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中興名臣之一曾國藩是位什麼樣的清官?

曾國藩是中國近代史上備受人們關注的風雲人物。他作為一個普通的農家子弟,以並不超絕的資質,「文能應試,武能殺人」,後來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於將傾,被譽為「中興第一名臣」。那麼在腐敗成風的晚清,他又是什麼樣的清官類型呢?

我們從曾國藩生活狀況來揭開他是否清廉的神秘面紗。先說曾國藩在做京官時的經濟狀況。道光二十年,曾國藩中了進士,被皇帝授予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的官職,這相當於今天國務院政策研究室的處級研究員,經常要見各部的長官,有時候還要見皇上,經常給國家起草一些文章。但他的經濟狀況可以用一個字概括——窮。比如道光二十二年,身為翰林院檢討的曾國藩與僕人陳升發生了一場衝突。因為窮困拮据而脾氣又大,曾國藩早已被陳升看不起,在這場口角衝突後,陳升捲鋪蓋另尋高枝去了。這件事使曾國藩頗受刺激,還寫下了一道《傲奴》詩:「??胸中無學手無錢,平生意氣自許頗,誰知傲奴乃過我!」意思說,手裡沒錢,僕人都瞧不起自己,一個僕人比自己都傲慢。

另一件例證更有說服力。曾國藩為人重感情,對親戚關係十分重視,稍有餘力,必加周濟。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國藩進京為官前,曾專門去看望幾位母舅。當時他的大舅已年過花甲,卻「陶穴而居,種菜而食」,過著半野人的生活。曾國藩不覺「為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時,向他預約工作說:「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長沙,臨別握著曾國藩的手說:「明年我親自送外甥媳婦(曾國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國藩享兩天福。曾國藩說:「京城苦,舅勿來。」南五舅說:「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當官的地方呆兩天。」說話間已然泣下。曾國藩進京為官,使得所有親戚對他寄予厚望,認為天子腳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們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國藩當官已好幾年,卻沒有餘力周濟他們。五年後江永燕貧病而死,沒沾到外甥一點光。大舅依然沒有房住,南五舅也沒能到北京享福。

為什麼曾國藩這麼窮呢?這就因為清朝的低薪制。用清代的一兩白銀能夠買多少大米來進行換算,大概一兩白銀相當於今天的200元人民幣,曾國藩一年的工資大概相當於現在24000元人民幣。這個錢如果對今天的一個京漂來講都是非常困難的,何況曾國藩拖家帶口。當時一個京官的支出是多少呢?在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全年花了458兩1錢9分白銀,財政赤字是333兩5錢4分。

咸豐十年(1860年),曾國藩當上了兩江總督。此時曾國藩的收入是多少呢?155兩,和他做京官時期差不多。但這僅僅是一個名義上的工資。清代總督和巡撫最主要的收入是規費,用通俗的話講就是灰色收入。總督級的官員,規費的平均年收入是18萬兩,相當於3600萬元。如果曾國藩的收入真的這麼多的話,他可以是全大清帝國數一數二的高收入者。收入能夠有如此天翻地覆的提升,曾國藩的生活水平提升了多少呢?

曾國藩的生活水平確實和做京官時有天翻地覆的變化,但不是提高了,而是降低了。首先在穿衣方面:曾國藩在總督時期,不僅是穿衣樸素,而且到了不修邊幅的程度。洋槍隊的首領戈登,在同治二年到安慶和曾國藩有一次見面,戈登的隨員寫了一本回憶錄,提到了這次會面。這些外國人驚訝地發現,堂堂兩江總督,衣服陳舊、打皺,還有斑斑的油漬,就是吃飯的時候不小心落的油漬。當然,曾總督穿著樸素,也印證了他不擺官架子。其次是他給總督府女眷的規定可見端倪:因為曾國藩不允許在總督府內僱傭太多的僕人,人手不夠用,曾國藩要求自己的女眷自力更生,自己動手做家務活。同治七年,曾國藩給女兒、兒媳婦定了一個工作日程表。每天早飯之後要做小菜、做點心、做酒漿,叫食事。上午紡花或織麻,叫衣事。中飯之後做刺繡之類的細工。晚上還要做鞋,這是粗工。所以總督府的女眷從早上睜開眼到晚上休息,幾乎歇不了。如此的總督府家眷,恐怕在大清王朝肯定找不到第二家。當時每天晚上,在南京的總督府裡,曾國藩在一邊秉燭批閱公事,他的女眷在一邊點燈織布,應該說這是中國歷史上非常動人的畫面,更是曾國藩的清廉佐證。

與此同時,曾國藩也有不光彩的一面。為報銷軍費給回扣。清代各部書吏都有不匪的灰色收入,甚至吏比官富。據《李鴻章全集》載:曾國藩、李鴻章委託關係跟戶部書吏勾通,書吏的胃口很大,要求給一厘三毫的回扣(就是報銷一百兩給一兩三錢)。當時湘軍、淮軍要報銷的軍費是3000多萬兩銀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費」需要40萬兩,相當於現下人民幣8000萬元。當然,曾、李二人也並非等閒之輩,皇帝和慈禧太后都要對他們二位理讓三分,書吏自然也給面子,最後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以回扣8萬銀子(人民幣1600萬元)了事。

曾國藩在官場上最大的一筆應酬發生在同治七年(1868年),因為這一年他從兩江總督調任到直隸總督,他到北京去陛見慈禧太后和皇帝。出京的時候,按照當時官場的慣例,要給在京的官員送筆別敬,也就是分手禮。花了14000兩白銀,他覺得還不是很豐厚,和別人相比,錢數還不是很多。曾國藩也大吃大喝,在同治十年(1871年),曾國藩有一次到蘇州去檢查工作,他每天大部分的日程是請客吃飯。到臨走前,他也擺了兩桌請蘇州的官員。這種做派和晚清的任何一個官員的做派都是一樣。同時曾國藩晚年也要給在京的京官送冰敬、炭敬,總數達幾千兩白銀。

總體來說,堪稱晚清完人的曾國藩並非完人,他的清官形象也有污點。但在腐敗成風的清代官場大環境下,他清廉得問心無愧,最起碼沒有把錢納入自己的私囊。從另一方面看,他的「清廉」和中國傳統歷史上的清官有區別。其實,歷史上像海瑞這樣清可見底的清官屈指可數,更像是百姓一廂情願的「木偶」。曾國藩曾說「尤不願得清官之名」,就是說他不想讓別人認為自己是一個清官。他遵循官場的明規則和潛規則的做法,一定程度上緩和了他自己和官場的衝突,有利於他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各方面的資源,為社會辦一些大的事情。從這個意義上說,曾國藩這種內清外濁、內方外圓的清廉更顯真實。

《曾國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