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回 人世幾回傷往事,山形依舊枕寒流

——李娃傳的故事

西方人有兩句諺語,我覺得特別適合於唐傳奇《李娃傳》的故事。一句是「上帝若要你毀滅,必定先讓你瘋狂。」另一句是,「上帝若要你上天堂,必定先讓你下地獄」。我覺得這兩句話用在李娃傳裡那個沒有名字的男主人公身再也貼切不過了。

傳奇裡稱這位男主人公叫滎陽公子,至於他姓什麼叫什麼,都沒有說。後來宋代話本,元代雜劇都有對這個故事的演繹,到話本和戲曲裡,這個滎陽公子開始有名有姓了,說他姓鄭,名平,字元和。說實話,這個叫什麼名字倒無所謂,關鍵是他為什麼會姓鄭呢?話本和戲曲裡就經常稱他為「鄭生」。

原來,傳奇裡說他是滎陽公子,他的父親則被稱作滎陽公,而唐代以滎陽這個地方為郡望的有四大家族。據《太平寰宇記?河南道九》記載:「滎陽郡四姓:鄭、毛、潘、楊。」

但為什麼不姓其他三個姓,偏要姓鄭呢?

原來,這四大家族裡只有鄭姓是唐代著名的七大門閥世家之一,也就是名聞天下的「七姓」之一,後人讓這位滎陽公子姓鄭,顯然就是為了要抬高他的家庭出身,標榜他的門閥地位。

那麼,在這個鄭元和與一個妓女交往的故事中,後人為什麼要拚命抬高他的家庭出身和地位呢?

實際上,不止後人在使勁抬高這個鄭生、鄭元和的身價,這部傳奇的作者,唐代大詩人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簡,在進行這個故事的創作時,不給他起名字,卻只叫他滎陽公子,恐怕也有這種暗示其地位的作用在。只是當時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時在當世,有些名姓大概不好說得太明瞭,所以只好用滎陽公子這樣一個具有強烈暗示意義的代稱。所以後來的宋話本與元雜劇才有可能據此敷衍出這位滎陽公子姓鄭,是名列唐代七大門閥世家的豪門公子來。

至於拚命抬高鄭生的身份和地位,我覺得作用有三個方面:一是為了反襯這位男主人公的毀滅程度之深;二是為了反襯豪門世族的冷酷與恐怖。三是為了反襯李娃,這個下層普通妓女的有情有義。

我們先來看看這位叫鄭元和的滎陽公子是怎樣毀滅的。

就像所有愛情故事的美麗開端一樣,這位豪門公子鄭元和帶著父親的希望和兩年的生活費到長安來趕考。才到長安,有一天騎著高頭大馬走在街上,突然看到一戶人家的門口站著一個美麗非凡的姑娘,鄭公子不由看得呆了,就不想走了,於是故意把馬鞭子掉在地上,裝作撿馬鞭子,在那裡偷偷地看女孩兒。女孩兒發現有人看她,也就看到了那位磨磨蹭蹭撿馬鞭子的帥小伙子。千不該萬不該,女孩兒轉身進屋前對這個偷窺自己的小伙子嫣然一笑,這一笑就像秋香對唐伯虎的一笑,一下就帶走了這個小伙子的靈魂,從此讓他再也難以自拔。

說鄭元和找朋友介紹想認識這個女孩兒,朋友告訴他這是京城裡一個比較有名的妓女,叫李娃,以前與她交往的都是些貴族,跟這種女孩兒交往,「非累百萬,不能動其志也」,就是不花大把的錢,是玩不起的。鄭元和這時侯是只要能認識李娃,花錢根本無所謂,反正他爹一下子給了兩年的生活費呢!所以,我作為一名大學老師,經常勸我學生的父母,不能一下子給孩子錢太多,尤其不要圖省事,一下子把一學期甚至是一學年的錢都給他,年青人往往就是給錢帶壞的。這鄭元和,他要是沒什麼錢,也惹不上這檔子事兒。

