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這個世界上,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告白的最好時機」這種東西?

喜歡一個人,在什麼時候告訴那個人,真的很重要嗎?

我們看了太多好萊塢電影,看過太多日劇,看過太多言情小說與少女漫畫等,這些東西再再教育我們,告白一定要浪漫,一定要精心設計,一定要讓對方眼睛為之一亮(最好還能夠在蕩氣迴腸中帶點淡淡的淚光),不然就辜負了「愛情」兩個字之所以發生在你我之間、而不是其他人的獨特意義!

受過長期精良的訓練,我們知道告白的時機可以有很多可能。

例如在課堂上朗誦國文課文時突然若無其事地說出「沈佳儀我好喜歡你,請你當我的女朋友吧」這樣的怪句子,或是在掃地時間一起倒垃圾時不經意將喜歡脫口而出,或是在朝會時操場上唱國歌時吼出我喜歡你,或是並桌一起吃便當時一邊嚼著鹵蛋,一邊大聲嚷嚷我喜歡你——一百個人有一百種愛情,意味著至少有一百種喜歡人的方式,既然如此,告白的時機也就真的是千奇百怪。

但,弔詭的問題來了——如果女孩也喜歡男孩,那麼男孩在什麼時機告白,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即使告白的方式五花八門,看起來很有怦怦響動的生命力,但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決定女孩「會不會喜歡男孩」或「會不會答應與男孩交往」,那麼「喜歡的定義」就幾乎與愛情脫鉤,變成一種只講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質的東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愛情的樣貌裡,即使男孩一邊打呵欠一邊告白,女孩九成還是會答應與男孩交往,剩下失敗的一成機率,就是男孩有毀滅性的口臭這件事在打呵欠告白的瞬間,殲滅了女孩對男孩的喜歡,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僅僅是表象,告白的結果不會因此而改變,那麼「苦苦思考告白時機」或「如何在驚喜中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愛意」這件事,難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戲麼?

不,反而格外珍惜了。

那是一種心意。

每個人都想要讓心愛對像在見識到自己的喜歡時,能夠擁有最好的心情,好在記憶相本裡留存最深刻的一頁。所以我們挑場合,選時間,製造氣氛,為了他,為了她,為了彼此。

多麼誠意的心意。

回到故事。

錯過了我心中理想的告白時機,整個大一,就在繼續與沈佳儀維持好友關係的模稜兩可中度過。

在那個根本沒有手機的年代,我在宿舍公共電話前長長的隊伍裡,拿著電話卡度過好快樂的夜晚。

抽屜裡沈佳儀的信件越來越厚。

為了縮短我跟沈佳儀的致命三公分,我時不時就往隔壁清大的游泳池跑。

為沈佳儀哼哼寫寫的歌,已經可以出一張精選輯了。

在這段期間,我與這群同樣喜歡沈佳儀的死黨們,在泳池裡度過一個充滿氯氣味道的夏天,曬足熱騰騰的陽光。此時大家一個個都知道了我對沈佳儀的喜歡,都很駭異我的心機與佈局,更被我以強大友情為後盾的愛情實力給震懾住,紛紛打退堂鼓。

「所以,就只剩下我孤軍奮戰羅!」我笑笑,在泳池旁吃著熱狗。

「柯景騰,我恨你!」廖英宏咬牙,跳水。

水花四濺中,許博淳重考上了淡江資工。

而我,辦了九刀杯自由格鬥賽。

九刀杯,自然是起名自我的綽號九把刀了。

是的,當了小說家後,每次遇到採訪都會碰上一模一樣問題:「為什麼你的筆名叫九把刀」,對我的騷擾已到了黯然銷魂的地步。

在此回答個痛快。

九把刀是我大學的綽號。為什麼九把刀是綽號,肇因於我寫了一手很無厘頭的歌,歌詞極短:「九把刀,把它磨一磨,它就會——亮晶晶!亮晶晶!」別問我在寫三小,總之這首人人都會唱的白爛歌不小心傳到老師的耳朵裡,老師問誰是九把刀,大家下意識都聯想到我,在那一瞬間我的綽號就這麼拍板定案。之後揀選筆名時我根本沒有細想,九把刀便九把刀。

為什麼要辦什麼鬼格鬥賽?

