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公主是唐太宗最喜歡的女兒?李世民女兒結局

唐太宗李世民共有21個女兒,其中廣為人知的便是高陽公主了。而不少電視劇與小說也喜歡將高陽塑造為唐太宗最喜歡的女兒,那麼歷史上的高陽是否真的就是唐太宗最喜歡的女兒呢?

很多人認為高陽公主是唐太宗最心愛的女兒,除了是受小說和電視劇的影響外,主要是因為《舊唐書》中的一句話:「初,主(高陽公主)有寵於太宗,故遺愛特承恩遇,與諸主婿禮秩絕異。」

意思就是,因為高陽公主受到唐太宗的寵愛,所以房遺愛待遇優厚,和別的駙馬受到的禮遇都不一樣。從這句話可以看出來,高陽公主的確是挺受唐太宗的寵愛的,所以連帶的,她的駙馬房遺愛也受到一定優待。但是,就因為高陽的丈夫「與諸主婿禮秩絕異」,就能以此斷言高陽是太宗最心愛的女兒嗎?恐怕還不能。

高陽公主受太宗寵愛,與她的出身並沒有太多關係。《舊唐書》無公主傳,對高陽生母也無記載,但對長孫皇后的七個子女記載得很清楚,所以高陽的生母為長孫皇后或太宗四妃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高陽是因謀反而被賜自盡的,若是四妃之女,四妃及其諸子不可能不被連坐。再觀之長孫皇后所生的城陽公主,前駙馬杜荷也是因為捲入李承乾的謀逆案被殺,而城陽卻活了下來。可見高陽與唐高宗同母的可能性也是極低的。所以高陽的生母可能身份較低,也可能早逝,高陽受寵於太宗與生母的關係不大,應該是她本身的個性比較對太宗的脾氣。

而根據《舊唐書》《唐會要》等史料的記載,可以稱為唐太宗愛女的一共有如下六位公主:長樂公主,豫章公主,城陽公主,高陽公主,晉陽公主,新城公主。不過有意思的是,除了高陽公主外,其他的幾位公主都有事例可以輔證她們的確是受到唐太宗的寵愛的。

比如貞觀七年長樂公主出嫁的時候,唐太宗詔令有司為其準備的嫁妝比自己的妹妹永嘉長公主多出一倍。然而就在貞觀六年的時候,御史大夫韋挺便曾上表批評時風道:「今貴族豪富,婚姻之始,或奏管弦,以極歡宴;唯競奢侈,不顧禮經。非所謂嗣親之道,念別離之意。正始之本,實在於茲。若不訓以義方,將恐此風愈扇。」結果唐太宗竟然「頂風作案」,要為自己的愛女準備比長公主多一倍的嫁妝,自然而然招徠了魏征的嚴厲制止。

「長樂公主將出降,太宗謂房玄齡等曰:『長樂公主,皇后所生,朕及皇后並所鍾愛。今將出降,禮數欲有所加。』房玄齡等鹹曰:『陛下所愛,欲少加之,何為不得?請倍永嘉公主。』」(《魏鄭公諫錄》)

而長樂的駙馬正是長孫無忌的兒子長孫沖,長孫沖此時極受帝寵,被任命為宗正少卿,駙馬都尉,官至秘書監(從三品),比之房遺愛從三品的官銜也是不遑多讓的。只可惜長樂紅顏薄命,貞觀十七年便病逝了。不過根據考古的發現,長樂公主的墓並沒有遵照公主墓只設一道石門的規格,而是破格使用了三道石門——這不僅是在昭陵現已發掘的陪葬墓中獨屬一份,即便是在整個已發掘的唐代墓葬中,也就只有「號墓為陵」、按天子等級安葬的懿德太子墓同屬這一情況。可見唐太宗對長樂的寵愛,比之高陽,絕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豫章公主與長樂相似,雖然嫁了人但貞觀十六年左右便過世了,太宗為此穿了很長時間的素服,超過了禮法規定的父親為子女服喪的時間,惹得群臣悚動不安,最後被魏征勸止。

「豫章公主薨,公奏:『自豫章公主薨逝,陛下久著素服,群情悚慄,鹹不自寧。臣聞古之王者,絕於期服,此乃前書典禮,列代舊章。陛下發上聖之慈,深下流之慟,素服以來,遂經旬月;悼往之義,足為加隆。伏願割無已之痛,從先王之禮,改御常服以副群下之心。臣濫蒙重任,不敢寢默。』太宗從之。」(《魏鄭公諫錄》 )

