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小的時候,母親帶著我到洪堡公園沿著草原河散步。一間老船屋、一個圓頂棚、一座石拱橋,記憶很模糊,就像玻璃盤子上的印痕。河在峽谷處流入一片寬闊的淡水湖,我看到了水面上的一個奇跡,一條彎彎的長脖子從一團白羽毛中升了起來。
天鵝,母親察覺到了我的興奮,說道。那天鵝輕拂明亮的水面,扇著一對大翅膀,飛向了天空。
不過詞語本身難以表明它的壯美,也不能表達它所產生的情感。此情此景使我萌發了一種難以言狀的強烈慾望,一種就天鵝說點什麼的渴望:說一說它的潔白,它動作的爆發性,以及它悠然的振翅。
天鵝與天空融為了一體。我還在奮力尋找詞彙形容我對它的感覺。天鵝,我不盡滿意地重複著,突然感到一陣刺痛,一種好奇的渴望,那是路人、母親、樹林或者雲朵都覺察不到的。
★
我出生在一個星期一,在1946年芝加哥北部遭遇大暴雪期間。我來得太快了,不比那些降生在新年夜的嬰兒,出院時還能帶走一台新冰箱。[1]出租車在風雪的漩渦中沿著密歇根湖岸爬行,任憑母親努力地忍耐,蠢蠢欲動的我還是讓她陷入了劇烈的陣痛。聽父親說,我生下來就是個又瘦又長、有支氣管肺炎的孩子,為了不讓我死掉,他一直把我捧在冒著熱氣的洗衣盆上取暖。
妹妹琳達隨後在1948年的另一場暴風雪中降生了。這必然迫使我迅速地成長。在媽媽熨衣服的時候,我坐在我們出租房的門廊裡,等待送冰人和最後一隊四輪馬車。送冰人拿給我用棕色紙包著的碎冰片,我會把其中一份塞進兜裡留給妹妹,而當我事後去拿的時候,卻發現它已經不見了。
母親懷上弟弟托德的時候,我們搬離了洛根廣場擁擠的住處,移居到賓夕法尼亞州的日耳曼敦。後來的幾年,我們都住在為軍人和軍屬搭設的臨時房屋裡——從那些刷了白灰的營房,能俯瞰到一片開著野花的棄耕地。我們管那塊地叫「補丁」,夏天的時候,大人們會坐在那裡聊天、抽煙,還會傳飲裝在罐子裡的蒲公英酒;我們小孩自己玩。母親教我們玩「雕像」、「紅衣流浪者」和「西蒙說」,那也是她小時候玩的遊戲。我們用雛菊花做成項鏈和皇冠裝扮自己。到了晚上,就用廣口玻璃瓶收集螢火蟲,擠出它們發光的部位做成戒指戴在手上。
母親教我祈禱,她教給我的祈禱文也是她媽媽教給她的。「現在我躺下睡覺,請主守護我的靈魂。」黃昏,我跪在我的小床前,煙不離手的她站在旁邊,聽我跟著她背誦。我最盼望的就是念祈禱文了,儘管那些話讓我困惑,而她也被我的各種問題糾纏著。靈魂是什麼呀?是什麼顏色的?我曾經懷疑,我的靈魂會惡作劇地在我做夢的時候偷偷溜走,不回來了。我努力不讓自己睡著,好讓它老實地待在我這兒。
或許是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心,母親把我送進了主日學校。我們死記硬背地學習《聖經》和耶穌的話,然後站成一排,得到每人滿滿一勺蜂巢蜜的獎賞。好多咳嗽的孩子也都去含那罐子裡唯一的勺,我本能地厭惡那把勺,不過我迅速地接受了「上帝」的概念。我喜歡想像有個高於我們的存在,想像它不停地動著,就像一片液態的星辰。
很快我便不滿足於小孩念的祈禱文,請求母親讓我自己創作了。令我欣慰的是能不必再重複那句「如果我在醒來之前死去,請主帶我的靈魂同行」,而是說上一些心裡話。獲得了這樣的解放,我會躺在我煤爐邊的床上,興致勃勃地對上帝悄聲說上很多話。我睡得不多,我那無窮無盡的誓言、憧憬和計劃,想必也把他煩壞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開始體驗另外一種祈禱文,一種安靜的、更需去傾聽而非傾訴的祈禱文。
我那股言辭的小小湍流,消散在一種不斷擴展和漸漸模糊的複雜感覺之中。那是我走進想像力之光的入口。在得流感、麻疹、水痘和腮腺炎而發燒的時候,這個過程尤其被放大。我把那些病得了個遍,每病一次,我的認識就榮幸地又上一個台階。內心深處,一朵雪花樣的東西在空中旋轉,在穿過我眼瞼的剎那變得愈發強烈,我抓住了一份最珍貴的紀念品,一枚從天堂的萬花筒中墜落的碎片。
我對書的愛漸漸趕上了對祈禱文的愛。我會坐在母親腳邊,看她喝著咖啡、抽著煙、讀著攤在膝頭的書。她的全神貫注引起了我的好奇。儘管那會兒連幼兒園都還沒上,我卻已經愛看書了,喜歡撫摸那些書頁,掀起蒙在卷首插圖上的薄紙。我想知道書裡面都有些什麼,能如此深深地吸引她。我把她那本深紅色封皮的福克斯[2]的《殉道者書》藏在了我的枕頭底下,希望能理解它的含義。後來母親發現了,她讓我坐下,開始了教我讀書的辛苦歷程。在莫大的努力下,我們從「鵝媽媽」讀到了蘇斯博士。等我不再需要她教讀了,母親便讓我坐在又軟又厚的沙發上和她一起朗讀,她讀《漁夫的鞋子》,我呢,讀《紅舞鞋》。
