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殘暴的金人在屢次失敗之後,如驚弓之鳥。金兀朮下令所有女真男女老幼撤離開封,過河北去。金兵也做好了撤退的準備。在這種形勢下,岳飛便上奏趙構,請令各路並進,協力攻克開封,乘勝北上恢復故土。但是趙構和秦檜等人,不但不接受岳飛的正確意見,不援助岳飛進行抗金鬥爭,而且倒行逆施地命岳飛班師。奸相秦檜命令張俊撤退了兩路兵馬。韓世忠見張俊的部隊後撤,也從前線撤了下來。這時,岳飛陷於敵人的三面包圍之中。命令岳飛班帥的金字詔牌,一道又一道地送到岳飛面的,在一日十二道金牌的催促下,岳飛只得揮淚班師。他悲切歎道:「十年之力,廢於一旦!」
岳家軍撤回武昌不久,許昌、陳州、蔡州、鄭州等地又相繼淪於金人手中。
岳飛志在「精忠報國」,別無私念。現在看到奸臣當道,朝廷昏庸,有力使不上,因此,十分痛心。奸相秦檜,經過長期思謀,認為各抗金將領兵權過大,有礙「和議」。特別是岳飛,更是他投降賣國的阻礙。他進言趙構,詔改岳飛為樞密副使。這實質上是解除了岳飛的兵權。接著,韓世忠的兵權也被解除了。
秦檜又進一步指使右諫議大夫萬俟訥羅織罪名,要求免除岳飛的職務。緊接著,又使御史中丞何鑄和殿中侍御史羅汝楫捏造罪名,連連上奏,對岳飛進行所謂彈劾。岳飛被罷官之後,秦檜和張俊便轉而對付岳家軍。他們首先收買了岳家軍中的敗類王俊,還說岳飛之子岳雲曾寫信給張憲,圖謀佔據襄陽等。王俊還親自出來作證,說他見到過這封信。張俊逮捕了張憲,嚴刑逼供,張憲始終不屈。
紹興十一年八月,正當秦檜陰謀進行解散岳家軍時,金兀朮揚言要繼續南進。趙構、秦檜嚇破了膽,急忙派人和談。兀朮捎信給趙構,說必須割讓淮水以北的土地才可「議和」,又在暗中密令秦檜:「必殺飛,始可和。」於是,秦檜又誣說岳飛也曾寫信給張憲,談論「叛逆」的事。遂派人去廬山,謊稱岳飛只要到朝廷去對質一下,張憲、岳雲之事即可解脫。岳飛到了杭州後,立即被秦檜押入獄中,嚴刑「審問」。
在岳飛入獄前後,秦檜命其黨羽四處活動,羅織岳飛的罪名。韓世忠聽說岳飛有處死的危險,抑制不住心中的憤慨,質問秦檜事實真相。秦檜答:「岳飛兒子岳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或許有之意)?」韓世忠聽了,憤然斥道:「『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這時,趙構也不認為非把岳飛處死不可,就連秦檜的黨羽親信,對處死岳飛也有異議。御史中丞何鑄經過「審訊」之後,也找不出岳飛有何罪。這使得秦檜遲疑不決,一時難以下手。
紹興十一年臘月二十九日(西元1142年1月27日),秦檜悶坐在書房裡。他的老婆王氏,人稱長舌婦,最是心狠手毒。王氏見秦檜這等模樣,就說:「捉虎容易,放虎難啊!」經過一番密謀,秦檜便手書一字條,傳遞到獄中。岳飛再次被提審,他知道最後的時刻到了,便奮筆疾書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片刻之後,偉大的民族英雄岳飛、岳雲和張憲被秦檜害死於大理寺風波亭下。時岳飛僅三十九歲,岳雲二十三歲。
岳飛死後秦檜的下場
岳飛死後不久,有些地方就掛起了岳飛的畫像,寄托懷念之情。隆興元年(西元1163午)在朝野的一片呼聲中,孝宗為岳飛正名昭雪,覆其官爵,賜以家地,祿其子孫,恤其家族。後□武穆,追封鄂王。
歷代歌頌岳飛的小說、戲劇和其他著作不下數百種,全國建造岳飛祠廟多達數十處。其中,以岳飛的家鄉湯陰的岳廟規模較大,文物較多。
岳廟山門外青石台階下,並排有五具鐵跪像。他們是秦檜、王氏、萬俟訥、張俊、王俊等五人,面皆朝北,與大殿中的岳飛塑像正相對。
鐵像約鑄於明正德年間。初為秦檜、王氏、萬俟訥、羅汝楫四人,後去掉羅,增添了張俊、王俊。鑄像一米多高,均是蓬頭垢面,坦胸露臍,雙手反縛,低首俯背。面目醜陋可憎。明萬曆年問,湯陰縣知事劉貴鍾題道:「逆檜和議長屈膝,人人爭贈兩三磚。」「手中恨少截鐵劍,要斬奸頭訴上昊。」(昊,意為天)
杭州岳墓旁是四具跪像,湯陰則是五具,多了王俊。查史不難明白:奸相秦檜專權,力主「議和」,是殺害岳飛的罪魁;王氏助約為虐,是個陰險的毒婦;萬俟訥充當鷹犬,刑訊逼供,是個劊子手;張俊忌賢妒能,依附權勢,是個幫兇。而王俊,則是岳家軍中的敗類,他專以誣陷他人為能事,賣身投靠權貴,是個靈魂骯髒的爬蟲。人們讓他長跪,可見對他憎恨之深。
施全祠內施全銅像左側,原有隗順塑像,塑像後立一碑名「宋義士隗順之碑記」是為紀念保存岳飛遺體的隗順而立。
岳飛被害後,屍體被扔棄。獄卒隗順看到岳飛父子被害,十分同情。他趁人們都忙著除夕團圓之機找到岳飛遺體,背負出錢塘門外九曲叢祠北山旁,並將一個玉鐲暗暗地放在岳飛遺體腰下。掩埋後,又在上邊栽了兩棵桔子樹。隗順年老時,又將此事囑告兒子。他堅信岳飛冤死,日後終有昭雪之時。
果然不出這位正直的獄卒所料,二十一年之後孝宗即位,岳飛的冤案得到了昭雪。朝廷訪求其屍,隗順兒子報知,以禮改葬於西湖棲霞嶺下。
英雄流芳千古,奸相遺臭萬年,這是歷史的公正判決。
秦檜死後遺囑
1115年11月18日南宋投降派代表人物秦檜病死.秦檜(1090—1155)生於江寧,字會之,政和進士。靖康被俘到北方,成為金太宗弟撻懶親信。返南宋後兩任宰相,主張向金投降,是殺害民族英雄岳飛的主謀,為人民所痛恨。
據消息人士透露,初步鑒定秦檜該份遺囑作於高宗紹興十四年(1145年),時年55歲(秦檜生於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即其死前(1155年)十年,岳飛含冤被殺(紹興十一年臘月,1142年1月)後三年。
秦檜跪像秦檜在該份遺囑中,首先告誡子孫遠離政治,自己深知將「獲譴汗青」,「蒙羞萬年」,叮囑子孫在他死後萬莫貪戀祿位,急流勇退,也不可在風暴來臨後為他爭辯,「庶幾可得苟全性命」,並對幾個已身據高位的族人詳細指示了退出政壇的方略。專家正是據此認定此書信為家族內的政治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