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戊戌政變前夕光緒皇帝的密詔裡說了什麼?

戊戌政變前夕,光緒皇帝頒發的兩道「密詔」,是研究維新運動的重要資料,也是康有為後來保皇活動的重要憑借。然而,「密詔」發佈,即有人產生懷疑,和康有為一起流亡日本的王照也說它是「偽作」,近年來,對「密詔」的來源、時間、內容、性質諸問題,引起了人們的注視,如台灣黃彰健先生即有專文考核,為此,這裡準備就我接觸到的各種文獻,提出一些看法。

「密詔」是怎樣露布的?刊發中又有哪些變動,這是首先要弄清的問題。

較早提到「密詔」的是1898年9月27日(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的《字林西報》,謂:「聞本月初二日,皇上曾密詔康有為作速出都,此間怨家太多,不宜久處」。

至於康有為,在旅日期間也多次談到「奉詔求救」,如《戊戌八月國變記事四首》的第三首謂:「吾君真可恃,哀痛詔頻聞。」第四首謂:「南宮慚奉詔,北闕入無軍。」康有為去世後,《康南海先生墨跡》印行,中有「密詔」兩道,但它是抄件。

如今看到的光緒皇帝「密詔」,來源不一:一是楊銳之子楊慶昶繳呈的第一詔,即《光緒大事彙編》卷九所載;二是報刊上登出的兩道「密詔」全文,如《新聞報》《字林西報》《台灣日日新報》;三是羅惇曧之由王式通、趙熙「錄以見示」的;四是康有為、梁啟超記述的,如《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奉詔求救文》《致英國駐華公使照會》《戊戌政變記》《康南海先生墨跡》。

在這四類中,羅惇曧所錄第一詔來自楊慶昶所繳呈,文字稍異(見後)。第二詔或據報刊傳抄。至於報章所載,最早刊登的《新聞報》,前有康有為的信件,日本外務省檔案和《台灣日日新報》也是附在康有為《奉詔求救文》之後。那麼,兩道「密詔」的來源,實際是兩個:一是楊銳之子,一是康、梁。前者只有一道,後者則有兩諭。

這兩道「密詔」,第一道由楊銳之子繳呈都察院,趙炳麟據以錄入,這時慈禧、光緒剛死不久,在他的呈文中,述及手詔「令其珍藏」及楊銳「復奏大綱」經過,自有根據,趙炳麟據以錄出,當為可信。兩詔全文之用中文刊出,則最早為1898年10月19日的《新聞報》。這樣,要探索「密詔」的真偽及其演變,就得首輯趙炳麟所錄和《新聞報》刊出的「密詔」。

先論第一詔

詔文據趙炳麟所錄為:

近來朕仰窺皇太后聖意,不願將法盡變,並不欲將此輩老謬昏庸之大臣罷黜,而用通達英勇之人令其議政,以為恐失人心。雖經朕屢次降旨整飭,而並且隨時有幾諫之事,但聖意堅定,終恐無濟於事。即如十九日之朱諭,皇太后已以為過重,故不得不徐圖之,此近來之實在為難之情形也,朕亦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至於阽危,皆由此輩所誤;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將舊法盡變,而盡黜此輩昏庸之人,則朕之權力實有未足。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何況其他?今朕問汝:可有何良策,俾舊法可以全變,將老謬昏庸之大臣盡行罷黜,而登進通達英勇之人,令其議政,使中國轉危為安,化弱為強,而又不致有拂聖意。爾其與林旭、劉光第、譚嗣同及諸同志妥速籌商,密繕封奏,由軍機大臣代遞。候朕熟思,再行辦理。朕實不勝十分焦急翹盼之至!特諭!

這就是楊銳之子楊慶昶繳呈的第一詔。

第一次密詔的另一個來源,是據《新聞報》1898年10月19日《國事續聞》二十六所載則為:

朕維時局艱維,非變法不能救中國,非去守舊衰謬之大臣不能變法,而太后不以為然,朕屢次幾諫,太后更怒。今朕位幾不保,汝可與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諸同志妥速密籌,設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勝企望之至。特諭。

楊慶昶所繳「密詔」(下簡稱「楊本」)既有源由,語氣亦合;而出自康、梁的「密詔」(下簡稱「康本」),則與之不同。主要差異是:

第一,「楊本」是「仰窺皇太后聖意,不願將法盡變」,感到自己「權力實有未足」,希望改變舊法,「而又不致有拂聖意」,從而頒詔,囑「妥速籌商」的,詞意婉轉,內容近實;而「康本」則一開始就從「朕維時局艱難,非變法不能救中國」著眼。「楊本」只說如果「痛切降旨」,將「舊法盡變」,則「朕位且不能保」;「康本」則作「今朕位幾不保」,語氣大有差別。

梁啟超,光緒帝和康有為

第二,「楊本」作「爾其與林旭、劉光第、譚嗣同及諸同志妥速籌商,密繕封奏」。而《康本》初刊時作「汝可與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諸同志妥速籌商,密繕封奏」。查「密詔」交楊銳傳出,諭中「爾」應指楊銳,不應再加「楊銳」之名,下面為林旭、劉光第、譚嗣同三人,則傳諭軍機四卿,原無康有為之名。「康本」在《新聞報》初刊時,「爾」作「汝」,說是「汝可與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云云,變成「密詔」是交給康有為的了,後來且寫「汝康有為……」,把康有為的名字都寫上去了,顯然,這是中經竄改。

