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逃 亡

媽媽的先人來自蘇格蘭,1856年來到澳大利亞。氏族長者名為詹姆斯·米切爾,是住在鄧弗裡斯的佃農。和他同一時代的人中,包括著名的激進派蘇格蘭詩人羅伯特·彭斯,也是農民出身。彭斯一生致力於抗議社會不公和暴君統治,抒寫了能與《馬賽曲》媲美、歌頌普世人文情懷的《無論何時都要保持尊嚴》。貧困潦倒的彭斯在鄧弗裡斯逝世時,我的先輩米切爾還是一名少年。他當時應該能理解米切爾家族移民的渴望。一家人都是新教徒,活在蘇格蘭教會的律法管制下,潮濕農田中的日子也非常難過。

休·米切爾連同安妮·漢密爾頓和五個孩子一起在新南威爾士州滕特菲爾德附近的布賴恩斯關安家,做起了奶農。他是新英格蘭地區一帶頗為有名的人物,84歲高齡辭世,留下了121英鎊遺產。兒子詹姆斯同父親一樣,自己慢慢在巴尼丘也擁有了一片土地。詹姆斯精通馬術,志願參加布爾戰爭。1900年6月2日,他從羅德西亞的布拉瓦約給兒子艾伯特寫信,傾訴團營生活的艱苦,並為不能在前線衝鋒陷陣感到沮喪。似乎是命運聽到了他的抱怨(也是其他很多軍人的抱怨),八個星期後在德蘭士瓦,他所屬的衛戍部隊遭到了布爾人的猛烈進攻,身為小隊軍士長的詹姆斯·米切爾重傷不治。將他埋葬的戰友寫了封信寄給他家人,信中說: 「將他埋葬時,我們悲痛不已,這是我在南非最悲痛的一刻……戰爭是悲傷和殘酷的。」我父親這一邊,凱利一家和格裡爾一家從愛爾蘭移民至澳大利亞後,曾擁有南德爾的王家飯店。曾祖父詹姆斯·格裡爾·凱利膝下四子,個個都是身手矯健的運動員,在板球和足球界大顯身手。他還有一個女兒米麗利姆·凱利,即我的祖母,她去悉尼後嫁給了我祖父希普頓,隨後生下了我的父親。

先人的基因在我們身上得到了延續,他們的理想是否也流傳了下來呢?我對祖先的瞭解並不深,但彷彿能看到,這群凱爾特人為了混出條活路、為了發家致富,不惜踏上漫長的旅途,隨之帶來的,是那一股對新世界的嚮往。我母親這一邊,有些人為了自己的理想在加裡波利和其他地方飽受折磨。我外曾祖父阿爾弗雷德·霍金斯曾於1942年被關押在日本戰俘船蒙地維迪亞丸上,結果船被美國潛水艇擊沉。這應該是我家族裡第一起友軍誤殺的案例。其他家族也損失慘重:當時1051名澳大利亞軍人和平民在位於菲律賓呂宋島60英里的地方落水,船身至今都沒有打撈上來。幾年前,一位當時倖存下來的日本水兵講述了當年目睹的景象。隨著船體慢慢下沉,澳大利亞人的慘叫聲不絕於耳,其他人則唱起了《友誼地久天長》。歷史沒有記錄下我的先人阿爾弗雷德·霍金斯當時身處船的什麼位置,也不知道他是選擇了慘叫還是唱歌,但需要指出的是,《友誼地久天長》這首歌正是我祖先那位著名的鄰居羅伯特·彭斯所寫。

我的生活中一直沒有出現生父的身影,直到長大成人後他才又一次進入了我的世界。關於這點我後面再提。生父的缺席就意味著佈雷特·阿桑奇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了好父親的角色。佈雷特是酷勁兒十足的70年代人,彈得一手好吉他,瘋狂熱愛音樂。我隨了他的姓 「阿桑奇」。這是一個很獨特的姓,逐本溯源是來自佈雷特的曾曾曾祖父 「生」先生,粵語發音為 「阿生」,他是來自台灣的海盜。阿生當時流落到星期四島,娶了當地姑娘,搬到了昆士蘭州。為了躲避當時猖獗的反華歧視,才將名字的拼法歐化處理。

