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英雄林則徐抗禦外侮,銷煙禁毒,幾乎無人不知。但他在治水抗洪的鬥爭中亦屢建功業卻鮮為人知。
清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黃河堤決城破,「祥符(開封)四郊居民淹斃者十之四五」。道光皇帝派大學士王鼎治水抗洪。王鼎深知林則徐對治河搶險有研究,再三上奏,懇請調派林則徐(因虎門銷煙遭投降派誣陷,被革職發配至伊犁)襄辦祥符堵口事宜。皇帝允准林則徐「效力贖罪」。
當時開封城已被洪水圍困數月,有些官吏對堵口失去信心,提出遷城主張,林則徐堅決反對。他查看決口原因後,決定先在被衝開的河床高灘處開挖挑河,堵住激流衝向大堤口門,然後在決口處分左、中、右建三壩向中間搶修「埽工」。到第二年(公元1842年)2月,歷經8個月的努力,他率眾成功修築了防洪新堤,堵住決口,使黃河重回故道,解救了被洪水圍困的開封城。堵口成功後,林則徐未獲獎勵,「仍往伊犁,效力贖罪」。
據史料記載,林則徐在鴉片戰爭前曾擔任過專職河道官員,先後治理了海塘;指揮了洪澤湖高家堰黃河大堤堵口修壩;規劃了江浙七府水利;並在湖北修築堤防,制訂了「修築堤岸章程十條」,處處表現了他卓絕的治水才乾。(摘編自《人物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