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只用「gay」或「拉拉」來標籤一個人,是一件挺奇怪的事。因為在我眼中,他們往往是「一個聰明好看又天真的人」, 或是「經歷很豐富,並且有趣的人」。
要寫的W小姐,就是這麼一個很值得交往的人。PS:她愛女生。W小姐是我上大學本科時的下鋪。她是廣東人,講話總帶點粵語腔調。
我們倆都算是獨來獨往的人,所以並不如一般宿舍裡的上下鋪關係那麼親暱,只是會在逃課、非典封校時翻牆溜出學校、晚上跑出去通宵上網……這類當時對於大學女生來說很不乖的事情我們總能達成共識,並在相互掩護中,形成某種特殊的「革命情感」。
入校時的軍訓把我們兩個懶人第一次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我因為早上起不來床,於是經常找借口不參加訓練,而她因為「怕把皮膚曬黑」,也經常裝病。
軍訓的後半期,我們接到通知,說第二天要去郊外「拉練」,目的地是某部隊駐地,還安排了打靶體驗。一部分同學為此很興奮,但我倆一聽說要早上四點起床,並且要走四五個小時才能到目的地,就一致決定不去。
早已拿我倆沒轍的教官同意了我們的缺席,但當時已經被任命是「代學生會會長」的女生來我們宿舍,企圖以「系裡保持隊形整齊」為名,遊說我倆第二天「務必要出席拉練活動」。
「這種事情對於每個人來說是多麼寶貴的經驗啊,可能一輩子就這麼一次,你們倆就這麼錯過了,以後想起來一定會後悔的!」
我們倆就躺在各自床上,不看這位「准女會長」,任由她坐在對面床的下鋪,像唐僧一樣滔滔不絕地教育著。
突然間,W小姐就黑著臉,一個鯉魚打挺,從床上起身,一語不發地把女會長往門外推,然後重重地關上了宿舍大門。
女會長在門外急得跳腳:
「這人!什麼態度啊!我還不是為了你倆好!一開學就不給老師留點好印象……」
她戴上耳機,自顧自聽起音樂來。
她是好看的人。並不是五官長得有多麼突出,而是她身上多變的氣質讓人難忘。
我見過的美人,每個人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類型化標籤,而每個美人都會在穿著打扮上刻意地強化這種類型化。比如,甜姐兒型就會一直梳雙馬尾,刻意地強調眼妝;御姐型的衣服總少不了黑白灰,用大面積的冷色調凸顯自己的氣勢;而溫柔的小家碧玉則會研習盤頭做髻,衣著大部分都是清淺的色系……
而她不同,她過一陣子就會換一個樣子,也不是跟隨流行,只是跟隨她自己的喜好。而且,她有一種好像任何髮型、任何風格都能輕易駕馭得了的「超能力」。
我剛認識她的時候,她就是中分齊肩碎發,稚氣未脫的中學女生的模樣。大一下半學期,我們一起在宿舍裡看了《殺死比爾》,她說裡面的栗川千明的齊劉海長直髮的樣子很好看,第二天就去剪了厚厚的劉海,而且刻意染得更黑了些。
她的頭髮很厚,非常適合這個髮型。之後,她依然每天帶著她的大耳機,背著帶子很長的背包,依然不言不語,但新的髮型讓她整個人都不一樣了,有種讓人看了一眼就忘不掉的正邪不分的氣勢。
過了一年,春夏之交的時候,她有一天起床的時候,說頭髮的蓬亂和厚重讓她覺得很煩躁,然後又嘟囔著:「長頭髮真是煩死了,下午就去剪了。」
我認識的長髮女生要是突然變短髮,如果不是因為失戀,那一定會事先咨詢不少人,研究一些髮型書,確定了「之後的髮型不會比現在難看」,才會去真的實施。而她,那天只是自言自語地說了那麼一句,就去剪了一個偏分的短髮回來。