每當回顧家族歷史時,我看到的都是幾個家族為了逃難在澳大利亞四處遷徙、最終安居樂業的故事,而回過頭來,媽媽和我的故事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同。我九歲時媽媽與佈雷特·阿桑奇離婚。他待我很好,也是個好人,但他並不會善待自己,父母婚姻的終結也在某種程度上為我的純真年代畫上了句點。

繼父的位置後來被一個名叫利夫·梅奈爾的人篡奪了。媽媽在北部河流區教育學院從事漫畫工作的時候認識了他。我記得他當時金髮垂肩,相貌英俊,高高的額頭,胳膊上有一處因為注射天花疫苗而陷進去的白點。我當時依此深信他是60年代初出生在澳大利亞的,但其實疫苗注射在其他國家應該也很普遍。他頭髮根部是黑色的,可以看出明顯是漂白了的。有一次我打開他的錢包看了看,發現所有的卡都是不同的名字。他可以算是個玩音樂的,也會彈吉他。但歸根結底,他就像一個鬼魂,神神秘秘,讓我們感到生活在威脅之下。

從一開始我就反對他。也許這也挺正常的,畢竟一個男孩子看到他這樣的男人—或任何男人—想要篡奪父親或繼父的位置時,都會這樣反應。利夫沒有和我們同住,但媽媽一開始肯定是被他迷得神魂顛倒。不過不管她起初對他有什麼感情,很快就清醒了。每次媽媽把他送走,他總是有本事再次回來,裝作兩人之間還有感情。到了最後,我們簡直就是在躲他。我們逃到了澳大利亞另一邊,結果絕望地發現他竟然還能找上門來。就這樣,他突然又一次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事態變得越來越糟糕。他特別善於鑽營,打入我們家庭內部。有一次給我臉上來了一拳,把我鼻子打出了血。還有一次,我抽出一把刀,威脅他離我遠點。不過說到底,我們與他之間關係的重點不在於身體上的虐待,而是他想方設法在心理上操縱掌控我們。

差不多1980年的時候,我們又搬家了,這次我們租下了一片年久失修的鱷梨香蕉種植園,它坐落在新南威爾士州東北海岸離大海14英里遠的一片美麗土地上。我還記得自己曾將風箏線拴在籬笆樁上,抬頭觀賞透過香蕉葉灑下的瑩綠光線。那時的生活彷彿是背景設在熱帶的哥特式小說一般,利夫則像是身著短褲、腳踩人字拖的希斯克利夫[1],邪惡勢力再次來襲。媽媽那時已懷上他的孩子。他意識到我的反對可能帶來的後果,便想先跟我講道理:他現在是我弟弟的父親,媽媽也希望他能陪在身邊。 「不過要是你不希望我留在這裡,我可以立刻離開。」他想和我們在一起,也的確待了一段時間,但我一直惦記著照顧媽媽和嬰兒。媽媽患上了乳腺炎,高燒不退,我一直守在她身邊照顧她,餵她橘子汁。晚上屋子裡伸手不見五指,只有月光引路,萬物俱靜,一陣強烈的孤立感油然而生。

媽媽深愛著利夫。我當時太小,不理解性愛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只知道他不是我爸爸,是一個不懷好意的人。他一次又一次嘗試說服我,說我不應再拒絕他,他和媽媽之間有感情,他是弟弟的爸爸之類的。然而終於有一天,在種植園的房子裡,我斬釘截鐵地告訴他,再也不會接受他提出的建議。他之前以常人根本無法想像的狡猾方式對我和媽媽撒謊。我記得他曾經說過應該殺掉所有長得難看的人。他還時不時毆打媽媽,他給人的感覺就是什麼都能做得出來。我讓他遵守之前的承諾,一旦我叫他離開就乖乖離開,但他否認之前和我說過這種話。

