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才識、性格與作風

第一節 才能、學識和自信

鄂爾泰等編纂的《清世宗實錄》介紹書主:

天表奇偉,隆準頎身,雙耳半垂,目光炯照,音吐洪亮,舉止端凝。……幼耽書詩,博覽弗倦,精究理學之原,旁徹性宗之旨。天章濬發,立就萬言。書法遒雄,妙兼眾體。每籌度事理,評騭人才,因端竟委,燭照如神。韜略機宜,皆所洞悉。

人臣論君主多有諛詞,鄂爾泰等對他們的君主自也難於例外,不過所說他的才能倒基本上合於雍正的實況。他說話聲音很高,有朝鮮文獻可作佐證。《李朝實錄》記載該國使臣李樴於雍正元年回國,向國王報告,親見雍正“氣象英發,語言洪亮”。“氣象英發”的讚美之詞,不應當是虛譽。

雍正自幼,受嚴格的教育,掌握了滿文和漢文。他當皇子時聞長,盡有時間讀書,他自己說:“幼承庭訓,時習簡編。”登極之後,為了“敷政寧人”,繼續學習,舉行經筵。他把儒家的“四書”、“五經”爛記於胸,並有自己的理解,不像章句腐儒,咬文嚼字,在儒家聖賢的字句裡轉悠,毫無發明創見。他對這種人也很看不起。如前述對會試“士人當有禮義廉恥”論題的試卷表示不滿,說那些貢士們的見解都是老生常談,“識量狹隘”。五年(1727年)八月初六日經筵,講官鄧德、蔡世遠講解“文行忠信”,雍正批評說,講章內將文、行、忠、信分為四端,缺乏貫穿的解釋,他認為:“仁義道德之理見於詞章者為文,見於躬行者為行,實有諸己則為忠,誠孚於物則為信。分之固為四端,合之則此一理,聖人四教,即謂之一教亦可。”他把仁義道德的觀念貫穿於文行忠信之中,即以仁義道德解釋文行忠信,使它們凝為一體,就比那些章句經師講解高明了。雍正又說,在書經講義裡,謂人君以天之心為心,臣下則以君主之心為心,他認為這同君臣一德一心觀念不合,君臣都要以天心為心。臣下以君主的意願為意願,本來就是要忠君,現在以天心為心,要對天負責,對臣子的要求更高了。對於儒家講的智、仁、勇,雍正也有他的理解,他說:

聖人統言智、仁、勇,乃一貫之義,如遇有益於民應行之善政,見得透徹,即毅然行之,則是勇以行其智,勇以全其仁,智仁勇未嘗非一事,若將三字誤會,恐涉於匹夫之勇,婦人之仁,奸徒之智,反將聖人之言誤解矣。

他看清智、仁、勇三者的聯繫,以其之智,認識教和刑的相輔相成關係,所以他“治天下,不肯以婦人之仁弛三尺之法”。

雍正因熟於儒家典論,所以能熟練地應用它“敷政寧人”,教育臣下。如在豫撫石文焯二年(1724年)二月的一份奏折上批道:“諺雲說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宣聖所以聽言必觀行也。積年老吏之習,不合封疆重任之體,總要規模弘闊,志慮精白,不屑於市恩避怨,方為無忝厥職”。用孔子的話教他改變積習,言行一致。一次石文焯奏報嚴查白蓮教事,雍正批示:“涓涓不塞,流為江河。所以聖人謹於防微杜漸,若不除之於早,其害必致蔓延,此事慎毋泛泛視之,一者整齊風俗,潔清地方,二者抑邪扶正,消彌禍患於未形也”。山東巡撫岳濬折奏給予赴粵教種旱田的農人的旅費及家口安置情形,雍正要他從豐贍給,朱批說:“孟子雲上農夫食九人,則是眾口所賴者,惟此一夫,今離鄉遠出,所給銀兩辦裝可矣,養家之資或恐不敷耳”。七年(1729年)六月初四日,廣西巡撫金鉷請安折得到的朱批是:“朕躬甚安,今歲愈覺健壯,此皆蒙我皇考聖靈佑庇之所致。詩雲欲報之德,昊天罔極。朕三復斯言,增感曷已”。

經學、史學是相聯繫的,雍正也很熟悉歷史,在位期間,能吸取前代經驗,改善和加強他的統治。清朝以前,對歷代帝王的崇祀,只及開創之君21人,從祀的功臣也只有39人。雍正認為那些雖非創業的君臣,也有統治經驗值得吸取,值得尊崇,他說:

三代以上,若夏啟之能敬承,殷之太甲、太戊、武丁,周之成王、康王、宣王,頌美詩書,光耀史牒。三代以下,英君哲後,或繼世而生,則德教累洽,或間世而出,則謨烈崇光,胥能致海宇之乂安,躋斯民於康阜,嘉言傳於信史,善政式為良規。至凡蒙業守成之主,即或運會各殊,屯亨不一,苟無聞於失德,成帝命所寵綏。

至於歷代名臣:

亦皆川岳鍾靈,為時輔佐,功在社稷,德協股肱,比諸從龍之彥,何多讓焉。

因此,增祀守成的帝王143人,功臣40人,並作《歷代帝王廟碑文》,以記其事。魏征諫唐太宗,上“十思疏”,希望君上知足自戒,止興作以安民,謙沖自牧,慎始敬終,虛心納下,去讒邪,慎刑法。雍正認為魏征君臣論治,需要吸取,親書“十思疏”,置於屏風,朝夕觀覽,又親書多幅,頒賜給田文鏡等寵臣,以便君臣共勉共勵。他如評論歷史人物、事件、制度,以之訓誨臣下尚多。如賜戶部“九式經邦”匾額,賜文以周制要求戶部忠於職守:“《周禮》以九式之法均節國之財用,職綦重焉,尚其平准出納,阜成兆民,毋曠乃守。”

雍正倡三教同源之說,學兼佛老。他能崇佛用佛,乃因通於佛學。

在自然科學方面,雍正說在皇子時代,奉其父之命,教習裕親王福全之子保泰“經書算法”。那時保泰年輕,所學算法,不過是初等的,雍正本人對此所知有限。大體說來,雍正的自然科學知識遠不及其父,也不及於其兄允祉、其弟允祿等人。他迷信天人感應說,不可能深入鑽研和相信自然科學;相反,他用自然科學的知識為他的敬天愚民政策服務,說製作天文律歷,“用以敬天授民,格神知人,行於邦國,而周於鄉閭”。

雍正極其迷信神鬼命運。辦事一定選擇黃道吉日,如岳鍾琪西路軍大本營遷移,由雍正看歷書選定,通知移營時日。有的地方官赴任雍正也給他擇定出發日子。他事事講求吉祥如意,大臣出行,賜予如意,每到過年,諸王大臣向他進呈如意,“取吉兆之意”,從他這兒開始,形成了習慣,流傳後世。他篤信八字。他知道年羹堯的八字,有一次年要進京陛見,雍正不允許,向對方說明原因是,“有看八字人說年熙不宜你來”。又告訴年:“你的真八字不可使眾知之,著實審密好。番僧中鎮厭之事,實不能侵正人,雖屬荒唐,然亦說不得全無,未免令人心彰些。”這是怕被人知道八字,遭仇家厭勝。對厭勝之類的事,他是半信半疑,不過同臣民一樣,對此類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以免不設防而遭到暗害。他又要求年羹堯把岳鍾琪八字告給他。他還要鄂爾泰報告八字,回奏人覺得這是受到極大關懷,他則告訴鄂爾泰:因你身體弱,故要你八字,看你的壽數,今知竟是“大壽八字,朕之心病已全愈矣”。因信八字,和算命的結了不解之緣。有個浙江人史瞎子,名聲很大,所謂“言休咎奇中”,有人把他推薦給雍正,大約奏對時說了不中聽的話,發遣到遼左為民。

