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王學泰先生的舊作《說大誥》,浮想聯翩,感受頗豐。
要飯的窮小子朱元璋力挫群雄,成為一言九鼎的開國皇帝後,自以為是天縱之聖,英明蓋世。為給子孫後代留下興國安邦的萬世基業,他不僅大開殺戒誅元勳戮群臣,還編纂了比歷朝歷代刑法都嚴厲殘酷的《大明律》。不過,最具創意的還是他以皇帝詔誥的形式陸續發佈的四篇《大誥》。朱元璋的大誥是從《尚書》學來的,那是攝政的周公借成王之口訓誡群臣用的一種官樣文章。而朱元璋的大誥則針對全體臣民,既有聖上的說教訓誡,也有懲處的法規罰則,還有諸多真假難分的案例。這玩意兒說法律不像法律,說道德規範又不像道德規範,是把最高指示、法規法令、行政管理、民主監督等許多方面的東西混雜拼湊在一起的「四不像」,應屬於有朱皇帝特色的「創新」傑作。
《大誥》最顯眼的「亮點」應是發動平民百姓監督地方官吏,恐怕這與朱元璋長期生活在社會最底層,對各級官吏平日裡對上陽奉陰違,對下巧取豪奪的惡劣行徑一清二楚有著很大關係。當時大明的行政統治只到縣一級,《大誥》就明確規定不許各級官員下鄉。他在「官員下鄉」一條中說道:「十二布政使並府州縣,往時官吏不時親自下鄉,擾吾良民,非只一端。數禁不許,每每故違不止。洪武十七年,將福建布政司右布政陳泰拿赴京師,斬首於市,敕法司行下諸司,不得再犯此行。」連副省級的官員都因違規下鄉被斬首,可見禁令之嚴。同時也可見下鄉確有油水,誘惑巨大,故屢禁不止。難怪今昔各級官員們都愛往下面跑,各地此起彼落的節慶大典、開工開幕,講座論壇,哪次不請幾位上層領導坐陣?你壯我臉面,我報之厚禮,各得其所。為此上面曾發過無數文件,然多半形同空文,我行我素。其實在《大誥續編》中就有「民拿下鄉官吏」一條,如「有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違旨下鄉,動擾於民。今後敢有如此,許民間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壯拿赴京來」。此法能否治得住貪官污吏下鄉姑且不論,單憑敢於號召百姓直接挑戰本地官員這一點,歷朝歷代統治者中就無人具備朱元璋這種自信與膽略。
《大誥》似乎還賦予百姓許多民主權力,他們不僅可以告官,還可以保官,可以為受上司同僚排擠誣陷的好官集體進京上訪,甚至可以拿下貪官污吏,直接綁縛進京城。如《大誥三編》中專門樹了個正面典型,就是常熟縣的陳壽六曾被縣吏顧瑛所殘害,他就率兄弟外甥綁縛酷吏,手執《大誥》赴京面奏。朱元璋接見了並「賞鈔二十錠,三人衣服各二件」,還下令免其雜役三年。為了防止各地官吏暗中阻攔百姓上訪,《大誥》有「阻擋耆民赴京」一條,以淳化鎮巡檢史何添觀等阻截上京告狀農民索要錢財,被舉報後斬首或刖刑為例,警示官員不得傚尤。
朱元璋十分欣賞自已的傑作,他下令家家戶戶必須擁有一本《大誥》,要求「務要家傳人誦」,並多次降旨督促檢查各地貫徹學習的情況。還親自登上午門給群臣講《大明律誥》的立法宗旨,並將其作為各級學校(包括國子監)的必修課程,平時誦讀講解,科舉考試就從中出題。據《明史》記載,當年也出現過學用大誥的高潮,全國「活學活用」積極分子19萬人齊聚南京金鑾殿前,輪流在皇帝面前「講讀」大誥,受到表彰,並發獎金,以資鼓勵。歷史有時就這般驚人地相似,此種場面我們也曾親歷目睹過,回想起來,令人難以置信,啼笑皆非。問題是這部家藏戶誦的「聖典」沒多久就灰飛煙滅了,1965年高層有人想要研讀《大誥》,下面廣為收羅,連國家圖書館都沒有,僅在寧波天一閣發現半部殘卷,這恐是朱元璋始料未及的。
在封建極權統治下,無組織的百姓如何能與有組織的政府抗衡,單個百姓,即便加上家族的力量,就能到差役成群的衙門裡抓污吏貪官?當時的窮困小農視遠行為畏途,有幾個願自貼盤纏,不辭艱辛「綁縛酷吏入京」?所以說朱元璋這種以民治官的想法純粹是一時心血來潮想當然的產物,形不成制度化的防腐反貪體系,也得不到廣大民眾的支持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