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和議簡介:宋高宗為什麼要急著殺岳飛?

議和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紹興八年(1138年)十一月,金朝的「詔諭江南使」張通古與宋使王倫南來,按規定,宋高宗必須跪拜金使,奉表稱臣。高宗冠冕堂皇的表示:只要百姓安樂,不惜屈己就和。而群情激憤,抗議的奏章雪片般呈送上來,武將有岳飛、韓世忠、解潛與楊存中等,文臣有李綱、張九成、尹焞和朱松等。

樞密院編修官胡銓的上書最為激烈,直斥高宗「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表示與秦檜不共戴天,堅決主張斬秦檜、孫近和王倫以謝天下。高宗與秦檜惱羞成怒,氣急敗壞的將他貶謫嶺南。然後以高宗正在為徽宗守喪為借口,由秦檜等宰執代他向金使行跪拜禮,接受了金朝的詔書與議和條件。

紹興九年正月,宋朝以韓肖胄為奉表報謝使,以王倫為奉護梓宮、迎請皇太后、交割地界使,北上開封,王倫與完顏宗弼交割了地界,宋朝名義上收回了東、西、南三京與河南、陝西地。王倫得到宗弼要謀害撻懶撕毀和議的情報,便派人回朝報告,建議派張俊、韓世忠、岳飛與吳玠分守河南、陝西地,免得再失中原,但高宗置之不理。

五月,王倫繼續北上,等他到達金朝,完顏宗幹與宗弼已發動政變,殺死了對宋主和的完顏宗磐和撻懶,推翻了和約,以宗弼為都元帥,分川陝、兩淮與京西三路向宋軍進攻,僅在一月之間就奪回了河南、陝西。

王倫在金熙宗面前痛斥金朝背信棄義,被關押了起來。紹興十四年,金人脅迫他出仕金朝,他堅決拒絕,被金人絞死。王倫在當時與後代歷來遭人唾罵,但他作為議和使者,奉旨行事,別無選擇,對金人也並不抱有幻想,更何況晚節可風,不能簡單斥之為投降派。

金軍全面進攻打破了高宗、秦檜屈膝求和的迷夢。宋軍在三個站場上進行了抵禦或反擊。川陝戰場由吳璘節制陝西諸路軍馬,阻擋住金將撒離喝的銳利攻勢。東路戰場由韓世忠與張俊唱主角。韓世忠軍攻取了海州(今江蘇連雲港),進圍淮陽卻無功而返。張俊與王德在淮西採取了攻勢,進入了宿州與亳州。但戰爭主要在中路戰場進行,由岳飛、劉錡與宗弼率領的金軍主力對陣。

劉錡被任命為東京副留守,率原八字軍萬餘人北上赴任,紹興十年五月抵達順昌府(今安徽阜陽),接到金軍毀約重占東京的消息,便率軍入城,鑿沉了自己的座船,表示了破釜沉舟的決心,與新任知府陳規作死守計。僅用六天,他就嚴密部署了順昌城的防務,令蜂擁而至的金軍前鋒揀不到便宜。八字軍將士都說:「平時人欺我八字軍,今日當為國家破賊立功!」

六月,宗弼親率主力步騎十餘萬趕到順昌城下,為鼓舞士氣,他聲稱可用靴尖踢倒順昌城,名將士來日府衙會食。他揮師攻城,出動「鐵浮圖」和「拐子馬」夾攻宋軍。金軍慣用左右翼騎兵迂迴側擊,稱為「拐子馬」。「鐵浮圖」也叫鐵塔兵,形容重甲騎兵裝束的鐵塔一般,每三匹馬以皮索相連,像一堵牆那樣向前進行正面衝擊,最適宜衝陣。

時正大暑,劉錡按兵不動,等到正午已過,見金軍疲憊不堪,才命八字軍戰士輪番出攻,殊死搏殺,以少擊眾,金軍被殺五千餘人。三日後,宗弼支持不住,狼狽逃回開封,劉錡追襲,殺敵萬餘。順昌之戰,以逸待勞,以少勝多,挫敗了金軍南下的勢頭。

順昌之戰後,宋軍轉入了戰略反攻。岳飛以收復故都開封為目標,始終不忘自己確立的「連結河朔」的戰略方針,就命原抗金義軍首領梁興等渡河,聯合「忠義巡社」,攻取兩河州縣。他親率大軍長驅直入,進駐郾城,另派部將駐紮穎昌,對開封形成戰略包圍。