雍正文思敏捷,於日理萬機之中,親自書寫朱諭、朱批,少則數字、數十字,多則上千言,都是一揮而就。他的朱諭,從存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所見,書寫都很整潔,文字流暢,間有口語,很少塗抹。朱批、朱諭不是為作文,也不是為發議論,是處理政事,於行文之中,說明他對某事處理意見,全系政事內容,更可見他的才思和從政能力相一致。朱批、朱諭是這兩方面才能的結合。茲錄兩份原件完好、便於識認的給年羹堯的朱諭,以見一斑。一件:

使臣中佛保等回來所奏之折,抄來發於你看。未出爾之所略。但你臨行之奏,待他來人少輕淡之論,朕少不然。朕意仍如前番相待,何也?今換人來矣,想策汪疑根敦,與事無益,二者朕總實在推心置腹,不因彼變遷而隨之轉移,總以無知小兒之輩待之,體理復彰,你意為何如?再其所請求之事,逐款當如何處,將你意見寫來朕看。他如此待留羅卜藏丹津之意,你意為何如?他的人來,一路上仍加意令其豐足感激,可速諭一路應事官員知悉。再他又向藏之論,此信未必也。可速速詳悉逐條寫奏以聞。特諭。

從原件可知,這200餘字中,只抹去“料”字,改為“略”字,再則加了“如”、“此”二字。另有一件,原文是:

都中一切蒙古王子、台吉和喇嘛聞郭隆逆僧一事,皆大有敢怒而不敢言之色,此種愚頑總不論是非情理,迷惑於此無理之道者,實不可解。並拉什、特古特等聞之,皆為之辨(變)色,雖口中挫掙雲是,光景甚屬可笑。因此,朕之佛法實超出於此輩庸僧,時將正經佛法開導他們眾蒙古王子、台吉等好幾次矣。然皆有貌感而心不然之景。雖然你知道了,北邊一帶蒙古之眾心亦不可不照顧。朕借此機會亦欲言明正經佛法,嚴敕喇嘛護教,當端其本,敬僧必擇其人,連京中一切庸俗番僧,皆嚴示一番。特令你知道留心,但再若如有如前當行處,亦不可因此姑容。善後之策,甚屬緊要,不可因小而誤大,圖緩而略急。朕之聞見,全諭你來,你知道後只管相時度機而行,你的見識再不得錯的,朕信得及。

全諭約三百言,只塗改一字,添增十餘字,雍正一日書寫很多,因系處理政事,一定很認真,一定要深思。但一天處理那麼多事,寫那麼多朱批、朱諭,不可能在每一篇上用很多時間。所以還是他才能出眾,思路清晰,援筆立就。

康熙的兒子們多擅長書法,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王士禛看到允祉的作品,讚歎“遒美妍妙”,又說“東宮暨諸皇子皆工書如此,蓋唐宋明以來僅見之盛事也”。這就把雍正包括在內了。雍正元年八月,《景陵聖德神功碑》碑文撰成,雍正命善於書法的允祉、允祐和翰林院中書法精妙者書寫。他說自己學過康熙的書法,得到其父的“嘉獎”,這時也書寫一過,以便與諸臣比較選擇,以供刻石。他說這不是“自耀己長”,不過是為表示對其父的恭敬。顯然,他自認為有精於書法的特長。據記載,康熙欣賞他的書法,每年都令他書寫賜予臣工的扇面,多達一百餘幅。他留下的手跡很多,大多是小字行書,今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賜年羹堯寶石的朱諭、命寵信督撫推薦懂得醫學的人的諭旨等原件,均可看出他運筆流暢、嫻熟,結構嚴整,自成風格的書法功力。

說到雍正的政治才能,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比較瞭解下情,二是比較瞭解自己,三是建立在這種瞭解基礎上改革政治的抱負。

雍正把他和康熙作了一個比較,說他事事不及其父,“惟有洞悉下情之處”,比其父高明。他認為康熙八歲即位,深居宮中,很難瞭解真實情況,因為“大小臣工方欲自行其私,又孰肯敷陳其弊;在朕居子臣之位,定省承歡,又有不便陳言之處。以朕為皇考之愛子尚不能言,則皇考果何從而知之乎?”而他自己則有藩邸四十餘年的親身閱歷,瞭解官場和政治實施情況:“凡臣下之結黨懷奸,夤緣請托,欺罔蒙蔽,陽奉陰違,假公濟私,面從背非,種種惡劣之習,皆朕所深知灼見,可以屈指而數者。”他又因在藩邸時間長,閱歷深,自認為“較之古來以藩王而入承大統,如漢文帝輩,朕之見聞,更遠過之”。繼位之後,他通過奏折制度,派遣侍衛和親信私訪,以及一般的官方公文等途徑,瞭解吏治民情,比較多地把握真實情況。同時政事是他親自處理的,事態的發展變化也就能在他的洞鑒之中。如程如絲貪婪案,為年羹堯所揭發,受蔡珽的阻撓,當年羹堯出事之時,雍正命石文焯往四川審理,石因過去同年有交往,這時更怕再審出實情,落個包庇年的罪名,就做出有利於程、蔡的報告。後來蔡案發生,要重審程案,雍正還打算派石文焯去,為了他能秉公審處,給他如下批示:

程如絲夔州慘傷私商一案,汝前番審鞠大有不協之處,今另行審查,或著汝赴川亦未可定。不必驚慌,朕諒汝彼時原有許多不得已處,雖然終受軟懦依違之累,有失公正剛方之體,不合為蔡珽所欺,又欲避年羹堯向日之形跡,未免傅會其間,今恐逃坑復落塹矣。

雖然在這件事情中,雍正原有欲誅年而偏袒蔡、程之病,石迎合而為程開釋,不能怪罪於石,但雍正瞭解石、年關係,洞察他的腑肺,分析他的思想入情入微,無不肯綮。雍正曾讓署湖廣總督福敏路過河南向田文鏡轉傳諭旨,後發現有訛誤,又命浙江觀風整俗使王國棟路過開封時加以改正,田文鏡為此折奏,說一般人只知“皇上操生殺予奪之大權而可畏,而不知皇上稟至聖至神之聰明而不可欺”。雍正實在瞭解下情,不易被臣下蔽錮。

雍正把他同其父作比較,也是對自身的瞭解,自雲洞悉下情,是有自知之明的一個方面。他相信自己政治上成熟,意志堅定,一往直前實施既定的方針。五年(1727年),他說:

朕年已五十,於事務經練甚多,加以勤於政事,早夜孜孜,凡是非曲直尚有定見,不致為浮言所動。

他對自己的瞭解還表現在有較強的自信心上。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在直隸總督李紱的一份奏折的朱批中,極言自身的見識超過他的臣下。他頗有意思地寫道:

爾自被擢用以來,識見實屬平常,觀人目力亦甚不及。朕但取爾秉彝之良,直率之性而已。凡聆朕一切訓諭,如果傾心感服,將來智慮自當增長擴充。……爾誠不及朕遠甚,何也?朕經歷世故多年,所以動心忍性處實不尋常,若能精白自矢,勉竭同心合德之誠,朕再無不隨事訓誨玉成汝之理。倘以為能記誦數篇陳文,掇拾幾句死冊,而懷輕朕之心,恐將來噬臍不及。朕非大言不慚,肆志傲物,徒以威尊凌下之庸主,極當敬而慎之,五內感激,庶永遠獲益無窮,爾其欽承此諭毋忽。

要這有文名而又剛直的臣子服他,並非專恃帝王的權威,也非不知羞恥地大言不慚,他自信識見在被教導人之上,自信不是庸愚的人主,能夠駕馭群臣。他認識自己的地位,懂得做皇帝的難處,他不止一次地講“為君難”,如說:若對弊政不加改革,眾人會說皇帝懈於政務,若竭力整頓,又會被人目為苛刻。對於言官的意見若不採納,則是不能受諫,若以其言謬妄而加處分,則是堵塞言路,怎樣做才好呢?他感到這是“為君之所以難也”。他因此鑄造了“為君難”的玉璽。

這樣認識自己的地位,有利於處理政事。他還知道在君主寶位上,要使自己政策正確,要真正吸取臣下意見,就要反對他們的揣摩迎合,為此屢發指示:“爾諸臣宜矢公矢慎,共襄盛治,嗣後務宜屏去私心,勿事機巧,凡事只求當理,即合朕意,逢迎之術,斷不可用。朕在藩邸,洞悉諸弊,豈有向以為非,至今日而忽以為是耶!”

