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共同生活 2

這時期的創作活動在我記憶裡似乎難以理解的模糊,這看來不可思議。其實即便在當時,我也沒把自己看做是一名真正的作家。我寫作長篇和短篇小說,並能出版。我開始習慣於把這做為一項固定的收人。可每當我填寫表格中職業一欄時,我除寫上當時引以為榮的「已婚婦女」之外不知道還有什麼好寫的。我是個已婚婦女,這是我的身份,是我的職業。寫書是我的副業。我從沒有把寫作冠之「專業」的金字招牌。我覺得那樣太荒唐。

我的婆婆對此不理解,「你寫得精彩極了,親愛的阿加莎,你應該寫點,嗯,更嚴肅的?」指的是「值得寫的」東西。我發覺我無法向她解釋,也沒想到要解釋,我的作品是為消遣而寫的。

我想做個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當時確實是這樣想的。

我洋洋自得地認為自己是個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我的一些作品使我感到得意和滿足。但是,我從未得意忘形過,因為我覺得這些並不是最高成就。故事並不像為第一章擬寫線索發展時所構想或鍍步時喃喃自語展現在眼前的那樣理想。

可愛的婆婆大概是要我寫出某個世界著名人物的傳記。我想像不出還有什麼會比這更棘手的了。然而,我總是不加思索十分謙虛地回答說:「您說的對,不過我不是一個真正的作家。」羅莎琳德往往會糾正我說:「可你就是個作家,媽媽。這一點毫無疑問。」

可憐的馬克斯由於結婚而被狠狠地治了一下:就我所知,他從不看小說。凱瑟琳·伍利把《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強塞給他,他卻一個字都沒看。有人在他面前談過故事的結局,他說:「知道了結局,這書還有什麼看頭?」而就在這時,他成了我丈夫,於是他毅然地捧起了書。

到這時為止,我已寫了近十本書,他慢騰騰地從第一本看起。馬克斯關於輕鬆讀物的概念是那些深奧的考古學著作或古典專題的研究著作。因此,他看這種輕鬆小說時愁眉苦臉的樣子十分好笑。可我應該驕傲地說,他堅持下來了,後來,他似乎對這種自討苦吃也樂在其中了。

可笑的是我對婚後撰寫的書竟然印象無幾。大概是我過於沉湎在日常生活的歡樂之中,而寫作成為我的時斷時續的任務了。我從沒有一間固定的專用寫作室。在以後的許多年裡,這給我帶來了許多麻煩,因為每逢接待來訪者,他們第一個要求就是拍攝一張我的工作照。

「帶我們看看你的寫作室吧。」

「噢,我在哪兒都可以寫。」

「可總有個專用房間吧?」

然而我沒有。我的全部用品不過是一張結實的桌子和一台打字機。這時我已開始用打字機直接寫作,儘管我仍習慣在開始幾章時以及間或著用筆創作,隨後再用打字機打出。臥室裡一張放臉盆用的大理石桌面成了寫作的好地方;餐廳裡的餐桌也挺合適。

家裡人常常注意到我又要開始創作了,「看,米蘇斯又在琢磨呢。」卡洛和瑪麗總是叫我米蘇斯,她們都看得出我陷入沉思的表情,她們有所期待地望著我,催我躲進屋子裡專心寫作。

許多朋友對我說:「不曉得你什麼時候寫書,因為我們從來看不到你寫作的情景,甚至看不到你到什麼地方寫作。」我的行蹤大概和狗叼著骨頭走開的情況差不多:狗偷偷摸摸地走開,半小時內見不到其蹤影。隨後它會鼻子上沾滿泥土,扭扭捏捏地出現在面前。我大概也是如此,要去寫作時,我總是有些不自然。可每逢我得以抽身,關上房門不讓別人打攪,就可以伏案疾書,完全沉浸在寫作之中。

在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二年之間,我寫的作品相當可觀:除了一些完整的長篇之外,還出版了兩本短篇小說集。

一本以奎因先生為主角的小說集,這是我的得意之作。我寫作並不經常,或許隔三四個月才寫一篇,有時間隔還會更長些。期刊似乎喜歡這類作品,我自己也頗為得意,但是我回絕了給期刊寫系列小說的要求。我不想寫一部關於奎因先生的系列小說,我只是在有創作衝動時才動筆。