她的個性本身有點男孩子氣的,說話做事都直來直往,但這個短髮卻並未突出她的中性特質,反而讓她的臉部線條顯得更柔軟,整個人都變得非常清爽,好像說話的聲音都被襯得又糯又軟起來。而且她很瘦,夏天的衣服就算穿得再輕薄,也只會顯得輕快,並不會讓人有故作性感的錯覺。自從她剪了這個短髮以後,大家在議論「系裡的美女」時,似乎都要加上她一個了。
過了幾年,我看了桂綸鎂演的《不能說的秘密》,總覺得這個女主角的感覺有點眼熟。在腦海中搜尋了很久,才把這種獨特的感覺和剪了短髮以後的她對上號來。
她很會唱歌,唯一不排斥的集體活動就是唱歌比賽。
一開始,她是在宿舍裡,趁沒人的時候唱。因為我和她一樣宅,所以當她隨意唱起來的時候,我都是她唯一的聽眾。我們倆還會有一搭沒一搭地討論一下誰的歌好聽之類,有時候,她會躺在床上輕輕地哼唱,我把她的歌聲當作我看小說的背景音樂,居然一點都不違和。
她的語感很好,雖然講話總脫不了「粵普」的口音,但一旦唱起歌來,咬字卻非常準確。不僅僅是華語和英語的流行歌曲,如果是法語或日語的歌,她只要喜歡,聽上幾遍,就能唱了。發音的起承轉合都毫無阻礙,總讓人覺得她本身就會這種語言似的。
她總是一邊洗衣服一邊在水房唱歌,居然還被「星探」——也就是我們系裡的文藝委員——發掘,讓她代表系裡去學校參加比賽。本來,她是一個很討厭和所謂「官方」打交道的人,但因為這位文藝委員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萌妹子,說話輕輕甜甜,很討人喜歡,於是,一向不喜歡拋頭露面的她被很輕易地說服了。
比賽的成績不錯,她拿了個名次,還有一些獎金,她拿著獎金和萌妹子出去大吃了一頓。接下來,又有我們學校和附近兩個院校聯合舉辦的「友誼大獎賽」。在萌妹子的一再說服下,她又代表學校出戰了。
比賽在鄰校的大禮堂裡舉辦,我們宿舍的其餘五個人都去為她捧場。
她選了一首《我要我們在一起》來唱。這歌我很喜歡,但不得不承認,這歌根本就不適合校園比賽。她的小嗓門和一連串的「哎喲」,在其他歌手的 《飛得更高》或是《我愛你中國》之類的大俗歌的夾擊下,顯得相當不堪一擊。大屏幕上,評委老師都直皺眉頭。
比賽結果很不妙,她的名次墊底了。不過她也不以為意,唱完了之後,又去和萌妹子到臨校的食堂嘗鮮去了。
她顯然是沒有白參加這個比賽。這次露面,為她吸引來了一個優質的追求者。
對方是鄰校的校草級人物,是比賽的主持人。人長得很帥,據說除了主持和唱歌等文藝項目之外,還是個籃球和滑板的好手,身上自帶一股富家子的氣質,卻又不油滑,眉目間有種校草必備的俊朗和熱情。
校草總在我們宿舍門口等她。送花,送禮物,送吃的,收買我們這些招數全用過了,卻不見效,最後使用的終極大招是找了幾個哥們兒,在我們宿舍樓下擺蠟燭。
那晚,校草打電話到我們宿舍,讓她往樓下看。我們一起伸頭一看,只見路燈下,許多蠟燭擺成一顆心形,校草和他找來的「求愛聯盟」站在一旁,仰頭守候著。
當時我們住在二樓,我們往窗戶上面看了看,發現已經有同樓住的不少女生發現了這個陣勢,都在好奇地往下張望著。我還聽見走廊裡有人興奮地奔走相告:「有帥哥在樓下擺蠟燭,不知道在向誰示愛!」
我們都勸她「你趕緊下樓去認領吧」。她環視了一下我們,取下耳機,黑著臉下了樓。
只見她伸手拍了拍校草的肩膀,踮起腳尖,在他耳朵邊不知說了句什麼。校草像受驚了一樣後退了幾步,隨即,幾個男生一根一根地把蠟燭吹滅,收攤走人了。
她上樓以後,就跟沒事人似的,準備繼續躺下來聽歌,有隔壁的好事之人來我們宿舍串門,大家一起問她,到底跟校草說了一句什麼,居然把他嚇走?