照此說來,「楊本」和「康本」的不同在於:「楊本」只說變法危機,囑軍機四卿想出既能「轉危為安」,又不「有拂聖意」的「良策」;而「康本」則明言「朕位幾不保」,囑「設法相救」(「設法相救」四字,即為「楊本」所無)。「楊本」的「爾」指楊銳,諭交四卿;「康本」的「汝」指康有為,後來且徑添康有為名。顯然,「楊本」是真詔,而「康本」則經改竄。後者不是一般的傳抄錯誤,而是另繕重寫;不是稍有增刪,而是改易諭意。關鍵之處是添加了「設法相救」和把「密詔」說成是寫給康有為的。

再說第二詔

至於光緒皇帝的第二次「密詔」,在《新聞報》最早刊出時作:

朕今命汝督辦官報,實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速出外,不可遲延。汝一片忠愛熱腸,朕所深悉。其愛惜身體,善自調攝,將來更效馳驅,朕有厚望焉。特諭。

第二道「密詔」是給康有為的,與第一詔之另有楊慶昶繳呈之本不同。它既乏原件,又只有康有為一個來源,無法判定「真詔」。

照此說來,兩道「密詔」,均有改竄,其關鍵之處,除表示寫給康有為外,是在「設法相救」、「出外國求救」,而第二詔之加上「國求救」三字,作為「奉詔出外國求救」的張本的。

由於康有為將「密詔」改竄,王照又稱其為「偽作」,引起了人們的懷疑,甚至懷疑光緒曾否有此詔書,而予根本否定。我認為,這還得具體分析。

第一,光緒皇帝是曾經發下兩道「密詔」的,第一通「密詔」交由楊銳帶出,宣統元年,楊銳之子繳呈都察院,說明確有其事。「密詔」首言「朕今命汝督辦官報,實有不得已之苦衷」,明諭飭其迅速離京,「密詔」再予慰勉,合乎情理。再查《諭折匯存》:「八月初二日,召見軍機及袁世凱、成勳、周蓮、陳春瀛、林旭。」與《康南海自編年譜》「初三日早,暾谷持密詔來」,梁啟超:《南海先生詩集,明夷閣詩集》下「按語」:「第二次乃八月初二日,由四品卿銜軍機章京林旭傳出者」相合。即袁世凱在八月初三日見譚嗣同持來墨筆所書「密詔」,也說「彷彿亦上之口氣」,知「密詔」是確實有的。

第二,王照稱之為「偽作」,但他並未說沒有「密詔」。政變發生,王照和康有為、梁啟超同往日本,在他和犬養毅的筆談中,就承認有「密詔」,他說:

皇上本無與太后不兩立之心,而太后不知,諸逆賊殺軍機四卿以滅口,而太后與皇上遂終古不能復合。今雖欲表明皇上密詔之實語,而無證矣。惟袁世凱亦曾見之,而軍機之家屬亦必有能證者。然榮祿、剛毅譖皇上以擁太后,此時無人敢代皇上剖白作證,天下竟有此不白之事。

這件筆談,甚為重要,他不但說明確有「密詔」,還說「諸逆賊殺軍機四卿以滅口」。他提到的袁世凱、四卿家屬「必有能證者」也有根據。袁世凱《戊戌日記》即有記載,楊銳家屬又持以繳呈,可見王照是承認光緒發過密詔的。

康有為將第一詔改為寫給他自己,無非表示他奉有衣帶之詔,是「奉詔」,是能代表光緒旨意的;至於加上「設法相救」、「出外國求救」,又是他為政變後流亡海外、保皇復闢作輿論準備,表示他是「奉詔求救」。

康有為最早在報紙登出「密詔」時,就有了「奉詔求救」的設想。當時,他曾分函中、西各報,要求「遍告天下」。中文報中,《新聞報》說是「本館雖用華文,本系西報,故將原函不易一字,並所抄之密諭二道照錄於後」。康有為的原信是:

善長大人足下:天禍中國,際此奇變,呂、武臨朝,八月五日遂有幽廢之事,天地反覆,日月失明,天下人民,同心共憤。皇上英明神武,奮發自強,一切新法次第發行,凡我臣庶,額手歡躍。偽臨朝貪淫昏亂,忌皇上之明斷,彼將不得肆其昏淫,而一二守舊奸民復環跪泣訴,請其復出(以革懷塔布之故,此事皆榮與懷贊成之者)。天地晦冥,卒致幽廢。偽詔征醫,勢將下毒。今實存亡未卜,誠人神之所共憤,天地之所不容者也。偽臨朝毒我顯後,鴆我毅後,憂憤而死我穆宗,今又幽廢我皇上,罪大惡極,莫過於此。僕與林、楊、譚、劉四君同受衣帶之詔,無徐敬業之力,只能效申包胥之哭。今將密詔呈上,乞登之報中佈告天下(中文報不能登,西文報亦可)。皇上上繼文宗,帝者之義,以嫡母為母,不以庶母為母,偽臨朝在同治則為生母,在皇上則先帝之遺妾。再《春秋》之義,文姜淫亂,不與莊公之念母,生母尚不能念,況以昏亂之宮妾而廢神明之天下哉!若更能將此義登之報中(中西文皆可),遍告天下,則燕雲三十六州,未必遂無一壯士也。專候近妥。弟某叩首。

信中稱慈禧為「偽臨朝」,稱幽廢光緒「罪大惡極」,提出「無徐敬業之力,只能效申包胥之哭」,表示要「奉詔」「出外國求救」了。

《光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