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孩兒的故事要從我之前的工作環境講起。
我曾是一名記者——當然不是人們想像中的在戰地裡出生入死或者在街頭巷尾採訪社會新聞的那類「典型」記者。
我曾是一名娛記——當然也不是人們想像中的,要在去機場的路上把車子開得風馳電掣去追趕明星,或是為了拍到明星生孩子後的第一個鏡頭就得在婦產醫院門口等半個月那種。
我日常的工作就是,跑會,跑會,跑會。
歌手要發佈專輯,或要開演唱會,一個節目要開播,要招商引資,一個品牌有了新品,邀請藝人代言,一個機構主辦的榜單要揭曉…… 這些胡天胡地的事兒,之前都會有主辦方的宣傳人員聯繫我,請我去約定的地點參加發佈會。有時候就是去簽到走人,有時候在會場上和同行聊一會兒,有時候約了專訪,等到會後去進行採訪,有時候要等到天昏地暗,發佈會還沒開始。
我和本單位的同事一星期也見不到一次面,因為大家每天都在跑不同的會。有時候,我們會在同一家酒店擦肩而過,其實就是去不同的兩個宴會廳跑會。相對同事來說,我對同行們更熟悉——也就是那些供職於其他媒體,但每天要和我跑同一條線上的會的記者們。
要寫的N小姐,就是我基本上每天都要見著的同行之一。
我也不知道什麼叫作「女漢子」,是不是一定得是短頭髮呢?但N小姐並不是短髮,如果散下來的話應該能到肩下二十厘米吧。不過她永遠只有一個髮型,就是把頭髮一股腦兒紮起來,額前永遠有幾根凌亂的髮絲沒有被打理好。頭髮染過,應該也燙過,後半部分顯得有點枯黃。
她的五官和臉型都挺好看,挺標準的北方女孩兒的樣子。只是,她應該從不保養自己。她夏天一定不塗防曬霜和隔離霜,所以膚色總是有點偏黑,冬天一定也沒有特別在意保濕這件事情,所以兩頰總是有點起干皮。從額頭上偶爾爆起的痘痘可以看出,她應該經常熬夜,飲食上也沒有特別注意。
她從沒穿過裙子和那些所謂「精緻」的衣服,我也沒見過她拿手提皮包,一般都是背著大大的雙肩包。不過她的衣服應該都不很便宜。她會花三千多塊錢買一件衝鋒衣,還有一千多塊的潮牌牛仔褲。另外一類她熱衷的穿著是「國貨精品」,那種袖子上有兩道槓的紅色衛衣,還有胸前印著「婦女也能當英雄」字樣和復古圖案的T恤。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特別熱衷於塗指甲油這件事兒。她的手指甲的形狀很漂亮,一點倒刺都沒有,總是被塗上猩紅或裸粉色。比起臉和頭髮,她顯然更在意自己的手,而且經常是幾個非常好的牌子的護手霜換著用,一年四季都帶在身上。
她從不在乎她那些看起來很精緻的好友對她穿衣品味的善意嘲諷,總是一副「姐就這樣,你丫能怎麼地」的樣子。
她這個樣子最可愛。
她有一個固定搭檔,男的,攝影記者。按照他名字的首字母,暫稱他為W先生。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以為N和W是一對兒。
我們幾個總在一起採訪的文字和攝影記者經常在一起吃飯,有男有女,大家會編一些葷段子取樂,這些段子總是拿他倆開涮,他倆還特別樂在其中地回應,有時候他倆還會拿彼此開一些無傷大雅的成人玩笑。
大家爭論一個話題的時候,N小姐會特自然地說:「你們這些人都太膚淺了,對這件事的見解啊誰也比不上我家小W,我家小W對這個可是專家。」然後W就會接上話茬兒,滔滔不絕地說下去。說完之後還會表揚一下N,一副「不錯,好女人,在外面給我留足了面子」的樣子。
有時候,說到W和某位我們不太熟的女記者單獨吃飯之類的事情,N往往會表現得相當介意,當著眾人的面半真半假地指責W是個「負心漢」,在大家的笑聲和起哄聲中,W也配合地做出很「懼內」的模樣。
他倆總是一塊兒來,一塊兒走。N開車,W蹭車。儘管大家知道他倆每次只是一起回單位而已,但總是有一種「其實他倆是共赴愛巢」的隱藏共識。說起來的時候,他倆也都不否認。
偶爾,她也會說「得了吧,老娘能看得上他那個小瓤雞仔」之類的玩笑話。不過大家也都把這種話當作是對「自家男人」的謙虛之辭而已,都覺得他倆就算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也得是某種意義上的情人關係。