我很熱血,喜歡看格鬥漫畫,《刃牙》、《第一神拳》、《鬥雞》、《功夫旋風兒》、《鐵拳小子》、《柔道部物語》都是我的最愛;我國小國中時也很愛找人打架,到了大學甚至還買了副拳擊手套在寢室,對著牆壁就是一陣自Hight式、裝模作樣的毆打。

但我很疑惑,交通大學明明就是個近乎男校的鬼地方,為什麼我所看到的同學都是一副好學生的金絲眼鏡仔模樣,沒有殺氣騰騰的男兒精神呢?難道漫畫《魁!男塾》都是騙人的嗎?

經過我在三深思後,我決定辦一場打架比賽,來幫助積弱不振的交大壯陽一下。

「打架比賽?拜託,九把刀,根本沒有人會理你的好不好。」室友孝綸舉著啞鈴,不屑道。孝綸是個肌肉訓練狂。

「怎麼可能,打架比賽耶!超屌的,免費提供給想要打架、卻找不到人揍的優秀青年街頭格鬥,靠!怎麼可能會沒搞頭?就算是收報名費也很合理!」我大呼,拿出全開牆報紙攤在床上,準備畫海報。

「打架比賽聽起來很low耶,改成自由格鬥賽會不會好一點?學校就算知道了也比較好搪塞過去。」室友建漢善於行銷,立刻提供像樣的建議。

「就這麼辦。」我從善如流。

「還有呀,一定要採取現場報名,我猜一定會有人只是報好玩的,可是現場沒有到的話,對決名單就要重新安排了,很麻煩。」建漢提醒我。

果然有道理,我只有猛點頭的份。

「建漢你跟九把刀發什麼神經,根本不會有人鳥這種爛比賽好不好!」孝綸依舊嗤之以鼻,枉費他平常老是想找我干友誼架。

「獎品是什麼才是關鍵,只要有好的獎品就會吸引人來參加。」室友王義智隨口說,一邊遙控滑鼠從網絡的芳鄰里抓愛情動作片。

靠,我窮死了,哪來的獎品!

「最強。」我唸唸有詞。

「?」王義智不解?

「『最強』這個字,就像男子漢最好的獎品。」我滿意地握緊麥克筆。

於是好大喜功的我,將這場打架比賽取作『九刀杯自由格鬥賽』,並將幾張海報貼在宿舍公佈與寢室門口,時間就訂在期中考剛剛好結束的當晚,地點是大剌剌的管理科學系系管地下室!

毫不意外,這場怪異的打架比賽很快就引起了廣大的噓聲。同學們一致認為是愛搞怪的我又在唬爛了,在學校殿堂,科學園區的重鎮交通大學裡,根本不可能有這種比賽出現。

然而大家越不採信,我的心意就越是認真,非常逞強地想把比賽給搞定。

另一方面,身為主辦人兼格鬥賽選手,打架的內容可不能太漏氣。我開始在寢室練拳,猛舉啞鈴,並幻想可能遇到什麼樣的對手,然後——狠、狠、揍、死、他!

「九把刀,你一定是瘋子。」建漢愣愣地看著揮汗如雨的我。

「要珍惜跟瘋子同寢的緣分啊!建漢,我當你報名羅哈哈!」我大笑。

期末考結束在會計學考試後的夜晚,許多同學聞風而來,擠在地下室準備看熱鬧。而我則跟很講義氣的室友們,在磨石子地上慢條斯理撲好巧拼地板,增加安全性,好讓寢技或摔技有發揮的空間。

由於頭腦很好的交大學生真的很怕打架,所以現場報名打架的僅僅只有三個人,我簡直傻眼,跟我預期的暴走族大會串未免落差太大。

此時,感人肺腑的事情發生了。

「干,你們真的很孬種耶,只會說九把刀不敢真的辦比賽,結果辦了又沒有人敢打,媽的,加我一個!」一向愛潑我冷水的孝綸捲起袖子,昂首闊步走過來報名。

「看來我也不能只是耍耍皮子。九把刀,我一個。」建漢拍拍我的肩膀,脫掉上衣,露出長滿長毛的史前胸肌。

「大家都這麼捧場,但他媽的我還真的不敢打!不過我可以當裁判啦,計時的工作就交給我了,九把刀你就專心揍人吧。」義智也抖擻起精神。

室友都那麼有義氣,我能說什麼?