我還出版了一本名為《犯罪團伙》的短篇小說集。每篇小說都是模仿當時某一定型偵探模式寫成的。現在有些已記不清了。我記得有索思利·科爾頓那個瞎子偵探,當然還有奧斯亭弗裡曼;弗裡曼·威爾斯·克羅夫特和他那奇妙的時間表;也有夏洛克·福爾摩斯。在我挑選了十二位偵探小說作者,看看他們中哪一個至今仍為讀者所熟悉是很有趣的。有些人的名字變得家喻戶曉,有些則默默地消失了。當時在我看來,他們寫得都很出色,以不同的風格給人以享受。《犯罪團伙》其中有描寫我的兩位年輕偵探湯米和塔彭斯的故事,這倆人成了我第二本書《暗藏殺機》的主要人物。為了換換樣,再次以他倆為主角創作倒頗有趣。

《寓所迷案》是在一九三零出版的,但是,我對出版時間和地點以及寫作過程、起因,甚至連怎麼想起用一個新角色馬普爾小姐作為小說中的偵探都記不清了。當時,我肯定沒打算在以後的寫作生涯中繼續以她為主人公。我沒想到她會成為赫爾克裡·波洛的競爭對手。

如今,人們絡繹不絕地寫信給我,建議馬普爾小姐和赫爾克裡·波洛應該邂逅相遇。可這有什麼必要呢?我肯定他倆決不會對此感到高興的。赫爾克裡·波洛清高自負,他不會要一個老處女來教他幾手的。他是個職業偵探,有他在,就不會有馬普爾小姐的立足之地。他倆都是紅人,都是憑本事吃飯的。我不會安排他們邂逅相遇的,除非我一時心血來潮,感到有必要這樣做。

我想,大概是在《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中刻劃謝潑德醫生的妹妹時所產生的樂趣,促使我產生了創造馬普爾小姐這個人物的想法。我喜歡書中她這個角色,尖刻的老處女,好奇心十足,沒她不知道、沒聽過的事:地地道道的私人偵探。當這本書被改編成劇本時,使我大為不快的是卡羅萊挪不見了。醫生又多了一個妹妹,一個妙齡少女,能喚起波洛春心萌動的嬌媚姑娘。

我不瞭解這主意剛剛出現時。人們對於戲中的改動是多麼難以接受。這時我已經寫了一個自己的偵探故事劇本,記不得這是什麼時候了。休斯·梅西對此頗有異議;他們實際上要我最好不要對這個劇本存在什麼期望,因此我也就沒有強求他們。這個劇本名叫《黑咖啡》。這是一部傳統風格的驚險劇,雖然其中不乏老調重彈,但我覺得還不錯。後來,時來運轉,我在森尼代爾時的一位朋友伯曼先生與皇家劇院有關係,他向我提出這劇本或許能上演。

弗朗西斯·沙利文在《黑咖啡》中飾演波洛。他體態臃腫,身高六英尺二英吋;我對飾波洛的演員總是一個肥胖的傢伙感到奇怪。我記得首場演出是在漢普斯持德的大眾劇場,露西婭的角色是由喬伊斯·布蘭德扮演的,我一直認為她是個出色的演員。

《黑咖啡》公演了四五個月後,終於挪到西區上演。二十多年後,這個劇經過稍許修改重新出現在舞台上。作為保留劇目,人們對它反應很好。

《不在犯罪現撤是由邁克爾·莫頓根據我的一部書《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改編上演的第一部劇作。他是個劇本改編行家。我對他最初的想法不以為然,他想讓波洛年輕二十歲,改名為博·波洛,身邊有許多姑娘獻媚。這時我和波洛結下了不解之緣,我意識到他將永遠是我筆下的人物,我極力反對完全改變他的性格特徵。後來,在監製人傑拉爾德·杜·莫裡哀的支持下,我們決定去掉醫生妹妹卡羅萊娜這個人物,用一個年輕美貌的姑娘來代替。我前面說過,我很不情願去掉卡羅菜挪這個人物,我偏愛以鄉村為背景的關於她的那段故事。我喜歡通過醫生和他主宰一切的妹妹的生活表現出來的鄉村生活的劇情。

如今重溫《寓所迷案》,我並不像當時那樣滿意。我覺得它的人物過多,枝節也太多。但主要情節還是經得起推敲的。我看那村子就像確有其事一樣,即使在今天,也仍有些村莊與之相似。孤兒出身的侍女、訓練有素且會向上爬的傭人不見了,但取代他們的日間女傭又與他們何其相似,儘管應該承認她們不如前輩人那麼有心計。

