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傷不起真的傷不起,我想你想你想你想到昏天黑地。電話打給你,美女又在你懷裡,我恨你恨你恨你恨到心如血滴……」大陸神曲之《傷不起》在耳邊響起時,我花了三秒把枕頭底下的手機給找出來砸牆上了。三分鐘後,床底下的備用手機又唱起了大陸神曲之《最炫民族風》。
我崩潰地滾下床,把它找出來給大卸八塊了。忘記多少次重複這樣的蠢事後,我又一次成功起床了。新的一天,依舊毫無新意,窗外的世界沒有末日,床頭櫃放著的彩票也沒中。等待我的只有堪比春運的擠公車和諾曼底登陸般地搶電梯。當然,就更別提那無聊的早會和四塊錢一碗的難吃米粉。
直到刷牙時,還恍然想起了昨晚,儼然覺得不可思議。我狠狠掐了一把臉。
「啊!」
真疼,不是做夢。
「出什麼事啦?一大早就鬼哭狼嚎的。」任南希是我見過唯一一個不需鬧鈴就能準時起床的活人,他站在我身後對著鏡子整理襯衣,中氣十足的聲音一點也不像昨天加班到了凌晨兩點。
「沒事,就每早起床例行地懷疑下人生。」我有氣無力地吐槽道。
「呵呵,那你繼續懷疑吧,我先走了。」南希笑著出門了,整間公寓又安靜下來。我用清水洗了把臉,睡意消退後還是無法用平靜的心情來接受昨晚發生的一切。
好吧,其實事情也沒有多複雜。不過是一群年輕人孤注一擲地拿著一個項目策劃幾經周折加入一家文化公司,雄心壯志想要辦出一本暢銷青春雜誌,然後買房買車娶媳婦生活理想雙豐收。現實卻是,啟動資金的臨時縮水導致團隊面臨解散的危險。最終這群無路可退的年輕人把希望寄托在公司一位素不相識且遠在北京出差的副總編身上。在見到這位副總編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對方是男是女是人是妖,或者人妖。
直到昨晚見面後,我才發現,她居然是我的初中同學。
林喜薇。
關於這位姑娘,我怎麼也想不到有朝一日會叫她林副總編。八年前的我,明明更習慣喊她小涼,她的兩隻手總是很涼,我牽過。至於她身旁的女孩,也就那個率先上前抱住我的人,叫沈聰,也是我的初中同學。
天地為證,我們仨曾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儘管彼此之間並沒來得及上演一出狗血的三角戀,命運的洪流就將我們無情衝散各自天涯。
昨晚,當我和雯姐、周小野、任南希、Alen以及這兩位故友相聚一堂時,複雜的立場讓我極其尷尬,我只能不停地灌咖啡用以掩飾自己的無所適從。後來周小野回憶道:「屌爆了!!我還是第一次看人喝咖啡跟喝養樂多似的。」
他的形容毫不誇張,我就差沒將整張臉塞進咖啡杯裡了。我小心翼翼地用餘光偷瞄對面的林喜薇,八年不見她已經褪去了十五歲時的稚氣,渾身散發著職場女性應有的成熟和知性。這讓我相信,時間是可以洗滌一個人的。
隨後我把目光移向了沈聰。這位姑娘倒是一點也不在乎大家在聊什麼,她明目張膽地朝我眨眼睛吐舌頭,還時不時隔著高級餐桌布踢我的小腿,調皮一如當年,這又讓我馬上否定了時間可以洗滌人的看法。有些人,估計再給她一百年也長不大。
「原來如此,我明天會試著幫你爭取下。」半小時後,林喜薇在聽完梓雯的遊說後表態了。
「非常感激,那就有勞林副總編了。」
「不客氣,有前途的新項目理應得到支持嘛。還有以後你們私下就別喊我副總編了,叫我小涼吧。」當晚的林喜薇始終保持親和的微笑,在說到「小涼」二字時她的目光微妙地跳躍到我身上,眼神交會的一剎那我心跳居然該死地加速了。
談妥了事情,離開咖啡廳時雯姐拍拍我的肩,「陳默,這次你功勞不小。」
「可我什麼都沒做。」
「我的意思是,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她朝我拋了一個充滿深意的媚眼,轉身坐進一輛TAXI。
當晚回家後我失眠了,我把床單當成摔跤對手抱著滾來滾去,起身喝水,去陽台吹風,再回房間繼續跟床單奮戰,依舊沒能入睡。我知道,那是幾小時前的意外重逢讓我興奮了,同時又充滿了擔憂。因為我發現當夢想照進現實時,卻並非是以我所期望的模樣。當然,大部分時候,故事的展開總不會像是你期望中的那樣。
回憶到此中斷。
攝影師老李打電話過來時,我正在進行著一天一次的食物殘渣排放和新陳代謝的外界循環,俗稱「拉屎」。電話裡頭他極不耐煩地吼道:「日子定了沒啊?我的行程全給打亂了,你到底還要拖到什麼時候?沒誠意合作就拉倒,別浪費時間!」
「拍攝時間下午就定,麻煩你再等等。」我盡量克制在問候他三姑六婆前掛斷了電話。同一時間周小野問候我三姑六婆的尖叫聲已經從隔壁傳過來,「陳默我操你三姑二舅表嬸嬸的,你丫把爺的鬧鐘藏哪了?!」
看來他也醒了。
為了相互鞭策上班不遲到,我倆每天都會給彼此互藏鬧鐘。不過周小野他那凌亂到媲美垃圾場的房間顯然比較吃虧,我都無需費心只要隨手一扔,就能馬上自己都找不到了。我完全可以想像此刻的周小野為了找出鬧鐘整個頭扎進房間一角,只露出一條印有AV女星臉的內褲和那沒遮全的性感股溝。
我沒有理他,淡定地坐在馬桶上,撥通了雯姐的電話。
「老李又來催了,問我們何時能定雜誌封面和插圖的拍攝日期。」攝影師年紀並不大,之所以叫老李,是因為在他臉上華夏五千年的滄桑一目瞭然。
「林喜薇正在幫我們爭取,150萬能不能拿到還是未知數。拍攝時間不能確定,你這邊再拖下。」
「那今天上午我還要去採購拍攝道具嗎?」
「當然去。下午你也不用上班了。」
「怎麼?」
「我另外有事讓你做。」那邊的聲音頓了幾秒,「陳默,昨天抱住你哭的那女孩,看上去跟你挺熟。」
「你是說沈聰嗎?她跟林喜薇一樣,都是我的初中同學。」
「初中同學會一見面就抱住你哭?」
「一言難盡。」
「那你知不知道她是誰?」
「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知不知道她在公司的身份?」
「……」我愣住了,怎麼連沈聰在公司也有身份?