流浪的生活比較適合某些人的性格,有時則比較符合某些人的處境。我們一直搬來搬去,因為生活就是如此:媽媽會在新的地方找到工作,我們就在當地找所房子搬進去。但和以前不同的是,那幾年由於利夫的存在,搬家總是有些歇斯底里的情緒在內,某種程度上,簡簡單單地搬家變得不再可能,反而平添了一層恐懼。直到後來,我們才明白究竟為何如此。原來利夫·梅奈爾是一個澳大利亞邪教 「家族」的教徒。現在分析起來,我能看出他強迫症似的人格、自我中心主義和陰險的控制狂心態都是源自於此。

「家族」是安妮·漢密爾頓—伯恩於60年代中葉創立的。發源地是墨爾本北部山區,教徒聚集在一起打坐、開會,還一起服用LSD迷幻劑。基本教義是認為安妮是耶穌基督轉世再生,同時又攙和進了一些東方哲學元素,如信徒們深信一位因緣神能夠洗淨自己的靈魂。安妮預見到了世界末日,並指出只有在墨爾本東面丹德農嶺中居住的人才能夠存活下來,這麼引人發笑的教義,她自己卻深信不疑。安妮和丈夫靠搾取每週四集會上信徒繳納的費用發了一筆大財。雖然教會規模一直也不是特別大,但教徒們都癡迷於她的藍色光環(她在身上裝了一個照明系統,永放藍光),很多教徒還是來自中產階級的醫生,對她也死心塌地。教會最主要的力量來源是其成員間的關係網絡。這一點上與共濟會是一樣的,教徒可以求助於同為教友的達官顯貴,我們也終於明白為什麼利夫總是能夠找到我們。

利夫本姓漢密爾頓,他是 「家族」收養的眾多孩子之一。安妮·漢密爾頓—伯恩和丈夫最終因為偽造收養文件而鋃鐺入獄,但當年如日中天那會兒,兩人能夠在政府的眼皮底下為所欲為。LSD的使用意味著教徒覺得自己悟到了真諦,因此眼看漢密爾頓—伯恩瘋狂收養孩子,他們也心甘情願扮演著 「叔叔阿姨」的角色。 「家族」有一陣子竟收養了多達28名兒童。家裡到處擺放著祭祀安妮·漢密爾頓—伯恩的祭壇,給每個孩子都發一張她的照片,就像她是神一樣。教會對性非常癡迷,又有極強的潔癖。安妮似乎虛榮到了瘋狂的地步。她厭惡醜人和胖人,還做過整容手術。

利夫·梅奈爾正是這個邪教的一員。他所有與我們有關的動作都是在 「家族」網絡的指導下進行的。有一次為了躲避他,我們不得不離開阿德萊德丘,去西澳大利亞州的珀斯。我們搬到了弗裡曼特爾市,今天該市是一個規劃很酷的郊區,但當年主要是工業船廠。有個鄰居對我們的情況很瞭解,有天她從奶品店回來,告訴我們利夫·梅奈爾的身影出現在市內。這下又得搬家了。這一次搬到了墨爾本郊外帕奇,房子所處的狹長土地一直延伸到山腳下的小溪。有一次我在小溪中發現一頭死羊,殘骸浮腫,臭氣熏天。利用羊背為橋,我前後移動著跨過了小溪。也許在年幼的我看來,所有不尋常的事情其實也都是普普通通的。那一年的冬天很冷,水坑結了冰,留在泥巴中的腳印上覆蓋著一層冰。看上去就好像將人類在月球留下的腳印用玻璃封存了起來。每天清晨,我都要砍柴燒火,加熱的水通過煙囪裡的管線傳到屋內。我主要的娛樂項目就是在房子外面養蜜蜂。每天清晨,都會出門打理蜂箱,靜靜地看蜜蜂奔波忙碌。