話說他花了大把的票子結識了李娃,李娃也很喜歡他,老鴇就更喜歡他了,其實當然不是喜歡他,是喜歡他的錢,就讓他和李娃同居在一起。說兩個人濃情密意地過了一年,這時候鄭生帶來的錢也花光了,結果科舉也沒去考,也不敢跟家裡要錢,最後連馬匹、僕人什麼的都賣掉了。這時候,老鴇的臉色就難看了,傳奇裡說是「姥意漸怠」,但奇怪的是李娃卻和老鴇不一樣,是「娃情彌篤」,也就是反倒對他越來越好。注意這個地方,對照後文來看,這是一個很奇怪、也很關鍵的地方。因為緊接著,李娃就和老鴇一起來騙他了,那麼李娃是不是就是裝的呢?和老鴇一個唱白臉,一個唱紅臉兒,是不是演的一出雙簧戲呢?這個我們呆會兒再說。

說有一天,李娃說你看一年了,我也沒身孕,我們出城去拜拜送子觀音吧。於是兩個人就出城了。回來的時候,李娃說她姨就住城郊,順便去看看。到了一處大宅門,果然李娃一個漂亮的姨媽出來,把兩個人接了進去。園子太大太漂亮了,鄭生就問「你姨媽炒房地產的吧?買的房子,這麼大,這麼漂亮?」結果李娃的表現是「笑而不答,以他語對。」過了一會兒,有人來報信說家裡老鴇病危,李娃就先趕回去了,鄭生想跟著一起走,卻被那個漂亮姨媽留了下來。過了半天,等到鄭元和告辭回到城裡,發現原來的房子已經人去樓空,一問鄰居,原來老鴇租的這房子,今天到期,交完租金走人了。鄭元和又趕回那個漂亮的姨家,也沒人了,一問屋裡剩下的一個老者,才知道這也一樣,不同的是個短租戶,只租了一天。這下只剩下鄭元和孤身一人,身無分文,只得流落街頭。

得知自己被騙了,「生怨懣,絕食三日,構疾甚篤」,鄭元和一下子變成了一個貧病交加的流浪漢。可他又不敢回家,也不敢跟家裡聯繫。原來這個鄭元和當初為了能與李娃長久在一起,竟想法兒讓家裡以為他是因為帶的錢太多被土匪劫財給殺了,你說這個年青人這個事兒做得多荒唐吧。所以現在哪敢再回家啊?好不容易大病一個月才好,在一家殯儀館找了份臨時工。找了份什麼工作呢?就在殯儀館給喪葬的人家唱哀歌,唱輓歌。大概他有錢的時候,也經常唱唱卡拉OK什麼的,基礎本來就不錯,再加上現在心中悲苦,把那哀歌唱的是特別得感人。說有一次和對面殯儀館的歌手唱哀歌比賽,那一唱出來,絕對是「超級男聲」,搞得無數的人圍觀。圍觀的人中有一個老人,一眼就認出了他。原來這個老人是滎陽鄭家的老僕人,認出了鄭元和,就拽著他回去見正在長安出差的滎陽公。這老爹見了失而復得的兒子,沒有半分的喜悅,瞭解了事情後,只說了句「志行若此,污辱吾門。何施面目,復相見也。」就是你這個污辱門風的混蛋還敢來見我?然後就把兒子帶到一個沒人的地方,「去其衣服,以馬鞭鞭之數百」,結果這個當年因撿馬鞭而惹來一身災禍的鄭元和,竟在父親的馬鞭下「不勝其苦而斃」!

死了!

這個父親竟然親手打死了兒子!

我們說虎毒尚不食子,可這個朝廷的滎陽公,世家大族的掌門人,竟然真地肯狠下心來清理門戶。我們說如果鄭元和賣國投敵,或者加入黑社會禍國殃民,你做父親的含淚斬馬稷,大義滅親還可以理解。但這個做兒子的不過是情感生活上出了點兒格,然後撒了個大謊騙了你,虧了你家兩年學費,這雖然是可恨,是讓你恨鐵不成鋼,但這畢竟不能成為打死他的理由吧。