我一下子被書迷住了。我渴望把書讀個遍,而我讀到的東西又使我產生了新的渴望。或許我可以去非洲給艾伯特·史懷哲打下手;或許可以戴上我的浣熊皮帽拿著牛角火藥筒,像戴維·克洛科特[3]那樣保衛人民;我也可以去登喜馬拉雅山,住在山洞裡轉經筒,讓地球不要停轉。但表現自我才是我最強烈的渴望,弟弟妹妹於是成了我想像力成果的第一批熱忱同謀,他們聚精會神地聽我講故事,樂顛顛地在我的遊戲裡扮演角色,還在我的戰役中英勇作戰。有他們在我身邊,一切似乎皆有可能。
春天的那幾個月我總是生病,我被責令躺在床上,不得已聽著窗外小夥伴們的嬉戲。夏天,小一點的孩子會來我床邊報告,大兵壓境,我方保住了多少原野。因為我的缺席,我方在一場戰鬥中損失慘重,我疲憊的部隊集合到我床前,我會讀一段對這些娃娃兵而言就像《聖經》一樣的書——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寫的《一個孩子的詩園》,為他們祝福。
冬天,我們堆起雪堡,我當將軍,指揮戰役、製作地圖並擬定進攻和撤退戰略。我們打響了愛爾蘭祖輩之戰,橙軍對綠軍[4]。我方穿橙色,但對它的含義一無所知,那對我們來說只是顏色罷了。心不在焉的時候,我會擬一份停戰協議,然後去看望我的朋友史蒂芬妮。她那時正從一場我搞不大懂的重病中恢復著,是血癌的一種吧。她比我大,我八歲那會兒她大概有十二了。我沒有多少話可跟她說,可能也給不了她多大安慰,可我的出現卻似乎令她高興。我相信自己接近她的真正原因並非出於好心,而是她寶貝的魅力。她姐姐會掛起我的濕衣服,用托盤為我們端上巧克力牛奶和全麥餅乾。史蒂芬妮會靠在枕頭堆上,而我,會講一些離奇的故事,看她的漫畫書。
我對她的漫畫收藏大為讚歎,那一大堆書都是她長年臥病在床積攢起來的,《超人》、《小露露》、《經典漫畫》系列和《神秘屋》,一期都不缺。她那個舊雪茄匣裡裝著所有1953年的幸運徽章:賭輪盤、打字機、溜冰者、紅色美孚飛馬、埃菲爾鐵塔、芭蕾舞鞋,還有全套四十八個州形狀的徽章。這些我都玩不夠,趕上她有兩個的,還會送一個給我。
我床邊的地板下有一處秘密隔層。那裡埋藏著我的寶藏:彈球遊戲的戰利品、收藏卡,還有我從天主教堂垃圾桶裡挽救回來的宗教手工藝品——舊聖卡、破舊的肩衣、手腳有缺的石膏聖徒。我把從史蒂芬妮那得來的戰利品也放了進去。某種天性告訴我,不該從一個病姑娘那要禮物,但我還是拿了,並且藏了起來,有點慚愧。
我答應過情人節那天去看她,但我失約了。作為將軍,領導由弟弟妹妹和附近男孩組成的部隊可是很勞神的,況且還要穿越三英尺厚的積雪。那年的冬天很不好過。第二天下午,我丟下我的崗位去找她喝巧克力牛奶。她非常安靜,懇請我留下來,然後就進入了夢鄉。
我翻看了她的珠寶盒。那是個粉色的盒子,一打開就會有一個芭蕾舞者躍然眼前,就像一位小糖果仙子。一枚溜冰者的別針把我深深地吸引了,我讓它偷偷地溜進了我的連指手套。我一動不動地在她身邊坐了很久,在她還睡著的時候悄悄地走了。我把那枚別針埋進了我的寶藏。那一晚我睡睡、醒醒,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懊悔不已。到了早上,我已經難受得沒法上學了,我帶著深重的罪惡感臥床不起。我起誓要把別針還給她,並求得她的原諒。
第二天是我妹妹琳達的生日,但沒有派對給她開。史蒂芬妮的病情惡化了,我父母都去醫院獻了血。他們回來的時候,父親在流淚,母親跪到我身邊,告訴了我史蒂芬妮的死訊。摸過我的腦門之後,她的悲痛迅速轉成了擔憂,我發燒了。
我們住的公寓被隔離了。我得了猩紅熱。在五年代猩紅熱比現在可怕,因為它往往會發展為致命型的風濕熱。我家的門被漆成了黃色。臥病在床的我沒能去參加史蒂芬妮的葬禮,她母親給我帶來了她成堆的漫畫書和那一雪茄匣的徽章。現在我什麼都有了,擁有了她所有的寶貝,可我卻病得連看上一眼的力氣都沒了。也就在那個時候,我體味到了惡之重,即使是偷了一枚溜冰者別針這樣的小惡。我思考著這樣的現實:無論我想成為怎樣的好人,都不可能圓滿實現了,我也永遠無法得到史蒂芬妮的原諒了。但隨著我夜復一夜地躺在床上,我忽然想到,也許可以通過向她祈禱來跟她說說話,或者至少請求上帝代表我去求求情。
羅伯特迷上了這個故事,偶爾遇到寒冷、倦怠的星期天,他還會求我講上一遍。「給我講講史蒂芬妮的故事。」他會這樣說。在我們賴床的那些漫長的上午,我會不厭其詳地講起我童年的故事,講起它的悲傷和神奇,我們也努力地假裝感覺不到飢餓。而每一次,當我講到我打開了那個珠寶盒,他都會喊:「帕蒂,不要啊……」