要說起來,他倆還真不是一類人。
W先生戴一副圓圓的眼鏡,中等身材,少許偏瘦。他是本地人,談吐間帶著點典型北京人那種急促又非常吸引人的語感。
他懂的事情很多,從搖滾樂,到藝術電影,到家裝常識,再到國際局勢,他總是能侃出點不一樣的見解。其實不只是見解,他還是個數據狂人,歷史事件發生的具體年代,某款汽車在某一年的具體市場佔有率,他信手拈來,其熟悉的程度讓人弄不清真假。
和他說話,聽者總是先抱著「不妨先信他一次,聽他說說看」的心態,然後被他腦子裡強大的數據庫弄暈,最終不免真的信了他說的觀點。
儘管很熟了,但可以看得出他骨子裡還是挺清高的,那種容易被別人解讀成「文藝青年」的清高。這其實從他的穿著上就可以看得出來——他在性取向正常的男生裡算得上是很講究的,至少我在日常生活中,很少見到像他那樣把美式工裝風格穿得不髒( 甚至還有點文雅乾淨),還一點也不帶淘寶范兒的男生。
他很喜歡買各種帆布包。他通常用Filson(菲爾森)的硬帆布包來裝相機,出差的時候也會拎一個這個牌子的大旅行袋,我從他那裡知道了這個牌子,覺得質量很好,樣子好看又不做作,就給我家X先生也買了一個。
有一次,大家一起去東京出差,來回不過四天,除了幹活以外,只有一天的自由活動時間。大家都忙著在東京逛,他一個人坐新幹線到京都去買了兩個當地名產「一澤帆布」回來。去高雄出差呢,他又急急忙忙坐高鐵跑到台南買了幾個「永盛帆布」和「合成帆布」。
對於他這個愛好,N小姐總是表面上一副鄙視的樣子:「臭講究什麼啊?幾個破布包賣那麼貴。」但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她的錢包卻從不知道什麼牌子的皮錢包換成了台南「合成帆布行」的產品。
知道N小姐和W先生事實上不是一對兒,是因為他倆買房子的事情。
有陣子,買房子的熱潮席捲了我所在的媒體圈,不知誰在放風「明年房市就要大漲價,現在緊緊褲腰帶還能湊合買個小戶型,以後就永遠也買不起了」,於是身邊有好幾個人都終於下定決心要買房。
N和W都分別表達過對北邊的一個小區的鍾愛,大家也沒多問,有人私下裡議論,沒準他倆要結婚了,婚房就準備買在這個小區。
直到有一天,在一個W不在的飯局上,N不停地抱怨著無法想像以後要供房子的生活。E小姐(沒錯,就是我寫過的E小姐)多嘴說了一句:「你家W多能賺錢啊(他經常出去拍私活賺錢,這個大家都知道的),讓他供房養你不就得了,你還愁啥啊?」
N一個白眼翻過去:
「哎,說啥呢說啥呢?誰說我要和他結婚啦?他要買婚房,又關我啥事?我自己賺錢買房,你又管得著嗎?」
氣氛有點僵了。有人怯怯地說了一句:「可是……你倆不都要買×× 小區的房子嗎?」
「對啊,那個小區離我們單位近,環境也不錯,在新開盤的小區裡價格又還可以,我幹嗎不買啊?我先發現的,然後告訴他的,他小子要當跟屁蟲,我有啥辦法?」
後來我們才知道,W確實買的是婚房,他要結婚,對方並不是N,而是一個雜誌的藝術編輯。
W先生要結婚這件事情,我忘記是誰告訴我的了。我不認識他的那個女朋友,只在某次活動上見過一次,但印象不太深了。
但是,我身邊有一個巨大的八卦來源,那就是D小姐(沒錯,就是我寫過的那個D小姐…… )。D認識那個神秘的女朋友,而且她們的關係還不錯。在D的形容裡,那個神秘女朋友有如下幾個關鍵詞:
白、瘦、文藝、森女風、德國留學歸來、會彈吉他、給一個樂隊客串過女主唱、混藝術圈的、會畫畫、做過幾個小畫展的策展人。而W和這個神秘女友的戀愛,基本上就是W一頭熱。
D這麼評價這段關係:「其實這個女孩兒挺好的。漂亮,懂得多,和W有共同語言。就是有點作三作四。這種把自己看得太高的文藝女其實最不好找男朋友了,好不容易遇上一個W對她這麼好的男的,差不多就得了,可是她沒事兒淨是瞎折騰。一會兒要分手啦,一會兒要出去旅行啦,要我是W,沒準早不陪著玩兒了,就跟N好好過吧,多好呢。」