她皺了皺眉,牙齒輕輕地磨動了幾下,帶點不耐煩地:「也沒說什麼,就跟他說,哥們兒,我不喜歡男生的。」隔壁女生有點沒明白:
「就是對他沒感覺啊?那多可惜……」
她迅速截過話頭,一字一句地,帶著點「這事跟你有關係嗎」的氣勢:
「非要我說那麼清楚嗎?我就是不喜歡男生,所有的男生。行嗎?」
說完就又帶上耳機,聽她的音樂去了。隔壁女生自討了個沒趣,說了句「好嘛,搞了半天原來是同性戀啊」,就回去了。
宿舍裡的一個大姐對她的「出櫃」有點緊張。有一次,趁她不在,大姐好奇地問我:
「你說,W是同性戀裡的男方還是女方啊?咱們以前在她面前換衣服什麼的,都被她看去了,感覺還真是挺彆扭的……」
我當時也沒接觸過拉拉,根本就不知道她們的世界是什麼樣子的。但總覺得她是一個挺坦然的人,大姐說的被冒犯的感覺,我一點都沒有感覺到。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大姐,大姐表示,無論如何還是挺奇怪的。
這時,她一把推開門,目不斜視地走到自己的床邊,把書包扔在床上:
「你們就放心吧。我有女朋友的,是 ××(文藝委員萌妹子),我不會侵犯你們的。」
之前,她和萌妹子的戀愛多少還是有點遮遮掩掩,只是經常一起上自習,但彼此之間不太愛串門。但這次公開之後,她經常會帶這個小女朋友過來我們宿舍玩。
她本來是一個挺沉默寡言的人,但她的女朋友著實是一把社交好手。這位萌妹子時常妙語如珠,還經常當著我們的面調侃她,她則一副被收服的老實樣子,細長又好看的手指在萌妹子的長卷髮間不停地划動。
那段時間,她們兩個人經常依偎著坐在床上,和大家一起談天說地。宿舍裡的大姐雖然還是不太理解女生之間的這種感情,但是她倆相處的畫面實在太和諧,她們倆又是無比坦蕩地面對著別人不解的目光,久而久之,所有的人都默認了她倆的情侶關係。
最近這兩年,「女漢子」這個詞流行開來,大家不由分說地會把稍微帶點男孩子氣的女生都一股腦地塞進「女漢子」的範疇裡。
但見過W小姐的人都能明白的。她只是說話直來直去,性格乾淨明快,不愛做白日夢,做事不糾結不猶豫而已。其實,她也有著如所有女生一般纖細敏感的心靈。她熱衷於保養自己,非常害怕曬黑,有時也會示弱,偶爾還會撒嬌,那一雙純良的眼睛尤其讓人拒絕不了。
後來,她考上了廣州一所大學的研究生,她換了專業,研究電視傳媒相關的方向。她的女朋友則留在北京工作。
畢業之後,她和萌妹子女友去了廈門,完成她們的畢業旅行。過了幾個月,她把照片放在她的空間裡。瘦瘦的她戴著墨鏡,柔軟的短髮隨著海風飄起來。她的手輕輕地搭在女朋友的肩膀上,女朋友梳著雙馬尾,拿著冰激凌,背後是一片青藍色的海,兩個人都笑得清甜無邪。
之前,我會隱隱擔憂,兩個相愛的女生,真的可以一直在一起嗎?可是,看到這張照片的那一瞬間,我真的堅定地以為,她們一定會在一起一輩子的。而她和她女朋友的這段感情,也是我回想起大學生活,最美好的記憶之一。
直到再次遇到她。那是幾年後的事情了。
某一個平常的下午,我到一家做節目的公司採訪。這家公司很大,有一幢四層的獨立小樓,二樓的落地玻璃窗前還有一個小小的咖啡吧。工作完畢,口乾舌燥的我在咖啡吧找了個位置,準備買點飲料解渴。
在我身後排隊結賬的女生用試探的語氣叫了我一聲,我回頭一看,是W小姐。
