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天下大亂,各少數民族乘亂而動,迅速發展,各據一方。當時,在我國境內的重要的少數民族有突厥、回紇、吐蕃、南詔、靺鞨、室韋、高昌、奚以及西域各族。這些民族有的還處於原始社會末期,有的則發展到了封建社會階段,並且建立了強大的政權。唐王朝建立之初,東有稽胡擾邊,西邊吐谷渾虎視眈眈,北有突厥侵襲.其中突厥更是連年入寇,「率其群丑,屢隳亭鄣,殘毀我雲、代,搖蕩我太原,肆掠於涇陽,飲馬於渭汭。」1突厥數次兵逼長安,京師幾度戒嚴,李唐王室甚至打算遷都以避之。李世民繼位之初,也面臨著這樣嚴峻的形勢。但是唐太宗在位二十三年間,根據形勢的變化,先後與不同的民族制定了靈活多變的民族政策。這些民族政策,緩和了民族矛盾,促進了民族融合,對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
李世民主要推行征伐、和撫以及分化離間三個方面的民族政策。
一、軍事征伐
戰爭是民族矛盾極端尖銳化的產物。在唐太宗統治的不同時期,征伐對像不同,其目的和性質也有所差異。
鑒於前朝煬帝「必欲取高麗,頻年勞役,人不勝怨,遂死於匹夫之手」和「自古以來窮兵極武,未有不亡者」2的教訓,以及貞觀初年國力未強的事實,前期的李世民很少主動發動戰爭。即使開戰,目的也是以戰代守,其性質屬於正義戰爭。
貞觀三年十一月,唐太宗對突厥發動全面反攻。次年又派大將李靖率軍出擊,大破突厥並活捉了頡利可汗。此後突厥內附。
貞觀八年(634),吐谷渾寇邊,太宗派李靖、侯君集、王道宗等將「並突厥、契絆之眾擊吐谷渾」3。次年吐谷渾伏允可汗逃入沙漠,後為國人所殺,太宗另立吐谷渾國王。
這兩次戰爭中,出兵突厥原因有二:一是出於一代雄主的雪恥之心。武德年間唐政權多次受到突厥侵犯,李唐王朝尚未完全統一,實力有限,加上曾經借力於突厥奪取政權之故,不得不「臣事突厥」4。儘管這是形勢所迫下的無奈選擇,而且當時許多的人都曾經依附或借力於突厥,但是在自比秦皇漢武的李世民看來,無異於奇恥大辱。實力不濟時無法扭轉這種局面情有可原,但是在國內政權穩固,軍隊戰力提升,經濟有所復甦之後,又逢草原遭遇雪災,突厥頡利政權眾叛親離,李世民驕傲的自尊再也無法忍受這種恥辱,抓住時機,展開反擊,一舉將突厥政權顛覆。其二,是為解決突厥對唐王朝的威脅。突厥強大的政權始終威脅著邊境,不僅對中原內部統一不利,而且使得朝廷內外難以一心恢復和發展經濟。此為太宗以戰平邊求和之舉。而平定吐谷渾則是因為吐谷渾多次擾邊,而且「拘我行人鴻護丞趙德楷,太宗頻遣使宣諭,使者十餘返,竟無俊心」5。唐太宗才不得不派大將李靖、侯君集、李道宗等興師平定。兩次戰爭唐太宗皆是興正義之師,行正義之事。
到了貞觀後期,隨著國力的增強,和盤旋在腦海中的「中原為主,四夷臣服」的傳統,以及唐太宗個人建不世之功的想法,李唐王朝開始主動攻戰,依次征服,顯國威於四方。
此時唐太宗軍事征伐的民族主要是吐蕃、高昌、焉耆、龜茲、高麗等,並且都取得了較大的成功。平定薛延陀、平定高昌、焉耆及在西域具有較大影響的龜茲,「龜茲平,西域震駭」6。
儘管征伐這些民族的理由不一,如「高昌驕慢」7「殺其主,殘虐其下」8等等,但是其根本目的在於削減周邊勢力,防止少數民族政權坐大,危害中原安定,維護封建大一統。儘管具有部分「大國沙文主義」傾向,但是主觀願望是值得肯定的。
二、和撫
唐軍強悍的戰鬥力震懾了周邊的少數民族,保障了中原地區的安定。但是戰爭的開啟需要有雄厚的國力支持,而且會給國家和交戰地區帶來巨大的創傷,於民族團結也大有損害。因此,李世民更多的時候選擇的是和撫之道。
和撫之道主要有六:
其一是結盟。結盟一般是在雙方實力大體相當,又有共同利益且利益訴求大於雙方交惡所帶來的影響之時。與少數民族結盟,名義上李世民只做過一次,那就是「便橋之盟」。