都說戀愛的事情是一物降一物。我本以為,W這麼外表熱情健談,骨子裡帶點清高和潔癖的人,會被N這麼一個直爽和粗線條的女孩兒鎮住,沒想到,他心裡喜歡的完全是另外一種類型。我猜,神秘女友也許代表著他想像中自己應該有的生活方式吧。
人還是傾向於喜歡需要自己仰望一點的事物,這話沒錯。
沒過多久,大家都知道了W先生和神秘女友的戀愛事件,這件事成了一個公開的秘密。
氣氛總是有點尷尬。N和W依然一起出現,他們依然是很好的工作搭檔,但他們同時在的場子,誰也不敢再開口說那些習慣了的黃色笑話,他們兩個也刻意地保持了一點距離。不知是大家的錯覺還是什麼,W變得有點少言寡語,總是一副很苦悶的樣子,話明顯少了,而N稱呼他就直呼全名,再不親暱地說「我家小W」了。這種尷尬氣氛維持了兩個多月。突然有一天。D小姐向我通報了一個重要消息:W和已經談婚論嫁的神秘女友分手了,說是神秘女友心裡總是有點看不上W。
D這麼評價他倆:
「兩個矯情的人啊,早分早超生。」
我知道這個消息以後,W就沒有再露面了。據說,他跟他們單位申請調走,離開北京工作一段時間,作為「駐滬記者」在上海工作。要知道,外調的事情一般是沒有人願意做的,因為每個人跑自己的那條線都已經輕車熟路,除非是新人,或是特殊原因,沒有人願意做外調這種出力不討好的事。
我和D的討論結果是,W的離開,一定是為了療傷。
那段時間,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在看台灣偶像劇《我可能不會愛你》。就算我這個從來都不看偶像劇的人,也知道那裡面的主角叫李大仁和程又青,還知道,程又青是一個超級霸氣的大齡女青年,而李大仁是一個完美男,又帥又耐心,而且居然不是gay,最重要的是,他對程又青還一片癡心。
N小姐也是這部電視劇的忠實粉絲,她把她的MSN簽名換成了「給我一個李大仁」,還經常做出一副花癡臉,跟大家討論這個劇,和他的李大仁。
一次,N又在興致勃勃地說陳柏霖有多麼帥,還說他最近有一個活動要來北京,她說服了所有編輯,給了一個巨大的版面,要做獨家專訪。
一向是個「解high(高興)人」的E小姐(還是我寫過的那個E小姐啦)半開玩笑地接上話頭:「其實吧,我覺得你的性格跟程又青有點像喔,又強勢又死要面子的。我看你也別老花癡陳柏霖了,反正你家W失戀出走,你還不趕緊乘虛而入,去上海追回屬於你的愛情啊!沒準他現在正需要安慰呢!還等啥呢?」
包括我和D在內的幾個女孩兒都連聲附和。一向都很女王的N,她的臉居然紅了。
如願以償地專訪完陳柏霖以後,N小姐的機會又來了。我和她,還有另外幾個記者,要一起去台北參加五月天的專輯發片會,而遠在上海的W,也在受邀請名單裡面。只是W要從上海出發,而我們則是從北京出發。
分隔一個季度的他倆,要在台北這個又文藝又浪漫的城市相見了。
因為想著多在台北逛逛,我和N一起改簽了機票,提前到台北一天。從在北京上飛機起,我就明顯感覺到了她的心神不寧,我開她玩笑:「你要不給你家W發個短信訴一下相思之情,要不就明天到機場接機給他個驚喜?」
她露出了一副平常根本看不到的嬌嗔狀:
「得了吧,誰要去接他啊?他都這麼多天沒跟我聯繫了,我可不想倒貼,哼。」
下午,我倆在敦化路附近發現了一家潮牌買手店,裡面有W最喜歡的Filson牌子的帆布包。N拿著一款試了又試,還問我:「你看好不好看,要不我買一個?」
其實,那個包對於她來說,有點太大了,並不適合。其實,如果不是W,我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這個非常非常小眾的美國工裝品牌。第二天中午,從北京來的其他媒體都到齊了。他們帶來了一個不太好的消息:上海過來的媒體在虹橋機場等待起飛時,飛機內部突然著火了,好在機組人員及時疏散,大家都沒太大事。不過,他們從舷梯上滑下來的時候,W的腳輕微扭傷了。而且,因為要等行李,他們要再過一天才能出發,應該能趕得上第三天下午的五月天記者會。
N的臉色頓時有點變了。我安慰她說,別著急,不過是腳扭傷而已,人沒事就好,既然沒有取消行程就說明沒有太大關係的。
她還嘴硬:「誰在乎他啊?愛咋咋地。他又沒跟我報平安。」
