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M 猶念當初

又要寫一個美女的故事了。雖然M這個字寬寬的,真的不太適合任何樣貌的美人兒。

我其實和她並沒有見過幾次面,但不知是巧合還是什麼,和她每次都能聊很久,比經常見面的那些人還有話題。事實上,交淺而言深一向是我不太喜歡的一種關係,然而對她,似乎是個例外。也許是因為我和她的頻率格外吻合吧。

第一次見M小姐,是幾年前,在一次出差的旅途中。

那是我剛工作不久,奉命去參加一個活動,遠在雲南大理。主辦方給我們訂的機票是北京飛昆明的,所以下飛機後,我要坐好幾個小時的車輾轉到大理去。

下飛機後,我開始在接機口尋找寫我名字的牌子。我拎著箱子找了好久,終於找到了躲在角落裡的主辦方接機人,他手裡的牌子上寫了兩個名字,我,和另一個來自於某網站的時尚頻道的女孩兒。

等了一小會兒,這個名字的主人找了過來。

看得出,她臉上的妝是剛剛化的,腮紅很顯眼,唇彩還在兀自閃著新光。下了飛機,不趕快去和接機人會合,而是馬上去洗手間補妝這件事,是時尚界的女郎才會做的。

精緻的妝容掩蓋不住天然的秀色。我仔細看了她,心裡默默叫了聲好:她著實是個美人兒——嘴唇輕開輕合,兒化音加重,帶著些北方地域特質和書面色彩的「美人兒」這個詞,格外適合她。

我寫過幾個美女。

D小姐外貌的美是冷峻奇巧的,熟悉她之後,方知她的熱烈性情,這種矛盾融合成了她的美;F小姐的美則是帶著些不食人間煙火的精靈氣質,遠看是一汪深潭,於近處瞧,又簡單清澈,沁人心脾。

而面前這位M小姐的美,是屬於現代的,屬於時尚雜誌的,屬於電影學院招生標準的,那種標準美。

她們是野生的,而她,是家養的。

M小姐的個子比我高一點,脊背挺直,站姿有一種練過舞蹈的人的架勢。她的頭髮梳得油光水滑,把額頭光明正大地露了出來,一絲不苟——這是我羨慕的一種髮型,因為我總覺得自己的額頭長得不好看,髮際線又不明晰,所以中學畢業之後就一直有劉海,但每次見到敢把額頭完完全全露出來的人,都覺得這是真美女敢作敢當的做派,嚮往得不得了。

腦後的馬尾辮用一個卡子別住,那種卡子是不會留印子的,她隨時都可以做新的髮型出來。頭髮沒有染,黑得發亮。

她的臉型也是令人羨慕的,巴掌大一點的瓜子臉,又不顯尖酸刻薄。側臉有一些圓潤的弧度,鼻子又挺拔得恰到好處。眼睛水汪汪,唯一的缺點就是稍微有點眼袋,但沒關係,眼袋長在好看的眼睛下面就叫作「臥蠶」,況且,這完全可以通過化妝去彌補。

如果要下個定論的話,她的五官傳遞出的語言是「標準、親切、自然的美」。就我自己的審美來說,這張臉或許欠缺點個性,但如果我是彩妝師或攝影師,我會挑選這麼一張臉,給她上妝,讓她入鏡。

我們被司機帶上車,才發現這趟車是小車,乘客就只有我們倆。於是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地聊了起來。

其實,美女往往比想像中要好接觸許多。四五個小時的車程下來,我們儼然是熟人了。

她也剛剛畢業不到一年。曾在一所藝術院校上學的她,以前經常給雜誌和廣告做兼職模特。和她當時的同學不同,她早早就意識到自己的專業和模特這個行業都是「吃青春飯」的,而且要想成功,必須得有運氣,還有一個概率問題。於是,她把自己的職業目標定在了「時尚編輯」上面,畢業之後來到了這家不大的網站的時尚頻道做網編。

「我從小就愛穿,愛化妝,愛捯飭自己,不過個性還是比較吃苦耐勞的那種,所以雖然專業不算對口,但基本還算應付得來。」她有點不好意思地評價著自己的這份工。

我們又說到各自的男朋友,她說,她和男友的戀愛是從上學時就開始的,現在男朋友在做公務員,很冷門的單位和職位,與氣象相關的。

「他是一個和我性格挺相反的人,挺踏實、內秀那種。找工作也就想著要穩定的,然後就找了一個最冷門的職位去考,還總是教育我,要我也早點把工作給定下來。」

我評價:

