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家元開出的條件是,務請保守秘密,從今以後雙方合作,他每次下場,不論輸贏,雙方分賬。成數則祇要在五五對分以下,都好商量,四分之一,三分之一,或者對半均分,吳家元無不允肯。
對方一想這無異是十拿九穩的發財之道,既不需本錢,又沒有風險,真是何樂而不為?何況吳家元在條件之中說明,萬一他一時不慎,當場失風,即使被人殺了頭,他也決不會──其實也是毫無必要扳出對方來,作為他的陪葬者
接受這個無比「優厚」的條件了,吳家元便與對方當天發誓,無論是那一方違背「合約」,不得好死,而且每夜賭局一散,立刻結賬,該拿該賠,當場了結,絕對不得推三阻四。
分贓劈壩的事談好,吳家元開始有了一位伙友每日登場打唆哈,他還是照偷籌碼不誤,因此仍然是每日必贏,他的伙友天天有大筆鈔票可進,吳家元雖然白白的分三分之一或一「斬獲」給對方,卻是他爽爽快快,從不賴賬,他自己的「收入」少了三分之一或一半總歸還有錢進,何況,他又在賭桌之外開闢了一處賭場
接連多日,伙友收穫頗豐,正在沾沾自喜,對吳家元的「恪守信用」、「誠實不欺」深為感激。然而,吳家元偷籌碼的秘密又被一位第三者看出來了,於是第三者來尋吳家元「大開條斧」,吳家元則依樣畫葫蘆,請他代為保密,賄胳則為分贓劈壩,也定一個不論輸贏,分攤三分之一或一半的條件當第三者欣然應允,吳家元還「夠義氣」的不使頭一位伙友獲知,每天必定要繳的這一筆「稅」,由他獨力負擔。
假使兩位伙友定的條件,都是各自負責二分之一,那麼,吳家元冒險做「老千」,偷籌碼,辛苦贏來的錢,不是一文也到不了手嗎?此所以,吳家元在祇有兩位對分伙友的時候,日子最難過,因為這時候他還必須保持常勝將軍的手氣,祇許贏,不能輸,──他要等第三、第四條魚兒上鉤。
祇要他把握機會,腦筋一動,手上一鬆,吳家元要再找第三、第四、第五乃至於第十七、八位輸贏對分的伙友,實在是太容易了。因此可以這麼說,到某一段時期,別的「老千」最怕的「被人看出馬腳」,乃至於分贓劈壩黑吃黑,在吳家元卻反而「韓信將兵,多多益善」般,求之不得。
為什麼?──吳家元這種高「老千」之巧,之妙,之異想天開,之吃遍天下,本領就在這一點。譬如,日日有贏餘可分的伙友,接二連三的拉到了十八個,其中個個都是講好條件不論輸贏對半分賬,到這時候,吳家元便開始得其所哉,放心大膽的輸錢了,他場場輸,日日輸,而且越輸越多,越輸越大。自此他財源大開,洋鈿銀子滾滾而來,比認真能夠偷到手的,更要多些。
這筆賬是這樣算的:首先,當初對天發過了誓,有言在先,伙友們不論每場輸贏,一家一半,因此,吳家元贏一萬,伙友白拿五千,反過來說,吳家元輸了一萬,伙友不能說是祇共安樂,而不共患難,當然也得負擔一半亦即五千元。
當吳家元擁有彼此之間毫不知情的伙友達十八名之多,邢麼,就算他每天祇輸一萬塊錢,他付出的是一萬,卻能夠立刻從十八位伙友那邊,到手十八個五千元的「補貼」,如此這般,他花一萬塊的代價,而得到九萬元的補償,一場整賺八萬元
跟吳家元每日同賭的朋友,做夢也想不到吳家元會檯子上窮送,而房間裡猛收,賭桌不過是張戲台,每天打個過場,骨子好戲是在房間裡面私底下演出的。普通老千遇上這種豪賭場合,即令每天照單全收把檯面上的錢統統掃走,也許不過祇是個四萬、五萬,那比吳家元明輸暗贏,日進八萬巨款。
常年累月的賭下去,跟吳家元同賭的朋友算得出這一筆賬,吳家元先小負,繼而大勝,接下來便「一蹶不振」,屢戰屢敗,手風始終不轉,牌運毫無起色,於是人人都瞭得,吳家元輸的錢遠比贏來的多,而且多過若干倍,數目大得嚇壞人。
吳家元天天輸錢,相反的便是同賭的朋友日日贏進,當吳家元連戰獲捷的那一段時期,多多少少還有些人懾於他「靠賭吃飯」之名,駭怕他是「老千」,但是臨到後來,想想也覺吳家元「老千」之說決不可靠,最「簡單」的一層道理是:天下會有「少贏多輸」的老千嗎?豈不是笑話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