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搖搖晃晃地走出電視台,我一輩子的事業就這麼塞在一個紙箱裡,頭頂的烏雲沸騰地翻湧著。我繞過聖菲利普街的街角,一陣東北方來的強風打到臉上。但我沒有轉頭,反而頂著風前進,偶爾能喘口氣就覺得不錯了。我想起有些人在絕望的時候會自殘,只為了感覺到自己還活著。活了三十幾年,我終於明白了。空虛比痛苦還可怕。
現在是午餐時間,新奧爾良衣著光鮮的專業人士和一群群遊客撐著黑傘匆匆走進餐廳。他們約了客戶、要跟同事朋友交流、在這座城裡享受樂趣——我昨天也一樣。
我朝東前進,天晴了,雨滴打在原本就很重的紙箱上。是什麼讓我失常,選擇搭公交車的啊?我早該知道我就要被炒魷魚了,應該開車來的。我看到出租車對著我開過來,但我不能舉手招車,不然,箱子就要掉到地上了。出租車呼嘯而過,濺了泥巴到我卡其色的外套上。「王八蛋!」
我想到麥可,他才是王八蛋,他怎麼能這樣背叛我?我的手臂好酸。我快速計算了一下路線:再過十二個街口才到車站,下車後還要走一個街口。我要這麼一直拖著箱子,跟流浪漢一樣。
過了馬路,在阿姆斯特朗公園裡,我看到垃圾桶。還來不及考慮,我就走下人行道,一腳踩進深及腳踝的水坑裡。箱子突然一倒,我手忙腳亂地扶好,這時一輛奔馳開了過來,差點擦到我。「可惡!」我把濕透的箱子抬起來,大步一跨就過了街。
今天的公園感覺好陰鬱,被遺棄了,就跟我一樣。垃圾桶上有個固定在木籬笆上的牌子,告訴我不可以把私人的東西丟在這裡。如果被逮捕,不就為今天劃下完美的句點嗎?我把濕淋淋的箱子放在垃圾桶邊上,撈了撈裡面的東西。雨滴從我頭髮和睫毛上流下。我用肩膀抖掉了雨水,但抖完了還有。我的手指穿過檔案、紙鎮、鑲框的獎牌、桌歷,最後碰到一個又硬又平滑的東西。有了!我把它從箱子裡拉出來,剝掉外面包的紙巾。我低頭看著麥可跟我在龐恰特雷恩湖乘船的照片,對著鏡頭微笑,那時候我還相信我們是一對快樂的情侶。我把相框用力丟進巨大的垃圾桶,落到底部時發出的玻璃碎裂聲帶給我無比的快感。
最後,我找到我一直在找尋的相片,我跟父親在評論家選擇獎頒獎典禮的那一張合照,就在他過世的前幾個月,那時他從洛杉磯搭飛機過來,就為了陪我走紅毯。我細看這張照片,玻璃上凝結了水珠。沒錯,他的鼻子紅紅的,眼神還有些呆滯。是的,他喝了太多,讓他自己出醜了。但他是我父親,我愛他,他是我心目中最強大也最消沉的男人。雖然他總有他的問題,但他愛我,愛我這大方到近乎自私的女兒。
我臉上鹹鹹的淚水混雜著雨水。我將照片塞進皮包,再找箱子中另一個東西,就是我的限量版瑞士卡達鋼筆,那是節目在路易斯安那廣播獎拿到第二名時,麥可送給我的禮物,讓我很驚喜。那時候,大家都覺得我是充滿希望的明日之星。
我將筆塞進外套的口袋中,把剩餘的東西連同箱子,一股腦地倒進垃圾桶裡。「丟得好。」我說,垃圾桶的蓋子發出聲響就蓋上了。
如願卸下了重擔,我沿著蘭帕街前進,走在我前面的,有一對十幾歲的情侶。黑髮的男孩用一隻手拿著黑傘,另一隻手則努力放進女孩緊身牛仔褲後面的口袋裡。不知道他要怎麼將手抽出來,一定很痛吧,塞在小小的口袋裡,牛仔布嵌進他粗肥的手指,他們不覺得這樣看起來很好笑嗎?他的大手抓著她的屁股,但有什麼關係呢?他們很年輕,覺得彼此相愛,她不會知道不久之後,他也會背叛她的。有一天,她走到了電視屏幕前,就會突然聽到他的免責聲明,彷彿她就只是一個故障的設備罷了。
我加快腳步,跟著這對情侶走到運河街上。在老舊的沃爾格林藥房前面,濕濕的水泥地人行道上坐了一個流浪漢,他的雙腿上蓋著一塊塑料布。他抬頭望著我前面的這對情侶,拿出一個骯髒的塑料杯。「上帝保佑你們。」他把杯子伸得更近一些。
「搞什麼鬼啊?」男孩經過時說道,「就連我的狗也知道下雨天要進屋子裡。」
女孩笑著打了他的手臂。「你好壞。」
「上帝保佑你。」我走過的時候男人又說了一次,伸出骯髒的杯子。
我快速地對他點了點頭,注意到對街就是高雅的麗思卡爾頓酒店。快走到車站時,我停了下來,猛然轉身,撞到一個綁了髒辮的女人。
「不好意思。」我說。
我穿越人群,像一條努力要向上游的鱒魚。我走得很快,不小心踩到別人的球鞋後跟,那女人轉身對著我咒罵,但我不在乎,我要找到那個男人。還有半條街的距離時,我和他四目相交,我放慢了腳步。
當我越是走近,他的眼睛就睜得越大,彷彿很怕我,他以為我是走回來羞辱他的嗎?對他來說,這樣的殘酷是家常便飯嗎?
我走到他旁邊,蹲下來。他的眼睛泛著黏液,當我靠近他一點時,我還能看到糾結的鬍子裡有麵包屑。我從外套口袋裡拿出鋼筆,丟在他的杯子裡。「拿去當鋪吧,」我告訴他,「這是玫瑰金,18K的,不要賣少於三千塊的價錢。」
我站起來,不等他說些什麼,就隱身到人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