瞭解情況,認識自己,就可以制定比較切合實際的施政綱領、方針和政策,而且有能力有信心去實現。正因為他把握了康熙末、雍正初的政情、民情,懂得歷史,具有“振數百年頹風”的抱負,才能夠提出“雍正改元,政治一新”的奮鬥目標,適時地要求臣下“將向來怠玩積習務須盡改”,從而進行了一番改革。

英國人濮蘭德·白克好司講到雍正的才智:“控御之才,文章之美,亦令人讚揚不值。而批臣下之折,尤有趣味,所降諭旨,洋洋數千言,倚筆立就,事理洞明,可謂非常之才矣”。楊珍認為雍正是一位善於觀察與思考者。其思想的敏銳性以及思維廣度與深度,都超過允祀、允禵等人。他們的中肯之言,可作為這一節的結束語了。

第二節 “朝乾夕惕”

雍正即位前幾年,多次表示要勤於理政。元年(1723年),京口將軍缺出,雍正命叫李杕署理,大學士票擬時誤將張天植擬用為副都統署理京口將軍,事情發覺後,大學士們自請交吏部議處,雍正因此教導他們認真辦事,並自雲年富力強,可以“代理”“大學士所應為之事”。二年(1724年),雍正向朝臣講:

(朕)仰荷皇考詒謀之重大,夙夜祗懼,不遑寢食,天下幾務,無分鉅細,務期綜理詳明。朕非以此博取令名,特以欽承列祖開創鴻基,體仰皇考付託至意,為社稷之重,勤勞罔懈耳。

他感到維持清朝江山責任的重大,而新繼統對臣工不熟悉,需要勤政治理。五年(1727年),雍正把他比較欣賞的疆吏朱綱用為雲南巡撫,在朱綱陛辭時,作了可謂推心置腹的長談,講到繼統初期的心情和情況:

初御極時,諸臣多未識面,朕費無限苦心,鑒別人才,辦事自朝至夜,刻無停息,惟以天下大計為重,此身亦不愛惜。

其實,雍正的勤於理事,還不僅是初期政事沒有頭緒的形勢所決定的,更重要的是,他健全奏折制度,又創設軍機處,把輔臣進一步降低為“幕僚”,使自己一身兼國家元首和行政首腦兩重職務,事務自然更加殷繁了。

雍正處理朝政,自早至晚,少有停息,大體上是白天同臣下接觸,議決和實施政事,晚上批覽奏章。即在吃飯和休息的時候,也是“孜孜以勤慎自勉,不敢貪圖輕鬆安逸。年年如此,寒暑無間。六年(1728年)夏天,他寫《夏日勤政殿觀新月作》七律一首:“勉思解慍鼓虞琴,殿壁書懸大寶箴。獨覽萬幾憑溽暑,難拋一寸是光陰。絲綸日注臨軒語,禾黍常期擊壤吟。恰好碧天新吐月,半輪為啟戒盈心”。雍正因早年夏天中過暑,以後形成畏暑的心理。這一年酷熱之時,意欲休息,但一想到前賢的箴言,帝王的職責,就不敢浪費一點時光,又勉勵自己警戒驕盈,去努力從事政務。次年又作《暮春有感》:“虛窗簾卷曙光新,柳絮榆錢又暮春。聽政每忘花月好,對時惟望雨暘勻。宵衣旰食非干譽,夕惕朝乾自體仁。風紀分頒雖七度,民風深愧未能淳。”因此朝夕戒懼,不敢怠惰,時序的變化雖大,然而無暇也無心欣賞花木的繁榮。

晚間,也是雍正緊張的時刻,批覽奏折,常常到深夜,搞得精力疲敝。他常把這種情形書寫在臣工的奏折上:

日間刻無寧晷,時夜漏下二鼓,燈下隨筆所書。

燈下所批,字畫潦草,汝其詳加審視。

燈下批寫,字跡可笑之極。

又系燈下率筆,字跡更屬可笑。

丙夜燈下逐條省鑒,一一批示矣。

因燈燭之下字畫潦草,恐卿慮及朕之精神不到,故有前諭,非欲示朕之精勤也。

朱批是雍正勤政的最好記錄。這一做法他一直堅持下去,雖然八年(1730年)以後,朱批份量有所減少,但他的勵精圖治的精神仍然洋溢其間。

雍正處理事務,非常認真。臣下的疏忽大意,草率從事,掩飾過愆,往往在他的精細之中被發現了。元年(1723年),年羹堯奏一折,大學士已經議復,後蔡珽有同樣內容的折子,大學士沒有察覺,又行上奏,雍正注意到了,批評他們“漫不經心”。同年,禮部侍郎蔣廷錫等書寫追封孔子五世王爵詔,將“重道”二字誤寫,沒有檢查出來,雍正看題本時發現了,把蔣廷錫等叫到跟前,告誡他們“勿謂此等本章無甚緊要,朕不詳覽,嗣後當愖之”。五年(1727年),浙閩總督高其倬連著就福建水師問題作了兩個報告,因路途遙遠等緣故,後寫的折子先到,雍正見了,因上有續報的話,追問是怎麼回事。可見他不放過一個(滹)〔罅〕隙。七年(1729年),署理浙江總督性桂折奏偵稽甘鳳池事,雍正閱後批道:“前既奏過,今又照樣抄謄續奏,是何意見耶?”具奏人忘了這是重複奏報,日理萬機的皇帝對其前折倒印象很深。福建巡撫劉世明沒有及時對雍正的訓令作出反應,雍正可不是說了話就置於腦後的,於是新的訓飭就發生了: “朕日理萬機,刻無寧晷,費一片心血,親筆訓誨之旨,竟一字不復,想汝終日在醉夢中矣”。雍正就是這樣孜孜不倦地熱衷於他的事務。他說:“朕於政事,從來不殫細密,非過為搜求也。”確實,他不是為挑蔣廷錫、高其倬、劉世明等錯誤,而是他本身辦理認真,並以此要求臣下。

