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崇禎皇帝:一個年輕有為但生不逢時的帝王

提起崇禎皇帝,我們最常說的就是「亡國之君」、「吊死在歪脖子樹上」等等。其實崇禎皇帝是以為年輕有為的皇帝,只可惜生不逢時。朱由檢繼位,大力清除閹黨。天啟七年剷除了魏忠賢的羽翼,使魏忠賢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然後一紙詔書,貶魏忠賢鳳陽守陵,下令逮治。在其自縊而死後,下令磔屍於河間。此後,將閹黨二百六十餘人,或處死,或遣戍,或禁錮終身,使氣焰囂張的閹黨受到致命打擊。崇禎皇帝剷除了魏忠賢集團,曾一度使明王朝有了中興的可能。但是也失去了對朝中朋黨制約,致使政策受士大夫集團的擺佈。

當時的明王朝內外交困,內有農民起義軍,朝臣中門戶之爭不絕,疆場上則將驕兵惰。面對危機四伏的政局,朱由檢殷殷求治。每逢經筵,恭聽闡釋經典,毫無倦意,召對廷臣,探求治國方策。勤於政務,事必躬親。同時,他平反冤獄,起復天啟年間被罷黜官員。全面考核官員,禁朋黨,力戒廷臣交結宦官。整飭邊政,以袁崇煥為兵部尚書,賜尚方劍,托付其收復全遼重任。與前兩朝相較,朝政有了明顯改觀。因對外廷大臣不滿,朱由檢在清除魏忠賢為首的閹黨後,又重用另一批宦官。給予宦官行使監軍和提督京營大權。大批宦官被派往地方重鎮,凌駕於地方督撫之上。甚至派宦官總理戶、工二部,而將戶、工部尚書擱置一旁,致使宦官權力日益膨脹,統治集團矛盾日益加劇。無奈中,他不斷反省,四下罪己詔,但終無法挽救明王朝於危亡。

崇禎皇帝先後下過六次罪己詔。第一次罪己詔:崇禎八年正月,在中原數省範圍內流竄奔襲經年的陝西農民軍突然揮師南下,一舉攻克中都鳳陽,掘朱元璋祖輩之明皇陵並焚燬之,熊熊大火和彌天煙霧持續了數日之久。隨後,朝廷匆忙調集各省精兵八萬餘人在中原地區進行會剿。八月,洪承疇負責督剿西北,盧象升負責督剿東南,剿滅農民暴亂軍之戰事在全國範圍內拉開帷幕。十月初,崇禎帝走出了令他的自尊十分難堪的一步,即第一次向全天下頒布「罪己詔」,首次承認朝廷的政策失誤及天下局勢的險惡。第二次罪己詔:崇禎十年閏四月,北方大旱,中原大地、赤野千里、餓殍遍野、民不聊生,而地方官吏仍舊逼糧催科、盤剝百姓,多處地方亦然民怨沸騰、乾柴烈火、一觸即燃,面對這樣的危局,崇禎帝在久祈不雨時的《罪己詔》上痛切地說道:"張官設吏,原為治國安民。……嗟此小民,誰能安枕!……。"

第三次罪己詔:崇禎十五年新年伊始,崇禎帝在奏對朝臣時格外謙卑地揖拜閣臣周延儒等人,希翼君臣齊心協力、再圖振興國事之舉。正月,朝廷派馬紹愉為特使,同關外清庭進行談判,以期減緩明朝腹背受敵的軍事壓力。二月,闖王李自成所部在襄城大敗明軍,殺害陝西總督汪喬年。三月、四月,關外松山等城相繼被清軍攻陷,遼薊總督洪承疇被清軍俘虜,後歸降清廷。五月,李自成所部三圍開封。七月,賢淑聰慧的田貴妃病故,崇禎帝悲痛欲絕、日不思飲、夜不成寐、痛不欲生。八月,對清庭議和機密被朝臣洩露,朝廷輿論大嘩,迂腐言官大肆抨擊,崇禎帝惱羞成怒,情急之下,竟將無意洩漏國家機密的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問斬,明清之間的和談徹底破滅。九月,在李自成所部圍困開封期間,黃河堤潰,開封城被滔滔洪水沖毀,導致幾十萬開封百姓無端喪命,釀成明末巨大人道災難,李自成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十月,李自成所部在郟縣擊敗明陝西總督孫傳庭部。十一月,清軍第五次入塞劫掠,深入山東腹地,俘獲人口三十餘萬人丁,殺害官吏數百人。閏十一月辛丑,崇禎第三次下罪己詔,詔曰:「……自今為始,朕敬於宮中默告上帝,修省戴罪視事,務期殲胡平寇以贖罪戾……」

第四次罪己詔:崇禎十六年年初,闖王李自成在襄陽建立政權。二月起,京師瘟疫流行。三月,左良玉部嘩變。四月,清軍進犯出塞。五月,張獻忠部攻克武昌,楚王遇害,張獻忠正式建立「大西」政權。隨後,內閣首輔周延儒被罷官。六月,崇禎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悲憤地向天下官紳百姓第四次下罪己詔,譴責自己的失德和過失導致生靈塗炭、社稷遭殃,希望天下官民士紳能夠振聾發聵、共赴國難,鼎立拯救危機重重、病入膏肓的大明王朝。

第五次罪己詔:崇禎十七年正月初一日,闖王李自成在西安稱帝,立國號「大順」。李自成隨即分兵兩路劍鋒指向北京進軍。正月,朝廷拜大學士李建泰為督師,出京抵禦大順軍,為了鼓舞士氣,崇禎帝隆重地在平台為即將代帝出征的李建泰舉行「遣將禮」。不料,風雲突變,三月,李自成大軍即兵臨北京城下。十八日,崇禎於倉促之中第五次下詔罪己,崇禎帝在罪己詔中寫道:「……朕嗣守鴻緒十有七年,深念上帝涉降之威,祖宗托付之重……忠君愛國,人有同心,雪恥除凶,誰無公憤!……」。緊接著,崇禎帝又在罪己詔之外痛心疾首地寫下了同樣令人讀罷之後有一種說不出來的酸楚痛心之感的文字:「朕以藐躬,上承祖宗之丕業,下臨億兆於萬方,十有七載於茲。……告爾臣民,有能奮發忠勇,或助糧草器械,騾馬舟車,悉詣軍前聽用,以殲丑類。分茅胙土之賞,決不食言!」。

第六次罪己詔:崇禎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絕望無助的崇禎帝強打精神舉行了最後一次家宴,當夜酒宴罷後,崇禎帝即安排太子慈烺、三子定王慈炯、四子永王慈煥逃離皇宮。十九日凌晨,天將曙明,崇禎揩御筆太監王承恩離開紫禁城,登上皇家禁苑煤山,在一株老槐樹下自縊身亡,時年35歲。死時「以發覆面,白夾藍袍白細褲,一足跣,一足有綾襪」,衣上以血指書,崇禎帝的臨終遺詔這樣寫道:「朕自登極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致逆賊直逼京師,然皆諸臣之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第六次罪己詔為遺言。

《崇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