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的第二次犯罪,是在他當上了泗水亭長之後。
亭長這個奇怪的職位,始於戰國,是在國與國之間的鄰接地方設亭長,以防禦敵人的侵擾。秦始皇將這種軍備武裝擴展到內地,將其職能從對外防禦,轉型為對內治理。劉邦時代的情形是,每十里設一亭,置亭長一人,主掌治安、訴訟,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調解糾紛,緝拿逃犯等職責。亭長職務,與現代的派出所所長極為類似。
讓一個逃犯來當警察,也稱得上人盡其才了。只有做過逃犯的人,才知道其他犯人的行為心理,才能夠對症下藥去抓捕,這大概是劉邦成為亭長的理由吧。
當上亭長之後,劉邦就攤上了好差事——被派到咸陽服徭役。當時被派去咸陽服徭役,大概類同於現在的領導幹部去北京進修學習,都是加強教育,統一思想,目的沒兩樣。
不過,大秦帝國的幹部政策,遠不如現代社會來得滋潤。現代社會的領導幹部,吃穿住行統統由納稅人包了。而秦帝國時代的幹部沒這麼幸福,連路費都要自己想辦法籌措,到了地方還得義務勞動,總之很悲情。
所以當時的規矩是,一人赴咸陽,大家來湊錢。劉邦的路費,就由縣吏們湊出來。當時縣吏每人資助路費三百錢,唯獨蕭何資助五百錢。
高祖為布衣時,何數以吏事護高祖。高祖為亭長,常左右之。高祖以吏繇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史記·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
蕭何是沛縣的功曹,屬於有聲望的領導階層。他比劉邦大一歲,卻對劉邦高看幾眼。看看這裡的記載,「高祖為布衣時,何數以吏事護高祖」——劉邦還沒官方職務的時候,蕭何數次利用自己官吏的身份,保護劉邦。可知這劉邦是何等地讓人不省心,他似乎對犯法一類的事情,情有獨鍾。
於是,沛縣犯罪界人士劉邦,就在咸陽城裡,遇到了正在出巡的秦始皇。看到秦始皇的排場,劉邦脫口說道:「大丈夫當如是也。」
劉邦口中的大丈夫,說的是領袖型的人物,叱吒風雲,指點江山。要成為這種人,就必須具備社會資源調度能力,說白了就是組織建設與管理能力。具體說來就是,劉邦具有點石成金,能讓平庸者在他的團隊裡大放光彩的人才組合能力。沛縣的許多有頭有臉的人,功曹蕭何、獄椽曹參,都是因為看中了劉邦所具有的這個能力,心甘情願追隨劉邦。
除了蕭何曹參,當地還有一名重要領導幹部,也成了劉邦的追隨者,並為此付出了最為慘烈的代價。
汝陰侯夏侯嬰,沛人也。為沛廄司御。每送使客還,過沛泗上亭,與高祖語,未嘗不移日也。嬰已而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告故不傷嬰,嬰證之。後獄覆,嬰坐高祖系歲餘,掠笞數百,終以是脫高祖。(《史記·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
這一段記載,極是搞笑。說的是劉邦的老鄉,沛縣的當地人夏侯嬰,他在縣衙的馬房裡任司御。這個職務,擱在《西遊記》裡就是弼馬溫。放在現在社會卻了不得,這相當於縣委公務車管理辦公室的主任,專職服務於領導,很有派頭的。
所以夏侯嬰的工作,主要就是經常開著寶馬車送客人出沛縣。每次出車,他都會來到泗水亭,和正在值班的劉邦侃大山,擺龍門陣。經常一聊就是一整天,日子過得極是逍遙悠閒。
夏侯嬰混得還算可以,很快從小車班司機調整到了更重要的工作崗位——試補縣吏。這就意味著,夏侯嬰要從事業單位,轉型為機關的正式員工了。這時候劉邦就跟夏侯嬰鬧著玩,大概是玩摔跤之類的把戲,又或是比劍習武,把夏侯嬰給弄傷了。
弄傷了也沒什麼關係,大家都是朋友嘛,大不了劉邦出點醫藥費,再多道歉幾聲,也就過去了。但麻煩的是,有人把這件事,揭發舉報了。
大秦法律:為官傷人,罪加一等。
官方啟動司法程序,重查亭長劉季(劉邦沒有名字,就叫劉季,劉邦是當了皇帝之後,臨時起的名)傷人罪。這時候劉邦耍出他的習慣招數,睜眼說瞎話,堅決說沒有弄傷夏侯嬰。
夏侯嬰也親自做證,說自己不是劉邦弄傷的。
這下子問題嚴重了,你夏侯嬰,既然不是劉邦弄傷的,那又是誰弄傷的?還有,不是劉邦弄傷的你,怎麼別人會舉報你們呢?
夏侯嬰的偽證,導致了劉邦脫袍換位。劉邦從牢房裡出來了,夏侯嬰進去了。
這應當是沛縣的一起大案,夏侯嬰在大牢裡蹲了一年多,挨了幾百板子。可是他咬緊牙關,抵死不招,最終讓這起案子成了爛尾案。
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就這麼一點小事,夏侯嬰竟然入獄一年之久,挨幾百大板。這說明了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劉邦與當時沛縣的縣令之間,存在著激烈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