「昨晚我不方便說,她其實是公司一位大股東的獨生女,這麼說吧,我們那150萬啟動資金起碼有100萬是她爸給的。所以她雖然沒在公司任職,但論說話份量,比林喜薇還大。既然你們多年不見,昨晚的重逢又意猶未盡,你可以再找個時間跟她好好敘下舊。」
「所以,你的意思是今天下午……」
「對。」該死的,雯姐連一秒猶豫的時間都沒給我,就聰明地掛了電話。有時候,我真慶幸自己的敵人不是她。
我放下手機,心情複雜地想起六年前,我爸提著名貴的煙酒領著我去拜訪一位大學校長,我永遠忘不了那天爸一改平日威嚴,點頭哈腰的樣子,明明屈辱無比卻還要裝出一副心悅誠服的嘴臉拍對方馬屁。校長在收下了厚實的紅包後笑呵呵地拍著我的肩誇獎道:「可造之材,前途無量。」當時我噁心得恨不能一口痰吐他臉上。自那以後,我的內心世界開始一點點發生改變,微小卻堅定。
也正因此,後來我便跟大我四歲的哥哥走上了截然不同的路,是的,我還有一個親哥,但我很少提及,因為打心底我是瞧不起他的。哥在爸爸的安排下順利進高中、上大學、畢業、在本市醫院就職、相親、結婚生子。我卻在一年前選擇了輟學、離家出走,過上了父親口中「不知好歹」和「敗家子」的生活。而我之所以這樣做,就是不想再一次,或者兩次、三次地跟著我爸,提著禮品和紅包,去丟掉尊嚴地獻媚。
就在幾個月前,我還天真地以為自己的選擇是對的。可現在我有些迷茫了,我發現人生其實是一個殊途同歸的大迷宮,有些路,怎麼走也繞不開;有些人,怎麼躲也躲不過。
眼下我該義正詞嚴地拒絕雯姐嗎?可若我這麼說也就等同於斷送了一群年輕人包括我自己的夢想。
夢想,多麼曖昧而蠱惑的字眼啊,我快有些看不清它了。
手機就在這時響了,來電顯示:沈聰。
【二】
當我趕到解放東路的上島咖啡廳時,沈聰已經等候多時。也是在見到她的下一秒,我才發現,如果拋開內心那個難以啟齒的目的不談,我確實很想念她。我想知道這些年她去了哪,又過得好不好?我總是以為,當我獨自在一個地方承受一些事情時,她也一定在另一個地方同樣承受了些什麼別的事情。彷彿這樣想,分離和重逢就會因此變得浪漫而溫情。
「陳默。」她朝我招手,彷彿不確定般又喊了一遍,「陳默,是你嗎?這裡。」
「是我,如假包換。」我坐下,接過服務員遞上來的菜單,慶幸彼此之間並沒有生疏。
「嗯,我知道。我就是想喊你的名字。」
「為什麼?」
「可能很多年沒喊過了吧。」她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條直線,自然地往上彎。若仔細觀察,還是可以在她身上看到歲月的變遷。比如學會了用化妝品把自己打扮得更加漂亮,學會了買昂貴的亞麻色LV錢夾襯托她指尖的紅色指甲油。她還開始喝咖啡了,記得以前她還是一個只愛喝巧克力奶茶的女生。我對沈聰的印象,也一直停留在穿純白校服扎馬尾背李寧雙肩書包的初中生。那時她像所有花季少女一樣,說不上非常漂亮,卻比普通女孩要好看那麼一點點,笑的時候兩個深淺不一的酒窩浮在嘴角,輕易就虜獲了大票男生的心。
我點了一盤意大利面。
沈聰沒點吃的,也不急著說話,只是一邊攪拌著咖啡一邊歪臉打量我。我假裝沒有察覺,漫不經心地吃麵。
果然沒多久沈聰開口了,「喂,你怎麼呢?見到我不開心嗎?」
「沒有。很開心,只是……」
「你是不是還在煩項目資金的事?」她眨了眨眼,「你別煩了,我幫你吧。我去跟我爸說下,不就多個幾十萬嘛!小事情。」
我沒想到沈聰會這麼輕易地答應,輕易到就像晚上臨時改看一場電影。但這讓我更難受了。人們總說成長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長成自己曾瞧不起的人。現在看來,我已經邁出了第一步。
「沈聰,你沒必要這樣做的。」此刻我的矜持一定顯得很虛偽吧。
「你別傻啦,我們跟其他人不一樣。」
「可是……」
「哎呀,你真彆扭。這樣吧,聽說你們雜誌在找模特拍照,要不你請我吧,我還沒當過模特呢。這樣我們就互不相欠了。」她真的長大了,知道顧全對方的臉面了。而其實我跟她都清楚,所謂的兩不相欠根本無法對等,就像我請她吃一根棒棒糖她卻給我買一件名牌襯衫。
我感激而無奈地笑了,決定不再推辭。之後的話題轉為單純的敘舊,輕鬆了許多。
「你還記得我們剛認識那會不?」沈聰問我。
「當然記得。」我笑了。
