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國產大片《血滴子》中,乾隆年間的秘密行動組織「血滴子」手中雖然擁有可十步外取人首級的秘密武器,但卻被海都率領的火槍隊和火炮殺的片甲不留,退出歷史舞台。雖然說現在的槍械欺負幾個拿刀的特工應該不成問題,但在乾隆時期,當時火器真的有那麼厲害嗎?電影中,清軍的火槍隊從出場開始就威風八面,在清剿血滴子小分隊的那一場戲中,火槍隊佔據高地,連發數槍,將試圖逃跑的秘密特工擊斃。電影裡,槍托抵肩,發射的時候頗有「三個火槍手」的風采,顯得非常拉風。其實,那時清軍還沒有這麼好的武器,他們使用的還是「鳥槍」。
「鳥槍」這個詞現在只活在「鳥槍換炮」這個成語裡,並不是一個好詞,很多人認為它意味著「威力小,只能打鳥」,其實「鳥」字的意思是它準確到可以打中飛鳥。明朝人范景文撰的《師律》中提到:「後手不用棄把點火,則不搖動,故十發有八九中,即飛鳥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鳥槍」開始的時候叫「鳥銃」,是由歐洲人發明的,明代嘉靖年間經日本傳入中國的。從西洋火槍發展的序列來說,「鳥槍」對應的是單詞「Arquebus」,它在外形上的特點就是有彎曲的握把,只能勉強抵肩。代替它的那個東西叫做「Musket」,大家熟悉的《三個火槍手》裡的「火槍手」(musketeer)就是使用這種武器的高手,在這裡翻譯成「火槍」(其實這種翻譯挺不三不四的,因為作為熱兵器的「槍」都是「火槍」)。
「鳥槍」和「火槍」在外觀上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火槍」已經有了具現代感的槍托,而「鳥槍」只有一個握把,或者頂多比據把長出一點。具有槍托,在尾端有一個較大平面的「火槍」可以紮實地抵在人的肩窩處,肩窩一方面能夠固定槍托,提高持槍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能夠很好地緩衝後座力,使射擊過程平穩。
「鳥槍」和「火槍」之間有一個漫長的演化過程,典型的「火槍」的型制是在使用和改進中逐漸形成的,並沒有具體的發明人。富於諷刺意義的是,「火槍」具有現代感的槍托開始上崗時竟然是被用作棒子。在從16世紀開始的北美開發中,在相當於現在加拿大的土地上,歐洲殖民者和當地土著不斷進行著面對面的殘酷戰鬥。當時的火器都是單發的,打完一發子彈後敵人衝上來了,槍只能當棒子使。為了讓棒子更給力,武器製造者給它加了個大「屁股」,結果歪打正著增加了槍發射時的穩定性,於是這樣肥大的槍托就流傳下來了。上世紀90年代,加拿大人George J. Lepine創造了一種名叫「Okichitaw」的武術,使用的武器就是形狀像火槍的棒子,主要用槍托進行打擊。
鳥槍因為沒有槍托,所以射擊時手離臉很近,因為據槍不穩定,一般都需要支起腳架才能射擊。可見,《血滴子》中,清軍使用的槍並不像「鳥槍」,倒是很像「火槍」。實際的歷史是,當時因為閉關鎖國,清朝軍隊使用的還是「鳥槍」,不可能那麼順暢、瀟灑地抵肩射擊。
在電影中,清軍火槍隊的子彈在擊發後可以將沒穿護甲的人擊穿,而在最終的決戰中,李宇春扮演的穆森更是被一隊槍手用子彈擊倒,死在玉米地中。那麼,作為戰鬥力如此之強的角色,就這麼死掉了,合適嗎?當時,鳥槍不能紮實地抵肩,並且是滑膛槍,因為沒有膛線,子彈不能靠自轉穩定,所以準頭不如現代的長槍,但是威力其實並不小。據記載,在近距離,鳥槍可以擊穿鍛造人體裝甲。滑膛槍的威力可以從1805年10月21日法國狙擊手在特拉法爾加海戰中狙殺英國納爾遜(Horatio Nelson)船長的歷史記載中大略瞭解。當時,法國狙擊手在15米外開槍,子彈穿過他的左肩,穿過他的第六和第七根脊椎,最終停在他的肩胛骨下5厘米的背部肌肉裡。由此可見,像在電影那樣,用滑膛槍在大約50米外從正面將穆森打穿,並不是太誇張。
除了火槍外,電影中的清軍還擁有一種神奇的大炮,它會冒著煙在天空劃出一道曲線,然後在村舍裡炸開,讓黃曉明精心佈置的防禦計劃瞬間被轟殺。在歷史中,清朝確實已經大量使用火炮。從康熙十四年(1675年)到康熙六十年(1721年)的46年裡,清王朝中央製造的大小銅鐵炮共計985尊,這個數字還未包括各省就地製造的火器。
但是,《血滴子》裡的火炮明顯威力太大了。據記載,到19世紀美國內戰時,火炮的有效射程才有1.8公里,電影裡「飛越山頭炸死你」表現的射程起碼超過了3公里。電影中,清軍的炮彈落到民房上,立刻炸開,這也不太符合實際。據《中國古代火藥火器史》(第150頁),清朝火炮發射的主要是實心圓球彈。那時已經有了爆破彈,但是並沒有觸發引信,所以不會觸物即炸。那時的爆破彈需要向外引一個藥捻,在發射前點燃。所以,這個東西很可能在空中爆炸,或者落地後過一會兒才炸。如果沒發射出去,那炮手就要倒霉了,所以在那時爆破彈並不普及。
不過,無論火炮發射出的是實心彈還是爆破彈,它都不會一路冒煙的。如果是帶有助推系統的火箭彈,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另一種情況是發射點燃的火球,這是冷兵器時代的事情了。拋石機可以把點燃的加了松香和硫磺的大捆稻草拋向敵陣,起到縱火的作用,但是火炮沒有這個功能。所以說,其實黃曉明當時精心佈置的計劃,本來還可以一戰的。
在清朝,雖然火器取得了一些進步,但比起明朝並沒有本質的進步。當時的火器都存在使用不便、再裝填時間長、射程短、精確度差、可靠性低的缺點,所以冷兵器還有很大的用武之地。當初明朝雖然相當重視火器的運用,但也沒有能夠戰勝在火器上差出一截的女真人,甚至也沒有能夠戰勝李闖王的烏合之眾。說明在古代的中國,熱兵器並未完全壓倒冷兵器。即使在當代,使用冷兵器仍然是特種部隊的必修課。所以,作為以暗殺為主要作戰方式的「血滴子」部隊,其實完全不用慨歎「火器一出,神功無用」,更何況他們手中還有重不到2.5公斤,可以遙控和精確制導的「血滴子」。其實我有一點想不通的是,作為一支秘密情報部隊,學習如何處理、分析情報,如何不動聲色地解決目標才應該是重點,不讓血滴子識字,大概才是這個部隊覆滅的真正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