我們總愛笑話小時候的自己,笑我是一個努力學好的壞丫頭,而他是一個努力學壞的好小子。多年之後,這些角色會顛倒,然後再顛倒,直到我們開始接受自己的雙重性,我們就這樣接納了大相逕庭的信條,接納了自身的光明與陰暗。
我是愛做白日夢的小孩。我早熟的閱讀能力,以及無法將之用於任何實際事情上的無能,讓我的老師們傷透了腦筋。他們一個接一個地在評語上說我整日幻想、心不在焉。心到底去哪兒了我也說不上來,不過它總是讓我在眾目睽睽之下戴著圓錐形紙帽,坐在角落裡的高腳凳上。
後來,我還會把這些滑稽的屈辱時刻為羅伯特細緻地畫下來。他以此為樂,他似乎欣賞一切令我不合群或被別人排擠的才能。通過這種視覺對話,我青春的記憶也變成了他的。
★
我們被逐出了「補丁」,不得不打包在新澤西州南部開始一段新的生活,這讓我悶悶不樂。母親生下了她的第四個孩子金柏莉,我們全家協力撫養這個多病而陽光的小姑娘。周圍的沼澤地、桃園、養豬場,都讓我感到孤獨和格格不入。我沉浸在書籍裡,構思著一本只編到西蒙·玻利瓦爾[5]這一詞條的百科全書。父親帶我走進了科幻小說的天地,我們一度研究過UFO在本地廣場舞廳上空的活動情況,他也不斷質疑著人類的起源。
剛滿十一歲的時候,我最開心的事就是帶著狗兒到偏遠的樹林裡散步。紅土地上遍佈著天南星、朽木和臭菘。我會找塊好地方享受孤獨,把腦袋靠在一截由滿是蝌蚪的小溪衝下來的原木上休息。
弟弟托德是個忠實的中尉,我們會匍匐爬向採石場邊的土灰色田地。我盡職的妹妹在原地駐紮,等著為我們包紮傷口,並用父親的軍用水壺供給我們急需的水。
一天,我在毒辣的日頭下一瘸一拐地回到家,不想迎頭挨了母親一頓訓。
「帕特裡夏,把襯衫穿上!」她斥責著。
「太熱啦,」我抱怨,「大家不是都沒穿嘛。」
「不管熱不熱,你都到了得穿襯衫的年紀。你眼看就要變成大姑娘了。」我強烈地抗議,宣佈說除了自己我永遠不會變成任何人,說我是彼得·潘一族的,我們不會長大。
這場爭執以母親的勝利告終,我穿起了襯衫,但在那一刻我所感到的背叛無以復加。我懊惱地看著母親履行她的女性職責,注意到她豐滿的女性軀體。這一切似乎都有悖於我的天性。那濃重的香水味和兩抹紅唇,在五年代都顯得太過,令我生厭。我一度對她憤憤不平,因為她既是信使也是壞消息。為了還她以顏色,加之有狗兒陪伴,我於是夢想去旅行。跑得遠遠的,參加外籍軍團,級級晉陞,然後帶著我的兵到沙漠拉練。
書給了我慰藉。說來也怪,是路易莎·梅·奧爾科特[6]讓我對自己生為女人的宿命有了一份積極的心態。喬,《小婦人》裡馬奇家四姐妹中的假小子,以寫作養家,在南北戰爭期間艱難維生。她用桀驁不馴的潦草筆跡,填滿了一頁又一頁的紙面,然後在當地報紙的文學副刊上發行。她給了我樹立新目標的勇氣,沒過多久我就在精心編寫短篇,樂此不疲地給弟弟妹妹講誇張的軼事了。從那時起,我便懷揣了有朝一日寫一本書的願望。
第二年,父親帶我們到費城的藝術博物館進行了一次難得的遠足。我父母工作非常辛苦,帶四個孩子坐巴士去費城,也是件又累又貴的事。這是我家唯一一次集體遠足,標誌著我與藝術的第一次面對面接觸。我對修長、慵懶的莫迪裡阿尼[7]有一種身體上的認同感;被薩金特[8]和托馬斯·伊肯斯[9]優雅的靜物寫生所觸動;為印象派作品散發的光芒而傾倒。在一個畢加索的主題大廳裡,從他的「丑角」系列到立體主義,無一不給我最深刻的影響。他那蠻橫的自信令我歎絕。
我父親欣賞薩爾瓦多·達利的繪畫技藝和象徵手法,但對畢加索毫無感覺,這導致了我們之間的首次重大分歧。母親則忙於捉拿我的弟弟妹妹,他們正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打出溜。我敢肯定,當我們排成一隊走下那一大段樓梯時,我看上去與平時毫無二致——一個沒精打采的十二歲的無知孩子。但暗暗地,我知道自己已經被改變了,是這樣的啟示改變了我:人類創造了藝術,做一名藝術家就是要去探索別人所不能。
誠然我很渴望成為藝術家,卻無法證明我有那個潛質。我想像自己感受到了那種召喚,並祈禱真能如此。但一天晚上,在看珍妮弗·瓊斯演的《聖女之歌》的時候,我猛地意識到這個年輕的聖女並沒有要求得到召喚。卑微的鄉下姑娘伯納黛特被選中時,渴望神聖性的卻是那位女修道院院長。這讓我不安。我懷疑自己是否真感受到了成為藝術家的召喚。我倒不怕天降大任會讓我吃苦,而是更怕上天不搭理我。
我的個頭一下子躥了好幾英吋。我有將近五英尺八英吋了,卻不過一百磅而已[10]。到了十四歲時,我已不再是一支忠誠小部隊的指揮官,而是成了一個皮包骨的失敗者,一個棲息在高中社群最下層,備受奚落的對象。我沉浸在書籍和搖滾樂裡,那是1961年的青春期的救贖。父母晚上要上班,做完家務活和家庭作業之後,我和托德、琳達便會隨著詹姆斯·布朗[11]、「雪瑞爾合唱團」[12]和「漢克·巴拉德與午夜人」[13]的音樂跳舞。可以謙虛地說,我們在舞池裡的表現和在戰場上一樣出色。