八年前,我跟沈聰在同一個班,起初並沒有交集。要知道,沈聰是個成績好又惹人喜愛的姑娘,就像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中的沈佳宜。而我不過是一個每天坐在班級角落睡覺看小說的柯景騰。直到初二那年我的視力下降被老師調到了前面,才跟沈聰坐在了一起。
頭一個星期她幾乎沒正眼看過我,永遠挺起胸膛,驕傲地揚起下巴,上課埋頭做筆記時也認真到有些刻意,像是好學生對壞學生的示警。
直到後來某節英語課上,不愛吃早餐的沈聰胃疼發作了,臉色蒼白地伏在課桌上死撐,眉頭擰成了一團。我把自己的早餐奶遞給她,她不屑地掃了一眼。我有些受打擊,決定再試一次,又從桌子裡翻出了德芙巧克力,輕輕掰了一塊給她。這一次她神色複雜地愣住了,臉上的敵意才慢慢消融。最終她接過巧克力,偷偷含在了嘴裡。第二天,我的課桌裡多出了一整包德芙巧克力,裡面夾著一張紙條:謝謝。
當然,感情的升溫還在後面。
兩星期後的一個放學傍晚,當我第二次被高年級學生堵在學校附近的小巷口裡被勒索時,原本要去數學老師家補習的沈聰出現了。她抓著書包像個小瘋子般朝他們揮舞著,一張漲紅的臉蛋非常可愛,「你們這些臭流氓,壞蛋。」
好男不跟女鬥,幾個高年級男生留有最後一點紳士風度悻悻地離開了。
她幫我扶起自行車,「還愣著幹嗎?走,我護送你回家。」
我騎自行車,她坐在後座上開心地大呼小叫。快到家時我去路邊攤給她買了三個糖油粑粑作為感謝。就在拿給她的前一秒我都在想,只要她臉上露出一絲嫌棄我就馬上識趣扔掉。可她都不等我說話就搶過去咬了一口,一邊用手背擦著油膩膩的嘴巴一邊含糊不清地稱讚:「還不錯啊。」
那晚,我們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好朋友,那時小涼還沒有出現。
這樣的關係持續到第二個學期的春天,小涼也作為轉學生來到了我們班,她以一種非常舒服自然的方式融入了我和沈聰之間。很快我們三人組成了一個小團體,一起放學,一起逃課,一起做很多年少時美好而瘋狂的事情。後來我們各自分離,我試著把這些事情寫下來,卻沒想到它成了我邁向寫小說的第一步。
沈聰的離開是在2004年4月1日。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是愚人節。
原本三人要一起放學回家,沈聰卻以「老師喊你去辦公室」的謊言把小涼騙走了。然後她拉著我離開教室,跑去了圖書館的樓道間。我記得那天的晚霞非常美,空蕩蕩的校園像被浸泡在一個安靜的大魚缸裡。沈聰緊緊抓住我的手,不等我反應過來就飛快地踮起腳在我的臉上親了一下。
「你知道嗎?其實我早想這麼做了。」她羞澀地笑了,笑著笑著又「哇」的一聲哭了,「陳默,怎麼辦?我不要走……我不要離開你跟小涼……我好難受……」她就那樣越哭越凶,我慌了,只好笨拙地安慰她,我告訴她這只是短暫的分離,以後我們一定還會再見面。
第二天,她就走了。甚至沒來得及收拾課本。
那時我們並沒有手機,只是相互留下了通信地址。一個星期後,我給她寫了一封信,卻因地址無效被退回。
從此我們再沒有聯絡。
「哈哈,對對對!我記得我還親了你,那可是人家的初吻呢!當時我還在你面前哭得稀里嘩啦,真是丟臉丟到家了!」回憶到這裡,沈聰由雀躍變得溫柔了。
「那時候大家都還小,不懂事……」
「不是,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本想解圍,沈聰卻意外地搶過話。她伸過手,輕輕放到了我的手背上,「陳默,雖然那天是愚人節,但我沒有撒謊,我是真的喜歡你,一直到現在也沒變過。轉學後我跟爸出國了兩年,再回國時我曾去南水鎮找過你,可你不在那了。你知道嗎?我本以為我們一輩子都不會再見面了,我甚至想過就算見面彼此也肯定認不出對方了,可昨晚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你,回家後我想了很多,也想得很清楚,是上天把你還給我的。所以這次,我說什麼也不會再讓你走了!」
我猜測過今天這場敘舊的很多種可能,但眼下的表白卻在意料之外。
一時之間我茫然了,很多年不再談及感情的我變得異常遲鈍,當然也可能從來就沒靈敏過。但至少有一點我很清楚,那就是若自己在不確定是否喜歡她的情況下,因為其它目的的介入而答應她,我會狠狠瞧不起自己。