蜜蜂對付捕食者可有一手。它會一直不斷地飛,經常在遠離蜂窩的地方死去。之前提到,在澳大利亞部分地區有一種遠離文明的孤立感,我相信這正是邪教旺盛的原因。當地的農村,對動物有一種奇怪的態度,空氣中隱隱約約有一種拜撒旦教的氛圍。我甚至還記得一個名叫克裡·卡爾金的人經營著一家販賣撒旦儀式用品的店舖。這些地區雖然平淡無奇,但不禁讓人毛骨悚然,營造出 《蠅王》式的氣氛。我們當時的生活也被多疑、內疚的心態所困擾。

這樣的生活實在是太累了。不停地搬家,不停地逃跑。此時得到情報,利夫又接近我們位於墨爾本郊外山中的家。這次弟弟和我堅決不搬,再也受不了又一次抓起東西奪門而逃。為了哄弟弟,媽媽和我對他說,他能帶上最喜歡的那只又高又傲、長得很奇怪、叫起來吵死人的羅得島紅公雞。為了不吃虧,我也非要帶上兩層高的蜂箱。想像一下這個場景吧:歇斯底里的母親拽著兩個孩子和吵鬧的動物,擠進不大的旅行車,沿著泥巴路顛簸前行。

我現在對養蜜蜂可有一手了,也擅長將蜂箱運輸到其他地方。必須將蜂箱入口處用報紙蓋上幾層。蜜蜂最終會咬破報紙,但如果計算正確的話,到達目的地後才能咬破。我們從墨爾本出發,向布裡斯班行駛,孩子們在車中熟睡,蜜蜂在蜂箱中嗡嗡作響,但聲音不大。日出了,公雞想要打鳴,卻被我一把抓住脖子。我能感覺到 「早晨好」的精氣神在它的脖子中顫動,還能聽到啃咬報紙的蜜蜂聲音越來越大,彷彿發怒了一般。 「快開啊!」我對媽媽說,車裡場景一片混亂, 「蜜蜂要咬出來啦!它們報復心可強了!」

到了最後,我們急於尋找一片草地,好讓蜜蜂透透氣,讓公雞拉泡屎。蜜蜂的嗡嗡聲越來越大,車裡充斥著蜂蜜和蜂蠟的味道,公雞也開始打鳴,我們只好在一座巨大的教堂旁停車。公雞跳下車跑了出去,我打開車後門,讓大家往後站,準備撕開蜂箱入口的膠帶,將蜜蜂放出來。蜜蜂這次是真的生氣了,要將怒火撒在某個毛茸茸的棕色動物身上。公雞自然就成了首選,看得我心裡暗爽。公雞在地上四處狂奔,身後追著一群蜜蜂,集中蜇它腹部。到布裡斯班之前,每天每夜都是這樣。上帝不存在,世上也沒有因果報應,但大自然卻有它獨到的諷刺性。在布裡斯班定居不久,有一天出門時,我看到一排海蟾蜍。一共有六七隻,又大又肥,長相醜陋,背上突起腫大的毒泡,坐在地上,等待蜜蜂出蜂窩後一個個吞食。澳洲原住民喜歡將毒泡晾乾,做成煙抽後能給人快感。但我對蟾蜍可一點興趣也沒有。我學會了澳大利亞生存的最後一課:北上旅行時,要把蜂箱建在離地面幾英尺高的地方。

逃亡途中,我們學會了叢林謀生技能,也學會了過身無分文的非正常生活。居無定所成為了我們的 「正常生活」,日子還越過越順手。有一位澳大利亞旅行家,名為納特·布坎南,別名 「老藍」,他輕裝旅行,是澳大利亞探險高人,推崇無拘無束的人生。他的曾孫女鮑比·布坎南在她的著作 《老藍遊記》中將他描繪為一個對昆士蘭瞭若指掌的人,一個懂得如何與動物和人類共處的人,一個勇敢直面人生困難的人。布坎南是一位愛爾蘭裔的浪人,就像我們一樣,也都將這種生活態度傳給了後代。不同的是,老藍是在追逐大自然,發現自我,而我們是被無法抵禦的自然力量所追逐,在逃亡中迷失。鮑比寫道:納特是一名開拓者,是第一個 「從東向西穿越巴克利台地」的人, 「也是第一個將一大群種牛從昆士蘭趕到北部領土最北端的人」。他於1901年去世, 80多年後,媽媽、弟弟和我駕著汽車沿著塔納米沙漠一路逃亡。書裡還寫道: 「納特是一個多姿多彩、謎一般的人物,他的生活故事本身就已經非常神奇,根本不需要誇大。」