雍正在對朱綱說了他不惜自己身體地勤政之後,接著說:“朕之不少圖暇逸者如此,爾等督撫身任封疆之責,朕又豈肯任其貪圖逸樂?務宜勉勵為之,無為溺職之巡撫。”要求臣下和他一樣緊張忙碌。他不許官員設立戲班,原因是多方面的,怕他們貪污腐化,敗壞風俗,再則是怕他們“以看戲為事,諸務俱以廢弛”,影響公務。五年(1727年)六月,他因交廷臣所辦事務不能及時辦理,發了脾氣,他說:我整天坐在勤政殿裡,又不顧暑熱,想辦理事情,為什麼諸大臣對交代的事情抱沉默態度,不來回奏,若不能辦的話,何以不講明原委,若不想辦的話,乾脆交給我,我來替你們辦。現在責令你們把因循遲延的問題回答清楚。次年二月,新任御史鄂齊善、曾元邁值班早退,大學士馬爾賽請把他們交部議處,雍正講不要按常規處罰,他們是新進小臣,就這樣怠惰,不嚴加教導,就不能警戒那些越禮偷安的人了。因此命令他們每天到圓明園值班,日未出時到宮門,日落以後才准散班。他們住在城裡,這樣的當班,真夠受的。

雍正勤政,加上他的一套行政辦法,所以他辦事非常迅速。他每日召見大臣,議決事情。當西北兩路用兵時,一天面見軍機大臣數次,晚上也要召見。他看官員的本章、奏折,認真而外,處理及時。如在豫撫田文鏡三年四月十七日奏折上朱批,詢問年羹堯向河南運送資財的去向和河北鎮總兵紀成斌的為人,五月初六日田文鏡具折回奏,報告已派人瞭解年的問題,談了對紀的印象。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初六日,頭尾算上才二十天。他們君臣的筆談,就進行了一個來回。五月二十六日,田文鏡進一步折奏年、紀二人的情況,雍正閱後在朱批中又問道員佟世鱗的為人。同一天,田文鏡還進呈一謝恩折,雍正也寫了朱批,到六月十三日,田文鏡就見到這份朱批了,隨後於二十一日對佟世鱗問題作了奏報。這一年五月小,二十六日至下月十三日,共17天。開封到北京的路程是1600里,來回3200里。這些奏折,都由田文鏡家人呈遞,日行不可能像驛站傳送公文,可以三四百里,四五百里,所以這17天,主要是路上來回佔用了,不用說,雍正隨收到隨批閱,隨即發出。他就是以不過夜的精神看臣下的折子,因而很快掌握了情況,處理了事務。十年(1732年)七月初八日,禮部侍郎張照為他祖父張淇呈請設立義莊和請求旌獎,三天後,即十一日,雍正批准了他的請求,命禮部議奏旌表,十月十三日大學士張廷玉題請給張淇封典,十五日雍正即予認可。關於張淇的封典,事情很小,又是例行公事,兩次題本,雍正都在兩三天內答覆了,並不因平常的事情而拖延。他如此迅速處理事情,可見他的行政效率之高。

雍正躬親細務,惹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二年(1724年)年初,福建巡撫黃國材上奏,認為細微的事情不必專折奏聞,只需報給六部,由他們匯總具題。還有人認為雍正大小事一齊抓,“煩苛瑣細”,他們希望人君不要親理庶務。雍正對此作了些辯解,就黃國材的奏議說,他是傚法康熙六十餘年的勤政精神,所以“朝乾夕惕,事無鉅細,親為裁斷”。他強調正當年富力強之時,不可稍圖暇逸。他說勸他的人也可能有愛君之意,但不知他的脾氣,如果大家都效忠為國,事情辦得井井有條,就是封章堆疊,也樂於披覽,不以為勞,若眾人苟且塞責,以致事務廢弛,日無一份封章,心裡反倒不安。表示他絕不圖暇逸而減少對政務的處理。五月,他進一步說明皇帝躬親政務的必要:“國家設官分職,各有專司,而總攬萬幾,全在一人之裁決”,因此天子不能端默高拱,必須綜理庶務。七月,《御制朋黨論》中,把反對他躬理細務的人歸之朋黨,認為那些人“畏人君之英察,而欲蒙蔽耳目,以自便其好惡之私”。這樣一來,再沒有人敢於非議親理庶務了。

雍正從政,日日勤慎,戒備怠惰,堅持不懈,以朝乾夕惕自勵,自詡。年羹堯錯書“朝乾夕惕”為“夕陽朝乾”,他以此作為整治年的理由,雖是借題發揮,然亦有因。他認為“‘朝乾夕惕’,《易經》傳注,皆以為人君之事”。只有人主才配得上“朝乾夕惕”,而他是當之無愧的,年羹堯居然在這裡寫錯了,不誠敬,也就是不以“朝乾夕惕”許他,就這一點來講他也要惱火的。朝乾夕惕,勵精圖治,雍正是當之無愧的。

第三節 剛毅和急躁的性格

五年(1727年),雍正批評浙閩總督高其倬優柔寡斷:

觀汝辦理諸務,必先將兩邊情理論一精詳,周圍弊效講一透徹,方欲興此一利,而又慮彼一害,甫欲除彼一害,而又不忍棄此一利,輾轉游移,毫無定見。若是則天下無可辦之事矣。夫人之處世如行路,然斷不能自始至終盡遇坦途順境,既無風雨困頓,又無山川險阻,所以古人多詠行路難,蓋大有寓意存焉。凡舉一事,他人之擾亂阻撓已不可當,何堪自復猶豫疑難,百端交集,如蠶吐絲,以縛其身耶!世間事,要當審擇一是處,力行之,其餘利害是非,概弗左盼右顧,一切擾亂阻撓,不為纖毫搖動,操此堅耐不拔之志以往,庶幾有成。及事成後,害者利矣,非者是矣。無知阻撓之輩,不屏自患矣。今汝則不然,一味優柔不斷。依違莫決,朕甚憂汝不克勝任,有關國家用人之得失也,奈何!奈何!。

他教誨臣下,辦事要拿定主意,不能瞻前顧後,游移不決,莫衷一是。這一朱批貫穿了反對優柔寡斷思想,表明雍正主張辦事不怕艱難,不顧阻撓,認準了就干。從而說明他具有剛毅果斷的性格。

他的這一性格,表現在政治上就是決策果斷。對一件事情的利弊,一旦有所把握,就作出裁決,即如黃炳創議實行攤丁入糧,他認為時機不成熟,不准許,數月後李維鈞又提出來,促使他進一步思考這一問題,及至議出實施辦法,立即決策施行。又如諾岷倡議火耗歸公,遭到廷臣的強烈反對,他表示支持,朝臣沒法,退了一步,希望先作試行,雍正講可行就行,試什麼,於是全面推行。拖泥帶水,顛三倒四,猶豫不決,和他的性格不相容。他辦起事來,說幹就幹,干就像干的樣子。如他為推行新政策和整頓吏治,大批的罷黜不稱職官員和破格引進人才。別人批評他“進人太驟,退人太速”,也毫不顧恤。這種堅毅性格,才便於衝破反對勢力的阻撓,堅定地實施他的政策。凡是做開了的事情,他就堅持下去,力求達到目的,所以他的重大的社會政策都沒有改變。

雍正的剛毅果斷,同他的急躁毛病連在一起。他自己說康熙訓誡他遇事時要“戒急用忍”,他就把這個教導書寫出來,置於居室,以便朝夕觀覽。二年(1724年)閏四月,他就對輔國公阿布蘭的態度變化檢查自己,說沒有詳察而急於啟用阿布蘭,及其犯罪又不能隱忍,就是沒有實現“戒急用忍”。康熙早在四十七年(1708年)評論他的兒子們時,說雍正幼年“喜怒不定”,雍正認為自己已過而立之年,居心行事,性格已經穩定,不再是幼時喜怒無常的情形,特向其父說明,並請求不要把這個諭旨記載在檔案裡。康熙說這十幾年來四阿哥確實沒有這種情況了,可以免予記載。雍正少年時代忽喜忽怒,後來是否改變了,暫且不說。今日研究者就“喜怒不定”作出兩種分析,或謂“喜怒不定”是性格率真的表現,好衝動,急躁,從政治方面看不是好品格,但從為人方面考慮可以肯定。或謂喜怒不定,是感情不能積壓,隨時爆發出來,就是勉強壓抑了,一定時間也會迸發出來,令人有莫名其妙之感,細緻觀察,與性格有關。本書作者認為,喜怒不定的人,雖不能否定他性格中有率真的成分,然而就總體上講是壞品性,其實喜怒不定,是性情乖僻,可能是神經質的表現,也可能是心境不佳,情緒不安寧,遇事會狂喜狂怒。喜怒不定,也是脾氣暴躁的表現,感情說爆發就爆發出來,缺少忍耐性。所以康熙說他喜怒不定,要他戒急用忍,都是批評他性情急躁的毛病。