「其實你們這種搭配組合挺好的,一個有穩定工作,一個在企業裡闖蕩,比兩個人都穩定要強一點吧。」

「嗯,我也覺得是這樣,能找到工作就不錯了,先幹著再說吧。」

我突然意識到,她是我認識的為數不算特別多的、年齡參差不齊的時尚界女孩兒中,唯一一個有男朋友的。

她們,我是指「穿Prada的女王」手下的那些女孩兒們,真的是一個挺特別的群體。模樣大多挺好看,能力強,觀念新,多數有一些拜金——這不是貶義,如果有一點貶義的話,這也怪不得她們。她們的工作就是與大牌奢侈品打交道,工作環境也在城市裡最繁華和貴價的地點,她們大多是帶著夢想入行,那些奢侈的東西,看似近在眼前,實際卻又遙不可及,因為她們拿著和我們差不多的薪水。

對於男人,她們總會有另一種觀念。我很難確定地描述這種觀念是什麼,但在她們的生活中,直男本身就少,優質直男顯然是稀缺資源,攤不到每個人的頭上,而她們的眼光大多很高,對方有錢有模樣有學識還不夠,還要有品位,而品位這種東西有多麼抽像,就無須多說了吧。

所以,有時尚夢想又入了時尚界的女孩兒,在入行之前,自帶男友,我想還是挺明智的做法吧。

除了「自帶男友」以外,她還有許多不同。

她的衣服看不出任何品牌,質感卻不錯,看上去都不是便宜貨。真絲的黑色襯衫上有一些褶皺做裝飾,配上一串小小的珍珠項鏈。我看不出珍珠和絲綢的好壞,卻覺得那些熱衷於香奈兒的女郎們追求的也不過就是這種優雅而利落的感覺。略緊身的,一塵不染的米色褲子,淺口皮鞋,一隻輪廓方正的無裝飾的黑色皮手袋。

都是我喜歡的風格,時髦,乾淨,不帶一點做作和浮誇,非常得體。我忍不住問她的衣服都是什麼牌子的,我也想要一些類似這種風格的衣服,她說,是自己買布料,然後找裁縫量體做的,一身衣褲,用了最好的面料,加上手工費,也不過幾百元。她把常去的裁縫店地址給了我。

到了酒店,我倆一起領了門卡,入住到了一個房間。

第二天,我們參加的活動結束得早,同行們都去逛古城,我和她沒想湊熱鬧,就打了個車到洱海邊上散步。

到外地遇到好天氣的時候,我會覺得,北京真像個大牢籠。春天揚沙,夏天酷熱,秋天清朗的時節很短,可惜又間雜霧霾,冬天漫長而寒冷。所以洱海這樣的看似普通的風輕雲淡,對我們來說已是出差間隙的恩賜了。

在大湖邊,我們就坐在石階上,喝著從酒店帶出來的免費礦泉水,就著一天的淡雲,和湖中流動的雲色,聊起來。

可能是考慮到要走路,她從酒店出發前換了一雙軟皮的芭蕾淺口鞋。而我出門是不太穿平跟鞋子的,因為總覺得自己身材比例不好,穿高跟鞋會改善一些。於是我們說起平底鞋的問題。

出乎意料地,她反應還挺大:

「你以為我不想穿高跟鞋嗎?還不是因為好穿好看的高跟鞋太貴,一般的要麼不好穿,要麼不適合我,而且——你男朋友比你高多少厘米?」

「身高差13厘米吧,好像。」

「你們這種差距是很完美的,你穿一個六七厘米的高跟鞋,也不會拂了他面子,我男朋友只比我高兩三厘米,他很介意這回事兒,所以我基本就不穿高跟鞋的,也不買,最高的鞋子也就是上午穿的那雙,四厘米的鞋跟,也只是出差的時候穿一下。」