混帳啊!這就是男人的浪漫啊!

「那麼,身為主辦人,打開場賽啟動大家『真打』的覺悟,可是我的責任啊!」我爽朗的走到現場報名的三個參加者前,帥氣地選了一個我絕對不可能打贏的對手。

劉建偉,一個來自馬來西亞的僑生,跆拳道社的紅帶(沒錢參加升等黑帶的考試,但相信我,他黑帶到不行啊!),比我高半個頭。最恐怖的是,建偉在馬來西亞曾經學過泰拳,寢室裡還用鏈子拴吊著一個沙袋練踢(請問你是來台灣唸書還是殺人的?)。我粗陋的拳套跟建偉的沙袋比起來,不是寒酸可以形容的,根本就是個屁!

「建偉,我跟你打開場。」我說,建偉欣然下場。

全場嘩然,紛紛鼓噪起來。

你問我為什麼選建偉?很好。因為我是硬漢,就這麼簡單。

這篇愛情小說連載至此,竟出現如此突兀的武打場面,相信也是各位讀者史料未及的。但就我的個性來說,這場個格鬥賽之所以發生,完全是種無法迴避的必然。

這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夜。

「九把刀,你會被打死!」義智把我拉到一旁,好心提醒我:「建偉喜歡的女孩子正在旁邊看,挪,就是她。在這種情況下你根本就會被打著玩。」

我順著義智的眼神,立刻就找到了建偉中意的女孩。唔,女孩是現任跆拳道道社長的女友,建偉萬一輸給了沒學過格鬥技的我,這輩子就別想追她了!

「哼,讓你見識一下,什麼叫做超越格鬥技的草根流氓打架!」我不理會義智,大大方方走到建偉前,等待身為主持人的義智吹哨。

兩人脫了鞋,站在勉強湊合的巧拼地板上。

義智走到我們中央,大聲朗誦我寫好的規則條文:「比賽採取三回合制,每一回合一分鐘,遇到流血情況則暫停,勝負由全場觀眾鼓掌大小生認定產生。兩位選手請注意,比賽可以戳眼、踢鳥、刺喉、甩耳光,但名譽後果自行承擔——靠!還可以踢鳥?出人命我可不管,比賽開始!」

義智吹哨。

我擺起拳擊姿勢,而建偉則在眾人的鼓掌聲中笑笑以對,一派輕鬆。

「建偉,認真打啊!」我說,慢慢靠近建偉。

「好啊。」建偉笑笑,聳聳肩。

猛地,我快速衝近建偉。左拳虛構了一劃,右拳悍然朝建偉的鼻子擊出。

沒有第二種結果。建偉愣愣地倒下,鼻血噴出!

全場爆起一陣驚呼。

義智宣佈暫停,從口袋拿出幾張皺皺的衛生紙交給建偉,讓他把稀哩嘩啦的鼻血好好擦乾淨。

「建偉,這場比賽可是打真的。」我有些抱歉地看著憤怒不已的建偉,補充道:「你再不認真,就會被我幹掉。」

建偉嘴巴猛罵三國語言胡亂拼貼的粗話,草率地拭去鼻血,便怒髮衝冠地朝我衝過來。義智趕緊宣佈比賽繼續。看來建偉喜歡的女孩在一旁觀戰的效應,實在很嚇人。

「唔。」我瞳孔縮小,本能後退。

很可怕的腳!

我剛剛先聲奪人,給建偉好好上了一堂課後,一下子就被建偉的快腳給掃得無法前進,心驚不已。

依照我打架無數次的經驗,對手用腳踢攻擊我的下場都很慘,因為一般人沒事根本不會練腿踢,所以腿踢的速度都很慢,百分之百都會被我整個抓住,然後摔倒毒打一頓。

但練過泰拳、跆拳道又超強的建偉,腳力雄健,速度飛快,硬要抓的話我的手腕虎口可能會裂開!

