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在牛津我感覺到了一種文藝復興之樂,那麼相應地,我知道我必須設法把自己還不算久遠的過去掩埋起來。我學會偷偷摸摸地把自己殘留的愛爾蘭口音抹掉,同時也把方格衣和圓頂硬禮帽換成時興的條紋衣和雜色圍脖。
傳聞說我這些日子裡有些「故作姿態」—這種指摘是荒唐的。有些人自小就對自己的天才瞭如指掌,他們明白自己和芸芸眾生的差異。所以他們並非「故作姿態」,而只是我行我素罷了。不過,他們對自己瞭解歸瞭解,但為世道所迫,卻又要擺出傳統的樣子,兩者竟有天壤之隔—得費一番腦筋才可調和。所以我嘗試過不同的個性,力圖找到和真實個性最相符的那一種。我得承認,我在穿著上是講究影響的,但實際上我真正想影響的人還是我自己。
英國人在這些問題上並無分寸感,所以我有時候遭到他們的挖苦。我並不是一個—用當時的流行語來說—「一級棒」或「頂了尖」的人,所以我無法和同時代人結成親密的關係。當然,也有些例外—其實英國社會生活中,例外無處不在。
我在牛津最好的朋友是畫家弗蘭克·邁爾斯。可惜啊,他最後死在奧恩加爾的一家私人精神病院裡。就在他臨死前我去看望過他。他的房間很小,我在看護員的密切注視下走了進去,他深深鞠了一躬假裝向我致敬。「啊,我看他們也把你放出來了,奧斯卡?」他的言談有邪靈附體者的那種奇特的清晰感,這讓我感到無助,如同一個被雷鳴嚇著的嬰兒。他拍拍我的後背,聲如洪鐘地大笑起來:「奧斯卡,」他說,「你要學會帶一根榛木棒子,隨時驅趕憤怒的人。」就這樣嘻嘻哈哈了一陣子之後,他把臉轉向牆壁,不再正視我。「記住,」他不斷重複說,「人死如犬。人死如犬。」見我摸不著頭腦,我瞧了瞧看護員,看護員向我眨了眨眼,要引我出門。我正要走,弗蘭克衝到一個小桌子旁,小桌子上堆了一疊畫,他拿出一張遞給我:「這是你自己的畫,奧斯卡。忘卻之花。」原來他沿著我的名字畫了一些同心圓,有紅色,也有綠色,構成了一朵巨大的花朵,花瓣還沒綻放。我匆匆逃離了這可怕的地方,彷彿是在逃離染過鮮血的土地。一出精神病院的門,我就把那東西給扔了。羅納德·高爾勳爵—薩瑟蘭公爵的小兒子,和我一度過從甚密—說弗蘭克認為我造就了他的個性,最後又任其敗壞。這是無端的指控。
弗蘭克在牛津的時候是個性情狂野但容易相處的小伙子。我想即便在牛津的時候我就已經看出了其瘋狂的粉紅印記。我一直對其他人的魔鬼般的品質感興趣。我受弗蘭克吸引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屬於我在獨自閱讀時所窺見的那個社會;弗蘭克通過高爾勳爵,認識了威斯敏斯特公爵夫人,以及其他有錢有勢的人—對我來說他們彷彿是童話中人。這是我第一次遇到對我產生了吸引並讓我可以學習的同齡人。
其實弗蘭克積極鼓勵我的個性成長。他總是鼓勵我張揚各種興致,推動我快速邁向召喚著我的角色—啊,這角色就是我本人。我還學到了弗蘭克那種清淡舒緩的語氣,這語氣後來我模仿了頗有幾年,我還從他那兒學到了機智的節奏,這機智是毀滅性的,但深深吸引了我。
他每天上午都到我在莫德林的宿舍裡來,用那種百看不厭的眼光審視他自己畫在門上的各色人物。有一次他告訴我說:「你知道,奧斯卡,我真想把這面牆整個畫滿,用黃色顏料。」
「我討厭黃色,弗蘭克,黃色看上去太過狡詐。」
「那綠色怎樣?」
「綠色不自然。別惹那面牆吧,弗蘭克,沒你它們也好好的。」
他經常任意地在我的屋子裡轉悠,一會兒拿起這個,一會兒拿起那個,認真地打量著這些東西。「真的,奧斯卡,你得把這煙灰缸丟了。它真醜,再說你也不大抽煙啊。」
「我在學著抽啊,不斷在嘗試。不過這煙灰缸你是說對了,我立刻換掉。」
「不過你想把這拉斐爾的聖母刻像怎麼辦?我知道你的興趣轉到古羅馬了,不過拉斐爾確實太過修飾。你是不是對藝術一竅不通啊?」
「弗蘭克,這不是藝術的問題。我在模仿聖母的表情。用在指南書裡有用。」我假裝出無動於衷的樣子,不過我當天晚上就把刻像除掉了。我告訴弗蘭克說它已經升天[72]了。
「你也升得太多了吧。」他回答說。
我們倆都笑了。在這些日子裡,我們用誇張的語言互相攻擊,然後又一起討論這些語言。弗蘭克會說:「奧斯卡,不,不要說『如何如何真是惡劣的事情。』真聽上去像是愛爾蘭的說法。你只要說『如何如何,真惡劣』就行了。」他對我的幫助還真不小。
自那以後,我們形影不離,如果說我們彼此相愛,我也無意把這說成是神聖的天國之愛。到了放假時,我們睡到一張床上,我們也不會醉心於學童的所作所為。我們之間是有羅曼史的,不過這是兩個志趣相投的年輕人的羅曼史。弗蘭克是畫家,而我是詩人:我們用這些辭藻掩飾著對成名的渴望,這渴望催促著我們前進。不過我犯下了一宗所有藝術家都容易犯的過錯—我以為,在我內心的騷動不安中,懷有天才的脫俗,我以為通過自我探索,能夠發掘新的詩歌題材和新的藝術形式。我現在知道我錯了,不過我就是抱著這個幻想到了倫敦—因為我是來征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