雍正注意改變他的急脾氣,在給李紱的朱批中寫道:“朕經歷世故多年,所以動心忍性處實不尋常”。就是說,多年來,在重大的事務中,以堅忍的毅力鍛煉耐性,克服急躁毛病。在儲位鬥爭時,編輯《悅心集》,研究佛學,就是動心忍性的表現。做皇帝後也留心不犯老毛病。三年春天,直隸總督李維鈞奏報廣開溝渠,雍正以開溝不是不可等待之事責備他,說他急急忙忙去做,“殊屬悖謬”,又警告他,你不怕做貽笑於人的督撫,“朕不甘為輕舉妄動之人主”。

但是他輕舉妄動的事並不少,像強迫閩粵士人學官話,堅持朔望宣講《聖諭廣訓》,停止浙江人的鄉會試。對待官員,也常常是喜怒不定。如對福建陸路提督丁士傑原是賞識提拔,在他於四年(1726年)十二月初一日寫的折子上批雲“所奏甚是,但勉行以踐所言可也”。不久,丁士傑借執事給回鄉的少詹事陳萬策使用的事,被雍正知道了,把他交部議處,丁士傑又上一折為己辯解,這下激惱了雍正,朱批就相當苛刻了。丁士傑折子上說他借執事的“隱微之處更不敢不為我皇上直陳”,雍正就此朱批“無恥之極”。丁說他對上司“並不知如何逢迎”,朱批:“不知逢迎上司,惟知曲意逢迎欽差,其罪更甚。”丁說“臣立意自矢,時存無欺隱之心,亦不敢萌一逢迎之私”。朱批“好無欺隱”,“好不逢迎。”丁又說“逢迎之事,不惟目前不為,即臣終身實斷不可為也”。朱批“可謂天良喪盡矣”。丁說他因不知陳萬策的狂妄行為,所以沒有參奏他,朱批“看爾光景,小人之福有限矣”。這些行間批外,雍正又在折尾寫道:“觀爾不知悔過,不知愧恧,一味強詞飾辨,必不知感朕恩遇,愚賤小人之態露矣,‘卑賤無恥’四字當深以為戒,莫令人指唾。”“無恥之極”,“天良喪盡”,罵得真兇。但是,十幾天之後,也即二十六日,丁士傑奏報福建倉儲情形的折子上,雍正又誇獎了他:“爾奏甚屬可嘉,一切皆似此據實無隱,乃報朕第一著也,勉之,朕甚嘉爾之存心立志。”丁士傑隨即獲知,陳萬策事使他降三級留任,遂於五月二十八日具折謝恩,折中說:“臣聞命自天,愧感無地。”雍正朱批:“若再愧為數事,恐不能有感之一字矣。”丁又表示今後“恪遵慈訓,終始如一,以仰答高厚之恩於萬一”。朱批則說:“朕因爾向不欺隱,所以訓爾終始如一,但飭爾痛改前非矣”。陳萬策是正四品的中級官員,丁士傑是從一品的大僚,丁借給他轎輿執事,原是礙於情面,談不上有意逢迎,他的奏辯原合情理,而雍正原認為丁忠誠,而隱蔽陳萬策在鄉活動不報,就生他的氣,及至看到他的辯解,氣上加氣,於是指斥激烈,言詞過當,迨及有所覺察,於丁的謝恩折中就改過來了。可見他氣惱時自己也不能克制,仍有暴怒的毛病。他有時好走極端,說話很不反映實際,以之辦事就會出問題。即位初年,對朋黨痛恨已極,在《御制朋黨論》裡大肆撻伐宋人歐陽修,說他的君子有黨、小人無朋的說法造成後代的朋黨之風,因此,如果他還活著的話,“朕必誅之以正其惑世之罪”。好傢伙,歐陽修沒遭開棺戮屍之刑真是萬幸!對歐陽修發這樣大的火真是沒來由的,所以他的臣子為他撰寫《實錄》時,替他害羞,就把歐陽修造成朋黨流毒的話刪掉,將“誅之”一句,改為“朕必飭之以正其惑”。歐陽修地下有知,這才可以安心了。與此類似的是對允祀、允禟的咒罵,今存檔案雍正四年五月十七日的“上諭”與《清世宗實錄》所載同一上諭,就有不少改動,如責罵塞思黑、允䄉“下賤”,他們是皇帝的親兄弟,如此侮辱他們,置皇帝自身於何地,是以《實錄》將這類的話概行刪去;“上諭”講到塞思黑“悖謬可殺”,《實錄》改作“悖謬干法”,去掉了殺氣騰騰的“殺”字;“上諭”謂不殺允祀等人,他們“亦不過數名死人耳”,《實錄》改寫成“不過稍延其性命耳”。戒急用忍,實屬不易,如八年(1730年)允祥死亡,允祉弔唁比雍正還晚到,而且喜形於色,這是因為允祥與雍正無論在政治上、感情上形同一體,故意以怠慢發洩對雍正的不滿,雍正當時為了允祥的喪事圓滿,不好發作,過後懲治允祉,把他拘禁於景山,及至十年(1732年)允祉死,雍正發上諭指責允祉:“前年怡賢親王仙逝,朕心甚為悲切,舉朝悼惜,而伊毫無哀痛之情,且欣喜見於辭色,其忍心害禮至於如此”。他開始是動心忍性,沒多久,就又犯喜怒不定的毛病了。據載雍正有一天看戲,演的是鄭儋打子,看得高興,賜給伶人食物,該伶受寵若驚,遂與皇帝攀談起來,因劇中主角是常州刺史,就問今日常州太守為誰。雍正一聽勃然大怒,一個賤優,怎敢問起長官!不加懲治,形成風氣還得了,立即將伶人杖死。他一激動不要緊,就造成人命歸天的慘事。

雍正在他的統治後期,指責一些疆吏輕於改變舊制。他說:“常見督撫提鎮等於蒞任之初,或輕聽人言,或自憑臆見,率爾具奏,更改舊章,不計事之永遠可行與否,及至再經條奏,仍復舊規,多費曲折,地方官民未必不受更張之擾累。”其實,他很可以反躬自問,正是因為他銳意改革,有的人搞迎合,經過申請,由他批准實行,所以這些官員犯的過失,正是由他促成的。他的急躁病應為出現此種敗政的原因之一。

