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有難,中國人尊春的規則,都是伸出援手。親友犯罪,則是能避免麻煩就必滿麻煩,做不到落井下石,就做到獨善其身。然而,在清朝初期的皇室內部,皇太極的皇長子豪格的老婆的母親,犯罪了!豪格竟然殺死了妻子!更令人驚訝的是:皇太極竟然對豪格的做法很滿意!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崇德元年豪格被降親王爵號,主要源於他與莽古濟家的婚姻關係。
莽古濟何許人也?她是努爾哈赤(皇太極的爹)與大福晉富察氏生的女兒,大貝勒莽古爾泰和貝勒德格類的同胞姐妹,比莽古爾泰小3歲,比德格類大6歲。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努爾哈赤原準備把她嫁給哈達部貝勒孟格布祿。後因孟格布祿與努爾哈赤侍妾通姦,又想謀反,被努爾哈赤一怒之下殺掉。
為了籠絡哈達部的人心,努爾哈赤把她嫁給了孟格布祿的兒子武爾古岱,她因此被稱為「哈達公主」或「哈達格格」。這一年,她12歲。
天命末年,武爾古岱病逝後,莽古濟長年守寡,直到其弟皇太極登基,又改嫁蒙古敖漢部博爾濟吉特氏瑣諾木杜稜。
當時貴族女子的婚姻,完全由家族中的男性家長主宰,她們不過是統治者籠絡諸部酋長的工具。像莽古濟,先嫁哈達部首領未成,轉手又嫁給了他的兒子,就是一個突出的例子。
莽古濟與前夫武爾古岱生有兩個女兒,長女嫁給了代善的長子岳託,二女嫁給了皇太極的長子豪格。莽古濟於岳託、豪格既是姑姑,又是岳母,這樣的近親結婚在當時的滿族社會中頗為流行。但這種親上加親的做法,並不能化解家族內部的矛盾,何況莽古濟性格倔強,與皇太極一向不和,隨著這對同父異母姐弟間愈演愈烈的仇怨,處境兩難的豪格被捲入了無法擺脫的糾葛中。
天聰九年(1635),因為與莽古濟家的關係,豪格第一次受到父親的處罰。事情的起因還要從豪格娶林丹汗的妻子說起。
這一年,皇太極招降了蒙古察哈爾部的餘部,隨林丹汗兒子額哲歸服的,還有林丹汗的幾位福晉、格格。皇太極親率眾貝勒前往迎接,並在盛京郊外與蒙古福晉、格格們舉行了盛大的婚禮。皇太極先娶了竇土門福晉。濟爾哈朗娶了蘇泰福晉,蘇泰福晉富有而美麗,曾引起代善的垂涎,但她是濟爾哈朗已故妻子的妹妹,所以皇太極和諸貝勒一致議定,把她嫁給濟爾哈朗,代善只好另娶林丹汗的妹妹、富有的泰松格格為妻。
林丹汗的另兩位妻子,額爾哲圖福晉嫁給了阿巴泰,伯奇福晉嫁給了豪格。一時間粉黛雲集,花枝招展。豐盛的宴席,飄散的酒氣,喧騰的歌舞,華美的服飾,把喜慶婚宴的氣氛烘托到了極點。
令所有人出乎意料的是,此番盛況卻惹怒了在座的一個中年婦人——豪格的岳母莽古濟。莽古濟見豪格娶了一個俊俏的蒙古貴婦,不禁大動肝火。考慮到女兒的尷尬處境,她不好與女婿豪格撕破臉,就徑直找到弟弟皇太極,當面質問說:「我的女兒還在,貝勒豪格為什麼又娶一妻?」
豪格娶伯奇福晉是經皇太極欽准的,難怪莽古濟要把一肚子怨氣撒到他的身上。說罷,莽古濟離席而去,中途退出了婚宴。當時的滿洲貴族,哪個不是妻妾成群,何況是貴為皇長子的豪格?但莽古濟心疼自己的寶貝女兒,不願她受到女婿的冷落,以致滿洲「姑奶奶」的脾氣一下子爆發出來。
莽古濟大鬧婚宴,讓皇太極很下不來台,尤其是當著眾多貝勒和蒙古賓客。他對這位脾氣暴躁的姐姐本來就沒有好感,經這麼一鬧,也就鐵下心來,決心還以顏色。他在宮中召集諸貝勒大臣訓話,指責莽古濟一貫行為暴戾、讒毀他人;對皇上早就心懷怨恨,其夫瑣諾木杜稜還假裝酒醉,多次破口大罵皇上。所以,對她的險惡用心一定要提高警惕。隨即議定莽古濟的罪狀三條:一,怨恨皇上;二,誣陷部屬;三,與丈夫擅自出獵。諸貝勒決定:革去莽古濟的公主名號和其夫的濟農名號,貶為庶民;沒收其部屬和賜予的土地。皇太極還補充了一道特殊規定:今後所有親戚,不許與莽古濟往來,否則,處罰不貸。這樣,就把莽古濟一家徹底孤立起來。
這場風波的起因,本來是因為莽古濟干涉豪格的婚姻,但令人困惑不解的是,除了莽古濟本人受到嚴懲,她的親戚——弟弟德格類、兩個女婿岳託和豪格也受到處罰,理由是他們身為莽古濟的親戚,卻沒有與她劃清界限。僅僅過了8天,德格類就暴病而亡,年僅40歲。德格類死得蹊蹺,而此前三年(天聰六年,1632),他的哥哥莽古爾泰同樣是暴病而亡。