媽媽把名字改了。我們意識到,利夫一定是在社保局內有人( 「家族」就是靠這個渠道運作的),所以最好改名,以新名字登錄政府計算機系統。可是他的追蹤功夫實在了得,靠朋友收集我們所處位置的情報,總能追上來。最後是一名私家偵探來告知我們他與安妮·漢密爾頓—伯恩邪教的緊密關係。當時我們住在蕨樹溝,我已經是名16歲的少年。逃難已達盡頭,我也覺得自己差不多是個男人了,已做好準備與他對質。這裡我不想對男性氣概及少年的躁動做論述,我只是想說,我很清楚自己有能力將他揍扁,他似乎也明白這點。他當時在房子周圍出沒,我走上前去,讓他滾蛋。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與他對質,我極其嚴厲地呵斥他,嚇得他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曾有一段時間他試圖獲得接近弟弟的權利,但鑒於他的前科,無功而返,他從我們的生命中消失。

說實話,利夫追著我們在澳大利亞各處跑的那些年,大部分時間我的心思其實都在別處。我從小就喜歡拆卸組裝機器,可以說對機械有一種本能。而且不僅僅是鼓搗家電,還很想瞭解它們的工作原理。佈雷特離開後,我人生的第一個階段完結,準備好在機器方面有更大的作為。有一天我在利斯莫爾一家店舖發現了一台奇妙的新機器,新穎的設計和功能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機器在櫥窗裡靜靜地佇立著,它就是Commodore 64(康懋達)計算機。

現代人眼中,這台計算機肯定原始得可笑。厚重四方的機體由灰色塑料構成,所用磁盤是我現在兜中手機的兩倍大,容量卻只有十萬分之一。現在看起來,這台機器就像 《星際迷航》劇組丟棄的道具一樣,對未來的想像幼稚可笑。但事情要這麼看,對我這樣居住在澳大利亞某個小鎮上的人來講,它就代表著未來,我很想瞭解它的工作原理。

等到我16歲時,計算機已經成為我個人意識的一部分,是新生活的開始。這裡並不是說過去的生活對我沒有影響,的確是有的,甚至到今天還在影響著我,而是說在某種程度上,計算機才是我的交流對像或交流手段,憑藉著它,我能超越一切局限性,抵達無限時空點,在那裡,自我會消融到歷史之中。多年後,媒體會大量報導關於自我 (或我的自我)的問題。我是否自大?瘋狂?武斷?狡詐?易怒?臉皮薄?暴虐獨裁?但媒體描繪的那些自我都是他們腦海中的幻象。我頂著壓力努力工作,並沒有特別將自己放在心上,不像媒體描繪的那樣。今天的人特別喜歡討論自我的問題,覺得什麼事情都像肥皂劇一般。但我要嚴肅地聲明,我的 「自我」已經被我甩在身後:擁有一台計算機,將心血撲在畢生事業上,你就再也不會在無謂的追逐中沉迷於渺小的自我。你會融入宏大的事業,盡你所能為其服務。

也許這裡有代溝問題吧。有些人就是無法理解這種心態,想用過時的條條框框套住你:要麼是比利小子[2],要麼是諾博士[3],要麼是羅賓漢,要麼是奇愛博士。不過我相信,80年代後期拋頭露面的新一代人並不這麼想。我們玩著計算機長大,對 「自我」並不做太多思考:我們思考的是 「我們」以及(如果真有可能的話) 「我們和他們」。一提起計算機,人們通常會想到一個極客坐在臥室中,與世隔絕。其實,真正與世隔絕、被動消極、孤獨一人的是看電視的孩子。我們也許整晚整晚地不睡覺,但我們中的高手正忙於創造眼前的世界。