她給我看了她裝在錢包裡的和男友的合影。這個男人確實不高,相片是兩個人站著照的,看得出,她在照相時還刻意地把脊背彎了一點,做小鳥依人狀挽著男友。而這個男友是很清瘦的一個人,顴骨很高,看上去嚴謹又帶著點狠,眉目間露出些「鼠相」——我是後來看了《色戒》才學到這個詞的,總覺得易先生不該是梁朝偉的樣子,而是那年在洱海邊看到的照片裡的男人的模樣。

不知怎麼的,我後來也總把她和王佳芝的樣子重疊在一起。其實,她長得並不像湯唯,穿得很簡約現代,幾次見到她,頭髮大多是散著的。可印象中,那時的她總應該是穿著旗袍,挽著頭髮,溫柔含蓄的樣子。

我們那次還聊了什麼,我已經不太記得了,只記得所有的話題都浮光掠影,如同洱海的水色一般。無非是圈內的一些瑣碎八卦,互相推薦一下購物心得,以及和彼此男友的相處經驗——我們當時都在從學生到社會人的轉型期,感情上也都隨之變了模式。

尤其是她,她所處的工作環境,和她男友的環境相差太大,她的苦惱主要由此而來。她向我說了一些諸如「我們變得越來越沒有話題溝通」之類的苦惱。

我記得她的一個堅定地看向湖面的眼神:

「其實我們倆家裡條件都挺差的。我們倆是老鄉,上學的時候相互扶持才走到今天,現在條件好了一些,兩個人都慢慢地往上走了,我不想最後落得一個只能和他共患難的結果。」

那次見面一路匆匆。次日,我們一起飛回北京,在機場互相加了MSN,之後就沒怎麼聯繫過了。

再次見她,是在兩年後的一個聚會上。

那是一個音樂人在家辦的私人聚會,我因為要做這個音樂人的採訪,所以被邀請到了這裡。其他受邀的人大多是獨立音樂界和時尚界的,有熟臉,也有完全陌生的人。採訪過後,聚會開始,我才發現在這個衣香鬢影的場合,自己穿得似乎有點隨意了些,所以準備隨便吃點東西就和主人告辭。

我拿了一杯香檳和一點小吃,躲在角落的桌子邊正準備開吃,旁邊有人拍了我一下,是M小姐。

眼前的她,比我印象中高了許多,我低頭一看,她穿了雙足有十厘米的細高跟的裸色涼鞋,兩根細帶子在腳面上交叉,搭配著露肩的絲絨小裙,頗有些驚險和性感交織的意味。她的妝還和之前一樣精緻,總是有一種「五分鐘前剛化好就來見你」的樣子,讓人感到十足的被尊重的距離感。

對了,之前我曾經聽我們共同認識的人說過,她跳槽了,從之前名不見經傳的小網站,跳到一本很有名的時尚大刊,短短一年多時間,她從助理編輯升到了正式編輯,勢頭很猛的樣子。

怪不得,她的氣場變了。我跟她說話,得仰著頭了。

我們閒聊了會兒關於這個聚會上來賓的事兒,互相串通了幾個媒體業內的小道消息。我終究還是忍不住問她:

「記得你以前不穿高跟鞋的啊。」她愣一下,隨即訕笑了一聲:

「嗨,以前不是為了遷就男朋友嘛,現在分手了,一身輕!想穿什麼穿什麼,痛快了!」

看著她一副灑脫的樣子,我也作配合狀解嘲:「恭喜你啊!」

她拍拍我的肩膀,湊過來:「回頭跟你細說啊。」然後熟練地踩著她危險的高跟鞋,飄然又擲地有聲地離去,和另一個她剛看到的人打招呼去了。

根據我的經驗,一般的「回頭咱們找個機會慢慢聊」或是「下次跟你細說啊」都往往不會有後續了。但這次好像是例外。

聚會過後的一個深夜,那是一個我固定熬夜寫稿的週三晚上。凌晨兩點多鐘,我剛剛寫完一篇大稿子,之前喝的大量濃茶讓我毫無睏意,於是搜索了一遍MSN的聯繫人名單,只有寥寥幾個不熟的人在線,且看起來都是「深夜趕稿黨」的樣子,我不太敢打攪。