我畫畫,跳舞,還寫詩。我沒有什麼天賦,但富於想像力,老師們也鼓勵我。我在當地Sherwin-Williams塗料店主辦的一個繪畫比賽中獲勝,作品被陳列在商店櫥窗裡,還得到了夠買一個木質畫箱和一套油畫顏料的獎金。我會去圖書館和教堂集市上掃蕩畫冊。那個時候,尚且能以半買半送的價格淘到漂亮的畫冊,於是我快樂地徜徉在莫迪裡阿尼、杜布菲[14]、畢加索、弗拉·安吉利科[15]和阿爾伯特·賴德[16]的世界裡。
母親送我《迭哥·裡維拉[17]的精彩人生》作為十六歲的生日禮物。他的壁畫、他的遊歷與苦難,以及他的愛與勞作,都使我彷彿身臨其境。那年夏天,我在一家無工會工廠找了一份檢驗三輪車把手的工作。工作環境惡劣至極,我一邊做著計件工,一邊遁入我的白日夢。我渴望加入藝術家的群體,渴望他們的那種飢渴、他們的穿衣打扮、他們的創作還有祈禱文。我吹噓,說自己有朝一日會當一個藝術家的情婦。在我稚嫩的心靈裡,似乎沒有比這更浪漫的了。我把自己想像成迭哥的弗裡達[18],她既是繆斯也是創作者。我夢想著遇到一個能讓我去愛、去支持、去並肩創作的藝術家。
……
羅伯特·邁克爾·梅普爾索普出生於1946年11月4日,星期一。他在長島的弗洛勒爾帕克長大,是家中六個孩子裡的老三,他曾經是個調皮搗蛋的小子,無憂無慮的朝氣中,微妙地夾雜著一份對美的癡迷。他年輕的眼眸貯藏起每一道光:珠寶的閃爍、聖壇的華貴壇布、金色的薩克斯風,抑或一片藍色星野。他生性細緻、謙和而靦腆。甚至在很小的時候,他就抑制了一份騷動和對騷動的渴望。
光芒透過他那雙孩子的手,照在他的填色本上。填色讓他興奮,不為那塗滿空間的快感,而為選擇那些別人不會去選的顏色。他於群山的蔥綠間看到紅色,紫色的雪,綠色的皮膚,銀色的太陽。他喜歡這樣影響別人,他的兄弟姐妹都被他搞暈了。他發現自己有畫速寫的天賦。他天生就是畫畫的料,他偷偷地把自己的形象扭曲和抽像化,感受著自身能量的增長。他從小就是藝術家,他自己也知道。這可不是什麼幼稚的信念。他只是認清了自己的角色。
那光芒照在羅伯特鍾愛的首飾製作工具套裝上,照在裝著瓷釉的瓶瓶罐罐和小刷子上。他的手真巧。他很高興自己有能耐為母親拼接和裝飾胸針,他也不在意這本應是一種女孩的嗜好,飾品製作工具套裝可是送給女孩的傳統聖誕節禮物。他的運動健將哥哥,會在他串飾品的時候暗中嘲笑他,而他煙不離手的母親瓊,則讚賞地看著兒子坐在桌邊,恭敬地為她串著又一條印度細珠項鏈。這是一個預示,預示著他之後將會自己戴上這些項鏈,擺脫他的父親,在LSD藥勁醒來之後,將他的天主教、商業道路和從軍的選項拋諸腦後,承諾只為藝術而活。
做出如此決斷,對羅伯特來說實屬不易。儘管他也渴望能使父母滿意,體內卻有種不可否認的東西。羅伯特很少講起他的童年或者家庭,他總是說自己有一段不壞的成長經歷,說他的日子過得安全又衣食無憂,但他總是抑制著他的真情實感,模仿著他父親的堅忍性格。
主日學校,費城
第一次聖餐禮,弗洛勒爾帕克,長島
母親盼望他能成為神職人員。他喜歡當輔祭,不過他更多是享受於能涉足那些神秘領域:聖器室、禁室、聖袍和儀式。他和教堂之間的關係並非出於宗教或虔誠,而是基於美學。正邪較量的戰慄感吸引著他,大概因為那是他內心衝突的寫照,也揭示了一條或許他仍需穿越的邊線。然而,在他的第一次聖餐儀式上,他驕傲地完成了那份神聖的工作,陶醉於成為眾人目光的焦點。他繫著巨大的波德萊爾式領巾,戴著與挑釁者阿蒂爾·蘭波一樣的臂章。
在他父母的家裡,看不到一點文藝情思或波希米亞式的凌亂。雜誌在架子上,首飾在匣子裡,屋裡乾淨整潔,簡直就是戰後中產階級審美的模範體現。他的父親哈利想必是個嚴厲而武斷的人,羅伯特也從父親身上遺傳了這些特質,還有他那雙強壯、靈敏的巧手。母親則給了他條理性和狡黠的笑容,使他看起來總像懷揣著秘密。
走廊牆上掛著好幾幅羅伯特畫的畫。住在家裡的時候,他都在盡力成為一個孝子,他甚至選擇了父親要他學的課程——商業美術。即使他對自我有了任何發現,也都會悶在心裡。
羅伯特很愛聽我講小時候的冒險故事,可每當我問起他的,他總是沒什麼可說。他說他父母從來不多說話、讀書或是分享親密情感。他們沒有全家共享的神話,也沒有關於叛國罪、寶藏和雪堡的故事。那是一種安穩的生活,但不是童話。
「你就是我的家人。」他會這樣說。
……
我還是小姑娘的時候,麻煩就找上了我。
1966年夏末,我和一個比我更少不更事的男孩睡了覺,而且馬上懷了孕。我咨詢了一個醫生,他覺得我大驚小怪,並用一番關於什麼女性週期的費解言論把我打發了。但幾周過後,我知道我真的在懷小孩了。