要不是依然軟軟糯糯的聲音,我差點沒認出她來。她又變了——更瘦了,也許是穿著皮衣和短皮靴的緣故,整個人的線條似乎比以前硬朗了些,短髮都藏在白色的冷帽裡,有一些不聽話的斜劉海飄在外面,刺刺的。
還不只這些。她眼神裡的沉靜依然還在,也依然還是好看的人,但眼前的她,好像帶著一些我描述不清楚的陌生氣場,這種氣場使她顯得不再柔和,更不再是那個在愛情裡我行我素的姑娘,顯得不那麼直接,多了一層猶豫似的。這讓我覺得茫然。
在這幾年間,她的心裡一定是有什麼東西被一下子夯實了。
她說,自己在這家公司上班,在一個節目組當編導。她拿著這家公司的員工卡,搶先為我付了賬,說是每個月都有在咖啡吧裡消費的免費額度。
那天的陽光很好,窗外的陽台有幾個戶外的座位,我們拿著飲料到外面坐下,打算聊一會兒再走。我跟她說了一下自己的情況,然後問她,不是回老家讀研了嗎,怎麼又回來北京了?
她咬著手指,笑著:
「她待在北京不願離開,我有什麼辦法呢,只好跟來了。」
W小姐說的「她」,一定是以前的那位女朋友了。我問起女朋友的現狀,說什麼時候大家一起出來吃個飯吧。
她苦笑了一下:
「恐怕是沒那個機會了。她要結婚了。」
我一時之間沒反應過來,脫口而出:「啊?和別人?男的?」
「我家人最近總是催我找男朋友結婚,沒想到被催著催著,她就要結婚了。你知道,像她這樣的女孩兒,真要想結婚,總是能找到合適的對象的。那個男的人不錯,我見了之後也就放心了。」
我不知道說什麼。她很自然地低頭拿出一支煙點著,和以前一樣細白而修長的手指在點燃打火機的那一剎那顯得尤其好看——印象中,她從不吸煙的。
沉默了一小會兒。她重重吸進去一口煙,像是要解什麼癮似的:
「她已經訂婚了。還讓我參加她的婚禮,說是想得到我的祝福,這樣她就心安了。她是自私吧。但我居然在猶豫要不要去。」
她盯著我和她之間的一團緩慢上升的煙霧,表情平靜,不起波瀾。像是在說別人的事,只是一雙泛著點血絲的眼睛似乎寫著些不甘與無措。
氣氛有點尷尬。好在我們有過四年彼此沉默相處的過去,於是此時依然可以很自然地陷在沙發裡,兩個人都默默地看著她手裡的灰飛煙滅。
一支煙吸完,她電話響了。她拿起電話說了幾句就掛了,跟我說,她來這裡是因為要等一個藝人的經紀人,過來和她談事兒。她等的這個人就在樓下,馬上就上來了。
我得走了,但總覺得話還沒說完。突然想起了什麼,就匆匆告訴她,這幾年一直很想念那時躺在上鋪,一邊聽她輕哼歌詞,一邊看小說的閒日子。她應該也覺得這樣的告別太突然,就說晚上約了幾個朋友唱KTV,「都是業內的同行,如果你沒事的話也一起來吧。」
那家KTV離我家非常近,我晚上確實沒什麼事,就決定去聽她唱歌。
到了以後,我才發現,這好像是一個拉拉的聚會。在一個小包間裡,一共有四五個人,都是短髮,穿得很帥氣的女生。
W小姐攬住我的肩膀,跟大家介紹我,說是「睡在我上鋪的兄弟」,大家笑著起哄。我們喝了一點酒,W和我一起坐到點歌的機器旁,隨便挑了幾首,說要唱給我聽。
我發現,就算是她隨手點的,風格也和以前大有不同。以往,她喜歡細聲細嗓的小清新,就算是比賽,也刻意地不唱那些苦情歌,或是所謂的「大歌」——我猜她那時可能是覺得那些歌太俗氣吧。而這次她的歌單裡,全是一連串的要聲嘶力竭的大路悲情歌,或是平靜中藏著內傷,非要歌者十分投入才能唱好的歌:《好心分手》《假如讓我說下去》《寂寞先生》《你不是真正的快樂》……
我問她,怎麼改歌路了?