剛準備合上電腦,MSN的對話欄開始閃了,又是她。「幹嗎呢?」

「剛剛寫完稿,準備逛一會兒就睡覺。你呢?」

「我剛才整理電腦裡的照片,看到那時候咱們在洱海邊上,我給你拍的照片了,還有用我的相機拍的咱倆的合影,我給你傳過去?」

「好啊。」

我接了照片,看到我們倆那時候在雲南的合影,兩個人都笑得沒心沒肺的樣子。

她問:「你和你男朋友,還在一起嗎?」「在啊,可能明年就要結婚了。」

「真好啊,我現在變成孤家寡人了,呵呵。」

深夜果然容易激發人的傾訴欲,也最容易讓人不設防,那晚我們在網上說到天開始濛濛亮。

說到她分手的原因,她說她也一直想不明白。

「其實一開始我們只是沒有共同話題,我經常出差,每天見不同的人,他就是很規律地兩點一線上班,週六日休息,他休息的時候我總是有事,沒法陪他,我想跟他說工作上遇到的事兒的時候,他又一副聽不懂又不感興趣的樣子。當時我總覺得這只是暫時的,我想把工作穩定一下,總覺得如果經濟情況再好一點的話,我們之間所有的問題都一定會解決的。」

「你有沒有想過,你們的問題其實不出在經濟方面?」

「當然想過,是生活方式的不同。特別是我換工作以後。我以前跟人合租,後來可以租自己的房子了,他就搬過來和我一起住,當時想得很天真,總覺得在一起生活的話,我們會磨合得很好,但其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

「本質問題還是在經濟上吧。」

「也是也不是,我想不明白。我以前吃穿用度都挺省的,總覺得自己眼光不錯,就算不是名牌也可以穿,而且穿得好看,後來工作換了,真正進了圈子以後才發現我以前的這個想法根本就不行,你必須得有幾件拿得出手的東西,而且每季都得有,否則很容易就有一種邊緣人的感覺。」

「這麼可怕?」

「別人的看法是一方面,關鍵在於自己的心理變了。起碼你得有強烈的自制力才能抵禦住誘惑吧。每天大家都在說,什麼牌子又出新品了,我總是在寫文章,編輯那些『本季你必須擁有的幾件單品』的文章,自己卻沒有,怎麼跟自己交代呢?有時候也覺得沒必要,但這根本不是我能控制的,身在其中我又能怎麼辦?」

「所以……他不習慣你這樣。」

「他是那種一件衣服能穿好幾年的人,其實我以前也是這種人,我的方式改變了,但他完全無法接受一個包包要超過一萬塊錢這個事情。我用自己賺的錢來買,他也不同意,覺得我瘋了。他說我浮華虛榮,我變了,他將來養不起我了,斥責我,然後抱著我哭,然後跟我講道理,他說就算我現在賺得多了,但未來要花錢的地方還有很多,不能把錢花在沒用的東西上。我又覺得我買的東西是有用的,而且他那樣,我覺得他很窩囊。然後我們倆會再次吵到不可開交,然後有一個人離家,過兩天再回來。每次都是一樣。」

「其實有時候吵架也是一種磨合,總比誰都懶得理對方強一些。」「對,但是我最終沒能過自己的這一關。就在幾個月前,有一個工作中接觸的法國人追我,他聽我傾訴,然後送我東西,我突然就下定決心和他分手了。與其死抓住過去,堅持一個虛無縹緲的信念,為什麼不往前看呢?我已經不是過去的我了,他還是以前的他,我為什麼一定要被他拖住呢?」

「那你和後來那個人也沒在一起?」

「他只是我下決心的一個驅動力,我們並不適合的,我們工作上經常要接觸,如果真的戀愛了,總是有點彆扭的。而且他也未必就是真心對我,那種老外在中國,誰會多麼認真呢。不過是玩玩罷了,我從一開始就是知道的。」

天有點亮了,我們聊到沒得可聊,各自關電腦,睡覺。

此後,我又聽到她的一些消息——都是利好消息。她又跳槽了,這次是到了著名的公關公司,職位也相應地高了,想必,薪水又得翻倍。

在年末的一個盛典上我見過她,這是她們公司負責的項目。這對於我來說,不過是日常的一個發佈會而已,而對於她,則是重大的工作項目。我到後台想去找她說兩句話,但看到她拿著對講機焦躁地喊話,然後在人群中忙碌地跑來跑去,就決定還是不打攪了。

