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牛津到倫敦,感覺上是離開雅典去尋找羅馬。愷撒·奧古斯都提前慶賀新世紀的到來。同樣,在倫敦,我也感到新時代的諸神已經腳步輕捷地來到。這個城市當時鼓噪不安。醜陋的建築物被推倒,取而代之的是更醜陋的建築,對浪漫派運動唯一作過貢獻的貧民區也被拆遷,為的是修幾條純屬多餘的馬路。據說有位老人被埋到了新牛津街的地基下—真希望那就是設計師!
整個城市成天喧囂繁忙:天剛破曉,滿載玉白色蔬菜的馬車就吱吱嘎嘎地駛向考文特花園,到了深夜,喊叫聲、口哨聲仍不絕於耳。而在泰晤士河畔,每當夜幕初降,一排排電燈就次第亮起,映照在夜空之下,其美麗讓我歎為觀止。它就像西格爾杜松子酒一樣,象徵著今日和明日的精神。
不過這燈紅酒綠的景像我很快就膩味了,我反而去尋找其週遭的陰影。我走在窄院小巷之中,走在邪惡的男男女女之中。這些古老的街道遠離通衢大道,我看到了貧窮,看到了羞恥,但在我的眼中,這一切無不生動有趣:直到後來的歲月裡,我才體味到它真正的秘密。在這些地方,我看到一些衣衫襤褸的孩子,為了一個便士,光著腳丫在街上賣報,或者幫人推車。在這些地方,我還看到一些小孩,默默地站在意大利風琴旁,然後被陌生的聲音召喚到酒吧—我不敢尾隨而去。
不過,如果說我在自己所不熟悉的生活方式前退縮了,至少,我還能在想像中經歷這種生活。劇院、音樂廳這些地方也是我流連忘返的去處。我經常一個人去,沒有和來自哈克雷別墅的那些有來歷的人坐在正廳前排,而和普通老百姓一樣坐在後排。我經常去愛爾汗布拉劇院,興致勃勃地觀看阿瑟·羅伯茨的表演,他能把倫敦的生活表現得如夢如幻,不亞於奧特韋[73]刻畫的讓人忍俊不禁的形象,也不亞於戈雅[74]筆下古怪誇張的形象。灰濛濛的樂隊奏起曲子,羅伯茨用他那有些奇怪而沙啞的嗓子開始唱:「寶貝兒,能不能請我坐馬車?我今天上上下下都不適[75]。」後座的人頓時哄堂大笑。我多麼艷羨他在台上的位置啊。每次演出結束,我都有些奇怪地感到興奮。我隨著人群一起出場,在汽燈的照耀下,人們的面孔明亮而有力。
我帶著年輕的想像,把倫敦看作一個大熔爐。我們如若靠近它,非死即傷,但這大熔爐也創造了光和熱。似乎整個地球的力量都彙集到這一點上來了,沉浸於此,我的個性也大為充實。到了倫敦以後,我就一直在城市裡生活了:當年的我還沒曾想到,有朝一日,我本人竟會成為都市文明種種疾病的一個象徵。在倫敦,我想瞭解各種人類活動,但到頭來,我也只是品嚐了人類的各種腐敗行徑。
如果我在漫遊中力求掩蓋身份,真是寂寂無名又會讓我感到恐懼。弗蘭克·邁爾斯和我在一套臨河的房子裡合住,就在海濱大道的後面,各式車輛穿梭不息,什麼聲音都有,有些瓦格納音樂的味道。不過,什麼都不能讓我們灰心,我們到倫敦來,本來就相信我們能在這裡把牛津多姿多彩的生活延續下去。我們追求出名,卻在無知中惹來惡名。
弗蘭克畫藝高超,社交廣泛,而我則能恰到好處地讚美奉承,弗蘭克的魅力加上我的滑稽,吸引了不少佳人絡繹不絕地到泰晤士寓所來和我們喝茶。當時,社交界是由女性把持的—其實在真正文明的時代無不如此。男人不是忙,就是太乏味,所以無法在我們初次涉足的社交圈中大展身手。白天我們廣結芳心,到了晚上就歡慶成功—歡慶的成本都不高,一般都在弗羅倫斯咖啡館解決。