有人批評雍正,“性高傲而又猜忌,自以為天下事無不知無不能者”。有人指斥他“以黑為白”,“群臣莫能矯其非”,“為人自聖”。歸納這些評論,無非是說雍正剛愎自用,聽不得不同意見,不能採納臣下的建議。這樣說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符合事實。雍正對許多問題的決策,事先同有關官員商討,就中他進行考慮,吸收眾人的意見。前述在朱批奏折中討論政事,已說明了這一點。他對於有些事情中的錯誤也是樂於承認的。年羹堯的事情發生之後,他在多種場合表示自己識人不准,用人不當。兩廣總督孔毓珣因與年羹堯有往來而引罪,雍正則說:“朕無識人之明,誤寵匪類,正自引咎不暇,何顏復株連無辜”。認錯的態度是誠懇的。再如四年(1726年)九月甘肅巡撫石文焯建議在該地開爐鑄造制錢,以便禁絕私錢,雍正朱批不允,不久,在石的十一月的一份奏折的批示就改變了態度,他寫道:“禁止私錢一事,果如所議,錢法既清,而民用亦裕,區畫甚屬妥協。彼時朕慮未周詳,故諭暫緩,今已准部議矣”。老老實實承認自己原來考慮不周全,很自然地把事情改過來。雍正對他的納諫問題向大臣作過表白:“朕非文過飾非之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爾等果能指摘朕過,朕心甚喜。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人皆見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改過是天下第一等好事,有何系吝!”把他完全看成是文過飾非、剛愎自用的人,與事實不合。但是他確實也有過於自信的情況。他以為通過各種渠道完全掌握了下情,其實有的官員的報告是道聽途說,不足為信,他卻因之對事情作出錯誤判斷。

總之,雍正的性格,主要是剛毅果斷,急躁和喜怒不定是老毛病,雖有所警惕、改正,但是極不徹底。他剛毅,但不愎擰。自信,然而有點過分。

雍正的剛強果決,產生雷厲風行的作風,辦事迅速,講究功效,所以他即位就開展革除積弊的活動,時間不長,就取得一定的效果。他的急躁使他的果斷不能完全建立在對客觀事物深入認識的基礎上,對有的問題分析不夠,行動上陷入盲目性,於是事情受到挫折,或開展不下去,達不到預期效果,犯了輕舉妄動的毛病。自信心有助於他堅強果敢,自信太過,作為皇帝,就容易阻塞言路,影響政治的改良。

雍正的才能、性格,對於他的政治的出現,給予重大影響,使它賦有他的特色、他的形象。政治像人,也有鮮明的個性,雍正如果不是那樣的性格,他的時代的面貌也將不完全是那個樣子。

第四節 著述

雍正思維敏捷,下筆成文,自撰和編輯書籍較多。當然這些書籍的問世,有賴於臣僚的幫助。不過這些圖籍記錄和反映了他的思想、性格、才能和作風,記錄和反映了他的時代的面貌。本節把它們的寫作、剞劂、內容作一簡單介紹,以便更好地瞭解雍正。

一、《上諭內閣》

這是把雍正的諭旨輯錄而成的著作。

這裡說的上諭有兩種,一是內閣成員和翰林院文學侍從之臣遵其旨意而撰寫的上諭,另一是轉傳雍正口諭而形成的。雍正的口諭,有由御前大臣、侍衛、奏事官、奏事太監轉傳的,他要求他們傳達準確。為了便於查考、核對,他於二年(1724年)七月決定,凡轉傳諭旨的人,都要作記錄,立為檔案,奏事處每月匯總奏呈。這就使他的上諭比較完整地保存下來。他習慣於多講話,上諭比較詳細。他認為朋黨鬥爭激烈,他對朋黨的打擊,如果不詳細說清,人們不明原委,會對他的行為不理解。既然詳細說了,在形成文字的時候,就要求臣下記錄得完整,公佈以後,怕外間傳播有誤,就加以刊刻頒布。三年(1725年)四月,他說:“朕每下諭旨,必令票簽全寫,或有遺漏,即令添補。朕侍聖祖數十年,每見票簽簡要,豈不欲傚法成式,蓋以時勢不同,非委曲詳盡,恐人不能喻朕之志,則小人乘隙議朕之非也。朕所下諭旨,一字一句皆有關係,恐後世有朋比餘黨,欲蔽惑朕之子孫者,忽將緊要字句私行刪節,甚關朕用人行政之聲名,則朕抱不白於千古矣。故多刊刻頒布者,有深意也”。他用心良苦,然而卻使他的上諭詳明,而且隨頒布隨刊刻,得以廣為流傳。五年(1727年),他下令各省督撫,將所奉諭旨全部繕寫成冊,一一詳載,不僅自己每日觀覽,還要傳給後任,以便繼續遵循御旨辦理。這是把對各省發的專門諭旨加以彙集。七年(1729年),侍讀學士康五瑞提出彙編上諭刊刻頒發的請求,他說“皇上訓諭數百萬言,精微廣大,無不備舉,實於二典三謨媲美先後”,若加匯輯刊發,可使內外臣民知曉遵守。允祥、馬爾賽等予以轉奏。八月,雍正考慮到所發諭旨,有的是為一個地區作出的,有的是因某一事件發出的,只有有關人員瞭解,眾人不能知曉;他還考慮到,諭旨加以傳寫,字句之間,可能會有錯誤,也需加以糾正,遂允許諸大臣的請求,命莊親王允祿負責編輯刊布,以便所有臣民獲知聖訓,“遵道遵路,易俗移風”。

允祿主持編選的上諭,所收諭旨,自雍正繼位開始,即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所發諭旨起,至雍正七年止。九年(1731年)書成,頒發全國。乾隆繼位以後,認為應當把其父的上諭編完,命和親王弘晝主持編務,將雍正八年至十三年八月的上諭加以釐定,到乾隆六年(1741年)告成。使雍正一朝的上諭成一彙集。這些上諭,大部分由內閣宣示的,所以取名《上諭內閣》。它彙集了雍正公開宣佈的大部分諭旨。

允祿等輯《上諭內閣》,採取編年體方式,按時間排定,每月一編。原來不分卷,亦有作159卷的,因雍正在位159個月,這樣就是每月1卷,所以分不分卷沒有任何不同。

雍正在世完成的部分,所收上諭較多,統觀全書,前七年的份量佔全書的四分之三,換句話說,乾隆時收輯的較少,這一方面是因七年以前的上諭多,後來較少,再一方面則是乾隆不如其父對這件事那樣認真,也就不能多收了。

《上諭內閣》所收諭旨,是否保持了雍正實發上諭的原貌呢?這是可以用《雍正朝起居注》、《清世宗實錄》的有關部分對照出來的。“起居注”的書寫,一月一清,第二年年初要把頭一年的繕清定稿,因此,雍正九年完成的《上諭內閣》部分,都出於前七年的“起居注”之後。《清世宗實錄》作成於乾隆六年,與《上諭內閣》中雍正八年以後部分完成的時間恰相一致。將這三部分加以對照,發現《上諭內閣》與“實錄”兩見的文字,從八年起,幾乎完全相同,這本是乾隆間同時編輯的,也是互抄的,相同就是很自然的了。但是《上諭內閣》前七年部分與“起居注”兩見的文字則有一些不同。如元年四月二十日向大學士九卿諭朋黨之弊,“起居注”云:

……一結朋黨,兩黨必致一傷。皇考執中宥物,各與保全,不曾戮及一人。爾諸臣內不無立黨營私者,即宗室中亦或有之,爾等若以蒙皇考寬大,倖免罪愆,仍蹈前轍,誘惑朕之無知弟侄,不改惡習,徒致殺身滅族,有何益處,昏昧極矣。

《上諭內閣》則作:

……兩相結黨,必致一傷。唯我皇考允厥執中,至仁至宥,各與保全,不曾戮及一人。爾諸大臣內不無立黨營私者,即宗室中亦或有之,爾等若以向蒙皇考寬大,倖免罪愆,仍蹈前轍,誘惑朕之無知弟侄,必致殺身覆族。昏昧極矣。