打的沒氣了之後,這個父親的表現就更可怕了,白行簡只寫了五個字,「父棄之而去」。這哪裡還像一個親生父親呢?是什麼讓這個做父親的變得如此極端?如此可怕?甚至是如此凶殘?我覺得這就是抬高這個滎陽公子的地位的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因為抬高了鄭元和的地位,也就抬高了他父親滎陽公的地位,在這種社會身份下,他的這種殺子行為就顯得格外醒目,作者要寄寓其中的社會批判意義也就格外鮮明瞭,那就是猴子爬得越高,那塊紅屁股就越鮮明,人也這樣,爬得越高,人性越少,而沒人性的地方也就越鮮明。

說幸好,鄭生殯儀館的朋友一路悄悄跟過來,找到他的時候,以為他死了,說拿個草蓆葬了他。結果臨葬前摸了摸心口,心臟還有微微的跳動,於是給他灌湯順氣,又救活了鄭生。活是活過來了,問題是生活不能自理啊,身上被父親打的地方長滿了爛瘡,後來殯儀館也不能住了,只得到處要飯。「自秋徂冬,夜入於糞壤窟室,晝則周遊廛市。」就是白天在市場裡要飯,晚上有時就住在公共廁所裡。慘啊,這就是這個豪門貴公子的悲慘遭遇。

說到這兒,我不禁想,這個李娃是不是太可惡了!你看把一個大好青年害成這樣!要是一般人的話,我想心裡肯定恨死這個李娃了,再見到她,那是要恨不得要生吞活剝了她啊!

老天給了鄭元和這個機會,讓他真的再見到了那個害得她生不如死的女人。那麼他一個要飯的是怎麼再見到那個李娃的呢?

話說有一天大雪,鄭元和實在餓得不行,只得冒著大雪在街上要飯。書上說他「乞食之聲甚苦,聞見者莫不淒惻。」說巧得很,他在一戶人家門口要飯,正好被院裡的一個女人聽到了。這個女人就是李娃,她一聽到就對身邊的丫環說:「這一定是鄭公子啊,他的聲音我一聽就聽出來的。」結果連忙趕出來,看到鄭元和一身是瘡,都沒有人形了,就問「你是鄭元和吧」?這鄭元和抬頭看到李娃,「憤懣絕倒,口不能言。」就是當時氣得暈倒,話都說不出來。這時候李娃的表現十分出人意料。她竟然用自己的衣服包起鄭元和,大聲哭道:「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也就是說都是我把你害成了這樣啊!然後就和丫環一起把鄭生抱回了房間。

雖然說鄭元和現在的這個樣子是很容易讓李娃產生懺悔之情的,但我覺得李娃的表現還是有些讓人奇怪的。她和老鴇一起設局騙了這個鄭公子,如果說不是心甘情願的,那她那天設計甩掉鄭元和的時候,為什麼表演得那麼逼真呢?要知道,沒有她的出色表演,那個甩包袱的計策是不可能成功的。還有,如果她不是心甘情願的,那她過後應該來找鄭元和啊,不應該對他的悲慘遭遇不聞不問啊?但是,如果說她就是蛇蠍心腸,最毒婦人心的話,那麼此刻見到鄭元和,即使天良發現,最多也就表示慚愧,也不該會有這麼發自肺腑的痛心表現吧?所以,連老鴇看了都奇怪,問她「奈何至此」!就是你招待他一頓也就罷了,怎麼把他弄回家來呢?所以,李娃的這個反應讓人是有些奇怪的。總之,用種簡單的方式來質疑的話,就是如果她是個好女人,她就不該把鄭元和害得這麼慘;如果她是個壞女人,她這時候就不會表現得這麼痛心疾首。

事實上,問題的關鍵就在這種判斷上。我們小時候看電影喜歡問爸爸媽媽,這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因為我們那時候判斷一個人的標準就只有好人和壞人。直到長大以後,我們才知道,事實上這個世界上純粹的好人很少,純粹的壞人也很少。像我們絕大多數普通人,說白了,那都是不好不壞的人。人性裡本來就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一個好人只不過是善的一面壓制了惡的一面,而一個壞人只不過是惡的一面戰勝了善的一面。所以我們來看李娃的時候,才覺得這是一個特別真實的人物。我這樣說,有三點理由:

第一,李娃作為一個煙花女子,平常接觸的都是些什麼人呢?不過是依財、依勢來買笑、買歡的人罷了,這些人不過是把女人當玩物,即使有些風流才子一時真情,但男人都是喜歡喝忘情水的,劉德華不就老唱「給我一杯忘情水」嗎?所以男人從情感裡解脫出來很容易,但女人一旦投入真情,就很難抽身。所以《詩經》裡早就說過「士之耽兮,猶可說(脫)也。女之耽兮,不可說(脫)也」。就是提醒女人,對於感情這回事兒,不能輕易投入。所以作為李娃這一類女子,首先要生存,其次也要保護自己,她又怎能輕易相信這些貴公子的一時之情呢?這一點上,她正是因為比霍小玉要清醒,要聰明,所以她才不會重蹈霍小玉的悲慘遭遇。所以,她不敢在鄭生身上完全投入真情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二,她也不是對鄭元和完全沒有感情的。我們前面說了,當鄭元和沒有錢的時候,老鴇和李娃的態度是截然相反的。老鴇是「姥意漸怠」,而李娃則是「娃情彌篤」,那麼這是不是李娃裝出來呢?是不是她與老鴇演的雙簧戲呢?答案應該不是,因為從後文,也就是救鄭元和之後李娃的表現來看,這一句「娃情彌篤」分明是作者白行簡在前面埋的一個伏筆,這種寫法就像《紅樓夢》的「草蛇灰線,伏延千里」,本身就是為了讓後來的情節看起來合乎情理的。所以這句「娃情彌篤」應該是坐實的。所以當鄭生在所謂的姨家問她「此姨之私第也」的時候,她才「笑而不答,以他語對」,也就是她不肯在語言直接欺騙鄭生,也就說明她當時在心裡對鄭生就是有著愧疚的。所以,她後來在院裡聽到鄭生的乞討聲,一下就聽出來是鄭元和,還說「此必生也,我辨其音也」,既然那麼肯定地說自己聽得出那是不是鄭生的聲音,那說明鄭生的聲音、鄭生的人還是深深地烙刻在她的腦海裡的。

第三,雖然李娃參與了這個騙局的設計以及實施的過程,但問題是她的內心深處會是怎麼想的呢?首先,老鴇給她的壓力,那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自己一個煙花女子,又怎麼能奢望配鄭生這樣的膏梁子弟呢?再者,騙了鄭生,按常情,他應該只不過會一時落魄,等他回了家,他照樣是富貴榮華。李娃再怎麼也想不到,這個世族大姓之家的滎陽公竟會親手打死兒子,而且又把他棄之荒郊野外。也就是說,她當時與老鴇同謀騙鄭生的時候,原未料到鄭生的下場會是如此之慘,會是這樣的瀕臨絕境。

所以這時候的李娃在見到鄭元和的悲慘境遇之後,人性中善的一面被迅速而又全面的激發了出來。她面對老鴇要把鄭生趕出去的要求,「斂容卻睇曰」,就是非常嚴肅、非常認真地說:「此良家子也。當昔驅高車,持金裝,至某之室,不逾期而蕩盡。且互設詭計,捨而逐之,殆非人。」就是說,鄭生本來就是個好人,當初為了我,不惜傾其所有,落到今天這步田地,而這一切都是我們用詭計害他造成的,現在再不管他,把他趕出去,那就不是人幹的事了。然後,李娃揣摩到老鴇的心理,以「生親戚滿朝」為由,也就是鄭家朝中當官的親戚很多,你這樣對他,難免會招來禍患,以此來逼老鴇就範。最後,她亮出底牌:「願計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贖身,當與此子別卜所詣。」也就是願意把自己二十年的積蓄拿出來交給老鴇,換自己與鄭生另尋他處而居。老鴇聽了這話,心裡盤算:反正你也年紀大了,賺錢也不如以前,又肯拿出二十年的積蓄來,又可以躲避滎陽鄭家的報復,何樂而不為呢?就讓李娃和鄭生搬走了。