對了,即便她忙到那個樣子,她還是穿著一雙看似危險的高跟鞋。

後來,我又見過M一次。

寒冬的某一個週六,我供職的單位在天橋劇場開年會。我平時難得來南城一趟,會開到半截,我開始惦記起天橋附近那家巨好吃的麻辣燙,於是跟領導說下午有採訪,溜了出來。

那會兒是下午三點多,不是飯點,所以那家平常總要排隊的麻辣燙店還空著一半座位。我拿完串串遞給老闆,進到裡屋找座位,突然發現坐在最裡面的一位獨自對著一大碗麻辣燙吃著的女郎,正是她。

在這樣的地方碰到熟人,她下意識地有點尷尬,但還是叫住了我。我坐到她旁邊去,她把椅子上放著的黑色Fendi手提包挪了個位置。我們離得很近,我聞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我想如果是在寫字樓裡這應該是很得體的濃度,但和麻辣食物的味道混在一起,有點怪怪的。

她邊吃邊說:

「沒想到你也知道這家。」

「當然啊,北京最好吃的麻辣燙絕對是這家!我每次來南城就肯定得來這家吃的。」

「我以前住在附近,那時候和我前男友老來這吃。現在我搬到東邊了,還老想著這個味兒。」

「前男友」是個敏感話題,我一時不知道怎麼接下去。而她看出了我的猶豫,笑了起來:

「你別誤會啊,我可不是來找什麼溫暖回憶的,就是覺得好吃,幾天不吃就想著,都習慣了。」

「那萬一在這裡碰到他……豈不是很尷尬?」

「對啊,所以我故意挑不是飯點的時候來啊。」

我的麻辣燙被端來了,我和她的碗裡都有金針菇、寬粉、豆皮和鴨血,我們討論了一番還有哪幾樣是最好吃的。

食物面前人人平等,這話沒錯。

我們倆都吃得飽飽的,那天天氣不錯,她提出不如我們散步到崇文門地鐵站順便消食啊,我說好。

路過一個舊小區——那種在胡同裡的、八十年代老樓房的小區,她指著一棟樓,說以前就住在那兒。路過天壇公園,她又說,以前老過來這邊遛彎,還堅持過一段時間的晨跑,後來因為晚上的交際活動太多,就放棄了。路過那家賣經典國貨的有名的商店,她說以前上學和剛工作的時候,為了省錢,就用百雀羚和宮燈杏仁蜜,來這裡買。

「其實現在用的那些東西,效果也未必比以前用的好,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不想用便宜貨了。我還在這裡買過一條老秋褲,還有搪瓷臉盆呢。」

我隨口問她,是不是還挺懷念以前的?她的聲音提高了幾度:

「懷念什麼啊?偶爾懷懷舊還行,要讓我再回去,我可不幹了。」她沉默了一會兒,接著說:

「以前的一個朋友問我,平凡的幸福和奢侈的孤單,問我選哪個,我知道他是在暗示我,我走得太遠了,以前的所謂平凡的美好都丟了。可是那是別人的想法而已,他們不是我,不明白的。」

「這怎麼講呢?」

「好像人們有個思維定勢似的,平凡人比較容易獲得幸福,一旦窮人乍富了,就空虛了,無奈了,孤單了,迷失了。要讓我說,我沒錢的時候,是真的不幸福,買菜買水果都得左思右想的,我也想幸福,可就是幸福不起來。現在呢,我反正是不考慮買房子車子,賺的錢我就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還能資助家裡。如果要比較,我真的喜歡這樣。如果有人再對我說,窮人容易幸福,那我只能說,根本就是他們沒見識過而已。」

「你後來見過你前男友沒?他過得怎麼樣?」

「他後來托人問我想不想復合,還在一個他覺得特別高級的餐館等我。我遠遠地看了他一眼,就走了。怎麼覺得他那麼猥瑣呢?襯衫、外套、皮鞋,甚至那家餐館本身,沒有一處對的地方,他還抱著一大束可笑的沒品的玫瑰花,花束上還插著兩隻小熊!這個樣子徹底擊碎了我對他殘留的一點點好感,我當時就對自己說,算了吧,絕對不能退回去了。」

「他好可憐啊。」

「我覺得他可憐得有點可笑。你知道他發給我的最後一個短信是怎麼寫的嗎?他說,有一種女人,她們寧願在寶馬車上哭,也不願在自行車上笑,說他以前看錯我了,原來我是這樣一個女人。你說他這措辭噁心嗎?」

「那你回復他了嗎?」

「回了啊。我就說,寶馬車我還真沒有,但我要是一直在自行車上坐到老,我肯定得哭。我本來挺討厭這種流行語的,都哪兒跟哪兒啊?但他既然這麼說了,我就這麼回。」

我的腿走得都有點酸了,但穿著高跟皮靴的她還是走得穩穩當當,一點都沒有倦意。

我問她,現在還是單身嗎?