我尷尬地躲避著她的目光,「都這麼多年了,你現在這麼說,有些突然。」
「一點也不突然。對我來說,這些事就像發生在昨天。」她像個任性小孩子般認真地搖頭,不知為什麼,再肉麻的情話從她嘴裡說出來也完全不顯得虛假,「見不到你的這些年裡,時間啊對我只是些數字,一點意思都沒有。」
我很感動,卻選擇了緘默。
那一刻,我真感謝世界上還有緘默的存在。
沈聰並不失望,反倒開心地笑了。她再次托起下巴盯著我,「沒關係,你可以慢慢想。欸,陳默,你真是一點兒都沒變,還是那麼害羞,我就喜歡這樣的你。」
「人都會變的。」
「是嗎?那你告訴我,你哪兒變了?」
「長腿毛了……」沈聰撲哧一聲笑了,之前的話題被一筆帶過。而我多希望眼前的女孩能明白,我並沒撒謊。因為就在說「人都會變的」這幾個字時,我清楚地聽到了來自內心深處的一聲歎息,那是無奈卻誠懇的默認。
【三】
幾天後,資金重新分配的會議上雯姐奪回了150萬的啟動資金。當她趾高氣揚地拿著文件回到辦公室時,所有人都開心地尖叫起來。周小野更是歡呼得上躥下跳,恨不能當場開瓶香檳來個狂歡會。
「大家別掉以輕心,以後的路會更艱難。」無論經歷大起還是大落,雯姐永遠是我們當中最清醒的人。
「陳默,約稿的事就交給你了。周小野你送我去趟印刷廠,一會兒我跟人家談事情時,你要再敢插話我就把你的嘴縫起來。」
「遵命。」
雯姐跟周小野離開辦公室後,我轉身去找郭愛卿,她正在給一家淘寶店客服打電話,聲音巨大,「我拍的是刮眉刀,你們送來個什麼玩意啊,都夠老娘刮腋毛了!什麼?送錯了,就是刮腋毛的!刮腋毛也不行啊,那麼糙,我直接拿來削菠蘿了……」
「郭愛卿你聲音能小點嗎?朕壓力很大。」每次喊這姑娘,我都忍不住調侃下她的名字。
「陳主編,你是不知道我有多氣!那家店的東西爛得一逼,他媽還好意思讓我給好評,我對這個連淘寶店都欺負老百姓的世界徹底絕望了。」
「一把刮眉刀能有多少錢啊。說正事,姚麗華回辦公室了嗎?」
「我剛去倒水時幫你確認過了,她在。不過陳主編你真要去求她啊?別啊,節操何在啊!!」
「節操能當飯吃嗎?節操能給你刮腋毛削菠蘿嗎?」
「喔,也對。」郭愛卿識趣地閉上了嘴。
是的,我決定去找姚麗華。也是在這幾天我才突然想明白,作為一個雜誌主編我不能什麼事都等著雯姐來解決,其實大家都在做出犧牲,我又有什麼資格在這裡假清高?所以以後在辦雜誌的過程中,如果還需要忍受什麼屈辱就都衝我來吧。
半分鐘後,我站在姚麗華的辦公室前深吸了口氣,確定自己頭腦清醒絕對不會做出把她掐死之類的舉動後才推開了門。
姚麗華抬頭掃了我一眼,「什麼事?」
「《橙》雜誌現在進入約稿階段,因為是新刊,我希望可以約到公司幾位重點作家和外界的一些大牌作者的稿子造造勢。」我客氣地把約稿名單遞給了她,「這是公司這一塊的作者,希望您能批准。」
她接過名單,第一個作者就分外醒目——吳彥尊。
她皺起了眉。
其實皺眉的應該是我才對,要知道,這三個字就像一塊毒瘤依附在我的心臟上,每次只要一看到或者從別人口中聽到,胸口都會產生一陣劇烈的絞痛,然後一股血腥味湧上我的鼻腔,它們的名字,叫恥辱。
關於我為什麼會和吳彥尊在一間公司,我確實還沒來得及解釋。
時間往回走兩個月,書吧簽售會結束當晚,我在雯姐堪稱傳銷組織般的煽動下(後來我才知道那叫領袖氣場),頭腦一熱決定了跟她做雜誌。當時我們還用了一個很霸氣很純爺們的動詞,叫:干。
沒錯,干雜誌。
大家勢在必得刻不容緩,第二天就啟動了這項偉大的計劃。
辦公地點定在周小野的家。起初是我、雯姐和周小野三人。當然周小野這種毫無文藝細胞的死宅男,用處幾乎頂不上一台打印機。後來任南希看我們幹得熱血沸騰,也心癢癢地加入進來,每天下班後陪我們一起討論到深夜,給了我們很多視覺上的專業意見。
再後來,我們又通過網上的朋友介紹,陸續找到了Alen、郭愛卿和張可可。幾個年輕人雖然都是衝著文學夢而來,也不可能白干。梓雯只好獨自一人給大家支付工資,不過她那一個多月的工資可沒白髮,作為一個團隊領袖她簡直把「總攻」兩字闡述得淋漓盡致,經常對我們是劈頭蓋臉的痛罵。
——郭愛卿,我真想把你摁到馬桶裡沖幾遍,你腦子裡盡裝著大便嗎?
——Alen,你當我們是在給養豬專業戶兜售飼料呢,這種垃圾文案想哄誰啊?
——陳默,你小學語文課是體育老師教的吧,你就只能寫出這種水平的稿子了嗎?