高祖武德九年八月,即唐太宗登極之初,東突厥頡利可汗趁唐朝帝位更代之機,率十餘萬大軍進犯關中。兵鋒直至武功、高陵等地,京師長安為之戒嚴。八月八日,頡利領軍進至便橋之北,遣其酋帥執失思力入京威脅並觀察形勢。唐太宗當即囚禁了突厥酋帥,率高士廉、房玄齡等六騎來到渭水便橋之南,與頡利對話,責備其違約南侵之咎,又佈置京師守衛部隊結陣於後,以壯聲威。頡利見太宗義正辭嚴,毫無懼色,唐軍旌甲蔽野,陣容甚盛,大驚失色,又見太宗許以金帛財物,只得請和。雙方在便橋之上斬白馬簽定了盟約,突厥退兵而返。
實際上,李世民還與吐蕃有過結盟,只是採用了和親的方式來進行。638年,吐蕃贊普松贊干布數次請婚未果,遂借口唐朝屬國吐谷渾從中作梗,出兵入侵吐谷渾,雖然唐軍擊退了吐蕃軍,但是唐朝也見識到了吐蕃的力量。於是將江夏王李宗道之女封為文成公主,嫁給了松贊干布。唐與吐蕃也就形成了以政治聯姻為基礎的同盟。
其二,和親。自古以來,中央政府採取和親之策,多為中央積弱,四方不穩之時,希望通過和親來討好其他強大政權,或是通過聯姻形成同盟。而唐太宗則把和親作為一個戰略性手段,同時也是強者對弱者的一種恩賜和安撫。他說:「北狄風俗,多由內政,亦既生子,則我外孫,不侵中國,斷可知矣。以此而言,邊境足得三十年來無事。」9由此可見,李世民想要通過聯姻來加強唐與周邊民族的密切度,形成一個以李唐宗室血緣為紐帶的大李氏家族,來拱衛中原王朝。最不濟也應使身具李氏血緣的少數民族後代首領,看在血緣關係上,不與中原輕啟戰端。因此在貞觀年間,先後有十多個唐朝公主嫁往回紇、突厥、契丹、吐蕃、吐谷渾等各族地區和周邊國家。
貞觀十年(公元636年),突厥處羅可汗的次子阿史那社爾率部內附,太宗妻以皇妹南陽公主10。貞觀十三年吐谷渾王諾曷缽來朝,以宗女弘化公主嫁之。貞觀十四年,吐蕃松贊干布遣其相祿東贊來請婚,太宗許以宗女文成公主妻之。貞觀十五年,又封祿東贊為右衛大將軍,以琅邪公主外孫段氏妻之。除了這些首領,還通過和親的方式籠絡安撫在唐王朝任職的少數民族將領。如以九江公主嫁突厥執失思力,以宗女定襄公主許嫁阿史那忠,以宗女臨洮公主許嫁鐵勒酋長契苾何力等等。李世民通過民族和親政策,使各民族成為唐朝家族一員,從而鞏固和加強了唐朝對全國各民族的統一領導。
其三,冊封。冊封有兩種:一是唐皇室冊封少數民族首領;二是在少數民族內附後,置州縣之時冊封地方領導者。被冊封的對象都是在少數民族地區有傳統勢力和一定影響的少數民族首領。完全內附之後,被冊封對象就與冊封者形成了君臣主僕關係。地方雖有自治之權,但是必須受制於中央。如果冊封的是周邊少數民族政權首領,則建立了一種宗主國與附屬國的關係,形成朝貢體系。
貞觀四年,太宗應各族酋長的請求,「乃下制,令後璽書賜西域、北方之君長,皆稱皇帝天可汗,諸蕃渠帥有死亡者,必下詔冊,立其後嗣焉。」11於是,冊封少數民族的上層分子就成為一種定例並且成為他們獲取名分的方式。獲封者即為正統,不獲封者不能繼承,難服國人。
其四,恩撫。太宗曾自誇「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12,又說「夷狄亦人耳」13,應「撫以恩信」14。而他也確實是少用武力,優待少數民族的首領及其子弟,同時給予大量賞賜。貞觀三年,黨項羌酋長步賴到長安,「宴賜甚厚」。15十四年,太宗以弘化公主嫁吐谷渾可汗,「資送甚厚」。16二十一年,太宗以鐵勒族十多部的酋長為都督、刺史,「太宗親繼以緋黃瑞錦」17。同年,漠北骨利干族遣使貢馬,太宗「厚禮其使」18。而且大量使用少數民族人士任職,為將者眾多。
他不僅對各民族中的上層分子廣為籠絡,對下層群眾也做了些安撫工作。賑濟窮乏,贖還被掠部人。還在賦役上照顧少數民族,「夷僚之戶皆從半輸」19,「四夷降戶,附以寬鄉,給復十年」20。通過施恩布德的方式,李世民就這樣贏得了少數民族上下各層人民的擁戴,各族尊稱「天可汗」。