我成長的那個時代,性與婚姻完全是混為一談的。那時候也沒有節育措施,我十九歲時對性還是一派天真。我們的結合如曇花一現,脆弱到我都不敢確定我們是否完整表達過彼此間的愛意。自然和她無所不在的力量將決定一切。諷刺的是,像我這樣一個從來不想當女孩也不想長大的人,面對這場磨難時無所遁形。大自然輕鬆地教育了我。
那個男孩只有十七歲,也毫無經驗,難以承擔什麼責任。我不得已要隻身應付很多事情。那個感恩節的早晨,我坐在父母家洗衣房的折疊床上。我暑期在工廠打工、平時在葛拉斯堡羅州師範學院唸書的那些年,都是睡在這裡。我能聽到爸爸媽媽在煮咖啡,弟弟妹妹坐在桌邊嬉笑。我是孩子裡的老大,是家中的驕傲,努力地在念大學。父親擔心我的魅力不足以找到老公,覺得教師職業能給我安全保障。要是我沒能完成學業,對他將是沉重的打擊。
我看著撫在肚子上的雙手,在那兒坐了很久。我已經為那個男孩解脫了責任。這孩子就像一隻在繭中掙扎的飛蛾,而我下不了那個狠心,阻止他笨拙地進入這個世界。我知道那個男孩無能為力,我也知道自己沒辦法照顧一個嬰兒。我向一位樂善好施的教授尋求幫助,他為我找到了一對有教養的渴望要個孩子的夫婦。
我環視著我這一隅之地:一台洗衣加烘乾機,一個巨大的柳條筐,待洗的亞麻衣物就快從筐裡溢出來了,熨衣板上放著疊好的父親的襯衫。一張小桌上擺著我畫畫的鉛筆、速寫本和《彩圖集》。我坐在那兒,為面對父母做著準備,低聲地祈禱著。有那麼一瞬,我覺得自己離死不遠了;轉瞬間,我又知道一切都會沒事的。
我無以誇大那份突如其來的平靜,巨大的使命感遮蔽了我的恐懼。我把這歸功於寶寶,想像是她在同情我的處境。我是完全屬於自己的,我會盡我的義務,保持堅強和健康。我將永不回頭。我不會再回到工廠或者師範學院,我會成為一個藝術家,我會證明我的價值,帶著這個新決定,我站起身來,向廚房走去。
我被學院開除了,不過我不在乎。雖然我相信教師是一份令人羨慕的職業,但也知道我命裡就不是幹這個的。我繼續住在我的洗衣間裡。
大學的夥伴珍妮特·哈米爾鼓舞了我的士氣。已經失去了母親的她搬到了我家,和我分享著我的小宿舍。我倆都心懷崇高的夢想,還有一份對搖滾樂的共同熱愛,在漫漫長夜裡,嚴肅討論「披頭士」和「滾石」哪個更厲害。為了買《無數金髮女郎》[19],我們在Sam Goody唱片店一排隊就是幾個小時,為了找到唱片封面上迪倫戴的那種圍巾,我們在費城進行了地毯式的搜尋。他騎摩托車出車禍後,我們還為他點起蠟燭。我們躺在高高的草叢裡,珍妮特的那輛破車四門大敞地停在路邊,從車上的收音機裡傳來《點燃我的火焰》[20]。我們把長裙剪成了范尼莎·雷德格雷夫在《放大》[21]裡的那種迷你裙長短,在二手店裡搜尋奧斯卡·王爾德和波德萊爾穿的那種厚長款大衣。
在我懷孕期間她始終是我的摯友,但隨著妊娠的繼續,我不得不另找庇護者了。評頭品足的鄰里們讓我沒法再待在家裡,在他們眼裡,我家人就像在窩藏罪犯。我找到了一個代理家庭,也姓史密斯,住在更往南的海邊。那位畫家和他的陶藝家妻子很寬容地接納了我。他們有一個小兒子,養生飲食、古典音樂和藝術組成了他們秩序井然而溫馨的家居生活。我很孤獨,好在珍妮特會盡可能地多來看望。我有一小筆零花錢,每逢週日,我都會走很長一段路到一家寂寥的海濱咖啡屋去,要一杯咖啡和一個果醬甜甜圈,這兩樣東西在那個恪守健康飲食的家庭裡都是禁品。我品味著這小小的放縱,往點唱機裡丟兩毛五分錢的硬幣,一連三遍地聽《草莓地》。這是我的私人儀式,在我動搖的時候,讓約翰·列儂的聲音和歌詞賦予我力量。
復活節假期過後,父母來看望了我,我的陣痛也巧合地隨著滿月開始了。他們把我送進了卡姆登的醫院。就因為我未婚,護士們非常冷酷、粗暴,把我晾在一張桌子上好幾個小時後,才通知大夫我已經進入了陣痛期。她們嘲笑我的「垮掉的一代」打扮和不軌行為,叫我「吸血鬼的女兒」,還威脅說要剪掉我黑黑的長髮。醫生趕過來的時候已經怒不可遏了,我聽到他沖護士們嚷嚷,說我這是要臀位生產了,絕不該把我獨自晾在這裡。在我忍受著陣痛的時候,窗外的夜色中傳來了一首男聲無伴奏合唱,那是來自新澤西卡姆登街角的四部和聲。隨著麻藥開始起效,醫生關切的面容和護理人員的竊竊私語便成了我最後的記憶。
我的孩子就降生在格爾尼卡[22]轟炸的紀念日裡。我記得我想起了那幅畫,一位哭泣的母親懷抱著她死去的孩子。雖然我不能把孩子抱在懷裡,雖然我也哭泣,但我的孩子將會活下來,健康地活下來,將會得到悉心的呵護,我全心相信將會如此。