應該說“起居注”記載最接近雍正原話,《上諭內閣》與它的不同處,是在文字上作了一些更動,以便文氣流暢,而在意思上沒有變化。還有一些改動就不同於此了,如“起居注”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記雍正指斥允祀朋黨,原文是:

廉親王至今與朕結怨,特為此[指朋黨]耳。廉親王之意,不過欲觸朕之怒,必至殺人,殺戮顯著,則眾心離失,伊便可以希圖僥倖成事,雖然伊不過作此妄想耳。……即今黨羽之人尚猶未息,譬如抄沒石文桂家產時,大學士馬齊不知從何得信,於先一日晚間通知將各樣物件俱皆藏匿。

《上諭內閣》則記為:

廉親王至今與朕結怨,亦即此故。今廉親王之意,不過欲觸朕之怒,多行殺戮,使眾心離散,希圖撓亂國家耳。

《上諭內閣》只說允祀等結黨“希圖擾亂國家”的罪責,比《起居注》說的“希圖僥倖成事”輕得多。同時把對馬齊的那段指責刪掉了。為了疏通文字而發生的改變,沒有多大關係,變更意思的改動是說明認識上發生了變化,又要維護皇帝的威信,而作出的騙人之舉。總觀改動情況,文字上居多,在涉及某些人物和事件評價時,有的作了變動,但並非變異原貌,而是局部的變化。《上諭內閣》前七年部分與“實錄”兩見的文字,後者又對前者作了一些變異,其情形大體上與《上諭內閣》對“起居注”的改變相同。所以從史料價值上看,“起居注”最高,《上諭內閣》其次,而“實錄”最差。

雍正在彙編《上諭內閣》時,命允祿編輯關於八旗事務的諭旨,允祿也於九年(1731年)完成,命名為《上諭八旗》。

二、《朱批諭旨》

有人說《上諭內閣》“名為臣工所繕錄,實與御札手敕無以異”。但是與雍正手書的《朱批諭旨》究竟有所不同。雍正勤政,每日批覽奏折,恆用硃筆作批語,或行間寫,或折尾寫。因為這些奏折都是直達御前的,只給皇帝看的,批語完全出自雍正一人,誠如他所說:“此等奏折皆本人封達朕前,朕親自覽閱,親筆批發,一字一句,皆出朕之心思,無一件假手於人,亦無一人讚襄於側,非如外廷宣佈之諭旨,尚有閣臣等之撰擬也”。

雍正在敕令整理《上諭內閣》的同時,編輯《朱批諭旨》,十年(1732年)書成,刊刻成功,頒發給臣僚。乾隆三年(1738年)又出了新的刊本。

據雍正在十年(1732年)講,朱批奏折不下萬餘件,《朱批諭旨》所收不過是它的十分之二三。其撰折人都是外任文武官員,內官臨時差遣在外者間亦有之。今傳乾隆本,具折人223人,大約收有7000件朱批奏折。

朱批奏折的件數,遠遠超出雍正估計的萬餘件,台北“故宮博物院”收藏有23000多件,具折人約1000名。雍正時把這些奏折分為三類,一是“已錄”的,即刊載於《朱批諭旨》上的;一是“不錄奏折”,1930年故宮博物院出有《雍正朱批諭旨不錄奏折總目》,反映了這類奏折的一部分情況;再一種是“未錄奏折”,即準備公開而沒有公佈的。

紀昀把雍正的勤於閱讀奏折和寫朱批,與歷代帝王作了比較:秦漢以後,皇帝對於奏章,有看有不看的,即使御目了,批上一個字,名曰“鳳尾諾”,沒有連篇累牘,一一對奏疏作手敕的;唐宋以後,皇帝的文章多是臣下代草,偶爾寫幾個字的就傳為美談,哪裡有雍正那樣“句櫛字比,標注甲乙,無幾微不到者”,真是“書契以來所未嘗聞見者”。雍正寫了那麼多的朱批諭旨,確實是前無古人,以皇帝的當政者而論也是無來者。

書名《朱批諭旨》,內容包含臣工的奏折和雍正的朱批,實系奏折和朱批的合璧,名為《朱批諭旨》,而不標出“奏折”內涵,是突出皇帝的朱批,附上臣下的奏折,才能使讀者明瞭朱批諭旨的針對性,以便理解諭旨。

《朱批諭旨》所公佈的文獻,與原來的奏折及朱批,亦不盡相同,原因是雍正和編輯者對它作了文字加工,或者說是某種篡改。僅舉一例:《朱批諭旨》所收廣東巡撫傅泰的八年(1730年)十月十九日折,與《清代文字獄檔》所公佈的同一折子的檔案有數處不同:(甲)檔案詳細,如傅泰報告宣講《大義覺迷錄》情況,《朱批諭旨》中不載;檔案中有傅泰報告發現屈翁山文字悖謬的一段議論,有敘及屈翁山子屈明洪投監後的一番議論,《朱批諭旨》中皆無。(乙)檔案中“及臣近敬看《大義覺迷錄》內”一句,《朱批諭旨》作:“及臣近日敬看頒到《大義覺迷錄》內”。(丙)檔案記屈明洪供,對其父文集“曾察閱”,《朱批諭旨》改作“未曾察閱”。(丁)檔案中朱批原文是“糊塗煩瀆,不明人事之至”。《朱批諭旨》則為“殊屬糊塗煩瀆,不明事體之至”。這些改動,有的無傷於原意,有的則大有出入。和《上諭內閣》一樣,雍正不尊重歷史,愛改史料,實是一個大毛病。雍正在文獻上作手腳,是對歷史的戲弄,更令後世研究者大傷腦筋,為他的事聚訟不已。

雍正講到編輯《朱批諭旨》的原因,說了兩條,一是“可為人心風俗之一助”,因為奏折是秘密的,朱批也不為人所知,將它公佈出來,好讓人明瞭他的政事。事實上他是將《朱批諭旨》視作施政的經典文獻,是教育臣民的教材,讓臣下準確理解他的行政,自覺地持續地執行他的方針政策。朱批奏折是一種施政工具,將它所形成的文件彙編在一起,讓它繼續發揮工具的作用。另一個原因是,使臣下“咸知朕圖治之念,誨人之誠,庶幾將此不敢暇逸之心,仰報我皇考於萬一耳”這是講他勤於寫朱批,是勤政的表現,上以報答康熙的傳位之恩,下以撫育萬民。在這裡,不難看出雍正帝有自我表現、自我表彰的意思。

製作《朱批諭旨》的主觀意圖可以不論了,倒是它留下一部高質量的歷史文獻遺產,為今日的學術界所寶貴。它留給研究者一幅雍正時代社會全貌的圖畫,舉凡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素材,幾乎無所不包;尤其可貴的,它的資料是那樣的具體、細緻、生動,由於記錄的是君臣討論政事,所以提供的還是動態的史料;那些材料不僅反映事物的表象,更可以見事情的主人翁(皇帝、臣工乃至部分紳衿、平民)的觀念及心態變化,容易令人進行多維觀察,立體地認識雍正朝社會歷史。正因為具有如此豐富的史料寶藏,所以它成為雍正史研究不可缺少的參考典籍,也是清史、中國政治史研究的重要參考文獻。如果沒有那麼豐富的內涵,日本學術團體怎麼能夠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進行長達19年之久的專門研究!怎能出版許多研究專著!