這些日子裡,我結交的女性超過了我以後結交的女性的總和。威斯敏斯特公爵夫人、貝福特公爵夫人來過,接踵而至的有莉莉·朗特瑞和埃倫·特瑞。弗蘭克給她們畫像,我逗她們開心。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說,我總有辦法和女性「套瓷」:我瞭解她們。這些日子,我也崇拜這些女性,因為她們運用其性別所獨有的微妙手腕,學會了如何駕御生活。記得有天晚上,我和莉莉一起沿著海濱大道散步,沿途的馬車伕衝她喊叫,路過的人們回頭看她。她的榮耀我也跟著沾光,我盡情享受,不過要是這榮耀換成是我來享受,就越發有趣了。
當然,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永遠不會擺出英國紳士那種荒唐的假正經姿態。這些英國人要是沒話可說,就擺出不屑一顧的樣子,要是沒什麼可想,就會裝出若有所思的神態。而這些女人卻依靠自己的個性魅力征服了社交界,所以我和她們相處,向她們學習。她們是我生命中最偉大的藝術家,我也通過自己的戲劇向她們致意,我把她們刻畫成遠比男人聰明、遠比他們有份量的角色—畢竟,和所有的藝術家一樣,她們遠沒有男性那麼理性化。
就這樣,我成了這些女性的密友。她們感興趣的是自己的丈夫,而丈夫們卻成天不見人影;她們對情人感到膩味,而這些情人卻如影相隨。我常陪達得利夫人去她的髮型師那裡,我從她身上掌握了和裁縫說話的秘密:總是壓低嗓音。結果,我幾乎成了女性時尚的專家—這些時候,我偏好綠色和黃色,而不是紫色和金黃色。我有時候也去盧恩德斯廣場,到塞布萊特夫人富麗堂皇的宅院中拜訪,和她討論晚上可不可以辦個晚宴。我們一本正經地討論座位的安排方法,認真得彷彿是在部署半島戰爭。[76]那個時候,我已經瞭解到使她開心的辦法—她自稱喜歡的人,我就加以嘲諷;她嘲諷的人,我卻非常嚴肅地談論。
海倫娜·莫迪耶斯卡[77]曾邀請我去斯隆廣場的宮廷小劇院看她排練《茶花女》。弗蘭克剛給她畫過一張竭盡奉承的肖像畫,所以我想凡是看過這畫的人,她都想接近。我到的時候,劇院裡空蕩蕩,有些黯淡,背景屏已經佈置到位,在敲打和拉鋸聲中,舞台工作人員扯著嗓子互相喊叫。接著,劇院裡突然安靜了下來。莫迪耶斯卡上台來了。這是一個可怕的時刻,直至今天我還為之驚歎:莫迪耶斯卡就如同變了一個人。她從幽暗的休息室裡走出來,進入了電燈的光照之下,人完全變了。我看到了一個我難以理解的景象,那是世界的景象。
很自然,在這些日子裡,每個人都應該到倫敦來,所以在晚宴或其他大型聚會場合,總能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們要麼在社交圈中呼風喚雨,要麼逗樂打趣—當然,有時候這兩種行為是難以區分的。對這一切我只是逢場作戲,應酬應酬而已,說不上真的佩服這些人,哪怕他們的作品讓我感到欽佩。舉個例子說,我很喜歡寫小說的梅瑞狄斯[78]—在近來的作家當中,他是不可多得的詩寫得比散文好懂的作家,當然,我更喜歡其散文作品—不過作為一個人而言,他真讓人不敢恭維。他總拉長一張憂鬱的臉,彷彿一個得知當日禮拜活動已經停止的教堂司事。我遇到過史文朋—也僅見過一面而已,不過我想這次見面也是乏善可陳。在我看來,他似乎是個靦腆而笨拙的傢伙。他常常伸手擋在面前,好像是把眼睛遮住,不去看這個世界一樣。弗蘭克和我在回泰晤士寓所的路上模仿著他那樣子,一路上大笑不止。但是到了現在,我卻對他產生了同情。我記得我當時說過,他是被迫住在普特尼,因而他的貢獻只限於19世紀而已。現在看來,他的悲劇和我如出一轍:他突然間才華枯竭,進而不能把握自己的生活。我本應該看到這一點,而且為此喜歡他才是。