那天晚上,主辦公司安排的行程是去看丁當的演唱會,而那晚剛好台灣的電視台要播出《我可能不會愛你》的最後一集。N說她不想去看演唱會了,要在酒店裡看電視。
演唱會很熱鬧,但不怎麼好看。我在小巨蛋裡的記者室無聊地刷著微博,看到N發了這麼一條:
「李大仁,平安。」
又過了一天,上海來的媒體到了。因為要趕下午的記者會,他們來不及下榻,從機場就直接趕到了記者會舉辦的酒店。
發佈會完了,五月天全體過來接受大陸媒體的聯合採訪,作為攝影記者的W先生的腳似乎並無大恙,也看不出有什麼「療傷期」的樣子。他坐在前排,拍照之餘也問了幾個問題。而一向在群訪中表現活躍的N小姐則臉色不太好看,一個問題都沒有問。
群訪結束的時候,五月天的經紀人在他們旁邊耳語了一陣,怪獸和瑪莎過來代表樂隊「慰問」上海過來的、經歷了一場險情的媒體。一向對五月天的音樂很鄙薄的W先生在面對他們本人時卻很熱情,還跟瑪莎互拍肩膀,開了幾句玩笑。
N冷眼看著。一開口,她突然變得很粗魯:「什麼啊?還他媽的搞領導慰問這一套啊?我都看不下去了,太他媽假了。」說完就走了。
接著,我接到了留守北京的D小姐的短信:「跟你說一個大八卦啊。昨天W的飛機不是冒煙了嗎?××( W的神秘前女友)一聽這消息就臨時起意,瘋了一樣,買了全價機票跑到上海去看W。」
我回D:「可是現在W人就在台北啊。」
D說:「我只知道他倆昨晚上一起在上海過的夜,可能今天一早W才出發去台北的吧。別的就不知道了,應該是要復合的!N應該沒戲了!」
台灣行的後半程,能正常走路,但有點一瘸一拐的W似乎心情大好,還主動過來問N,要不要一起去北投泡溫泉。
N保持了粗魯的節奏:「你跟個瘸子似的,還到處浪啥啊?消停待著吧!」
W一頭霧水的樣子,他有點不明白。他可能是覺得,好哥們兒好久不見,就應該親親熱熱的吧。
從台灣回來之後兩個多月,W先生給大家發了請柬,他要結婚了,這次是真的。
婚禮我和D小姐都去了,新娘不愧是藝術圈裡的,整個婚禮很簡單,品位卻很好。婚禮上,W講了他們一度分手的故事:
「在上海的一段有驚無險的經歷,讓我們確定了對彼此的愛。說起來我還真要感謝那家航空公司和那次台灣之行。」
我環顧四周,N小姐沒來。
那晚,N發了這麼一條微博:「和從小到大的好姐們兒一起來昌平泡溫泉,爽!我的好搭檔小W,不好意思今天和姐們兒有約,沒去參加你的婚禮,祝百年好合!」
她配了一張圓月的圖,正是那晚的月亮。
W先生婚後,他們依然是搭檔。他們之前都在那個小區買了房子,各自收房後,他們做起了鄰居。生活仍在繼續。
有一次,大家說到裝修的事。因為N當時正在裝修房子,大家就紛紛向她取經。不知是否故意,她若無其事地說自己曾經去過W剛裝修好的家:
「我覺得他家就裝修得不錯,有幾件作舊風格的傢俱,我也想買那種風格的傢俱,配上淡綠色的牆面,他家本來不大,這麼看著還挺清爽的,他老婆呢確實有點品位,說好多傢俱都是在網上買的,我也準備買點。」
這時W從會場前面拍完照片過來了,所有人都圍住他,咨詢起買傢俱的事。他跟大家一通神侃,然後說和N該回單位了,嬉皮笑臉地又要搭N的車。
N很客氣的樣子:
「你也別搭車了,我車裡東西太多,坐不下你了。我幫你把器材捎上吧。」說完,從W手裡接過器材,扭頭就走了。
W有點尷尬,轉頭解嘲:
「我說,她是不是來大姨媽了?怎麼那麼奇怪?」然後自行打車離去。
會場上剩下我,以及A、D和E三位。(沒錯,她們是我寫過的A、D和E)。
A:「他倆怎麼了?咋那麼奇怪呢?莫非他倆好過?」
D(冷笑兩聲):「就是癡心女子負心漢唄。有啥奇怪的。」A:「啊?你們都知道啊,我咋沒看出來呢?」
E:「我的小AA啊,我說你就是遲鈍,那個W油嘴滑舌的,不是啥好東西,N喜歡他那麼長時間,大家都看得出來,你沒看出來?他還不就是喜歡搞曖昧唄,最終還是被那種作女的給收了。你說這都什麼玩意兒!男人沒一個好的!」
A:「啊?真有這麼一出啊?我還真是什麼都沒看出來。我覺得W還不錯啊。」
D:「別說他們了,都是別人的事,誰知道裡面有啥玄機呢,誰知道誰是主角誰是配角呢,走吧,咱們吃大餐去。」
我們邊說笑邊離開,會場上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