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是滿清最後一個皇帝,也是在位時間最短的皇帝——他在寶座上只坐了三年,大清就完蛋了。大清雖然完蛋了,按照民國政府的「優待條件」,溥儀仍然可以在紫禁城裡居住,仍然可以使用太監和宮女,仍然過著非常奢侈的生活。皇宮的大殿、京郊的「皇莊」、遼寧的礦山、黑龍江的森林,仍然屬於他的私人不動產。在紫禁城裡,他說的話仍然是「聖旨」,那些「上書房行走」、「內務府大臣」仍然穿著馬褂留著辮子向他三跪九叩首。民國給溥儀保留了一個小朝廷、一個國中之國、一個還沒被民主大潮淹沒的帝制島嶼。
在那個島嶼上,溥儀稀里糊塗住了十幾年,直到有一天,「務要把帝制剷除乾淨」的基督將軍馮玉祥派兵包圍了紫禁城,讓他和他的眷屬搬出紫禁城。溥儀打電話求救,電話線被掐了。幾個老太妃賴著不走,人家在萬歲山上架起了大炮,貴人們本來還想當一回「浴血釘子戶」來著,一看這陣仗,乖乖地搬出去了。搬出去以後,溥儀先在一座王府裡暫住,隨後又在日本人的保護下逃到天津,躲進日本設在天津的公使館。公使館太擠,溥儀又出去租房,在一個前清軍官的邀請下,住進了「張園」。那個軍官叫張彪,張園是他在天津的別墅,位於日租界。
溥儀在張園當了六年房客。張家剛開始不收他的房租,後來張彪去世,張彪的兒子認為滿清早亡了,溥儀只能算是一個普通的房客,沒必要向他盡忠,於是按行情收租,每月200塊大洋。那時候銀元很值錢,不逢災年的話,一塊大洋能買40斤米。一個成年人每天早上吃燒餅油條,一個月下來也吃不了兩塊大洋。像駱駝祥子那樣的人力車伕滿街拉活兒,刨去交給車行的份兒錢和被交警罰去的違章款,每月收入最高不可能超過10塊大洋。從購買力上看,那時候一塊大洋相當於現在人民幣100塊錢左右,200塊大洋就是兩萬塊錢,如果從收入角度分析,200塊大洋至少相當於現在10萬元。兩萬塊錢也好,100塊錢也罷,溥儀要交的房租都是一個驚人數字,放在居住成本如此昂貴的今天,也沒有幾個人會去租幾萬塊錢一個月的住宅。
不過溥儀花高價租房還是有原因的。第一,他非常有錢,從宮裡出來時攜帶了幾十箱財物,包括金銀珠寶、名人字畫、宋版圖書和滿清皇帝的傳國玉璽,隨便拿出一件來變賣,都夠小戶人家吃一輩子(後來滿洲親貴和日本浪人鬧復辟,溥儀是最主要的資助人,他一個人的錢養活了好幾支兵馬)。他在東北還有大批不動產沒有被沒收,東北王張作霖時不時會幫他賣一些地皮,再把錢給他匯過去。第二,他所租住的張園面積很大,光花園就佔了二十畝地。
第三,張園位於日租界,租界裡的居住舒適度要比華界強得多。那時候咱們中國人的城市管理太落後,除了上海,民國前期所有的大城市都缺乏公共照明系統,晚上出門得秉承孔夫子教導的「夜行以燭」,挑著燈籠或者舉著蠟燭走路;另外還有衛生問題,華界垃圾遍地,蚊蠅成群,溥儀有一回從日租界出去,去張作霖在天津的公館拜訪,倆人在客廳交談,一旁的蒼蠅總是揮之不去,跟狗仔隊似的。這些問題在租界裡都是不會有的,因為租界晚上每條街上都會亮起瓦斯燈和電燈,蒼蠅則很難碰到。
最後一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租界的居民都享受治外法權,無論是南方的革命黨人,還是北方的大小軍閥,都不敢進去跟溥儀搗蛋,溥儀在那裡比在紫禁城都安全。民國是個混亂的時代,軍閥割據,戰爭不斷,城市遭轟炸,鄉下抓壯丁,大江南北都沒有安生日子,唯一有安全保證的地方,就剩下幾個租界——它們靠著洋人的勢力成了和平的孤島。本文開頭說紫禁城是一座島嶼,其實真正的島嶼是租界,跟租界的安全係數相比,溥儀的皇宮脆弱無比,經不住大炮一轟。所以早在張勳復辟失敗的時候,溥儀的謀士羅振玉就在天津英租界買好了房,準備給皇帝做避難的「行宮」,只不過後來溥儀跟日本人走得更近,怕英租界不安全,最後沒有用上那所「行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