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司馬遷所著「史記」中「呂不韋列傳」所記載,秦始皇為呂不韋所生。"載錄於正史司馬遷的《史記》之《呂不韋列傳》。但是查秦始皇本紀,見:「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年十三歲,莊襄王死,政代立為秦王。」
第一則材料說呂不韋把趙姬獻給了異人,但是趙姬是懷有身孕的。「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很明顯,秦始皇為呂不韋所生。第二則材料則告訴我們,秦始皇是秦莊襄王的兒子。「姓趙氏」,這個說明秦始皇的確是秦朝的正統。到底怎麼看待這個矛盾呢?
正方的論據有以下幾點:
1,有可靠的史料記載,《史記》明載"......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
2,在邯鄲獻姬的過程中,呂不韋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了一步步的政治投機。所以這是很可能發生的呂不韋是國人,魏國在男女方面比較開化;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呂不韋為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把趙姬送給異人也很正常。
3,呂不韋怒是假髮怒,是裝的,目的是掩蓋自己政治投資的野心
反方的論據有以下幾點:
1,趙姬能歌善舞,在邯鄲獻姬的過程中,很明顯她不可能就有懷孕,否則跳舞是會有危險的。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早期懷孕。
2,既然是早期懷孕,你呂不韋怎麼知道趙姬肚子裡面一定是男孩子呢?現在的醫學水平,早期懷孕,B超都檢查不出嬰兒的性別,古人怎麼又知道呢?
3,政治投資的風險太大,事情一旦洩露,將是殺身之禍。況且在不知道性別的前提下去投資,結果很可能是一無所獲,還要遭罪。比是國家機密。
4,注意這句:至大期時,生子政。什麼是大期?古人註解《史記》,說大期有兩種意思:一是指10個月。一個週期,一個期限,古人說十月懷胎,十月就是一個週期。二是指12個月
現在我們先說10個月的解釋:
按照正方的觀點,趙姬在呂不韋那裡已經懷孕,然後又在異人那裡10個月後懷孕生下孩子請問這可能嗎?婦產科的醫生都要笑話:過期妊娠了都!!!一般醫學上把從婦女最後一次月經的時間算做懷孕的開始時間,怎麼算預產期呢?就是在懷孕的開始時間加9個月多7天。比如2月10號是最後一次月經,那麼理論上的產期是2+9=11月10日。再加上7天,就是11月17號。
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稱為過期妊娠。其發生率約占妊娠總數的5~12%。過期妊娠的胎兒圍產病率和死亡率增高,並隨妊娠延長而加劇,妊娠43周時圍產兒死亡率為正常3倍。44周時為正常5倍。初產婦過期妊娠胎兒較經產婦者危險性增加。過期妊娠的小孩,大都是弱智。
過期妊娠對胎兒和母親的危害:1、胎兒窘迫2、羊水量減少3、分娩困難及損傷。嬰兒的胎盤會衰老,輸送氧氣不足造成死亡請問秦始皇是弱智嗎,明顯不是!他精力過熱鬧,白天斷獄,晚上看書!所以,趙姬絕對沒有在呂不韋那裡已經懷孕!
5,趙姬懷孕沒有旁證,記載秦始皇的身世的書有《戰國策》,《史記》,《淮南子》,《潛夫論》。都沒有提到懷孕的事情只有孤證《呂氏春秋》以及《史記》的《呂不韋列傳》,後來的野史以及《漢書》《資治通鑒》是根據這兩部書延續下此說。
趙姬在嫁給異人前沒有懷孕。之所以有這個傳言,傳言了幾千年,主要是呂不韋以及後來呂不韋的門人,六國的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以訛傳訛的。他們的目的,我想,呂不韋以及後來呂不韋的門人是想通過這個故事來提升自己的地位,自己的老大是秦始皇的爸爸,那多牛B啊,而六國的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痛恨自己的國家被秦國消滅,為了洩憤,就說在秦滅六國前,六國就把秦給滅了,你秦始皇都不是秦朝的種,呵呵。這個特別能洩憤。。
歷史需要分析,不能有先見在心,這裡感謝陳寅恪先生,他對我的歷史的影響是深遠的。還要感謝王立群先生,他的觀點讓我特別受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