我對馬修·阿諾德總是避之唯恐不及。在瓦恩克裡夫公爵家我們共進晚餐,我就坐在他對面,我想他當時臉上帶著一種不知乏味為何物的得意表情。他舉止自負,那身材頎長讓人想到前面有一個小水窪他都會彎下身子自我欣賞。當時我們在討論法國的新戲劇家:他說話的口吻就像是衛理公會牧師在勸人不要火葬。我相信他想讓倫敦西區的大小劇院都充滿中產階級的氣息,從而給全世界樹立好榜樣。我提出了異議,不過他自然不予理會。
我之所以並不敬佩大人物,有可能是因為他們也不那麼喜歡我。當時我出過了一本詩集,第一本戲劇《民意黨人維拉》也快完成,不過我的文學創作還不被看重。即便是搬到了切爾西後,我們的訪客也還主要是女人—這些女人只對寫給她們自己的詩感興趣。我的名聲和我的嚴肅作品風馬牛不相及。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敗,我開始苦中作樂,玩世不恭,尋別人開心,也拿自己開涮。我成了唯美主義者。我對自己竭盡自嘲之能事,連吉爾伯特[79]和沙利文的嘲諷也不能與之相比。
有次我給莉莉讀《民意黨人維拉》的片段,不過她不是個好的聽眾。我在讀一段精彩的演說,她卻要我給她添茶水,心不在焉地在屋子裡遊蕩,手裡擺弄著自己的照片。此時我讀到了一段非常優美的文字,把自己都感動得掉淚了。要是不把注意力放到莉莉身上,她就不知分寸了。她有一次帶來了一隻巨大的孔雀標本,據說是沃裡克伯爵射殺的。她說把這樣一隻鳥兒打死了,是會帶來厄運的。「不過,」她又說,「有些人就是什麼都不信。」我厭惡地看著她,然後把那孔雀扔出窗外,讓過路的人大吃一驚。我和莉莉交往了好長時間,唯有這次我們好像才彼此瞭解了對方。不過現在我相信她是對的,應該忘掉《民意黨人維拉》:它只適合念給聾子的耳朵聽。每當想起這部戲,我都感到難堪。這戲裡有詩意,但都不是我自己的原創。我們可以原諒莎士比亞的一切,但不能原諒自己寫的劣作。
不過,在倫敦的日子裡,其他藝術家都對我的才華沒什麼信心,這讓我又憤恨又失望。我本想到倫敦來一舉成名,但竟然找不到知音。即便我給他們看我手上的洞,我身上的傷口[80],他們也不會理睬我的。我曾想,藝術家之間會惺惺惜惺惺,不會被凡俗瑣屑的社交所累—可惜哪裡會有這回事?在切爾西,惠斯勒就住在我對面,不過他就算來了,也只是在不同人面前談論自己。要讓他閉口,只有乘他休息的時候比他還要誇張地自吹自擂。我這一招很管用。惠斯勒說的時候,大家只是微笑,到我說話的時候,大家都大笑起來,我想惠斯勒為此要記恨我一輩子。他的失敗屬於美國式性情的失敗:他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了,結果大家就根本不把他當一回事。不管他性格中表現出多少誇張和活躍,內裡卻怒火中燒。作為一個愛爾蘭人,我對這一點再清楚不過了。可憐的吉米—不過現在他已經仙逝了。不過到了仙界,他也會攪得四鄰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