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說漢初的功臣,我們常常會想到才華出眾的陸賈,但事實上,他在當時只是一位管議論的太中大夫,毫無封侯的可能。這說明什麼?只能說明漢初因功封侯的「功」,更偏重奮勇殺敵的軍功!儘管陸賈功勞卓著,但誰讓他的「功」不是軍功呢?所以自然是上不了檯面、封不了侯的。
這樣的說法究竟有沒有道理呢?我們不妨來作個比較:
《史記·曹相國世家》記載的曹參軍功:
凡下二國,縣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將軍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馬、侯、御史各一人。
《史記·灌嬰傳》記載的灌嬰軍功:
別破軍十六,降城四十六,定國一,郡二,縣五十二,得將軍二人,柱國、相國各一人,二千石十人。
《史記·樊噲傳》記載的樊噲軍功:
別破軍七,下城五,定郡六,縣五十二。得丞相一人,將軍十二人,二千石以下至三百石十一人。
曹參、灌嬰、樊噲的受封是實至名歸,別人不敢議論什麼,畢竟他們軍功顯赫。從劉邦起兵開始,諸將的軍功都被一一記載下來,因功分封的時候也就少了不少麻煩。不過即便如此,諸將爭功的興頭一起,也難免「歲余不決」了。由此也說明,司馬遷根據如此翔實的文獻所寫就的《史記》,其真實性是有保證的。
作為文職人員的隨何、陸賈,按我們今天的標準來衡量,都是大功之臣,但在漢初,憑口舌所立的功勞不足掛齒。當眾人都認可這樣一種制度時,隨何、陸賈本人也就不覺得自己委屈了。
那麼,這樣的分封制度是否是一種慣例呢?我們可以回顧一下蕭何、張良等人封侯時的狀況。蕭何封侯時,劉邦認為他功居首位,因而封他為酇(cuo)侯,封地也最多。功臣們一看,群起反對。這樣的集體抗議對劉邦來說還是第一次碰到。大臣們說,我們身被鎧甲,手執兵器,久經沙場,多者身經百餘次戰鬥,少者也有好幾十次,「攻城略地」,各有多寡,蕭何他沒有任何「汗馬之勞」,沒有打過一次仗,僅靠舞文弄墨,發表意見,如今論功反在我們這些浴血奮戰的將領們之上,這是為什麼(何也)?
我們當然瞭解,蕭何的功勞絕對不在這些將領們之下,單就後勤保障這一條來說,已經是不可磨滅的功績了。若是一兩個功臣鬧彆扭提意見,倒還可以敷衍一下,但這次畢竟是集體抗議(功臣皆曰),不能不重視!
這集體提意見說明什麼?說明大家對「功勞」的標準有著一致看法,那就是:一切以軍功為衡量標準!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眾人的反對也不是沒有道理。
劉邦面對功臣們的集體抗議,發表了一段有名的精彩演講,並創造了中國詞彙史上兩個僅用了一次的詞:「功人」與「功狗」。劉邦說,你們見過打獵的嗎?眾臣回答,見過。劉邦又問,你們見過獵狗嗎?大家說,知道。劉邦說,打獵的時候追殺獵物的是什麼?獵狗。發出指令要獵狗追殺獵物的是誰?獵人。你們攻城略地,奮勇殺敵,是有功之狗;蕭何,則是發指令的獵人,是有功之人。更何況,你們追隨我,多則兩三人,少則一個人,蕭何可是全族數十人都跟著我,這個功,怎麼能忘!
話說到這個份兒上,群臣自然都不敢再多嘴(群臣皆莫敢言)。
「三傑」之一的蕭何封侯時遇到的麻煩,位居「三傑」首位的張良同樣也遭遇了一番。《史記·留侯世家》裡寫道:「漢六年正月封功臣,張良未嘗有戰鬥功。」這個「戰鬥功」就是軍功!劉邦心裡明白,按照軍功封侯的標準,張良怎麼也扯不上干係,索性親自站出來為張良說話:「運籌策帷幄,決勝千里外,子房功也。」
就連蕭何、張良受封都能引出這麼大的亂子,可見漢初軍功封侯的標準著實根深蒂固。所以,陸賈因未立軍功而痛失封侯機會,也是正常的了。
劉邦的軍功封侯順應了功臣們的訴求,切實地鞏固了西漢政權,同時也帶來了兩大後果:
一是形成了西漢初年的軍功階層。
西初的軍功階層,特別是因功封侯的功臣,成為西漢政權的基石,是劉邦後來平定諸侯王叛亂的主要力量。
二是軍功封侯存在著相當大的局限。
像陸賈這樣為西漢政權提供統治思想的重要文臣,因為沒有軍功而得不到分封,這不能不說是制度上的一大缺憾。
軍功封侯從其誕生之日起就是一種權宜之策,隨著大規模戰爭的結束,想要再立軍功對每一位朝臣來說都是難上加難。因此,西漢的封侯制度勢必將隨著時代的變遷而發生變化。
軍功封侯既然是以軍功大小來判定,這就必然會致使沒有軍功但對西漢政權的建立有過重大貢獻的人,與軍功卓著的功臣產生利益衝突,並在某些時刻還會表現得異常尖銳。面對兩方的不同意見,劉邦下一步究竟會怎麼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