匯入雍正親自選輯的《朱批諭旨》一書之外,其他未錄、不錄的朱批諭旨與奏折,由於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為學術界和檔案界所寶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輯成《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彙編》收文三萬五千件,套色影印,比較完整地反映文獻原貌,由江蘇古籍出版社於20世紀八九十年代之際刊刻問世。朱批奏折不僅有漢文書寫的,還有滿文書寫的,它的史料價值同漢文本一樣為學者看重,並利用於康熙、雍正史研究,只是多數學者限於滿文閱讀能力而無法使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遂致力於將它翻譯成漢文,並匯輯成《雍正朝滿文朱批奏折全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於1996年印行。這“漢文彙編”和“滿文全譯”的面世,令人們看到雍正朱批諭旨的全貌,並能全面地、更好地加以利用,觀察和說明雍正及其時代的歷史。

三、《世宗憲皇帝御制文集》和《世宗憲皇帝聖訓》

雍正能作各種體裁的文字,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收藏他的朱諭,其中有他草寫的對子和未完成的詩詞,如“天清地寧四序成,恩覃九有仰文明”,“一廷和氣慶豐盈,願抒愚悃體維城”,“仰成仁考四方寧,九秋嘉節公清明。普天率土安豐盈”。可見他是親自為文的。他的詩文,乾隆時給編成集子,名《世宗憲皇帝御制文集》,共30卷,其中文20卷,詩10卷,文分十三種體裁,有敕諭,詔,冊文,論,記,序,雜著,題辭,贊,題跋,碑文,祭文,誄。這類作品,大多見於《上諭內閣》、《清世宗實錄》等書,但它將重要諭旨集中了,便於人們尋找利用。詩分《雍邸集》(7卷)和《四宜堂集》(3卷)。雍邸詩是在皇子時所作,於雍正四年作序刊刻。他皇子時代的傳記資料不多,該集輯錄他隨從康熙巡幸之詩歌,可借作歷史資料看待。“四宜堂”是圓明園的一個處所,該詩集作於帝王之時,除給大臣的賜詩反映朝政外,就是他宮廷生活的記錄,也有史料價值。

乾隆時在修纂《清世宗實錄》和續編《上諭內閣》中,又編輯成《世宗憲皇帝聖訓》,由乾隆於五年(1740年)作成序言,剞劂問世。《上諭內閣》是編年體的,“聖訓”則把上諭按類編排,全書36卷,分30類,為聖德,聖孝,聖學,聖治,敬天,法祖,文教,武功,敦睦,用人,恤臣,愛民,恤民,察吏,訓臣工,獎將士,廣言路,理財,慎刑,重農桑,厚風俗,治河,捐賑,積貯,謹制度,崇祀典,篤勳舊,褒忠節,綏藩服,弭盜。由於它是按問題分類,便於讀者查找他的有關言論,而其內容,遠不及《上諭內閣》豐富。這種“聖訓”之作,不獨雍正有,清朝歷代皇帝皆有,這已成為清朝皇帝的家法,故後世彙集成《十朝聖訓》。

四、《聖諭廣訓》和《大義覺迷錄》

康熙作“聖諭十六條”,作為教化民人的規範,雍正繼位後對它加以說明,於二年(1724年)刊刻頒發,命名《聖諭廣訓》,於各地宣傳。他作序言,說明頒發緣由。一為繼承康熙遺志:“朕纘承大統,臨御兆人,以聖祖之心為心,以聖祖之政為政,夙夜黽勉,率由舊章,惟恐小民遵信奉行,久而或怠,用申告誡,以示提撕”。二為小民“共勉為謹身節用之庶人,盡除夫浮薄囂凌之陋習,則風俗醇厚,室家和平”。這本書是雍正用較通俗的語言,向臣民,尤其是鄉曲小民灌輸三綱五常倫理,約束臣民的行為。

《大義覺迷錄》從內容上講,與《聖諭廣訓》並不相同,但在宣傳上則是一致的,都要做到家喻戶曉。《大義覺迷錄》一(節)〔書〕,在第七章已有交代,是關於曾靜投書案和呂留良文字獄的歷史記錄,它彙集了雍正關於這兩個案子的主要上諭,說明了審案過程及結案的處理意見。全書分四卷,還包括《奉旨訊問曾靜口供》,其中有問有答,問話是承審官員轉述雍正提出的問題,雍正就此闡明他的一些看法。這本書還附錄了曾靜的《歸仁錄》。該書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所謂雍正篡改康熙遺詔,改“十”字為“於”字,所謂仁壽皇太后為允禵遭囚而自戕,均只見於此,而為其他史籍所無。雍正公佈這本書,是為說明他繼承的合法,乾隆認為這個問題不宣於公開講,就把這本書列為禁書,於是更抬高了它的價值。

五、《執中成憲》、《悅心集》和《庭訓格言》

六年(1728年)二月,雍正命儒臣采錄經史子集所載古代帝王的功德謨訓、名臣章奏和儒家聖賢的語類。諸臣邊輯錄邊進呈,雍正親加刪定,至十三年(1735年)五月書成,名《執中成憲》,共分8卷。該書先錄前人言行,雍正為之作論——“御制論”。如就“商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作論:“天以仁愛為心,必無作孽於人之理,此皆由人之自取也。其雲天作孽者,乃人有過失,天降災異以示儆,而人能恐懼修省,自可潛為轉移,故曰猶可違也。若有過愆,而上天垂訓,仍無忌憚,不知畏懼,故曰自作孽也,其能逭乎。”發揮了他的天人感應論見解。他用這本書闡發他的儒家的政治觀點,因此乾隆讀了該書,知其父的“聖心聖學實於堯舜孔子同揆,而汲汲於是編,則專以啟迪我後人,示之標準也”。這本書在雍正生前沒有印刷,乾隆元年(1736年)才得以問世。“執兩用中”,是政治思想,也是哲學思想,基本上是宣講中庸之道的。

四年(1726年),雍正把他在藩邸時編輯的《悅心集》刊刻出版。該書共四卷,收錄歷代政治家、思想家、僧道及一般文士的著述,或一文,或語錄,或一詩一詞,錄後有雍正對作者的介紹,別無評論,選編者的意思完全從選文中表現出來。卷一收有陶潛的《歸去來辭》、《桃花源記》及劉禹錫《陋室銘》、黃洽《五不欺》、林逋《省心錄》、邵雍《為善吟》、釋令遵《法語》,卷二選有歐陽修《歸田錄》、朱熹《敬恕齋銘》,卷三輯入唐寅《一世歌》、《花下酌酒歌》及陳繼儒《警世通言》,卷四錄有趙燦英《安命歌》、馮其源《題布袋和尚》及無名氏《醒世歌》、《知足歌》,等等。這些東西,無非是勸人樂天知命,清心寡慾,與世無爭,自得其樂,充滿釋老的觀念。雍正以編輯這樣的閒書,說明他皇子時追求清淨無為,醉心做一閒人,掩蓋他參與爭奪儲位的事實。這也是他在雍正四年把它出版的原因之一。十二年(1734年),賜給直隸總督李衛一部,並告他:“公務餘暇,時一展對,頗可悅目清心。朕及卿輩翻閱此書,大似山僧野客觀覽朝報而談時政,殊為越分妄想,每一思之不禁失笑”。李衛閱後,奏言由此知“皇上龍潛藩邸,隨境而安,澹泊寧靜”。雍正的宣傳目的可謂達到了。李衛又說:“伏讀集中,如黃洽之矢不欺,林逋之戒沽名,邵雍之勉為善,司馬光之勸知足,皆古來名臣大儒以忠君愛國之心,抒樂天知命之致。其他單詞片語,無非去妄止貪。不同晉人清談,惟誇曠懷逸志,實為覺世名言,修身至寶。皇上以之涵養聖心,即以之教訓臣下,使氣質化於和平,性情歸於恬淡”。這就是說這本書還有著教人陶情怡性,恬淡為人,從人間紛繁的勢利中解脫的內涵,當然也起著告誡臣下安分守己的作用。

《雍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