七月上旬,宗弼經過一月多的休整和補給,又親率一萬五千精銳騎兵從開封直撲郾城,企圖借平原地形,充分發揮拐子馬之長,一舉消滅岳家軍主力。岳飛親自出馬,命其子岳雲和愛將楊再興躍馬馳突,運用巧妙的戰術,或角其前,或掎其側,使拐子馬不能發揮威力。見騎兵會戰不能取勝,宗弼把「鐵浮圖」軍投入戰鬥。岳飛命步兵上陣,以麻扎刀、提刀、大斧等利器,專砍馬足。只要砍斷一條馬腿,一組三匹的「鐵浮圖」軍就只能被動挨打。只見岳家軍的步兵拉著敵騎手拽撕劈,殺得金軍屍橫遍野。

取得郾城大捷以後,岳飛預料到宗弼將轉攻穎昌(今河南許昌),便派岳雲等馳援前往。七月中旬,兀朮率騎兵三萬直抵穎昌城下,後續援兵源源而來,又遭到岳家軍的沉重打擊。他只得把十萬大軍駐紮在開封西南四十五里的朱仙鎮,企圖阻擋岳飛進軍。但岳家軍前哨五百鐵騎抵達後,稍一交鋒,金軍即奔潰。這時,北方義軍也紛紛響應,大河南北捷報頻傳。

但高宗、秦檜為了向金朝求和以確保自己的統治,竟連下十二道金字牌,下令岳飛立即班師。其時,數萬岳家軍分佈在河南中西部和陝西、兩河的局部地區,戰線拉長,兵力分散,而張俊、韓世忠和劉錡等部奉命已經或正在後撤,岳飛陷入孤軍深入的局面。鑒於形勢,最關鍵的還是君命難違,七月下旬,岳飛違心拒絕了兩河遺民要他繼續北伐的請求,奉詔「班師」。他眼睜睜看著高宗與秦檜葬送了這次最有希望的北伐戰爭,痛惜十年之功,廢於一旦,悲憤地喊出:「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岳家軍南撤以後,河南州縣很快被金軍重新佔領。

岳飛是宗弼碰到的真正敵手,郾城大捷以後,金軍哀歎「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宗弼開始採取和戰並用的策略。雙方和談儘管中止,但熱線聯繫仍未中斷,宗弼致信秦檜,明確提出條件:「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

紹興十一年正月,宗弼親率近十萬大軍直入淮西,企圖以戰迫和。南宋派張俊、楊存中、劉錡率軍迎敵,並命岳飛領兵東援。岳飛尚未趕到,楊存中、劉錡與張俊的部將王德已在柘皋(今安徽巢湖東北)大敗金軍。張俊準備獨吞柘皋之戰的功勞,打發楊存中、劉錡還軍,豈料宗弼命孔彥舟回師攻陷亳州,並重創前來救援的楊存中與王德軍,岳飛聞訊馳援,金軍安然渡淮北上。

岳飛兩次增援淮西都慢了半拍,其表面理由一是本人「寒嗽」(感冒),一是軍隊「乏糧」,是否夾雜有對高宗阻撓北伐的不滿,則不得而知。但這點不久就成為他受迫害的口實。

高宗與秦檜本來就處心積慮地企圖削奪武將兵權,如今在兀朮的要求下,罷兵權又與屈膝求和聯繫在一起。紹興十一年四月,他們採納了給事中范同明陞官爵、暗奪兵柄的建議,調虎離山,將張俊、韓世忠和岳飛召到臨安,任命張俊與韓世忠為樞密使,岳飛為副樞密使,把三大將原先主持的淮西、淮東與京湖三宣撫司統制以下的官兵都劃歸三省、樞密院統一指揮調動,一律改稱統制御前諸軍。

韓世忠與岳飛對朝廷此舉感到突然,張俊因與秦檜早已達成幕後交易,約好盡罷諸大將,兵權都歸他執掌,便帶頭交出了兵權。惟恐韓、岳聯手,高宗宣佈韓世忠留御前任用,張俊、岳飛前往原韓家軍駐地楚州措置戰守事宜。

