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克.威.阿巴納勒,小時父母離異後便跟著父親生活。在疏於管教的環境下他學會了泡妞,因此走上詐騙金錢的道路。在詐騙生涯中他先後冒充過飛機駕駛員、兒科醫生、教師、律師等,用各種手段詐取幾百萬美金。二十一歲前便成為美國、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德國等許多國家通緝的要犯。
弗蘭克的父親說的話讓人深思:「一個人擁有什麼並不重要可,重要的是他是個什麼樣的人。一個人只要知道自己是誰,是個什麼樣的人,他就問心無愧。」而弗蘭克也找到了答案:「我想是誰就是誰。」正是如此,才使得弗吉尼亞大學一位犯罪心理學家花了兩年時間,對弗蘭克進行了各種筆頭和口頭的測試,還在許多不同的場合使用了吐真測謊器後得出結論:「他的犯罪閾值很低。」弗蘭克根本不是為了詐騙而詐騙,他把詐騙看作攀登大山並多次到達峰頂。從弗蘭克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優點:
一、 人格魅力。一個人的服裝是其人格魅力的一部分。一流的騙客通常像一個爭取連任的政治家一樣風度翩翩、彬彬有禮。雖然我們不是騙客,為了爭取事業的成功,何嘗不要注意外在形象。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
二、 敏銳的觀察力。「一個出色的騙子像印第安人一樣善於捕捉蛛絲馬跡,而跟弗蘭克*阿巴納勒比起來,荒野裡最優秀的印第安人就像一個兩眼昏花、毫無經驗的新手。」社會之網是複雜的,很多情況下不是絕對的欺騙,而是無意識欺騙或半欺騙狀態,敏銳的觀察力是耳清目明的條件。而我個人認為「知」是一碼事,「動」是另一碼事,有很多事你可以看清楚但你未必要「動」。事物都在變化之中,不斷的觀察事為了在最關鍵的時候採取準確無誤的措施。既要察言觀色,又要難得糊塗。
三、 善於研究。這是死硬的亡命徒和超級騙客之間的顯著差異,一個歹徒依靠的是槍,一個騙子依靠的是大腦。在弗蘭克利用假支票騙錢的高峰時期,他對支票的瞭解不亞於任何一家銀行的任何一位出納員,甚至超過其中的大多數人。在本書中弗蘭克便是利用銀行人只對本行數字代碼的無知,利用兌換支票的人們對支票知識的匱乏,大發橫財。既便是我們國家,在崗位上做業務而不熟悉業務的人數不勝數,南郭先生無處不在。而弗蘭克,為了獲取個方面資料以達成他冒充各行職業的目的頻繁光顧書店,製造偶然機會詢問他人,冒充大學生、作家、擬稿人通過電話發問,逛機場偷聽談話以測試詞彙量,泡亞特蘭大圖書館,隨身攜帶筆記本記下許多斷語、技術數據、五花八門的信息、人名、日期、地點、電話號碼、思想片段甚至雞毛蒜皮的瑣碎情報。
以上三點不過是主要優點。雖然他是一個騙子,我們還是可以看到其他很多讓我欣賞的地方,比如說他認為一旦愛上一個女人,就一輩子也不會變心;他膽大信細,在暴露地址後扮演聯邦調查員取支票;為愛大膽表白、承認一切;臨陣不慌,在警察局咬定自己的身份,不主動提供他在法國從事的任何犯罪活動的任何細節等。
這本書還有兩個深深震撼我的地方不能不說。其一是當他被囚禁在可怕骯髒的監獄裡備受煎熬時豐富的想像力挽救了他。出色的創造力在過去使他發明了很多高明的騙術,加上他的想像力竟然可以使他絕處逢生。其二是他金蟬脫殼之時機智鎮定。譯文原文如下:
「不許動,先生,我們是警察!」其中一個像警匪片中那樣大喝一聲。
我沒有站住,而是迎著槍口走去,一面抽出我的皮夾。「戴維斯,聯邦調查局的。」我的聲音鎮靜得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
「奧裡萊來了嗎?」槍口放低了。
「不知道,先生。」那個警察說。「要是來了,可能在前面。」
「好吧,」我乾脆地說。「你們守在這邊。我去看看奧裡萊來了沒有。
他倆閃過身去。我沒有回頭,逕直走入停車場那一邊的重重夜幕之中。
該書敘述比較平和,畢竟是真實的故事,除了故事本身引起的波瀾外,語言方面並沒體現出傑出的特色。我們可以發現,文章主人翁正是作者弗蘭克。^_^
在被捕入獄服刑5年之後,阿巴納勒搖身一變,成了FBI的講師——以自己的親身經驗現身說法,向探員們和大公司傳授反詐騙技術。不僅如此,1980年,阿巴納勒撰寫的自傳體小說《有本事來抓我吧:最非凡騙子的真實傳奇故事》一舉成為當時市面上最暢銷的書籍,還被專門獵奇的好萊塢片商買走了電影改編拍攝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