其五,設羈縻府州。羈糜府州制度是唐朝在周邊內附少數民族地區推行的一種特殊的地方行政制度。最初起於貞觀四年。此時東突厥被唐朝滅亡,十餘萬人降伏。在如何安置十餘萬東突厥降眾的問題上,李世民採納了溫彥博的建議,「全其部落,順其土俗,以實空虛之地」,因此分別在突利、頡利故地設置羈糜府州,以統其眾。21而後「西北諸蕃及蠻夷稍稍內屬」,也沿用此設置,「即其部落列置州縣,其大者為都督府」22。其特點有三:一、以少數民族的首領為都督、刺史,皆得世襲。但要受唐冊封,奉唐正朔,效忠唐廷;二、貢賦版籍,多不上戶部,但要定期向中央作象徵性的朝貢,並為唐廷出征,打仗;三,不改變州內民族的社會結構、土俗習慣。23由此可見,這些府州縣類似於民族自治區域,有利於少數民族生存和發展。
其六,互市。遊牧民族的生活環境、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注定其經濟水平難以媲美生活在農耕文明下的民族。因此,每當遊牧民族生存環境惡化,生活水平下降的時候,就是遊牧民族發動戰爭的時候。而且,往往是傾整個遊牧民族的力量來展開,這就導致了農耕文明下的政權即使強大,也很難征服遊牧民族。更重要的是戰爭可以征服一個民族,但是不能同化它。事實證明,只有文化才能同化一個民族。而在古代社會,文化的傳播很大程度上是受制於經濟交往的頻繁與否。
李世民深知武力難以保障中央政府不再受到周邊少數民族的侵擾,只有通過中原地區繁榮的經濟帶動周邊民族發展,提高生活水平,才能使少數民族安定下來。因此他開磧道,設互市。磧道,即古之絲綢之路。磧道的開闢,為各族間的貿易往來,提供了交通的方便。貞觀二十一年,太宗應鐵勒諸部的請求,又於回紇以南,突厥以北開「參天可汗道」,「量置郵驛總六十八所,各有群馬酒肉以供過使。」24絲綢之路的暢通,「參天可汗道」的新辟,不僅加強了中央對西北邊疆的控制,並且空前地便利了西北與內地的經濟文化的交流。中華各民族間的經濟通過磧道和互市到得了互相補充,少數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改善,中原文化也因此滲透入少數民族群眾的內心,慢慢同化。
三、離間分化
貞觀名臣李百藥在《安置突厥議》中指出:「突厥雖雲一國,然其種類區分,各有酋帥。今宜因其離散,各即本部署為君長,使不相臣屬,縱慾存立阿史那氏,惟可使存其本族而已。國分則弱而易制,執敵則難相吞滅,各自保全,必不能抗衡中國矣。」25這就很直觀地表現了李世民分化離間各族的政策。
採取這種措施,是出於削弱少數強大政權,分化各族關係,使其不能一心,形成互相敵對、牽制的關係,而中原政權從中得利的想法。
唐太宗的這一思想產生較早,早在武德七年(即公元624年)就曾根據這一思想「縱反間於突利」26,使突厥的突利可汗和頡利可汗離心離德。貞觀二年,為了夾擊東突厥,太宗又冊立薛延陀首領夷男為可汗。貞觀四年,唐聯合薛延陀、回紇共同出征突厥,並且派間諜離間頡利的部眾,其心腹大將康蘇密挾隋煬帝皇后蕭氏及其孫楊政道至定襄降唐。不久突厥被滅。但是突厥戰敗後,薛延陀慢慢崛起。太宗「以其強盛,恐為後患」,於貞觀十二年,封薛延陀的兩個兒子分別為小可汗,「外示優崇,實欲分其勢也」27。又置突厥降眾於長城河南之地,以御薛延陀。還聯合鐵勒諸部扼制薛延陀,並最終合力平定薛延陀部。此外諸如聯新羅攻高麗、百濟以及聯合吐谷渾以對付吐蕃等。
由此可見,李世民實行分化離間,目的在於維持唐周邊地區的勢力均衡,不容許出現任何一個足以威脅唐政權的勢力集團。其途徑是:分化各少數民族內部,離間各族之間關係;扶持弱小方,牽制強大方;一旦某一勢力日益坐大,打破地區勢力均衡之時,即予抑制。而且很明顯,這一政策比較成功,效果也很顯著。
綜上三方面政策,我們可以發現,不管唐太宗使用征伐、和撫或是分化離間,其根本目的在於保障唐政權在東亞地區的霸主地位,同時維持地區勢力均衡,維護唐王朝的封建大一統。因此,他的民族政策中具有雙重性:既有開明進步的一面,又有封建專制的一面。其關鍵在於李世民處理民族問題的出發點是為漢族統治者的利益服務。只要把握了這一點,我們就能把握其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