未始有之 。有之,則袁督師其人也。 ——引用自梁啟超《袁督師傳》
6.閻崇年
袁崇煥的德言與功業、勤政與清廉、無私與無畏、冤死與風骨,動天地、泣鬼神、撼人心、貫古今。袁崇煥之死,不僅是袁督師個人的悲劇,也不僅是大明皇朝的悲劇,而且是中華文明的一幕悲劇。袁崇煥以隕星的悲鳴與光亮,劃破君主專制沉寂與黑暗的天庭,換來千萬人的智慧與覺醒! ——引用自閻崇年《袁崇煥傳》
7.金庸
袁崇煥不是高瞻百世的哲人,不是精明能幹的政治家,甚至以嚴格的軍事觀點來看,他也不是韓信、岳飛、徐達那樣善於用兵的大軍事家。他行事操切,性格中有重大缺點,然而他憑著永不衰竭的熱誠,一往無前的豪情,激勵了所有的將士,將他的英雄氣概帶到了每一個部屬身上。他是一團熊熊烈火,把部屬身上的血都燒熱了,將一群萎靡不振的殘兵敗將,燒煉成了一支死戰不屈的精銳之師。他的知己程本直稱他是「癡心人」,是「潑膽漢」,全國惟一肯擔當責任的好漢。袁崇煥卻自稱是大明國裡的一個亡命徒。亡命徒是沒有家庭幸福的,日日夜夜不得平安。官居一品,過的卻是亡命徒生涯,只因這十年之中,他生命之火在不斷的猛烈燃燒。司馬遷在《留侯世家》中說,本來以為張良的相貌一定魁梧奇偉,但見到他的圖形,容貌卻如美女一般。我們看到袁崇煥的遺像時,恐怕也會有這樣的感覺。圖像中的袁崇煥雖不怎樣俊美,但洵洵儒雅,很難想像這樣的一個人竟會如此剛強俠烈。」——《袁崇煥評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