更可恨的是,建偉的腳像鞭子,抽得我防守身體的雙手都快沒有感覺。這可是我此生遭遇到,僅此一次真正「踢擊」!

建偉的憤怒與認真,讓全場目瞪口呆,而我開始不甘心起來。

「王八蛋,再這樣被踢下去,我的手就要報廢了。」我心怒。

我不想再閃躲,直截了當迎向建偉,揮拳!揮拳!揮拳!

我要他知道每一次踢中我,都得付出代價,我可沒打算躲來躲去,拖到比賽結束!

於是建偉每踢我一腳,我就想辦法將我的拳頭砸在他的身上,一腳一拳,算是有借有還。我的拳頭絕不留力,專朝建偉的臉猛K,靠著狠勁與氣勢,勉強與建偉打平。

第一回合過去,我已滿身大汗。

才短短一分鐘,但每一秒都是劇烈的無氧運動,真的非常耗竭氣力,而磨石子地上的巧拼地板因雙方的腳力挪動,扯得四分五裂,散成一塊塊。

休息的時間我坐在地上,看著建偉冷冷地瞪著我,背脊真是一陣發寒。

「九把刀,你站著打是打不贏建偉的。」建漢蹲在我旁邊,同情地看著我。

「我知道,但要把他撲倒,我的肋骨還得冒著被他的腿抽斷的危險啊。」我苦笑,劇烈喘氣。

如果可以把精於立技格鬥的建偉逼到地上,兩個人向流氓一樣互毆的話,這場打架就是五五波了。知道簡單,做到很難。

因為會痛!

辛苦的第二回合開始。我開始顯露疲態,出現揮空拳的殘念。習慣激烈練習的建偉依然故我,將我的身體當作沙包,狠狠地踢、踢、踢、踢、踢、踢!

我沒有機會拽住建偉的腳,或是將他撲抱在地上扭打,依舊是一場單純的立技比賽。我根本沒有機會使出我打架時最慣用的勒脖子手段,反而在接近建偉時被踹中肚子,痛得快吐。

然後是步履維艱的第三回合。

完蛋了,我極度缺氧,連劇烈喘氣的時間都騰不出來。我拳照出,但拳頭裡已經沒有了擊倒對手的精神,只是單單給予建偉威嚇性的痛苦。

唯一的好事是,時間畢竟是公平的,建偉也累了。他的腳開始不夠力氣,踢得也沒那麼快。但我現在即使可以捉住他的腳、摔翻他在地上像小孩子胡鬧亂打,被揍暈的九成九也是我。別忘了,建偉的手可不是殘廢,而他剛剛幾乎都沒動到手啊!

就在讀秒階段,我必須承認我心中暗暗高興「比賽終於要結束,我也可以正常大口呼吸」時,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建偉他,竟然在讀秒階段,將右腳高高揚起——

我在格鬥技漫畫認識一個夢幻的格鬥技:單腳高高抬起,腳跟高過對方的眼睛,然後快速下墜,用足踵或腳掌攻擊對方的頭頂或顏面,這招在空手道的術語叫「踵落」,在跆拳道則稱作「下壓」。這招力道很可怕,但我每次看到漫畫裡有人使出這招,我就很想笑,因為「踵落」要將腳高高揚起,所需花費的時間已足夠對方閃躲,要命中?根本就天方夜譚。

但就當建偉的腳掌由下而上,慢慢抬高我的眼前時,我的反應竟不是快速往後、往左、往右閃躲——而是自然而然地抬起頭,愣愣地看著腳掌高舉過我。

完全是生物本能,我就是呆呆地揚起脖子。

「踵落」!

一股濃到崩解的意識的嗆意,就這麼沿著踵落的軌跡,壓過鼻樑、墜至嘴唇直達下巴。來不及痛,我只覺得好嗆好酸,眼前一陣霹靂的黑。

建偉此腿得手,開心得想再補踢一腳時,我舉起沒有力道的拳頭,惡狠狠地瞪著建偉,裝作氣勢爆發的假象。建偉猶豫了一下,然後後退一步。

時間到,義智宣佈比賽結果,大家瘋狂鼓掌,結果當然由大佔優勢的建偉獲得格鬥的勝利。

我痛苦退場時,鼻子裡嘴巴裡都是鹹鹹的鮮血,嘴唇從裡面被牙齒撞傷,難以癒合的傷口後來足足讓我喝了好幾個禮拜的廣東粥。

建偉接受大家的歡呼,我則心滿意足地含著染血的衛生紙,在角落休息。

夠了,真的好滿足。

到了大學還可以在不會被記過的情況下痛快地對毆——而且還是跟這麼厲害的角色互拼,真是夠痛快!即使輸了還是不減我的硬漢本色啊!

