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不經意間聽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會瞬間回憶起某段時光裡的自己。或大學,或高中,或看見曾經在自己座位旁,那張用粉筆劃下著白線的青澀臉孔。
怪獸在失蹤前借我一卷金城武的專輯卡帶,裡頭有一首歌大概是這麼唱的:「oh~my baby,為了什麼,相愛總是變成空?因為我愛你不能在分手以後,才將你身影充滿心中,因為我愛著你,就不能讓你走。因為我愛你,不能在分手以後,才將我的好——」
這首填詞癡情到近乎白爛地步的歌,就是我十六歲夏天的主題曲。
升高一的偽暑假,是每間補習班瘋狂的「搶人祭」。
我想在台灣任何一個地方,沒有一個准高一生逃得過這樣的補習班大拜拜,學校門口與書店門口的工讀生、派報夾頁廣告、直接從畢業紀念冊抄下地址大剌剌駕到的宣傳單上,全都是邀請試聽的補習班介紹,並拚命強調去試聽就可以拿到一大堆有益大腦的免費講義、與無益大腦的漂亮筆記本。
許博淳也拉著我,騎著腳踏車一起穿梭在彰化各式各樣的補習班裡,假借試聽之名,尋找我們喜歡的女孩身影。
許博淳這個傢伙,頭很大,後腦勺是垂直扁平的,說話有時會結結巴巴是他的特色,把任何笑話講到冷掉、餿掉是他悲慘的天分。他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朋友之一,裡頭也只有他沒有喜歡過沈佳儀,所以許博淳便成了我無話不談的內褲交。國三時我喜歡上李小華,許博淳喜歡上李曉菁,在互相吐露戀愛的秘密後,我們的結盟關係更形緊密。
多年以後我深刻瞭解到,兩個大蠢蛋的結盟,除了堅定彼此的友情,對於愛情的作戰可謂一點意義都沒有。
回到那個充滿補習班試聽課程的夏天。
我們的算盤很簡單。基於我們是兩個害羞的半熟男孩,不敢打電話將女孩子約出來的那種害羞,所以我們決定調查李小華跟李曉菁在哪間補習班試聽,然後持續追蹤,最終目標是要跟她們一起上同一間補習班,鎖定,死咬著不放。
「這樣會有用嗎?」我狐疑,但沒有多做抵抗。
「告訴你,絕對有用,至少絕對比你在那邊騷擾她家的狗還要有用。」許博淳說得斬釘截鐵。
「可是她家那只湯姆其實還蠻好玩的,跟我是越來越熟。」我抓抓頭,心不在焉看著講台上說得口沫橫飛的補習班老師。
「喂,不要幫她的狗亂取名字,你這樣會讓它搞混——」許博淳,漸漸趴在桌上睡著了。我們醉翁之意不在好好上課,只要一發現沒有李小華跟李曉菁,我們就開始陷入昏睡。
但整個夏天,混帳啊我們全都撲了空,平白無故當了兩個月的用功好學生。
說到李小華她家那條狗湯姆,真是有夠冤的一場奇案。
當初我跟李小華一起走路回家的時候,我們都在她家巷子口前就揮手道別,所以我只知道李小華家大概的位置,卻不清楚正確的住家是哪一棟房。
當李小華在聯考前夕將我整個踢出她的生命後,畢業紀念冊的通訊簿就派上了用場。我騎腳踏車,尋著通訊簿上的地址「成功路十五號」,來到李小華她家樓下,此後來來回回,一直期待著可以用「偶遇」的方式重新擦出火花。
她家經常都將樓下的門鎖住,只有一條將日子過得很無聊的大白狗守著。
「沒關係,你無聊,我更無聊。」我蹲著,手裡晃著從7-11買來的大熱狗。
「——」大白狗無聊到喪失不亂吃東西的自覺,張嘴就啃走大熱狗。
從此,我們便成了「我買熱狗它吃熱狗」的忠實夥伴,而它也有了一個像樣的名字,湯姆。我硬取的,它也承認,比如說——
「湯姆,吃熱狗。」我停下腳踏車。
「——」大白狗,不,湯姆坐好。
吃完大熱狗的湯姆總是陪著我,駐足在李小華家樓下,看著二樓透著黃光的落地毛玻璃。我深情款款聽著從裡頭傳來的鋼琴聲,湯姆則吐著舌頭東張西望。
「你從來沒跟我說過你會彈鋼琴——天,還彈得那麼好。能夠喜歡上這麼有才華的女生真是太幸福了。」我感歎,想像著李小華雙手輕撫鋼琴的模樣。
「——」湯姆舔著沾在地上的番茄醬。
「你也一樣,李小華也沒跟我提到你,大概是你長得太醜了。不過沒關係,只要認真起來你也可以過得很帥氣。喂,你有沒有在聽!」我睥睨著湯姆。
「——」湯姆自顧自舔個沒完。
「對了,再跟你提醒一次,我叫柯景騰,也是你未來的主人,快點熟悉我的味道吧,以後可要對我忠心耿耿。」我雙手環胸,看著二樓自言自語。
吃得乾乾淨淨,湯姆的頭磨蹭著我的褲子搔癢。
我蹲下,拍拍它的笨腦袋。