「也開始過兩次,但後來就黃了,忙得根本沒時間戀愛啊,吃麻辣燙都得在週末抽時間。等我把手頭這個項目做完,我應該又要跳槽了,新的職位應該沒有現在這麼忙,到時候就再說吧。」

「你現在眼光也高了……」

「不是我眼光高不高的問題,是真的和以前想法不一樣了。說實話,我以前還挺愛看韓劇的,對愛情總有點幻想,但現在根本就看不下去,哪有那麼多又有錢又帥的王子在等著拯救灰姑娘啊?就說北京吧,兩千萬人口,一千萬女的,二三十多歲的適齡女總有兩百萬吧?沒有男朋友的總有五十萬吧?可又帥又有錢性格又好的,有一千個沒有?」

「你這麼說還挺有意思,其實這也是個概率問題。」

「根本就不是概率問題,就是一個單向選擇的問題。好男人根本就不傻,他沒事兒會專挑一個最普通的女孩兒嗎?他也想要更好的生活,難道他會免費當灰姑娘的生活導師嗎?除非是他口味太重了,要麼就是這女孩兒遇上騙子了。這都是實話。你必須得成為這五十萬人裡的前一千名,才有可能讓自己跨入那個門檻,否則就哪兒涼快待哪兒去吧。只有你自己夠強大,才配得上好的生活,和足夠好的那個人。」

這是我無法辯駁的一種說法,儘管我覺得隱約有點不對,但又說不出來。

她繼續說著:

「賊賊,我和你不一樣,你是那種溫和的性格,你覺得差不多就行,都是隨心所欲的,能得到的你就去爭取,實在得不到的東西沒有也無所謂。最重要的一點是,你家裡也不需要你的資助。但我不同,我是那種想要什麼必須就得有的人,而且我領了薪水就立馬得寄回去好幾千塊,家裡的病人還等著這個錢呢,我退不回去的,必須這麼走下去。

「我不太喜歡跟人說我家裡的情況,別人要麼可憐我,要麼就說為什麼家裡都這個情況了我還花那麼多錢買衣服買包。我身上的標籤要麼是負心女強人,要麼就是愛慕虛榮女,但我走了這條路,我喜歡那些東西,那些東西也是我的必需品、武器。我如果沒了這副樣子,我就什麼都不是,所以我必須這樣,沒有退路。別人說我,我就回擊過去,他們沒見識過我的生活,憑什麼去指手畫腳呢?」

我不知該回應什麼,面對這種相當強悍的人生觀。

想起第一次見她,那時我覺得她很美,但缺了些個性,固然是柔中帶剛,但終歸抓不住她的實質所在。後來第二次見她,她依然美,可距離感讓我始終覺得她不那麼可愛,當時聽她說與相戀多年的男友分手這件事兒,也是當時的我理解不了的。

但這次,我確定自己捕捉到了她獨特的、可愛的靈魂。

地鐵站到了,我們要坐不同方向的車。於是我們在站裡互道再見,她突然客氣起來,說了一些「謝謝你聽我說這麼多啊」的客套話。其實那時我心裡對她也是不無感激的,但總覺得不知道具體該謝什麼,說出來難免矯情,只好不好意思地向她揮手告別。

後來我沒有再見過她。今年年初,我在微信上加了她,才知她的近況。她又跳槽了,去了一個國際奢侈品牌公司,經常會到歐洲去。她經常會發一些世界各地的風景照,但從不露臉。

夏天的時候,她發了幾張在湖邊露營的照片,地點是在挪威奧斯陸,同時提到了我。她寫道:「這裡的峽灣很美,但我更懷念那年的洱海。」

我點了一個心,心領神會。

《女孩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