……
可憐懷著一顆嬌柔少女心的Alen,動不動就翹著蘭花指淚奔了,非得跑到小區樓下的仟吉蛋糕店吃上五六個蛋撻找治癒,才能回來繼續工作。後來郭愛卿告訴我,她每次一遭雯姐罵時,就在心中默念南無阿彌陀佛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只有這樣,她才能按捺住自己去廚房操菜刀跟她血拼的衝動。
就這樣,幾個一腔熱血卻也莽莽撞撞的年輕人,歷時一個月的前期策劃和市場調查,在雯姐極度苛刻的帶領下總算做出了一個較為滿意的項目雛形:一本名叫《橙》的青春雜誌,區別於主流的插畫風格,走真人影像的視覺路線,文稿風格則是青春成長的暖傷系。
那時候,整個團隊並不穩定,我們迫切需要找到一個煤老闆來支持並啟動這個項目。可雯姐對於那些暴發戶都瞧不上眼。重複她的原話是:「那種吃牛排都用筷子的土鱉根本不懂雜誌,還老愛管閒事。今天在你雜誌上刊登一首自己的打油詩,明天又放一張自己二奶的大頭照,再過兩天又要來潛你底下的女員工,哪天心情不好把你也潛了,這種情況下做出的雜誌能給人看嗎?」
「那怎麼辦?」我問。
「交給我。」雯姐很酷地點燃了一根煙。
第二天,她就穿著一雙霸氣到可以用來打桌球的高跟鞋去了一家大型文化公司——星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可當晚,我們並沒有從她臉上看到勝利的喜悅。她把策劃文件狠狠砸在桌上,甩出一個字:「操!」
罵完後似乎不夠洩憤,又補充道:「操她媽。」
雯姐要操的這個人,正是星城公司的總監姚麗華。雯姐自以為曾跟這家公司的兩位投資商關係不錯,手上又有一個這麼好的項目,要進公司輕而易舉。可她卻低估了姚麗華,因為這個女人跟公司某大股東的關係更加密切——他的情人。
而姚麗華也並非無冤無仇看我們不順眼。
有句話叫無巧不成書,而她,正好是上次書吧事件中跟我們結下樑子的那位女經紀人。當然還有吳彥尊,兩年前他從北京的東家跳槽加入了星城公司旗下,現在已經是公司的重點簽約作者。正所謂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現在兩隻老虎男盜女娼狼狽為奸,盤踞在山路要害,無奈雯姐就是武松轉世也無能為力。
搞清楚這個關係後,我們總算明白了什麼叫狹路相逢賤人勝。
更巧的是,南希剛好也在該公司上班,幾年時間好歹混到了一個視覺部的副總監,一見雯姐碰釘子了,立馬拍著胸脯說要幫忙。然後又是一天漫長的等待,當晚回家時,他的臉色簡直像被福爾馬林給泡過。
無疑,他失敗了。
之後大家陷入了漫長的焦慮。
怎知幾天後,事情又有了新轉機。就在團隊爭吵不斷幾乎快要面臨解散時,雯姐突然宣佈:明天我們將要以小組團隊的身份加入星城文化公司,這個項目已經搞定了,並且申請到了充足的150萬啟動資金。只要雜誌辦起來並達到預期效果,那麼姚麗華再怎麼牛逼也不能一手遮天了。
大家只顧著高興,沒人問雯姐是如何辦到的。
後來我找機會私下問她才知道,她在公司還認識一些當高層的「老朋友」,這些朋友的份量不輕,她請他們出來吃了頓飯,回憶了下曾經一起經歷過的那些不為人知的「往事」,順便每人塞了個一萬元的紅包,一番威逼利誘後才總算談成。她說這話時輕描淡寫,彷彿送出的八萬塊錢不是她身上的肉,而僅僅是幾根髮絲。
姚麗華快速瀏覽完作者名單後,捉摸不透地揚起嘴角,「陳主編,恐怕我不能同意你的提案。」
「為什麼?」我沒想到她會直接拒絕。
「《橙》的風格定位,跟公司作者的形象不符。」
「姚總監,我倒覺得《橙》的風格跟公司作者的定位並不衝突。再說一個作者如果多元發展對自身並無壞處。」
「你錯了,一個作者應該堅持一種風格,鞏固自己的讀者群。尤其是你名單上還提到了吳彥尊,他可是我們公司品牌的重中之重,說白了就是搖錢樹。我可不想他的形象被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影響了,這中間可能帶來的利益損失,你們拿到手的150萬可不夠賠。」150萬這幾個字在她口中顯得格外難聽,反擊中帶著赤裸裸的羞辱。
「好吧……」我壓下怒氣。
「等等。」趕在我轉身前,她又問,「你剛說你還會約一些外界的大牌作者是不是?」
「是。」
「外界資源倒是可以充分利用,其實我私底下還是很看好你們這本雜誌的。要不這樣吧,你把約稿名單留在我這,我去幫你聯繫。」
「這樣可以嗎?」
「當然,若以我的身份幫你約稿,事情會好辦很多。」這次她的笑容友善了些。
「那就有勞姚總監了。」
「不客氣。」
離開辦公室後我還感到難以置信,原本對姚麗華的憎恨居然微妙地轉變成一絲敬意。莫非她雖然刻薄冷酷,但至少也算公私分明?可能之前發生的事不過是出於她自己的工作判斷,而並非公報私仇。可能是我們把事情想得太過嚴重了吧。我這麼想著,心情愉悅地吃完了午飯。
再回辦公室後,我才發現自己傻逼了。
如果非要加一個形容詞,那就是:傻逼得很透徹!
