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辦案對「口供」特別重視,於是「刑訊逼供」成為辦案特別是打擊政敵時的不二法寶。
而且為了口供還發明了一些「合法的」逼供刑具,唐朝使用的是「囚杖」,宋朝使用的是「荊子」,清朝使用的是「竹板」或「夾棍」,在審訊犯罪嫌疑人時使用這些刑具是合法的。
每個朝代就出了一些被重用的「刑訊逼供師」,漢朝有張湯、王吉,唐朝有武則天重用的周興、來俊臣、索元禮等酷吏,明朝有朱元璋、朱棣創立的錦衣衛和東、西廠,沒有一個不是靠「刑訊逼供」而臭名昭著。
儘管刑訊逼供是合法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勇敢的人站了出來反駁這種做法。
最開始是有一些明君通過法律抑制刑訊逼供。《秦律》規定:「能據供詞追問,不用拷掠而明案的是上策;用考掠而不得案情的是下策。」章帝劉坦曾在詔書中引《律》曰:「掠者唯得笞榜立。」意思是只能對涉嫌搶劫的犯人審訊時動刑,其他類別的犯罪不得搞刑訊逼供。
法律畢竟是法律,總有管不住的地方,不少官員也會為了提高口供真實性,就會鑽法律的空子,從而造成了許多人間悲劇。
於是,歷史上就出現了第一個向刑訊逼供宣戰的人——東漢和帝皇后鄧綏,她曾以皇太后身份臨朝執政近16年,而且臨朝期間,6次大赦天下,還通過親自審問囚徒,平反了因逼供導致的冤假錯案,並且其中免去死罪的有36人,嚴懲了16名為洩私憤而搞刑訊逼供的官吏。
鄧太后是跟古代反刑訊逼供做了一次鬥爭,那隋文帝做的第一次全面審訊工作,則可被稱為中國史上第一個公開反對「刑訊逼供」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