莽古爾泰與代善、阿敏、皇太極本來同為四大貝勒之一。努爾哈赤去世時,皇太極被擁立,莽古爾泰雖附和眾議,內心並不服氣。兩人的矛盾日益加劇。天聰五年(1631)八月,後金軍隊圍攻大凌河城。莽古爾泰因所部傷亡較重,請皇太極將出哨護軍調回,兩人因此發生激烈爭吵。皇太極指責莽古爾泰經常不服從調遣,貽誤了戰機。莽古爾泰則針鋒相對,揚言每次出兵,抽調自己的部屬總是多於其他貝勒。兩人矛盾由來已久,這次爆發只是瓜熟蒂落。莽古爾泰怒火中燒,不由得將佩刀抽出五寸多長,被眾人推出帳外。當晚,莽古爾泰以空腹飲酒過量,狂言失態為辭,叩頭請罪。皇太極卻得理不饒人,拒絕接受。不久,以大貝勒代善和眾貝勒共議的名義,定罪名「御前露刃」,革去大貝勒名義,奪五牛錄屬人,罰銀萬兩及馬匹。第二年十二月,莽古爾泰得暴疾而亡。
據清朝官書記載,二兄弟臨死前的症狀如出一轍,都是「口不能言」,非常痛苦地死去,而且只說是「暴疾」,究竟是被氣死的,還是被投毒而死,卻含糊其詞。不過,有一點很清楚,即皇太極與莽古濟一家並不是簡單的私人恩怨,而是基於權力鬥爭形成的刻骨銘心的仇恨。
豪格於皇太極為長子,於莽古濟為侄子兼女婿,兩邊雖是至親,卻是一對水火不容的冤家。豪格夾在中間,父子之情、姑侄之情、夫妻之情纏繞在一起,割不斷,理還亂,令他左右為難,動輒失當。
更令豪格想不到的是,娶妻風波剛剛塵埃落定,一場更大的波瀾又呼嘯而至。天聰九年(1636)底,大貝勒莽古爾泰生前與妹莽古濟、弟德格類謀逆一案被莽古濟的家人舉報,告訐莽古爾泰曾與妹莽古濟、弟德格類在佛像前焚燒誓詞,圖謀不軌。接著在抄家時,又搜出了16枚木牌印,印文為「金國皇帝之印」。這被視作莽古爾泰謀篡汗位的確鑿證據。諸貝勒會議認為,元兇莽古爾泰「大逆無道」,本應寸磔(用刀碎割而死,類似於凌遲處死),但莽古爾泰與弟德格類已死,於是決定將兩人的墳墓平毀,骸骨拋灑;將莽古濟與莽古爾泰的兒子額必倫處死。皇太極不願就此罷休,隨即對莽古爾泰的同黨進行嚴厲鎮壓。有叛逃者向明朝官員報告:「兩家相爭廝殺,四王子(皇太極)將大王子蟒五兒代(莽古爾泰)兒子三個俱都殺死,還殺死相關的重要人員一千多人。」
豪格剛因與莽古濟的關係受到處罰,仍心有餘悸。對於這場驚天動地的大案,再不敢有絲毫懈怠,他審時度勢,很快表明了自己在這場大火並中的立場:「我是皇上的兒子,妻子的母親想謀害皇父,我怎麼能與謀害皇父的女人同處呢?」接著就親手殺死了妻子。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何況他與妻子又有表兄妹一層關係,自幼青梅竹馬,卿卿我我,婚後如膠似漆,感情深厚。說豪格對妻子沒有感情,那是假的,說他為人殘忍,恐怕也沒說到點子上。從豪格的一生看,無論是他在外征伐,還是為人處世,從沒有為人殘暴或性情暴虐的記錄,但父汗的意旨至高無上,不可抗拒,豪格下此毒手,實在是被逼無奈。
皇太極對兒子的殺妻之舉並沒有什麼表示,內心大概還是讚許的,所以在分配莽古爾泰財產時,給了豪格諸多好處,一是分給他八個牛錄的人口,一是將原屬莽古爾泰的正藍旗加以改編,並任命他為該旗的和碩貝勒。緊接著,又晉封他為和碩肅親王。
這樣,僅數月之間,豪格就成為擁有一旗強大實力的六大和碩親王之一(其他五人為和碩禮親王代善、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和碩睿親王多爾袞、和碩豫親王多鐸、和碩成親王岳託)。豪格身為皇長子,在諸貝勒中更是前程遠大,風光無限。但地位陞遷帶來的喜悅似乎並沒有平復豪格殺妻的內疚,這中間,或者還攙雜著他對姑姑兼岳母莽古濟的懷念。他經常和同病相憐的堂兄弟岳託聚到一起發發牢騷,對皇太極處理莽古濟一案流露不滿。
天下沒有不漏風的牆,他們的舉動很快被人密告給了皇太極,於是龍顏震怒,在崇德元年(1636)八月授意諸王商議對豪格和岳託的處罰。諸王會議的結果,認定豪格與岳託結黨,有怨恨皇上(皇太極)之心。但是在討論對岳託、豪格如何處罰時卻出現意見分歧,一半人主張處死,另一半人主張監禁。最後,由皇太極裁斷,他說:「雖然他們對朕抱有異心,朕如加以誅戮,將招致惡名。二人一為朕的兒子,一為朕的侄子,朕應以寬容對待他們。」
豪格與岳託雖被免死,但仍受到革去親王爵降為貝勒(連降了二級)、罰銀千兩的嚴厲處罰。豪格晉封肅親王僅八個月,就遇此大挫,情緒之沮喪,可想而知。從此他在人前背後出言更加謹慎,再不敢有絲毫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