我才打開電腦,工作QQ上就跳出了幾條新信息,逐個打開才知道全是外界大牌作者的留言。原本在收到我的約稿函後答應三天內給答覆的作者,現在都提前回復了。只可惜不是答應,而是清一色不留餘地的拒絕。
——不好意思,最近太忙,沒時間。
——你們雜誌的風格我寫不了。
——我不寫,以後也別來找我了。
我整個人都蒙了,立馬想到上午交給姚麗華的那張約稿作者名單,以及她那可以去角逐奧斯卡影后的高超演技。諷刺的是,當時我幾乎天真地就放下防備去相信她了。這讓我感到自己的智商被人羞辱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憤怒讓我暴怒地奪門而出。
我正想去姚麗華辦公室跟她拚命,卻跟從印刷廠回來的雯姐撞個正著。事後想想,幸好雯姐及時出現,否則指不定第二天的報紙頭條就是「某公司員工不堪屈辱挾持上司一起跳樓命喪九泉」。
雯姐將我堵在門口,得知事情經過後她難以置信地看著我,「天啊!陳默你出生時是腦袋先著地嗎?怎麼會幹出這種蠢事!看來你跟周小野誰更缺心眼這件事上,我得重新評判了。」
「我本以為……」
「你以為什麼?你以為人間處處有真情?還是冤家宜解不宜結?你未免也太天真了點。『人心險惡』這個詞你老師沒教過你嗎?」
「媽的。」我不甘心地別過頭。
「自己傻逼做錯事了,還罵別人?」她冷笑一聲,「你就從來沒想過這是你自己的問題嗎?」
「對不起,是我疏忽,把事情搞砸了。」極度的憤怒,讓我說這句話時像在吞蛆一樣難受。
「算了,這事讓我來處理。」她奪過我手中的作者名單,轉身前冷漠地甩給我一句話,「下次要再犯這種錯,就捲鋪蓋滾蛋吧。」我知道,她是認真,她在工作時從來不開玩笑。也正因此,大家才總是對她又敬又畏。比如上次吧,Alen痔瘡犯了要住院治療,硬是煎熬了三天都沒敢請假,怕的就是單獨進她辦公室。
下午兩點,雯姐走進她的辦公室後就再沒有出來。期間去送過兩次複印文件的張可可跟我們描述:「雯姐正在瘋狂打電話,兩個手機加一台座機同時進行,三頭六臂玩雜技一樣。」
而我完全可以想像她前一秒還像個訓小弟的黑道大哥般說:「我警告你,這事三天之內必須給我辦了,否則有你好看!」後一秒又立馬切換成嬌柔無比的林黛玉,「哎呀,姐姐這事你可千萬得上心啊,我這個月的新裙子就全指望你啦……」
郭愛卿曾說過,如果一般女強人是飛機中的戰鬥機,雯姐就是戰鬥機中的轟炸機。
【四】
雯姐一下午的補救很快有了成效。
下班前夕,一位大牌言情作者的QQ窗口彈了過來,「陳主編,原來你是跟著雯姐啊,怎麼不早說。稿子我這正好還有一篇,絕對熱乎乎的剛出爐,都沒捨得給別家呢,現在就發給你……」
看著大段熱情的文字閃現在屏幕上,我內心無比複雜。一方面我對這些變臉跟變天一樣的作者感到唏噓不已,另一方面我深刻地明白了自己跟梓雯的差距。
我決定今晚加班彌補自己造成的損失,大家下班後我泡上一杯速溶咖啡,起身去洗手間洗了把冷水臉。我對自己說:陳默,重整心態,努力工作。這樣,等你成功的那一天,才能驕傲地對採訪你的記者說:「感謝曾經看輕我的人。」想到這我又自嘲地笑了,不知道多少年輕人跟我一樣,當現實碰壁時,總是會忍不住去沉浸在意淫中的美好未來,從而麻痺自己真正苦逼的現狀。
當晚整理完稿件後,時鐘指向了十點,整層辦公樓都差不多熄燈。意外的是,林喜薇在這時推開了門。她走進來,把一份複印好的文件遞給我。
「想不到你還在呢?」她似乎比我更意外。
「約稿方面出了點事,正在補救。」我有些緊張,忙反問,「你呢?」
「喔,雜誌的工作流程表我制定出來了,本想明天再送過來。看燈還亮著就進來了,想不到是你。」
「辛苦了。」我接過文件。
「哪裡,都是分內的事。」她想到了什麼,「對了,公司的作者蘇安妮你知道吧,她長得很漂亮,可以給你們的新雜誌當模特。我之前跟她打過招呼了,不過出於禮貌你還是親自給她打個電話吧。」
「這樣好嗎?」
「有什麼不好。來,把你手機給我。」她接過我的手機,白皙修長的手指輕巧地輸出一串無規律的摁鍵聲。她輕抿著嘴,很快抬起了下巴。
「給。別搞丟了。」
「……」
手就那麼懸在了半空。
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她的笑容裡藏著一些很輕盈的情緒,像感慨,又像責備,或者僅僅是懷念。她的雙眼濕潤而迷離,目光緩緩流轉成了一個黑色漩渦,我幾乎毫無防備地就被捲進了回憶裡。
「給。別搞丟了。」
林喜薇第一次對我說這句話是在八年前,在我即將離開南水鎮的前一天。
我記得我曾說過,2004年4月1日愚人節,沈聰轉學了。之後便剩下了我跟小涼,幾天後,班主任把小涼的座位調到我身邊,讓她代替了沈聰跟我的同桌位置。彷彿昭示著,也將代替沈聰在我生活中的位置。