馬普爾小姐不知不覺地走進了我的生活,競絲毫沒引起我的注意。我給一家期刊寫了六篇系列短篇小說,選擇了六個人物每星期在一個小村莊聚會,講述疑難案例。我從簡·馬普爾小姐寫起,這位老處女很像我姨婆在伊靈的某些至交。我年輕時去鄉村時常遇到這種老婦人。馬普爾小姐決不是我姨婆的再現;她要比我姨婆更大驚小怪、更有老處女的味道。但是倆人確有相似之處,她們性格爽快。她們總喜歡把人和事往壞裡想,而可怕的是事實證明十有八九她們是對的。

姨婆的預見性相當可怕。我哥哥姐姐曾在家把一隻溫順的小松鼠養了一年之久。這天,姨婆在花園裡捧起這只傷了一隻爪子的小生靈,頗有見地地說:「聽著!這只松鼠幾天之內就會順著煙囪跑掉。」五天後果然跑了。我把姨婆的這種預言能力賦予了馬普爾小姐。馬普爾小姐對人並無惡意,只是不輕信任何人。儘管她持人性本惡的觀點,她還是善待每一個人。

馬普爾小姐剛一在我的書中出現就有六十五歲到七十歲左右了,如同波洛一樣。這並不是件好事,因為她要在我的創作生涯中常常陪伴著我。假如我預見這一點,我會讓一個早熟的學童作我第一個偵探,於是他會和我一起成長。

為了這六篇系列小說,我給馬普爾小姐安排了五個夥伴。第一個是她的外甥,他是一位當代小說家,他的作品裡涉及了深奧的理論,亂倫、性、以及關於臥室和廁所設備的污穢描繪,總之,是他眼中赤裸棵的生活。他對自己美貌而迂腐的簡姑姑一味遷就,就像對待一個不諳世事的人。第二個人是個身為現代派畫家的年輕姑娘,她剛剛和雷蒙德·韋斯特有了點暖昧關係。接下來是佩蒂格魯先生,他是位地方律師,沒有人情味,機警,上了年紀;其餘兩位是本地醫生,一個瞭解許多病例從而對每晚的難題都能講出個所以然的有用之人,以及一位牧師。

馬普爾小姐自己講述的疑案用了一個有些可笑的名字:《聖彼得的拇指》。後來,我又續寫了六篇以馬普爾小姐為主人公的小說。這十二篇和另外一篇以《死亡草》為書名在英國出版了,在美國出版的書名則叫《星期二俱樂部謀殺案》。

我記不得寫作《懸崖山莊奇案》的情景了,我可能以前就打好了腹稿,這是我的習慣,常常弄不清一本書是否剛脫稿還是已出版。故事情節常常不期而至地湧人腦海:沿著大街散步時,或滿懷興趣瀏覽某家帽店時,突然有了絕妙的構想。我想:「這回可以天衣無縫了,沒有誰能看出破綻來。」當然,所有的情節都有待於進一步推敲,各個人物也只能慢慢地活起來,我當即在練習簿上記下這個絕妙的構想。

到目前為止,這樣做很得心應手,但我常常把練習簿丟掉。我手裡總是有半打練習簿,隨時把想到的情節或是某種毒藥或藥品,或是在報紙上看到的某次狡詐的詐騙案記下來。當然,如果把所有這些都清楚地分類歸檔,會省掉我許多麻煩。然而,有時到一摞舊筆記本中去漫無目標地尋找隨手寫下的幾行字,諸如「可用的情節:自己動手;姑娘不是真妹妹;八月」以及情節梗概什麼的,倒是別有一番樂趣。

有些情節都記不得了,有些情節則時常在腦海中縈繞,我樂於細細地品味把玩,因為我知道總有一天會寫出來。在安排好《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細節之前,我曾在腦海中醞釀了很久。魯斯·德雷珀的演出觸發了我的創作靈感。

她那逼真的模仿,那使自己從一個愛叨嘮的妻子變成一個跪在教堂裡的農家姑娘的演技給我以啟迪。她使我寫出了《人性記錄》。

初寫偵探小說時,我無限評判或是認真地考慮犯罪問題。偵探小說是追逐獵物的小說,也是體現某種道德的小說;實際上它再現了那種古老的通俗道德傳說:惡的毀滅和善的勝利。一九一四年戰爭時期,作惡者並非英雄;當時英雄是行善的,敵人是邪惡的,道理是如此簡單明瞭。當時沒有開始研究心理學。我像其他任何寫書和看書的人一樣,憎惡罪犯,同情無辜的受害者。