陣亡將士紀念日[23]那天,我坐公車到費城去看藝術博物館旁的聖女貞德雕像。第一次去是和家人一起,當時我還是個小丫頭,那會兒她也還不在那兒。她跨在馬上的樣子是那麼美,將旗幟高高舉向太陽。在魯昂,這個未成年少女把她受禁的國王帶回了王座,卻因遭背叛而在那一天被燒死在火刑柱上。我從書中認識的小貞德和我那永遠沒機會相識的孩子,我向她們兩個發誓,我要幹出點自己的名堂,然後我調頭往家走,去卡姆登的信譽商店買了一件灰色的長雨衣。
……
就在同一天,在布魯克林,羅伯特用了LSD。他收拾好工作區,把他的畫板和鉛筆擺在一張矮桌上,在桌邊放了一個坐墊。他在桌上鋪了一張嶄新的黏土塗層紙。他知道藥力一到高潮他可能就畫不了了,但仍要把畫具放在手邊備用。他也嘗試過在用藥後創作,卻將他拉向了負空間,那是他通常會靠自制力迴避的區域。他所見到的美常常是騙局,其結果往往具有攻擊性、令人不快。他沒好好想過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只是這樣做著。
一開始LSD似乎很溫柔,他還頗為失望了一下,隨後他加大了劑量。他已經歷過了期盼和焦慮的階段,他喜歡那種感覺,他發現戰慄和恐懼正在心中綻放。他做輔祭的時候也經歷過那種感覺,彼時他穿著小聖袍站在天鵝絨帷幔前,舉著列隊行進十字架,準備向前走。
他忽然感覺什麼事也不會發生。
他扶正了壁爐台上方的一個鍍金鏡框。他看到血液正在手腕交叉的靜脈裡奔流,看到襯衫袖口明亮的邊沿,看到平面上的空間,女海妖和狗以及他們脈搏中的城牆。他猛然意識到自己正在緊緊地咬牙。他注意到自己的呼吸,如同一個正在坍塌的神。一種可怕的清醒襲來,一種定格的力量令他跪倒在地。一連串的往事像太妃糖一樣被拉長——軍校學員們譴責的面容、滿溢著聖水的茅坑、同學像漠然的狗一樣走過、父親的反對、被預備役軍官訓練營開除,還有他母親的眼淚,和他的孤獨一起滲出,他的世界末日。
他嘗試起身,雙腿卻毫無反應。他設法站起來,搓著他的腿,他手上的靜脈鼓得異乎尋常。他脫下那件浸透了光和潮氣的襯衫,褪去了外殼的囚籠。
他低頭看到小桌上的那張畫紙,儘管還一筆未動,他已然能看到那幅畫了。他再次蹲下,在下午最後的一縷光線中自信地畫著。他完成了兩幅素描,細長的線條模糊而不規則。他把自己看到的話寫在紙上,感受著它的嚴重性:宇宙的毀滅。1967年5月30日。
不錯,他想著,多少還是有些沮喪。因為這裡沒有人能見他之所見,也沒有人能理解。這種感覺他已經習慣,這種感覺將伴隨他一生,但在過去他曾努力地彌補,就好像這是他的過錯一樣。他用一種可愛的性格來補償,從他的父親、他的老師和他的同輩人那裡尋求認同。
他不確定自己到底算好人還是壞人。無論他是否無私,無論他是否邪惡。不過有一件事他很確定——他是一個藝術家。對於這一點,他絕不會有任何歉意。他靠在牆邊,抽著煙,感到自己正被清晰的思維包圍著,在微微地顫抖,但他知道這不過是生理反應。另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正在醞釀中。他覺得能控制一切。他再也不會成為奴隸了。
夜幕降臨,他發覺自己渴了,迫切需要來上一杯巧克力奶。有一個地方肯定是開著門的。他伸手摸了摸零錢,轉過街角,在夜色中咧嘴笑著,朝默特爾大道走去。
★
1967年春,我評估了自己的人生。我已經把一個孩子健康地帶到了世上,讓她生活在一個有教養的溫馨家庭的庇護之下。我已經從師範學院輟了學,繼續走下去所需的自制力、生活重心和錢,我哪一樣也沒有。我在費城的一家課本工廠裡,幹著一份法定最低工資的臨時工。
我的當務之急就是考慮接下來要去哪兒,和到了那兒之後要幹什麼。我堅守著成為藝術家的希望,不過我也知道自己絕對上不起藝術學院,而且必須先討生計。沒有什麼能讓我留在家裡,我既看不到希望,也沒有群體歸屬感。父母為我們營造的成長環境充滿了虔誠的對話、憐憫和民權,可南澤西的鄉村卻普遍不待見藝術家。我的幾個朋友已經搬到紐約寫詩、學藝術去了,這讓我倍感孤獨。
我在阿蒂爾·蘭波的詩中找到了慰藉,我邂逅他,還是十六歲時在費城一個公車站對面的書攤上。在《彩圖集》的封面上,我與他高傲的目光相遇。他那種不恭的才情點燃了我,我就像對待一位同胞、親戚,甚至是秘密情人那樣地接納了他。我連九十九美分也掏不出來,直接把書揣走了。
蘭波掌握著一串神秘語言的鑰匙,那種語言我無法完全破譯,卻讀得如饑似渴。我對他的單戀,像我經歷過的所有事情一樣真實。在工廠裡,我跟一群殘酷又現實的文盲女性一起工作,因為他而不斷受到騷擾。就因為讀著一本外文書,我被懷疑為共產黨員。她們在廁所裡威脅我,逼我貶斥他。我就在這樣一種環境裡強壓著怒火,我寫作和做夢都是為了他,他成了我的大天使,帶我遠離工廠生活的單調和恐怖。他用雙手鑿刻了一部令我持守的天國指南,對他的瞭解使我的步伐增添了一分神氣,這也是不可能被剝奪的。我把我抄寫的《彩圖集》扔進一隻格子呢旅行箱,我們要一起逃走了。