張俊所幹的儘是肢解韓家軍、撤毀江北防務的勾當,岳飛作為副職完全無能為力。當岳飛知道秦檜與張俊正在唆使親信誣陷韓世忠企圖謀求重掌兵權,便通報給了韓世忠。世忠急忙面見高宗,號泣投地,高宗知道他除力主抗金外還是比較聽話的,念他在苗劉之變中救駕有功,終於保全了他。

接下來,高宗、秦檜就把迫害的黑手伸向了岳飛。在南渡諸大將中,岳飛是出身最低、功勳最著、抗金最力的。朱熹以為中興將帥以岳飛為第一,但說他「恃才而不自晦」。確實,岳飛個性剛正耿直,不但不善於保護自己,還在兩件大事上冒犯高宗,加深了高宗的忌恨,引來了殺身之禍。

其一忌紹興七年四月,因高宗在讓他節制淮西軍北伐問題上出爾反爾,岳飛一怒之下上了廬山。高宗視其為「要君」,鑒於金人威脅還在,不得不好言撫慰促其下山,但同時引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劍耳」以示警告,在表達不滿時,已暗藏殺機。

其二即同年八月,岳飛出於忠心,建議高宗立儲。這年,高宗才三十歲,他唯一的兒子三歲的趙敷早在八年前就驚悸而死,而他在揚州潰退時因驚嚇引起性功能障礙,再也無法生育,成為他的難言之痛。岳飛立儲建議有兩大忌諱,一是觸犯了正值而立之年的高宗性無能的忌諱,二是觸犯了祖宗家法中武將不得干預朝政的忌諱。

高宗的厭惡、忌恨和反感是可以想見的,岳飛實在是太欠思量。再加上岳飛在抗金大計上毫不妥協,宗弼以殺岳飛作為議和的交換條件,高宗、秦檜以屈膝求和作為鞏固自己皇位與相權的根本之計,於是,岳飛便非死不可。

紹興十一年七月,秦檜唆使他的死黨萬俟离以諫官身份彈劾岳飛,顛倒是非的罪名有三,一是「日謀引去,以就安閒」,二是淮西之戰,「不得時發」,三是淮東視師,沮喪士氣。第一個罪名暗指岳飛辭職上廬山一事,第二個罪名是指沒能及時馳解淮西之圍一事,第三個罪名完全把張俊撤除防務的事情栽到岳飛的頭上。

此月,岳飛意識到處境的險惡,上表辭位,懇求高宗「保全於始終」。他被罷去樞密副使,改任宮觀閒職。但高宗顯然不想保全他,罷政制詞裡說岳飛有「深釁」,「有駭予聞,良乖眾望」,留下了殺機。韓世忠看清了大勢,主動辭去樞密使之職,杜門謝客,口不言兵,以求自保。

張俊受秦檜指使,利用在鎮江開樞密行府的機會,脅迫岳飛的部將都統制王貴就範,又買通了副統制王俊,由王俊向王貴告發岳飛的愛將副都統制張憲,誣陷在岳飛罷兵後準備裹挾原岳家軍離去,以威脅朝廷還兵給岳飛。王貴把王俊的狀詞發往鎮江樞府,張憲雖受到張俊的嚴刑逼供,仍不肯屈招。張俊卻上報朝廷,誣指張憲串通岳飛謀反。

高宗下旨特設詔獄審理岳飛一案。宋代群臣犯法,多由大理寺、開封府或臨安府處理,重大的才下御史台獄,很少使用詔獄的方式,詔獄是用以查辦謀反大獄,須由皇帝親自決定的,臨時委派官員奉詔推勘。

十月,岳飛與其子岳雲被投入大理寺獄,御史中丞何鑄與大理寺卿週三畏奉詔審訊,岳飛在受審時,拉開上衣,漏出早年刺在背上的「盡忠報國」四字,表明自己的清白和忠誠。

何鑄經反覆訊問,未獲一絲反狀,便向秦檜力辯岳飛無辜。秦檜辭窮,抬出後台說:「此上意也。」何鑄雖然前不久也彈劾過岳飛,但良心未泯,不無義憤的說:「我豈區區為一岳飛,強敵未滅,無故殺一大將,失士卒之心,費捨己之長計!」

秦檜在高宗同意下,改命萬俟离為御史中丞,酷刑逼供,鍛鑄冤獄。岳飛在獄案上憤然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向高宗和秦檜喊出最後的抗議。