城陽公主的第一任駙馬是杜如晦之子杜荷,《舊唐書·杜如晦列傳》中說得很明白,「初,荷以功臣子尚城陽公主,賜爵襄陽郡公,授尚乘奉御。」顯而易見,杜荷的郡公爵位是因為尚主得來的。而根據《唐六典》中的記載:「四曰郡公,正二品,食邑二千戶。」比之房遺愛如何?只可惜貞觀十七年的時候,杜荷捲入了太子李承乾謀反案被處決,之後城陽改嫁的薛瓘任左奉宸衛將軍(從三品)。而城陽改嫁時,太宗曾專門為她卜卦,並欲打破黃昏行吉禮的婚制而改由白天行吉禮,不過被馬周諫止了。

「公主改適薛瓘,太宗使卜之。卜人曰:『兩火俱食,始則同榮,末亦雙悴。若晝日行合之禮,則終吉。』上將從之。馬周諫曰:『臣聞朝謁以朝,思相戒也。講習以晝,思相成也。燕飲以昃,思相歡也。婚合以夜,思相親也。是以上下有成,內外有親,動息有時,吉凶有儀。先王之教,不可黷也。今陛下欲謀其始而亂其紀,不可為也。夫卜筮者所以決嫌疑,若黷禮亂常,先王所不用。』上從其言。」(《唐會要》)

新城公主,既是唐太宗嫡出子女中的最幼者,也是唐太宗最小的一個女兒,八歲時受封衡山公主並被許配給魏征的長子魏叔玉。魏征在太宗朝的重要性不需要多強調,而魏叔玉身為嫡長子將來是要繼承從一品鄭國公的爵位的,比之房遺愛又如何?不過出人意料的是,魏征去世不久後就被人安上了薦人失當邀名賣直的罪名,太宗親自寫詔書下令悔婚僕碑,並為新城另選了一門婚事。貞觀二十三年二月,新城出降長孫詮,太宗為了給新城長面子,特意將長孫詮的父親長孫操升為岐州刺史。

「操……(貞觀)二十三年,以子詮尚太宗女新城公主,拜岐州刺史。」(《舊唐書·外戚》)

遺憾的是,太宗雖然希望能在臨終前看到自己的愛女出嫁,但是很可惜,由於公主出嫁的儀式十分繁瑣,按照《大唐開元禮》上的儀式要分為「冊公主、公主受冊、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同牢、見舅姑、盥饋舅姑、婚會、婦人禮會、鄉丈夫送者、鄉婦人送者」等步驟,且「諸土冠婚,公主降嫁等並筮日於南門之外,擇日舉行吉禮」。所以一直到五月份太宗去世,新城的婚禮也沒能完成,等到永徽三年除掉喪服後,才正式完成了婚禮。

所以在貞觀十七年的時候,六位得寵公主中已出嫁的有長樂、豫章、城陽與高陽這四位,新城則是許婚待嫁。然而無論是從駙馬的地位來看,還是就公主們本身所受到的特殊優待而言,很明顯,長樂、城陽、新城都要比高陽有寵得多。只不過這三位公主要麼早逝,要麼駙馬被誅,要麼尚未出嫁,所以貞觀十七年後,就只剩下房遺愛在同樣尚庶出公主的一干駙馬中一枝獨秀。

不過同樣有意思的是,雖然《舊唐書》說房遺愛「特承恩遇,與諸主婿禮秩絕異」,但是縱觀整個貞觀年間都沒能發現房遺愛因為尚高陽公主而得到了什麼好處。

杜如晦之子杜荷還能夠因為娶了城陽公主,得封正二品的郡公——不要以為杜如晦死得早,杜家就漸漸沒落了,房謀杜斷就不能相提並論了。要知道貞觀十七年的時候唐太宗建立凌煙閣,將杜如晦排在了第三名,房玄齡還落後了兩名。而那時杜如晦已經死了十三年了,房玄齡仍健在,可見唐太宗仍時時掛念著杜如晦的。長孫操也因為兒子尚新城公主為駙馬,得以升為從三品的刺史。唯獨不見房遺愛因為尚高陽公主而得到了何種特殊待遇,反倒是貞觀二十二年的時候,因為房玄齡病危,唐太宗親至其病床前與之握手訣別,並當即授予了房遺愛為右衛中郎將(正四品下),房遺則為中散大夫,讓房玄齡能夠在活著的時候親眼看見兒子們的顯貴。