說李娃另花錢找一處房子租下,先幫鄭元和養傷,養了半年,身上的瘡完全治好,膚色也恢復了正常;養了整整一年,鄭生「平愈如初」。然後,李娃開始幫助鄭生安排他的後半生。她先是到書店買來各種各樣的「高考複習資料」,然後每天陪著鄭生一起溫習復讀,鄭元和不僅苦去甘來,紅袖添香夜讀書,而且生活上一切由李娃照料,無任何後顧之憂,所以鄭元和得以潛心攻讀,當年荒廢的學業不僅都拾了回來,水平還更上層樓。

兩年後,鄭元和對李娃說「我覺得我可以去參加科舉考試了。」結果李娃說,還不到精熟,我們再忍一年,務求要一戰成功。我覺得從這個細節也可以看出來,李娃是個很有主見,也有很有才幹的女人。

果然,不出她所料,第三年,鄭元和參加高考,一舉考中,而且名震天下。

這時候,李娃又高瞻遠矚地指出「子行穢跡鄙,不侔於他士。當礱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連衡多士,爭霸群英。」也就是說,你前面的那些經歷畢竟是人生的污點,這一點比其他的士子們要差,你如果不更努力,不真正做到寶劍鋒從磨礪出,你是不會徹底擺脫過去黑暗生活的陰影的。從這段話就可以看出,李娃就不只是有才幹了,那簡直就是有智慧,這也可以看出這個時候她對鄭生絕對是一片深情了。鄭生在李娃的激勵下,為了不讓李娃失望,也為了給自己爭氣,繼續發奮苦讀,終於在殿試拔得頭籌,事後,被授官成都府參軍,朝中三公九卿大家都爭著結識這個傑出的人才。

可以說,是李娃親手毀了他,又親手再造了他;是李娃用那雙送他下地獄的手,又送他上了天堂。

但我不禁想問,真的是地李娃毀了鄭生,並送他下地獄的嗎?其實至少老鴇與鄭生的父親滎陽公的責任比李娃要更大一些。尤其是鄭元和的父親滎陽公,我自己也是一個父親,我至死都不能理解不論有什麼社會背景、時代因素,一個父親怎麼可以殘忍到這樣?所以,故事的結尾寫,鄭生到四川赴任,結果滎陽公也正好由常州刺史改派成都尹。滎陽公又一次面對以為兒子死掉、結果又活過來的現實,說這一次他看到兒子有出息了,就說「吾與爾父子如初」。就這麼簡單的一句話,父子倆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就和好如初了。

說實話,我覺得就文學創作而言,這無疑是個敗筆,所以後來宋話本、元雜劇對這個地方改編都很大,把父子間的這種矛盾還有充分的演繹。

但我有時候又想,是不是白行簡故意到這裡「行簡」一筆呢?就這麼簡單的一句話,才更可以看出這位滎陽公的麻木不仁、裝腔作勢,才更可以看出這個既是高官又是父親的人,他心底的那種天性的涼薄。

最後,在徹底幫助完鄭生之後,李娃想要抽身而退,這時候鄭元和又表現出他天性裡的那種癡情來了。還記得我們上一回講霍小玉的時候說「癡情女子負心漢」,在《李娃傳》裡,這個鄭生才是個真正的「癡情男子」。他「勤請彌懇」,就是死活不讓李娃再次在自己的身邊消失,大概也是讓那次在姨媽家的突然消失給弄怕了。反正李娃走到哪兒,他要跟到哪兒。後來,在鄭元和父親的同意下,鄭生與李娃結為夫妻。再後來,鄭生官越做越大,李娃也最終被封為汧國夫人。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裡說「李娃事近情而聳聽,故纏綿可觀。」也就是說魯迅也認為這真是一個「纏綿可觀」的好故事,為什麼呢?因為李娃,這個人物,既奇特,但她的表現又合乎真實的人性。正是人類的這種真實、豐富,而又迭宕起伏的情感,才是人之為人的最根本的理由啊!

說到情感的豐富、細膩、搖擺和起伏,大概沒有比戀愛中男女的表現更讓人歎為觀止的了。前一分鐘還冷如冰,後一分鐘可能就熱如火。所以愛情,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請看下回:《鶯鶯傳》的故事——「崔鶯鶯待月西廂記」。

《五代前的那些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