其實當沈聰還在時,我總是容易忽略小涼。她太過安靜,但這種安靜絕對不是循規蹈矩或者膽怯自卑。如果你看著她的雙眼,就會看見一片溫柔而廣闊的海。但這需要很長時間的細心才能察覺。
沈聰在時我沒有這個機會。沈聰的喜怒哀樂永遠寫在臉上,她可以大聲地告訴你她開心、她難過、她在想你、她在生氣。她也可以永遠第一時間決定週末要上哪玩,我應該帶什麼零食,而小涼應該穿什麼裙子。三人在一起時話題總是圍繞著沈聰。
如果說沈聰是濃墨重彩的油畫,那麼小涼就是淡淡的中國山水畫,隱於蒼白的宣紙中,只有在沈聰離開後的時間裡才慢慢暈染開芬芳。
我是後知後覺才發覺,小涼跟自己是同類。
同樣的普通家庭,同樣的從小就住在老人家。我跟她交換過的第一個秘密是關於我的哥哥,我討厭他。因為他從小體弱多病,總能得到家裡的溺愛。工作繁忙的父母為了更好地照顧他,九歲那年不惜把我從星城送到鄉下南水鎮,一送就是幾年。在很多鄰居的口中總是流傳著「我不過是我哥的備胎」這種傳言。
而小涼的秘密是,她很孤獨。她從小就會把每件事情都做得井井有條,不讓父母操心,可父母還是不喜歡她,更不肯把她從外婆家接回來。直到十歲那年她多了一個弟弟後她才在父母溺愛的眼神中找到了答案,僅僅因為自己是女孩。
「你不開心時都做什麼?」有一次我這樣問她。
「找你和沈聰玩啊。」
「在認識我們之前呢?」我又問。
她神秘地笑了笑,拉著我就跑。那是我第一次牽她的手,纖細而冰涼,像一塊柔軟的玉。那天她帶我去了一家超市,並教我如何在服務員的眼皮底下偷東西。橡皮、鉛筆、QQ糖、阿爾卑斯、果凍、薯片、八音盒,所有能裝進書包裡的都不放過。那是我第一次偷東西,心臟都快跳出來。小涼卻得心應手,她嫻熟地偷竊著,臉上卻是安靜和無辜。我跟在她身後,第一次發覺原來她是那樣特別。
跑出超市後我們爬上了南水鎮一座廢棄的燈塔。我們把偷來的東西掏出來,整整一大堆,彷彿都是我們的寶藏。
「每次我不開心時,我就會去偷東西。這樣,就好像狠狠反擊了這個世界。」小涼說話時低著頭,眼睫毛很溫柔地垂下來,一點也不像個可惡的小偷。隨後她撕開了一包糖,掏出一顆遞給我,「然後我會把偷出來的糖都吃掉,這樣,心情就好多了。」
我跟小涼就是這樣相處的,很多時候我們不說話,僅僅是待在一起聽音樂、看小說和曬太陽。心情不好時就去偷東西。現在想想,那個超市老闆肯定恨死我們了。2004年的暑假,奧運會開得如火如荼,我經常會看比賽到半夜,然後再踩著自行車去找小涼,而她總是慌慌張張地穿著睡衣跑下樓。
我們一起在深夜寂靜的南水鎮上亂逛,還經常去光顧一條小吃街,印象中那裡的大份油條炸得非常香。每次我都會買兩根,跟小涼一人一根。作為回報她會去二十四小時的營業超市買飲料,給自己拿一杯酸奶,然後為我買一瓶綠茶。
本以為這樣的日子會持續下去,暑假過後,父母卻突然要把我接回星城,那時候我已經在南水鎮生活了五年,快要愛上這座小鎮。離開南水鎮的前一天是初秋,我跟小涼去了鎮南郊區的一座菩薩廟,我記得那座菩薩廟在半山腰,漫山遍野的紅色楓葉像夕陽下的靜謐海洋,非常美。
那天我們跪在叫不上名的菩薩跟前,雙手合十祈禱。我看著小涼恬靜的側臉,胸口有一股莫名的躁動,幾乎忘了許願。一分鐘後小涼睜開眼睛朝我莞爾一笑,「陳默,我們去求一個護身符吧。」
護身符是一塊黑色的禪木牌,正面是我看不懂的符文,背面刻上我們的名字。主持菩薩廟的老爺爺說,它能保佑我們一生平安。只是那時我並不知道,原來人的一生竟是如此漫長,長到這塊單薄的木牌根本無法承載。
傍晚我們下山回家。
在車站等車時,彼此一言不發。
後來公交車就出現了,那一刻我才意識到自己原來很害怕會跟小涼永遠分開,就如我跟沈聰一樣。就在我非常不捨卻不知所措時,小涼搶過了我手中的護身符,並把自己的交給了我。
「我們交換吧。」她說。
「好。」其實我也想這麼做。
「你走以後會跟我聯繫嗎?」她問。
「當然啊,我會給你寫信。」
「別,我可能會搬家。我給你一個手機號碼吧,以後你找我就打這個號碼。」她從書包裡掏出了紙和筆,撕下一頁,工工整整地寫完才遞給我,「給,別搞丟了。」
「嗯,不會的。」我重重地點了下頭。然後揣著那張紙依依不捨地上了車。
公交車開走後我從窗口探頭往回看,小涼還一直站在原地,她站在榕樹旁邊,像一棵孤單的小樹苗。那天下了場大雨,我沒帶傘,回家時被澆成了落湯雞。而寫著手機號碼的紙條成了一團模糊的灰藍色。
當晚,我跟著父母去了星城。
後來,我失去了她的消息。
一分鐘不到,往事便快速回放完了。
蘇安妮的電話接通了,在聽到對方的聲音時我掩飾不住地反感。對方似乎也很掃興,語氣頗不耐煩。我耐著性子把拍攝時間和地點告知她,她含糊地應答著:「拍攝還有些誰?」