第二場與第三場的打架比賽,便在義智的幫助下順利結束。

我那兩位是有都拿下了勝利,建漢甚至用柔道打贏了國術社大三學長的彈腿,果然義氣還是王道。然而大家都覺得我與建偉的對決最好看,畢竟那是唯一一場拳拳到肉,雙方都有「飆血」的比賽。

我真是,驕傲透頂了!

比賽結束後,我興高采烈邀建偉與室友一同到清大夜市吃宵夜,算是慶功。

我嘴巴裡都快痛死了,勉強與大家吃著冰豆花。而建偉不住地跟我道歉,並告訴我還好沒有在第三回合試圖抓住他的腳,不然他打算在被我抓住腳踝的瞬間飛身旋轉,騰空,用另一隻腳轟掃我的臉。

「我每天都在寢室對著沙袋練習大迴旋踢,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夠派上用場」建偉一臉心嚮往之,十分可惜似的。

「靠!我們是同學耶!你竟然要用迴旋踢這種大絕招掃我的臉!」我忿忿大呼,隨即與大家一起哈哈大笑。

回到宿舍後,我買了一包冰塊冷敷我腫脹的嘴,心中只有越來越高興的份。對我來說,比賽結束只是個開始,真正開心的時間還在後頭。

幸運,在bbs網絡上看見沈佳儀的帳號。

「嘻嘻,有空嗎?」我敲著鍵盤。

「嗯啊,報告快趕完了。你怎麼還不睡?」她慢慢敲道。

「怎麼睡得著?我打電話給你,跟你說一件很厲害的事。」

「好啊。」

懷抱著炫耀男子氣魄的心情,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沈佳儀。

儘管嘴巴很痛,但我興高采烈地將發生的一切都告訴沈佳儀,鉅細靡遺,不想錯漏任一個環節,每個互毆的招式都盡可能形容清楚。

沈佳儀幾乎以一種靜默的態度在聽著,我想她沒有到現場親眼目睹一切,或許很難感受我在場上的表現有多勇敢,於是我不斷不斷地強調。

「真的!超恐怖的!我第二回被正面踹中一腳,踢在我的肚子上,超痛!我痛得快要吐了,還好我假裝要出拳建偉才後退,不然我一定被踢到跪下。」我手舞足蹈。

沈佳儀還是沉默。

「其實每回合只有一分鐘,可是比我想像中的還要累一百倍,想當初我還想定九回合咧,哈哈,如果那樣訂的話,我現在大概連話筒都拿不好了——」

沈佳儀還是沉默。

「你知道什麼是立技嗎?就是站著打的格鬥技,有人說現在最強的立技就是泰拳,我今天多多少少領教了,靠,果然夠恐怖,我一靠進建偉打他,他的腳不夠距離踢我,就用膝蓋撞過來!我超怕我的肋骨就這樣斷掉——」

沈佳儀還是沉默。

「雖然建偉的腳很恐怖,像鞭子一樣,但說起挨打,誰比較強還真難猜吧?我的拳頭可是很硬的,只要他的臉再中我一拳,百分百就趴在地上啦!」

沈佳儀還是沉默,真是要命。

「你知道踵落嗎?幻之絕技踵落耶!我打架打這麼久,這還是我第一次看見這麼高級的動作,靠,建偉的腳高高抬起來的時候我就知道一定是踵落了,但我還是很笨地把頭抬起來,就這樣——唰!碰碰碰碰,我的鼻子、人中、嘴巴、下巴,全都掛綵!」我越說越興奮。

