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皇帝趙匡胤為何要逼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宋史.太祖本紀》記載了這樣一件史實:宋太祖乾德元年八月壬午,殿前都虞候張瓊以陵侮軍校史珪、石漢卿等,為所誣譖,下吏,瓊自殺。說的是殿前都虞候張瓊欺辱軍校史珪、石漢卿等人,被他們聯手誣告。張瓊被送交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期間自殺身亡。

對這件事,《宋史》之外,南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以及清人畢沅《續資治通鑒》都有記載,以李燾《長編》的記載最為詳細。當時,張瓊的職務是「殿前都虞候、嘉州防禦使」。防禦使是寄祿官,代表他的品階為防禦使(略低於節度使,五品官),殿前都虞候(掌軍中司法,從五品)才是他的實際職務。史珪和石漢卿都是沒有品階的小校,且隸屬於殿前司,是張瓊的部下。按《長編》記載,張瓊性格暴躁,御下嚴厲。當時史珪和石漢卿正受趙匡胤寵幸,張瓊很輕視他們,稱其為「巫媼」(老巫婆)。二人恨之入骨,於是誣告張瓊「養部曲百餘人,自作威福,禁旅畏懼。且巫毀皇弟光義為殿前都虞候時事」(私養部曲百餘人,作威作福,禁軍將士都懼怕他。而且他還污蔑、詆毀皇弟趙光義擔任殿前都虞候時的事。)宋太祖招張瓊當面訊問,張瓊不承認指控。太祖大怒,命人拷打他。石漢卿用鐵撾(鐵製兵器,頭部形似手掌)猛擊張瓊頭部,張瓊被打的氣息奄奄(仍不認罪),拖出去交給御史府繼續審問。張瓊自知不免於死,遂解下所配玉帶留給母親,隨即自殺身亡。

按史書記載,「誣譖」兩個字已經案件定了性:張瓊是蒙冤而死。案情看似簡單,但是如果認真分析來龍去脈,發現內情卻很是複雜。

建隆二年七月,在平定李筠、李重進叛亂之後,宋太祖趙匡胤「杯酒釋兵權」,解除老資格的石守信、王審琦等禁軍將領職務,提拔資歷較低的親信統領禁軍。到了乾德元年,趙匡胤對禁軍的改造已基本完成,侍衛司被(弱化)分為為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與殿前司合稱三衙。殿前司作為皇帝的近衛軍,是最受信任的精銳部隊。當時殿前司骨幹成員,主要是趙匡胤擔任殿前司主帥(殿前都點檢)時的老部下,以及高級官員、陣亡將士的子弟。張瓊出身將門,自大周(後周)起就在趙匡胤麾下征戰。《宋史》記載,張瓊「少有勇力,善射,隸太祖帳下」,立下不少軍功。周世宗南征進攻壽春之時,他以身體為趙匡胤擋箭,身中數箭差點被射死。趙匡胤即位,提拔他做禁軍將領,後又破格任命他接替皇弟趙光義的殿前都虞候職務。

殿前都虞候是個什麼官職呢?簡單地說就是殿前司的軍法官,軍中地位僅次於殿前都指揮使和副都指揮使。宋太祖改造禁軍,取消了殿前正副都點檢職位,殿前司正副都指揮使職位也有意長期空缺,殿前都虞候實際上成了殿前司的最高指揮官,全面掌管殿前司事務。又由於殿前司在三衙中地位最高,所以殿前都虞候品階雖低(從五品),卻是禁軍中地位最高的將領之一。

張瓊之前,殿前都虞候職位一直由皇弟趙光義擔任。趙匡胤征討李筠、李重進之時,都是以殿前都虞候趙光義統領宮廷事務,執掌京城禁軍,其地位之重要由此可見。建隆二年(961年)七月,趙光義升任開封府尹、同平章事(京城開封府最高長官、宰相品階)。於是宋太祖欽點忠誠正直的張瓊接替他的職務,並言道:「殿前衛士如狼虎者不啻萬人,非瓊不能統制」(殿前司衛士如狼似虎,人數不下萬人,非張瓊不能統領)。因此說,張瓊作為大宋第二任殿前都虞候,是皇帝絕對信得過的禁軍將領。

史珪其人,《宋史》有傳。早在趙匡胤擔任後周禁軍將領時,史珪就在他身邊做事(給事左右)。趙匡胤登基,史珪被任命為御馬直隊長(御馬直的低級軍官)。乾德元年八月案發之時,他的職務應該比御馬直隊長略高,屬於皇帝的侍衛軍官。關於石漢卿,《宋史》沒有他的傳記。除了參與誣陷張瓊之外,史書記載開寶二年(969年)五月,宋太祖親征北漢,殿前都虞候石漢卿在太原城下中箭溺水身亡。乾德元年案發之時,石漢卿的職務應該與史珪不相上下,屬於皇帝身邊的低級侍從軍官。如此說來,張瓊、史珪、石漢卿均為趙匡胤的親信部下,曾經一起征戰沙場,是皇帝最信得過的人。究竟是什麼原因使他們反目成仇,必欲置對方與死地呢?

作為宋初知名將領,史珪和石漢卿名聲都不怎麼好。《宋史.史珪傳》記載:太祖初臨御,欲周知外事,令珪博訪。珪廉得數事白於上,驗之皆實,由是信之。說的是趙匡胤登基之初,要全面瞭解外界(應該主要是軍方)情況,命史珪廣泛搜集各種消息向他直接匯報。因為打探的幾個消息都得到證實,從此皇帝很信任他。《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石)漢卿性桀黠,善中人主意,多言外事,恃恩橫恣,中外無敢言者。說石漢卿為人凶悍詭詐,善於揣度皇帝心意,經常把打探來的消息報告皇帝,由此很受寵幸,朝內朝外沒人敢說他的壞話。也就是說,史珪和石漢卿除了殿前司低級軍官之外,還兼有一項特殊使命:擔任趙匡胤的耳目。正因為受到皇帝信任,且在皇帝面前擁有話語權,史珪、石漢卿雖是小人物,卻能夠呼風喚雨,震懾群僚。

《趙匡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