我有我的打算,我要去找在布魯克林普拉特藝術學院唸書的朋友們。我認定只要置身於他們的環境,我就能從他們身上學習。六月底,我從課本工廠下崗了,我把這看作一個出發的信號。在南澤西就業很難,我在哥倫比亞唱片公司設在皮特曼的印刷廠和卡姆登的金寶湯公司的求職名單上都掛了號,但這兩份工作,想起哪一個來都令我作嘔。我的錢還夠買一張單程車票的,我打算把城裡的書店都逛遍,這對我來說似乎才是理想的工作。做過女招待的母親,給了我一雙白色平底鞋和一身簡單包裹著的新工作服。
「你永遠也當不成女招待,」她說,「不過無論如何我會支持你。」這就是她表示支持的方式。
那是七月三日,星期一的早晨。我策劃了一場淚眼婆娑的道別,徒步走到伍德伯裡,搭百老匯巴士前往費城。我途經深愛的卡姆登,向一度繁榮、如今卻顯得悲情的沃爾特·惠特曼酒店恭敬地點點頭。遺棄這座掙扎中的城市,讓我感到一陣劇痛,但那裡確實沒有我的飯吃。他們正在關閉大造船廠,很快大家就都要重新找工作了。
我從市場街出發,到Nedick』s快餐店稍作停留。我向點唱機裡丟了兩毛五分的硬幣,點了尼娜·西蒙[24]的雙面唱片,又要了告別的甜甜圈和咖啡。我走過菲爾貝特街,到了這些年裡始終縈繞腦際的那個書攤對面的巴士總站。我在以前偷過蘭波詩集的地方停了下來,那個位置上換成了一本破舊不堪的《左岸之戀》[25],裡面是顆粒感的五年代末巴黎夜生活的黑白攝影。那美麗的瓦莉·邁爾斯[26],她野性的頭髮和化了煙熏妝的眼睛,她在拉丁居民區跳舞的樣子,都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沒有偷走那本畫冊,而是把她的樣子印在了心裡。
自我上次出行後,到紐約的車票價格幾乎翻了倍,這對我的打擊實在不小,我買不起車票了。我鑽進一個電話亭去思考,這是一個真人版的克拉爾·肯特[27]時刻。我曾考慮過給妹妹打電話,我也知道如果就這麼回家很丟人,然而就在電話機下面的隔板上,在那本厚厚的黃頁上,躺著一隻白色的女式手包,裡面有一個盒式項鏈吊墜和三十二美元,幾乎趕上我之前一個禮拜的工資了。
我明知這樣不對卻還是拿走了那些錢,但我把手包留在了售票處,希望它的主人至少能找回項鏈吊墜。吊墜裡並沒有任何主人身份的信息,如同這些年來我多次在心裡所做的,我只能向這位不知名的施主道謝。是她給了我這最後的一點鼓舞,一個賊的幸運符。就像有命運之手在推著我前進,我接受了來自那只白色小包的資助。
二十歲的我登上了巴士。我穿著工裝褲、黑色高領衫和在卡姆登買的那件灰色舊雨衣。紅黃相間的格子呢小旅行箱裡,裝著一些繪圖鉛筆、一個筆記本、《彩圖集》、幾件衣服和一些弟弟妹妹的照片。我這人迷信,今天是星期一,我出生在星期一。今天是去紐約城的好日子。沒有人期待我的到來,一切又都在期待我。
我毫不耽擱地坐上了從港務局到傑伊街和區公所的地鐵,然後到了霍伊特—捨默霍恩站和德卡伯大道。這是個晴朗的下午,我希望朋友們能收留我,直到我找到自己的地方。我找到地址上的那幢褐色砂石公寓樓,可他們已經搬走了。新房客很客氣,他朝樓尾部的一個房間指了指,說他的室友或許知道他們的新住址。
我走進那個房間。在一張樣式簡單的鐵床上,有個男孩正在睡覺。他又白又瘦,一頭深色的亂髮,光著膀子,脖子上戴著幾串珠子。我站在那裡。他睜開了眼睛,衝我微笑。
聽說了我的困難後,他一下坐了起來,穿上他的條帶涼拖鞋和白色T恤,示意我跟他走。
我看著走在前頭的他,步態輕盈地領著路,腿稍有點羅圈。我注意到他的手,他用手指輕敲著大腿。像他這樣的人我可從沒見過。他把我帶到了克林頓大道上的另一幢褐色砂石樓前,微笑著,向我行了一個小小的告別禮,然後轉身離去。
一天慢慢過去。我等待著我的朋友,他們沒有回來。那一晚,無處可去的我就睡在了他們的紅色門廊裡。再醒來時,已經是獨立日[28]了,我的第一次離家遠行就這樣相伴以熟悉的遊行、退伍老兵野餐和焰火表演。我聞到了空氣中的那種躁動不安。成群的孩子扔著鞭炮,在我腳邊炸響。接下來的幾周,我都將像這天一樣度過,尋找同類、棲身之所,以及那最緊迫的一份工作。想找到一個富於同情心的學生,夏天似乎不是時候。沒有哪個人願意向我伸出援手。人人都在奮鬥,而我,這只鄉下老鼠,只是一個尷尬的存在。我最終回到了城區,睡在中央公園裡離「瘋帽子」雕塑不遠的地方。