這樣看來,雖然史書中明白說了房遺愛是因為娶了高陽公主而在眾多駙馬中脫穎而出的,然而就史實而言,房遺愛備受優待似乎更多的是托了他父親的福而不是他妻子的福。而且在貞觀一朝,房遺愛能夠稱得上是「與諸主婿禮秩絕異」,也只是相比之下待遇好過別的尚庶出公主的駙馬,一旦與長孫沖、杜荷相比,就明顯不及了。

所以若要由房遺愛受到優待來推斷出高陽公主是唐太宗最心愛的女兒,證據未免太過單薄了。何況高陽公主固然「有寵於太宗」,可是一旦與晉陽公主相比,明顯還是小巫見大巫了。

《唐會要》:「晉王及晉陽公主,幼而偏孤,上親加鞠養。」史書裡明明白白地記載了,李治與晉陽因為長孫皇后早逝而被唐太宗親自撫養。這一殊榮別說是在太宗年間獨此一家別無分號,便是放眼歷代皇朝,恐怕也就只有康熙皇帝那個兩廢兩立的太子可以稍相媲美。而高陽無論再怎麼得寵,也都沒能夠像晉陽那樣幾乎日日都能與父親相見相親吧?更何況史書中所記載的關於晉陽深得太宗寵愛的事件還有很多。

「晉陽公主字明達,幼字兕子,文德皇后所生。未嘗見喜慍色。帝有所怒責,必伺顏徐徐辯解,故省中多蒙其惠,莫不譽愛。……主臨帝飛白書,下不能辨。薨年十二。帝閱三旬不常膳,日數十哀,因以羸。群臣進勉,帝曰:『朕渠不知悲愛無益?而不能已,我亦不知其所以然。』因詔有司簿主湯沐余貲,營佛祠墓側。」(《新唐書》)

晉陽能夠臨得一手飛白體,與太宗的親筆真假難辨,想必是時常與太宗一起待在書房的緣故;晉陽不幸夭亡後,太宗悲傷不能自己,又下令將公主封邑所得的餘錢在公主墓旁修建佛祠,為晉陽的往生祈福求禱;而晉陽這個封號本身就飽含了太宗對這個愛女的寵溺之情——孰不知晉陽正是李唐王朝的龍興之地?

在瞭解了晉陽公主的事跡後,還會有人草率地認為高陽公主才是唐太宗最心愛的女兒嗎?

唐太宗21個女兒結局

襄城公主(下嫁蕭銳,又嫁姜簡)

汝南公主(早薨)

南平公主(下嫁王敬直,又嫁劉玄意)

遂安公主(下嫁竇逵,又嫁王大禮)

長樂公主李麗質(母長孫皇后,唐太宗特所鍾愛的女兒,出嫁時因唐太宗要給的嫁妝倍於長公主而被魏征諫。下嫁長孫沖)

豫章公主(公主自小喪母,長孫皇后收養之,慈愛逾於所生)

巴陵公主(下嫁柴紹與平陽公主之子柴令武,永徽四年與房遺愛謀反,被唐高宗賜死。顯慶中追贈為北景公主)

普安公主(下嫁史仁表)

東陽公主(下嫁高履行)

臨川公主李孟姜(母韋貴妃,下嫁周道務)

清河公主李敬(字德賢,下嫁程懷亮)

蘭陵公主李淑(字麗貞,下嫁竇懷悊)

晉安公主(下嫁韋思安,又嫁楊仁輅)

安康公主(下嫁獨孤謀)

新興公主(下嫁長孫曦)

城陽公主(母長孫皇后,公主出嫁前,唐太宗專門為她卜卦,下嫁杜荷,又嫁薛瓘)

高陽公主(下嫁房遺愛,後因謀反賜死,追封合浦公主)

金山公主(早薨)

晉陽公主李明達(母長孫皇后,皇后去世後,與哥哥李治一起被唐太宗親自撫養,為太宗最為寵愛的女兒,多受眾臣喜愛,有其母風。公主十二歲去世,唐太宗悲痛欲絕,一個多月不能正常臨朝。)

常山公主(沒有下嫁)

新城公主衡山公主(母長孫皇后,初許配與魏征的長子魏叔玉,後因魏征生前所謂薦人失當、邀名賣直之罪,唐太宗因而悔婚。初嫁長孫詮,唐太宗為給愛女長面子,特升其公爹為岐州刺史。後嫁韋正矩)

《李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