探索自我思想—超越自我思想,進入他人思想,在忘我中狂喜—就在於將自己很大一部分的思想投入到計算機空間中。不要以為我在說大話,我認為這不僅為我們帶來了在世界上生存的新方式,也帶來了自我認同的新方式。總會有人對此無法理解,即使在今天這個時代依然希望我們服從 「自我」施加的傳統約束。但我們從小就懂得如何在計算機時代獻身事業:將你的生命融入到一個信息體系中,它既依賴於你,你也依賴於它。過去這只在科幻作品中出現,而今天卻成了現實。也許不管怎樣,肯定一直會有許多人覺得我很陌生,因為我這一代人能夠鑽進計算機,借助計算機之力為正義而戰,不僅能夠唬過保守勢力,甚至能唬過保守勢力中的反對派,比如我父母這類人就不懂得如何才能打破維繫世界不公的權力與腐敗體系。

計算機可以在這消極的世界中為我們開創積極的空間:計算機教會我們重新開始,反對 「自我」,反對 「社會」,在嶄新的編碼空間中建立起一個沒有那麼多缺陷、沒有那麼多腐敗的體系。當年我們深知總有一天計算機會改變世界,事實證明它成功了。保守勢力會為我們戴上各種帽子,讓媒體發動攻擊,祭出 「國家利益」、愛國主義的大旗,指控我們賣國叛變,但我們一直都深知,世界要比他們想像中的現代得多。開羅在等待著,突尼斯在等待著,我們都在等待著技術進步為全人類帶來更大自由的那一天。未來世界中,力量不是來自於槍桿子,而是來自於交流通訊,人不會再通過得到一小群統治精英的認可來認識自己,而是在融入社交網絡、充分挖掘巨大政治潛能的過程中認識自己。

當年16歲的我正是如此。我全身心投入到計算機世界中。童年那明媚的陽光、那成蔭的綠葉、那璀璨的繁星、那亂舞的蜜蜂,自然世界給我的感受與我對計算機世界的熱愛合二為一。童年時期的困惑謎團和複雜的人情世故也都融入了計算機:某種程度上,從反越戰抗議到邪教監視等童年往事永遠會在我的生活中得到呼應,這也是我對自己人生最精確的描述了。你首先要有自我,然後才能失去它(或使用它)。我深信,早年的生活經歷一定也像幽靈一樣在我後來維基解密的工作中若隱若現。之所以用 「幽靈」這個詞,是因為維基解密的工作的確就像被首要原則和早期經歷纏上了身一樣,這也是工作性質所決定的。

這個故事講述的是一個人抓住機會做了份工作。這份工作改變了世界。但故事並不從工作開頭,工作反而是以故事為開端。因此我才在前面將諸位帶回童年的荒野,因為不管是工作還是我自己都誕生於那片混沌未知的叢林。到了16歲時,我坐在計算機面前,開始將一切拋在身後。書桌、舊襪子、計算機磁盤和吃了一半的三明治凌亂地攤在房間內,而我和計算機卻融為一體,我們一同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踏上尋找新事物的征途。人生下一個階段,我便開始解碼、開展黑客行動,為我們心中一直嚮往的未來鋪路搭橋。不久後,我就開始在計算機空間內遊蕩,闖入數十萬計算機同步構成的內部網絡,並訓練自己用計算機語言思考問題。新的人生在我體內熊熊燃燒,也在我四處結識的人心中迸發激情的火花。我堅信,當坐在我家最後的林間小屋中時,我的臉龐一定映射著藍色的光芒,夜幕之下,全新的冒險在遙遠的地方向我揮手。就在光標那頭的世界,正義正在等待著我。

[1] 希斯克利夫:《呼嘯山莊》中的男主角。

[2] 比利小子:美國槍手,西部傳奇人物。

[3] 諾博士:007系列中的反面人物。

《阿桑奇自傳:不能不說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