在第五大道沿途的商店和書店裡,我都留下了求職信息。我常會在一家大酒店跟前駐足,像一個外國觀察員,旁觀著特權階層的普魯斯特式生活,看闊氣的黑色轎車開進開出,後座上還有棕金相間的精美花紋。這是生活的另一面。巴黎劇院和廣場大酒店之間還有四輪馬車可乘。我在被丟棄的報紙上查看當晚的娛樂信息,在大都會歌劇院對面看著人群入場,感受著他們的期盼。紐約是一個真正的城市,狡猾而性感。我被一小群兩頰緋紅的年輕水手輕輕推搡著,他們是去第四十二街找刺激的,那兒有成排的限制級影院、花裡胡哨的女人、閃閃發光的紀念品商店和熱狗攤。我在電影院大堂裡徘徊,透過格蘭特生鮮酒吧氣派的窗戶,端詳著裡面那些穿黑衣的男人敏捷地舀起一摞摞的生蠔。
摩天樓都很漂亮,看上去不只是公司的外殼。它們是傲慢而博愛的美國精神的紀念碑。每一段弧線都精神煥發,讓人感受到它不斷變化的歷史。在工匠和建築師的一磚一瓦下,舊世界與新世界比肩而立。
我花了幾個小時從這個公園走到那個公園。在華盛頓廣場,仍能感受到作家亨利·詹姆斯[29]和他筆下人物的氣息。一邁進那座白色拱門,迎接你的就是手鼓和木吉他、抗議歌手、政治辯論、行動主義者的傳單和被年輕人挑戰的老棋手。這種開放的氛圍是我不曾體驗過的,一種無意勉強任何人的單純的自由。
我又累又餓,帶著僅有的那點家當流浪,像季節工人一樣把東西裹在衣服裡做成一個包袱,就差用棍子挑著走了——我把旅行箱存在了布魯克林。這是個星期日,我給自己放了一天假,沒去找工作。直到天亮,我已經把科尼島[30]走了一個來回,一有機會就閉會兒眼。我在華盛頓廣場站下了F列車,沿著第六大道走,在休斯敦街附近,我停下來看男孩們打籃球,也就是在那兒,我遇到了「聖徒」,我的指引者,一個黑皮膚的切羅基人[31],一隻腳站在街上、一隻腳踏在銀河裡的人。他不期而至,就像一個流浪者有時會遇到另一個流浪者那樣。
我迅速地注意到了他,裡裡外外,覺得他還不賴。儘管我一般不跟陌生人說話,和他倒挺自然就聊了起來。
「嘿,姐們兒,什麼情況?」
「你是問在地球還是宇宙啊?」
他大笑著:「行啊你!」
他仰頭看天的時候,我打量著他。他的樣子像吉米·亨德裡克斯[32],挺高,挺瘦,說起話來溫文爾雅,就是穿得破了點。這個人不造成任何威脅,沒有性暗示,不提生理層面,除了最基本的需求。
「你餓嗎?」
「嗯。」
「那來吧。」
咖啡店一條街剛剛甦醒。他在麥克杜格爾街上的好幾個地方停下來,向正準備開門營業的夥計打招呼,而我站在幾英尺開外。「嘿,『聖徒』。」他們會這樣叫他,然後他會順嘴一問:「有吃的給我嗎?」
廚師們跟他很熟了,把吃的裝在棕色紙袋裡送給他。他以自己從中西部到金星的旅行軼事作為回報。我們走到公園裡,找張長椅坐下,分享著他的收穫:幾條頭天的麵包,還有一棵生菜。他教我把生菜最外面的幾層葉子剝掉,然後他把麵包一掰兩半。有的菜葉子還是脆的。
「生菜裡有水分,」他說,「麵包能解餓。」
我們把最好的菜葉摞在麵包上,開心地吃了起來。
「好一頓監獄早餐啊。」我說。
「是啊,不過咱們可是自由的。」
這真是一語中的。他在草地上睡了一會兒,我只是安靜地坐著,一點也不害怕。他醒了以後,我們四處尋覓,總算找到了一塊沒長草的地方。他用一根小棍畫了一幅天體圖,給我講了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然後又講了人體內的小宇宙。
「聽明白了嗎?」
「這是常識啦。」我說。
他笑了很久。
接下來的幾天,我們都過著這種默契的日常生活。到了晚上我們就各奔東西。我會目送他溜躂著走遠。他經常光著腳走,把一雙涼鞋搭在肩膀上。令我讚歎的是,怎麼會有人,哪怕是在夏天,能有這樣的勇氣無聲地在城市裡赤足徜徉。
我們會各自尋找地方睡覺,也從來不說自己睡在哪兒。早上,我會在公園裡找到他,我們四處去跑,像他所說的,「獲得生命所需」。我們能吃到填餡麵包和芹菜。第三天,我在公園的草地上發現了兩枚嵌在土裡的兩毛五硬幣。我們到韋弗利餐廳喝了咖啡,吃了抹果醬的烤麵包片,還分享了一個雞蛋。五毛錢在1967年還真值錢呢。
這天下午,他又花很長時間給我重述了一遍關於人和宇宙的事情。儘管他看上去不如平時專注,卻似乎很滿足有我這樣的一個學生。金星,他告訴我,遠不止一顆星那麼簡單。「我在等著回家。」他說。
真是美好的一天,我們坐在草地上。我猜我是打了瞌睡,醒來的時候他已經不在。地上留著一截他在人行道上畫畫用的紅色粉筆。我把它裝進兜裡,自己走了。第二天,我有一搭沒一搭地等他回來,他再沒有露面,而我繼續前進所需的東西,他都已經給了我。
我沒有難過,因為每當想到他,我都會微笑。我想像他跳上了一節貨車車廂,駛向他所信仰的那個星球,以愛之女神來命名的星球。我不清楚他為什麼在我身上花了那麼多時間。我猜,是因為我倆都在七月天裡穿著長大衣,出於《波希米亞人》[33]中的那種兄弟情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