她托著下巴,醉眼惺忪地直直看著我,笑容裡有點調皮的自嘲:「失戀的人總得發洩一下吧!你真的忍心看我鬱悶死嗎?」
她唱歌的嗓子沒有以前那麼清亮了,加上著實有點醉意,唱那些需要「唱功」的歌時,難免有點荒腔走板的意思。朋友們似乎習慣了她一貫充當麥霸的行為,互相調笑著,聊著天,只把她的聲音當作背景。
一首《富士山下》之後,我很熟悉的《說謊》前奏響起。也許是因為旋律突然變慢了,剛才一直都在喧鬧的大家,這時卻安靜了下來。
不知是誰把包間自帶的聚光燈打開,投射在她身上。坐在高腳椅上的她緊握話筒,閉著眼,無比熟悉地輕輕吟唱,好像這首歌就是為她度身定做似的。
我離她很近。即便是昏暗的燈光下,依然看得到她的額角有點汗濕,短短的頭髮貼在鬢角,臉上有點潮紅泛起。間奏時,她輕輕咬住嘴唇,眼睛似睜非睜地迷離遊蕩。這樣的她很美,比我以前認識的她的任何時候都漂亮,有一種被濃烈的情感包圍著的,與性別無關的美。
歌也是好歌,一層層遞進,唱著言不由衷,被感受到的卻是歌者心裡的某種沉重又無法言說的愛。她的情緒跟著歌詞的流動在走,在我幾乎覺察不到的時候,她的衷情已然爆發。
「我沒有說謊,是愛情說謊;
它帶你來,騙我說渴望的有可能有希望;
我沒有說謊,祝你做個幸福的新娘;
我的心事請你全遺忘。」
多悲傷的應景,幾個人都看著她。最後一個音符落下,她的眼角漫出一滴眼淚,然後被迅速地擦掉了。
那天,她自詡好酒量,就沒有控制地喝酒,喝完了卻非說要送我回家。她說,因為我家在這家KTV走路就能到的地方,必須要把我送回去才放心。我拗不過她,於是和她一起走在初秋微涼的路上,扶住搖晃的她,聽她說那些醉話,希望風可以把半醉的她吹醒一點。
路過一個長椅,她坐下來,把錢包掏出來,裡面放照片的地方是空白的。她從夾層摸索了許久,掏出了一張剪得小小的,女朋友梳著雙馬尾笑著的照片。我以為她要撕碎或是扔掉,於是一把奪過來。
她笑了,從我手裡把照片拿回去,輕輕地摩挲著:
「沒事,我不會扔了的。就是想讓你看看,從前的她有多可愛。」有空的出租車經過,我幫她叫住,想讓她早點回去。她靠在我肩膀上,卻並不想走。出租車司機開始按喇叭,她搖晃著站起來,帶著點恍神地衝我說:
「我還是決定,去參加她的婚禮了。」
隨即打開車門,離去。坐在車裡的她的背影斜靠在後座,低成一團黑影,離我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