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婦呂後對漢朝文景之治成功的作用

《史記》在《高祖本紀》之後就是《呂太后本紀》。《漢書》則有《惠帝紀》。看來班固努力維護正統。而司馬遷更尊重政治史的實際。呂太后殘害戚夫人即後人所謂「人彘劇豺狼」(劉筠《宣曲》詩)事件後,召漢惠帝觀看。漢惠帝得知是戚夫人,大哭,「因病,歲余不能起。使人請太后曰:『此非人所為。臣為太后子,終不能治天下』」。於是,「以此日飲為淫樂,不聽政。」實際上,在漢惠帝時代,主持政務的,依然是呂雉老太太。

你也許會問,誰在乎一個新成立的發展銀行?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來做個歷史分析。

很遺憾,關於美國並非無所不能的普遍認識與一套過時的推測和做法同時存在,這些過時的推測和做法至今仍主導著華盛頓的很多政策討論且已經在嚴重損害美國的地位。

假如這些錦囊妙計和行為模式沒有過時,那最終會造成更大破壞。事實上,毫不誇張地說,對美國權勢和影響力的真正威脅來自美國自身內部,具體地講是來自其日益運轉不良的政治制度。

《漢書》卷三《高後紀》有這樣一段記載:「元年春正月,詔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而崩,今除之』。」據顏師古註:「罪之重者戮及三族,過誤之語以為妖言,今謂重酷,皆除之。」這項可以看作法制改革的舉措,也算是對秦政的撥亂反正。然而清人王懋竑《白田雜著》以為:「此本惠帝之意,《通鑒》不載此詔,是沒惠帝之美而反移之於呂後也。」其實,如果知道漢惠帝時代真正的執政者是誰,就可以明白此「惠帝之美」,其實是可以歸於呂太后名下的。

有意思的是,漢文帝詔書又有「今法有誹謗訞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的說法(《史記》卷一○《孝文本紀》),顏師古註:「高後元年詔除妖言之令,今此又有訞言之罪,是則中間曾重複設此條也。」似乎法令的改革又出現過反覆。

呂後稱制時的一些政策設計,可以說對文景之治的歷史成功有引導性的意義。司馬遷在《呂太后本紀》篇末以「太史公曰」的形式表揚說:「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漢書》卷三《高後紀》末尾的「贊曰」,也發表了類似的評斷,只是字句略有不同。

明代學者胡廣在《胡文穆雜著》中指出《漢書》有一事於兩處記載,而情節有出入者,舉了《季布傳》記載匈奴單于致書呂後,語有欺嫚,樊噲稱「臣願得十萬眾橫行匈奴中」,遭季布駁斥的故事。而《匈奴傳》則記錄了匈奴來信的具體言辭,季布的話也更為具體。而回信有「退日自圖,年老氣衰,發齒墮落,行步失度,單于過聽,不足以自污」語。胡廣說,季佈一個人的話,前後不同,前說本於《史記》,「後說不知有何從出也」。特別是「中間二書,媟穢尤甚」,都應當「刊削,不宜留污簡牘」。《史記》的相關記錄相對簡略,「於此亦可見《史記》《漢書》之優劣也」。然而我們今天讀史的人,則大致都會認為《漢書》的記錄更為可貴。

宋人謝采伯《密齋筆記》卷二注意到,《漢書》的《外戚傳》在《匈奴傳》之後,以為緣由在於呂後等人對國家的禍害甚至超過匈奴威脅。她們因為「負宗社、誤國家」,附之於帝紀之後,是不可以的。這位謝先生又說:「是百萬之師不若一女子足以亡人之國也。」他以為其他正史都沒有將《外戚傳》置於《匈奴傳》之後的,這體現了班固《漢書》的優越。這樣的分析,恐怕許多關心《史》《漢》的朋友都未必同意。

《呂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