聽到岳飛將處以謀反罪,許多朝廷官員都上書營救,連明哲保身的韓世忠也挺身而出,當面詰問秦檜,所謂謀反證據究竟何在,秦檜支吾道:「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憤憤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但秦檜的妻子王氏卻火上加油的提醒道:「擒虎易,放虎難。」高宗也決心違背「不殺大臣」的祖宗家法,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他親自下旨,岳飛以毒酒賜死,張憲、岳雲以軍法斬首。

岳飛曾說:「文臣不愛財,吾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岳家軍能夠做到「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其紀律嚴明,驍勇善戰,在當時諸軍中最具戰鬥力。在抗金戰爭中,岳飛的戰功與威名遠在其他諸將之上。他也是南渡諸大將中唯一的進攻性將帥,由他統率大軍北伐,本來是最有希望恢復中原的。岳飛一死,恢復就只能成為一種難以兌現的夢想。一代抗金名將卻死於自家君相的毒手,這種自毀長城的行徑更激起萬世後人對民族英雄扼腕的痛惜與由衷的崇敬。

岳飛之死與紹興和議及第二次削兵權錯綜複雜的糾葛在一起,關於這個問題,筆者曾在《論宋代第二次削兵權》一文,可以參看。不過,削兵權並非必然要導致岳飛之死,因為當時三大將的兵權確實已經平穩轉移到三省、樞密院手裡,也並沒有任何反側動亂的跡象,高宗完全可以對他們「保全於始終」。但高宗與秦檜在議和、削兵權與殺岳飛問題上,是各懷鬼胎,相互利用的。在秦檜看來,岳飛成為他向金投降的最大障礙,不殺岳飛,難成和議;而從高宗角度看,殺岳飛並非主要為了和議,更重要的是所謂「示逗留之罰與跋扈之誅」,殺雞儆猴,以便他駕馭諸將,也因為憎惡岳飛「議迎二帝,不專於己」,替自個兒出一口惡氣。在岳飛之死的問題上,高宗、秦檜也都在玩弄「交相用而曲相成」的把戲。於是,岳飛非死不可。

紹興和議是在岳飛被害前一月簽署的,這也反證:即便為屈膝求和,高宗也是完全可以不殺岳飛的。紹興和議的主要條款是:宋朝皇帝向金朝皇帝稱臣;兩國疆界東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關(在今陝西寶雞西南)為界,宋朝割讓給金朝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縣)二州與商(今陝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之半;宋向金每年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從當時宋朝立場來看,稱臣、割地、納幣,紹興和議無疑是一個屈辱的條約,更何況當時宋朝在對金戰爭中還佔了上風。但從另一個角度說,紹興和議是宋金兩國地緣政治達到相對平衡狀態的產物,南宋即便在戰爭中略佔上風,也未必就一定在短時間內真能直搗黃龍府,把宋金邊境北推到宋遼舊界。而宋金兩國都已不堪連年的戰爭,紹興和議是對宋金南北對峙格局的正式確認。

其後,宋金關係以和平共處為主流,雙方雖然也有戰爭摩擦,但始終沒能改變這一基本格局,正是在這一相對穩定的對峙格局下,北方社會經濟得到了恢復,南宋則最終完成了社會經濟中心南移的歷史進程。從這一意義上說,清代錢大昕以為,宋金和議「以時勢論之,未為失算」,這是有一定道理的。

作為紹興和議的交換條件,紹興十二年八月,金朝把宋徽宗的梓宮與宋高宗的生母韋太后歸還給南宋,高宗上演了一場「皇太后迴鑾」的「孝道」戲。據說,徽宗棺槨裡並無屍身,金人只放上了一段朽木,高宗也不敢開棺驗屍,他怕再蒙羞辱。而韋氏在金朝也受盡了臣妾之辱,他被金將完顏宗賢佔有達十五年之久,生有二子。高宗煞費苦心的把自己母親被俘時年齡從三十八歲增大到四十八歲,就是為了讓世人相信五旬老婦絕不可能有那號事,種種傳聞只是金人的「誹謗」而已。

紹興和議還有一個附帶性條件,就是「不許以無罪去首相」,這就剝奪了高宗對秦檜的罷免權,確保其相權的不可動搖。於是,紹興和議以後直到秦檜死前,南宋政治空氣呈現出一種前所未有的窒息和黑暗。

《岳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