對於時髦的英雄拉弗爾斯則例外,他是個慣偷,愛打板球,總是和那個兔子樣的夥計邦尼在一起。我一直有些討厭拉弗爾斯,這當然是傳統的作用。他是個羅賓漢式的人物,可拉弗爾斯令人感到輕鬆。

人們做夢也不會想到會出現如今這樣的情況,看犯罪小說是由於喜好暴力,為了從野蠻行為中獲得虐待的快感。

現在殘酷行為幾乎像每日的黃油麵包一樣普遍。當然,我稱之為「仇視者」的只是極少數人,但是,像所有的少數派一樣,這種人的能量遠遠超過多數人。

由於寫作犯罪小說的緣故,我對犯罪學研究產生了興趣。我尤其喜歡看那些與罪犯打交道的人寫的書,特別是那些試圖教育罪犯或是想辦法對罪犯進行所謂「改造」的人寫的書,我想現在人們會用更堂皇的字眼來形容他們。那些罪犯大概中了魔,就像彌爾頓筆下的撤旦的所作所為:他渴望顯赫,渴望權勢,渴望像上帝那樣地高貴。他內心沒有愛,也就不知謙卑。我自己常說,通過觀察生活而得出結論:不懂謙卑就意味著毀滅。

寫偵探小說的一大樂趣就在於有諸多體裁可供選擇。

輕鬆型的驚險小說,這種小說寫起來特別舒心;撲朔迷離的偵探小說,其情節複雜,頗費心思,值得回味;還有一種包含激情,我也只能叫它偵探小說,它充滿幫助拯救無辜的激情,因為人們關心的是無辜者而不是罪犯。

我可以對那些殺人犯哲暫不作判決,但是我認為他們是社會的蠹蟲,他們製造仇恨,隨心所欲。我情願相信他們生來就是廢人,或許因為這個緣故,人們會可憐他們,但即使如此,也不會寬宥他們。因為寬宥他們,無異於寬宥那些從中世紀瘟疫流行的村莊中逃出而混進鄰村無辜村民和活潑孩子中的人。無辜者必須受到保護,他們應該能在平靜和博愛中和睦相處。

使我震驚的是似乎沒有人關心無辜者。當讀到一起謀殺案時,看上去人們對悲慘情景——譬如說一家小煙鋪的顫巍巍的老婦,正轉身為一年輕的惡棍拿盒煙時,卻被打死了——無動於衷。人們似乎對這種恐怖行為,對她的痛苦,對她終於辭別人世不在乎。誰都對死者的痛苦不以為然,人們只是對年輕的殺人犯不勝同情,因為他年輕。

為什麼不把他處以死刑?在這個國家,我們捕殺豺狼,並不試圖讓豺狼和羊群和睦相處。我們進山捕殺野豬,以防它下山在溪邊咬死孩子。它們是我們的敵人,我們就捕殺它們。

我對那些被殘忍仇恨的黴菌所侵蝕而視他人生命為草芥的人怎麼辦呢?這些人常常有良好的家境,良好的機遇,受過良好的教育,可他們說白了就是不走正道。對這種人有什麼辦法呢?怎麼處置殺人犯?不是終生監禁,這要比古希臘一杯毒芹汁處死更殘酷。我們所找到的最好辦法是流放。

廣漠的曠野上,只有土著居民在那生息,在那只能生活在更加鄙陋的環境中。

讓我們看一看這種觀念:今日之短曾是昔日之長。如果不是心狠手毒,如果不是嗜殺成性,如果不是全無憐憫之心,也許人類就難以生存下去。也許早就絕種了。當今的惡人也許是昔日的強者。那時他有這種必要,但是今天卻沒有這個必要了,他成了危險分子。

在我看來,惟一希望是強制這種人為整個社會的利益有所貢獻。例如,可以允許這種人在一杯毒芹汁或是獻身於試驗性研究之間作出選擇。

這似乎從偵探小說扯遠了,但是即可能說明了為什麼我對受害者比罪犯更有興趣。受害者被描寫得愈逼真,由此而產生的憤慨就愈加強烈,那麼,當我們把他從死亡的幽谷中拯救出來時,心裡也就充滿著愉快的勝利感。

《阿加莎·克裡斯蒂自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