沈佳儀不再沉默。

「柯景騰,你到底在想什麼?」她開口,聲音充滿了我不曾感受的情緒。

「——什麼意思?」

「你辦這什麼奇怪的比賽?這種比賽有什麼意義嗎?」沈佳儀很生氣。

「很有意義啊,自由格鬥賽耶!你不覺得超炫的嗎?兩個男人之間——」我張口結舌,事情好像不太妙。

「不就是打架?柯景騰,你專程辦一個把自己搞受傷,這樣的比賽我看不出來有什麼炫,你怎麼會這麼幼稚?」沈佳儀越說越生氣,連聲音都聽起來像個老師。

「幼稚?」我難以接受。

「就是幼稚!很幼稚!你告訴我,這種奇怪的比賽除了把你自己跟別人都弄受傷以外,到底還讓你學到什麼?」沈佳儀質疑。

「哪需要學?不見得做什麼事就一定要學到什麼吧?」我的心被扯著,撕著。

「至少你學到辦這樣的比賽會受傷,而這種傷是一點也不必要的!幼稚,你真的很幼稚!你身上的傷我只能說是活該!」沈佳儀完全無法接受。

而我的情緒被堆得越來越高,越墊越厚,心頭有一種難以言喻的悲愴,洶湧地翻滾著。

我不想哽住,不想忍受。

「幼稚?你知不知道這次自由格鬥賽對我來說是很棒的經驗?你可不可以單純替我高興就好了?」我的怒氣爆發。

電話那頭,沈佳儀似乎愣住。

「不管是自由格鬥還是打架,為什麼跆拳道比賽就很正當,柔道比賽就很正當,而我辦的沒有規定格鬥技巧的比賽就很幼稚!明明就更厲害!能夠在這種比賽下還故意挑一個最厲害的對手打,需要很大的勇氣不是嗎?」我整個人都在爆炸。

「——你以後還要辦這樣的比賽嗎?」沈佳儀冷冷的道。

「為什麼不辦?一定辦第二次!」我氣到全身發抖。

「幼稚。」沈佳儀還是生氣。

「為什麼你要否定對我很重要的東西?這是我個性很重要的一部份,你是世界上最瞭解我的人,難道不知道嗎?」我深呼吸。

「對你很重要的東西,竟然就是傷害自己嗎?」她冷冷道。

深深地,刺痛了我。

嗚嗚旋轉進心肉,無法拔出的痛苦顫抖。

「我很難受。」我流下眼淚,不再生氣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無法被瞭解的心。

「我好像,無法再前進了。」我哭出來:「沈佳儀,我好像,沒有辦法繼續追你了,我的心裡非常難受,非常難受。」

淚流不止中,我做出這輩子最大的決定。

電話那頭的沈佳儀並沒有沉默,她很快就回答了我。

「那就不要再追了啊!」她也很倔強,讓我幾乎握不住電話筒。

我們結束不愉快的對話。

我回到計算機前,在號啕大哭中敲打鍵盤,寫了一封長信給沈佳儀說再見。

再見,再見,再見。

你永遠都看不見我放棄的背影有多麼傷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熱血的根性,就是靠著這股熱血,我才能喜歡你那麼久。

而這份熱血,竟成了你否定的無謂存在。

八年了,喜歡沈佳儀第八年了。

國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兩年,喜歡這個女孩的每一天都讓我朝氣十足,每次睡夢中醒來都知道今天生存的意義。讓我快樂。

讓我在這個世界上有非常在意的事物。讓我今夜痛哭失聲。

在人生某個關鍵點上,我明白了沈佳儀與我之間個性的矛盾。這個矛盾我早已知道,身邊的朋友也不斷地提醒我,但我總是以為正經八百的沈佳儀與搞怪衝動的我之間的矛盾,並不是排互斥,而是一種反差的浪漫。

人生沒有意外,只能說是命運使然。

錯過了聽見神奇魔咒的時機,卻因為一場荒謬又熱血的怪比賽,讓我與深深喜歡的女孩從此在愛情的路上分道揚鑣,各自化作一條線,在不同的人生路上奔馳。

奔馳,卻又彼此纏繞。

不久後,我交了女朋友。沈佳儀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們之間的故事,卻沒有因此結束。

八年的喜歡,讓我們之間擁有更深刻的聯繫。

比情人飽滿,比朋友紮實。

那是,羈絆。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