「人家都說擒賊先擒王,我卻是從一條狗開始賄賂起。」我捏著它的大臉,說:「話講在前頭,你吃了我這麼多條熱狗,以後有機會我在李小華面前表演跟你很要好的時候,你可要配合一點,不要讓我漏氣。」
湯姆一直嗅著我,好像想從我的身上找出第二條熱狗似的。
「沒了啦。」我拍拍它,跨上腳踏車,癡癡地看著二樓的黃色光毛玻璃離去。
夏天剛要過去,隨著熱狗一條一條消失,我跟湯姆也越來越要好。
每次從李小華家前騎腳踏車離去,我呆呆地看著二樓的脖子仰角,漸漸往下低垂,變成意猶未盡地看著吐著舌頭的湯姆,揮揮手,答應它下次會多陪它一點。
「喂,你家主人為什麼不理我了?明明聯考就結束了啊。」我問。
「——」湯姆還是吃著熱狗,這是它唯一的興趣。
「會不會是我個性太輕浮了——不對啊,我這個人一直都很不可靠,從你家主人一開始認識我的時候就知道我是這種人啊。」我困惑不已。
「——」湯姆淌著舌頭。
「難道你家主人,不想把『宮本勇次又帶刀』的熱血故事給聽完嗎?後面超精彩的呢。」我越說心裡越難過,終於歎氣:「誰說十六歲的男孩不懂愛情?那我心中的酸跟苦,又是怎麼一回事?」
湯姆當然沒有回答,只是用它最擅長的方式陪著我。
快要開學的新生訓練結束,有一天,我穿著還沒繡上學號的制服經過李小華她家,猛地發現湯姆不見了,它的小狗屋也不見了。
我跳下腳踏車,看見門口鐵門拉下,上頭貼著一張紙,上面寫的話我到現在都還會背:「郵差先生,我們搬家了,請不要再將報紙跟信送到這裡。謝謝。」
瞬間,我的視線無法對焦,思緒一片空白。
這是怎麼回事?
搬家?搬去哪?我手中的熱狗怎麼辦?
我十萬火急地衝回家,打了通電話給沈佳儀。
「沈佳儀,你有聽說李小華搬家的事嗎?」
「怎麼?她搬家了啊?」
「對啊,我剛剛看到她家樓下貼了一張叫郵差滾蛋的字條,怎麼辦?我完蛋了,我完蛋了,我跟許博淳還計畫印傳單到她家附近發說——」
「發傳單?」
「對啊,傳單上面就寫:柯景騰喜歡李小華,搞得她家附近的人都知道,讓她覺得很浪漫。現在全部都完蛋了,地球快要守不住了——」我慘叫。
「太誇張了吧,你有那麼喜歡她?」沈佳儀的語氣有點不以為然。
「我完蛋了,完蛋了,我以後都找不到她了——」我十分沮喪,看著塑膠袋裡冷掉的熱狗:「拜託啦,你幫我打電話給那群臭三八,打聽一下她搬去哪裡了好不好?」
「——」
「拜託啦!」我大叫。
我很失落,依舊在她家樓下騎腳踏車來來去去繞個不停。
心裡很空,卻不知道自己在空些什麼。
後來沈佳儀打聽清楚,捎來電話,用很確定的語氣告訴我一個消息。
「柯景騰,你絕對是弄錯了,李小華根本沒有搬家。」
「不可能啊,我明明就看到她家樓下貼了一張——」
「我打了好幾通電話,大家都說李小華沒有搬家,你如果不信可以直接打電話給李小華問啊。還有我告訴你,我問到這邊為止了,剩下的你自己想辦法解決。」
「這怎麼可能——」
我掛上電話,再度繞去李小華她家樓下,半信半疑地研究那張紙條。
紙條或許是假的(跟郵差亂開玩笑?真是太調皮了),但湯姆那麼大一隻都不見,這就不是開玩笑的。我超疑惑,一抬頭,看著門牌發呆。
突然,我虎軀一震。
「這是——XX街十五號?不是成功路十五號?」我瞪大眼睛,全身都在發抖。
不用跨上腳踏車,我只是很快地「檢查」了附近的民宅門牌,天,這裡正是成功路與XX路的交叉口,而「正牌的李小華的家」,就坐落在「黑心牌李小華的家」的對面十公尺處,偏偏兩個門牌的號碼都是十五號!
「未免也太巧了吧,兩個十五號——」我傻眼了。
從頭到尾都是一場誤會,只有天底下最白癡的人才會遭遇的誤會。
這裡,從來就不是李小華的家。
而湯姆,當然也不是李小華的狗。
而那些熱狗——我歎了口氣,根本就是錯誤投資嘛!
我笑了出來,幸好李小華沒有搬家,我以後還是可以騎著腳踏車繼續在這裡晃晃蕩蕩,當我的愛情地縛靈。而且這次可不會再有誤會了,我死盯著李小華她家的門牌,再三確認這間才是道地的正貨——
「吁。」我跨著腳踏車,腳一踏,輪子轉動。
我如以往回頭,卻沒有看著正牌的李小華家。
我的視線落在湯姆總是坐著、目送我這個熱狗大亨離開的老位子。
「湯姆,你這只騙吃騙喝的大白狗去哪裡了呢?」
我心好悶,依舊不住地回頭。
直到敲著鍵盤趕雜誌連載的此刻,一念及此都還是透不過氣。
很多個夏天過去了,每次經過李小華她家門口時,我總是多瞥了一眼,多騰了好些思念,在那個充滿誤會的地址上。
那裡有更多的回憶。
曾經有一隻叫湯姆的大白狗,陪著我癡癡聽著陌生人彈奏鋼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