「還有我跟沈聰。」
「她也去嗎?哦好,行!這個星期天的上午九點公司集合是吧,OK……」聽到「沈聰」二字時她簡直像剛從死人堆裡活過來一般,一個人現實到這種份上真是絕了,掛斷電話後我無奈地歎了口氣。
林喜薇意味深長地望了我一眼,「陳默,你是不是不太願意請蘇安妮當模特?」
我覺得沒必要撒謊,默認了。
「其實讀者眼中看到的蘇安妮跟我們看到的是截然不同的,她的很多行為雖然我也不喜歡,但不可否認她在作家圈裡確實有一定人氣。作為新刊,她的加入是絕對有利無害的。有時候,為了把一件事情做好,我們總需要去嘗試一些不那麼好的事。」
「我明白。」
「我剛說話是不是太上司的口吻了。」
「你本來就是我上司。」我微微一笑。
「既然都下班了,我看我還是變回你的老同學吧。」林喜薇的肩微微鬆弛下來,「說真的,自從上次遇見你後我一直在想,八年不見,我該用怎樣的口氣跟你講話比較合適呢?不過就在剛才我發現,我果然還是無法把你當下屬。」
「我也是。不過,之前項目資金的事多虧了你。」
「這種事我一個人可辦不成,沈聰也幫忙說了不少話。」她眨了眨眼睛,「要知道,她老爸就她一個寶貝女兒。」
我立馬心領神會地點頭,「總之,還是謝謝你。」
「口頭感謝可沒誠意。要不,一會兒請我去吃點東西?」
「啊?」我對這個熱情的邀請感到吃驚。
「怎麼,不願意?」
「哪裡,求之不得。」
我們在公司附近的一家糕點店吃了些東西,聽著舒緩的鋼琴曲,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而我一直在考慮要不要把當年「寫有手機號碼的紙條被雨淋濕」一事告訴她,最終忍住了。我想既然命運讓我們再度相見,就一定有它的旨意。
至少在這個深夜,在這家安靜的小店中,在這抹奶油黃的光線下,林喜薇安靜的臉上看不出任何感傷。她從容不迫地微笑,就像對於彼此的分離不曾遺憾,更不曾想念。如果這樣,我又有什麼理由表現得耿耿於懷。
這會兒她談到工作,「其實讓沈聰當雜誌模特也是我給她出的主意,如果他爸看到自己的女兒出現在雜誌上,以後應該會更好說話一些。」
我很感激她的細心和未雨綢繆,但出於一些奇怪的自尊又不願表現出來,只好轉移了話題,「對了,你後來又是怎麼跟沈聰聯繫上的?」
「三年前我在人人網上遇到了沈聰,當時老覺得來我農場偷菜的這姑娘好眼熟啊,後來一問果然是她,第二年畢業後她就介紹我來這家公司上班了。啊對了,你猜猜她當時看到我的第一句話是什麼?」
「什麼?」
「她說,小涼,陳默呢!陳默在哪?」林喜薇誇張地擺著手勢,「我說天啊,都這麼多年了我哪知道啊,我又沒把他捆起來藏在自家衣櫃裡。」
「早知道我也玩人人網了,說不定能早點遇見你們。」我訕笑。
「現在遇見也不算晚吧。」
「是不算晚。不過有時候想想,覺得挺奇妙的。我從寫作、輟學、到認識周小野,再撞見雯姐,這一路走來哪怕只是有一個環節不對,現在的我們都不可能會出現在這裡。而很可能,我們一輩子都不會再遇見。」
「是呢。」她依然平靜,似乎並不打算跟我一起感慨命運。話題就這麼停下了,很長一段時間彼此都沒再說話。
八年不見的空白在一場輕鬆的聊天中拉近了很多,這讓我欣慰,我始終願意相信,有時候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可以輕易逾越時間的阻礙。我們走出糕點店時已是凌晨,天空不知何時下起了雨,小涼舉起包包遮住頭,小跑到馬路邊攔下一輛TXAI。
「我送你回家吧?」我跟上去。
「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見我執意要送的樣子,她尷尬地解釋道,「我現在跟別人合租,不是很方便。」
「這樣啊……」氣氛急轉直下,短暫的僵持後我沒能忍住,「是男朋友嗎?」
「明天見。」她笑笑,沒有回答。
車子在我眼前開走了,雨越來越大,很快模糊了視線。我站在原地望著車子離去的方向,突然之間有些失落。我問自己,在失落什麼呢?因為對方沒有如你想像的那樣嗎?可這些年你不也在漸漸背離自己期待中的模樣嗎?既然如此,你又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
口袋裡的手機適時響起,拯救了我的自我糾結。
「陳默。」是雯姐。
「這麼晚了還沒睡嗎?」我隱約有種不好的預感。
「沒睡。我要跟你說件事,相信說完你也睡不著了。」
「什麼事?」
「這個星期天的雜誌拍攝,還有個人要來當模特。」
「誰?」
「吳彥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