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節_第230節

第220節

成吉思汗又對納牙阿說:

“失兒古額禿老人和他的兒子阿剌黑、納牙阿你們一同把塔兒忽台乞鄰勒禿黑捉住,押送到朕處來時,途中走到忽禿忽勒訥兀惕地方,納牙阿說:

‘咱們怎麼能背棄自己的領主把他捉住送去呢?’

不忍捨棄,遂把他放走了。失兒古額禿老人與其子阿剌黑、納牙阿來到(朕處)時,納牙阿必勒只兀兒[1]說:

‘我們擒住自己的領主塔兒忽台乞鄰勒禿黑送來時,不忍捨棄他,把他放走了。我們來為成吉思汗效力,若擒拿自己的汗送來,就會被認為:擒拿自己領主的人,今後怎麼能信任呢?’

因為你說不忍捨棄自己的汗,在大道理上想到了不可背棄自己領主的道理,朕深為嘉許,曾說:‘可委任一個職務。’”

於是,(成吉思汗)降旨說:

“如今已命孛斡兒出管領右翼萬戶,賜木合黎以國王稱號,命他管領左翼萬戶。如今,就讓納牙阿管領中軍萬戶吧!”註釋:[1]必勒只兀兒—蒙古語“雀”之意,納牙阿的小名。

第221節

(成吉思汗)又說:

“者別、速別額台二人,可各自以其所得到、所收集的百姓,組成千戶管領。”

第222節

(成吉思汗)又命牧羊者迭該把各處無戶籍的百姓收集起來,組成千戶管領。

第223節

又,木匠古出古兒管領的百姓不足,從各處收集百姓。他與扎答闌部人木勒合勒相處得很好。

(成吉思汗)說:

“古出古兒、木勒合勒二人可共同管領一個千戶,互相商量著行事。”

第224節

共同建國、共歷艱辛的功臣,被委任為千戶長。每一千戶編組為一個千戶,委派了千戶長、百戶長、十戶長。編組了萬戶,委任了萬戶長們。各萬戶長、千戶長中,凡可給予恩賜者,給予了恩賜,頒發了恩賜聖旨。

成吉思汗降旨說:

“以前朕只有八十人做宿衛,七十名侍衛做輪番護衛。如今依靠長生天的氣力,天地的佑護,平定了全國百姓,都歸朕獨自統治。如今,可從各千戶中挑選人到朕處進入輪番護衛隊、侍衛隊中。選入的宿衛、箭筒士、侍衛,共滿萬人。”

成吉思汗又將挑選輪番護衛的旨意,宣諭各千戶道:

“從萬戶長、千戶長、百戶長的兒子和白身人(自由民)的兒子中,挑選有武藝,身體、模樣好的人,可到朕處效力的人,進入輪番護衛隊。千戶長的兒子被選入時,帶伴從者(那可兒)十人、其弟一人同來。百戶長的兒子被選入時,帶伴從者(那可兒)五人、其弟一人同來。十戶長的兒子、白身人的兒子被選入時,帶伴從者(那可兒)三人、其弟一人同來,從其原居地準備好所騎的馬和必需物品前來。來到朕面前效力的千戶長的兒子及其伴從者十人,所需之物,應從其所屬千戶、百戶征給;如果他有其父分給的家產,或自己有馬匹、人夫,則除其私產外,仍應依照朕的規定(從其本千戶、百戶中)征給其餘所需之物。百戶長的兒子及其伴從者五人,十戶長的兒子、白身人的兒子及其伴從者三人,也依此例,除其私產外,(從其本百戶、十戶中)征給其餘所需之物。千戶長、百戶長、十戶長及眾人,聽到朕的聖旨而違背者,以有罪論。選為朕的輪番護衛士而躲避者,不願到朕處效力而以他人代替者,應予懲罰,流放到眼不見的遠方。”

(成吉思汗)又說:

“有願到朕身邊效力,願來朕處學習者,不可阻擋他前來!”

第225節

依照成吉思汗頒布的聖旨,從各千戶中挑選了人,又依照聖旨,從百戶長、

蒙古秘史十戶長的兒子中挑選了人。以前有八十名宿衛,(如今擴充)成了八百名。(成吉思汗)說:

“可在八百名之上,(增加到)滿一千名。”

又降旨說:

“選入宿衛隊者,不得阻擋!”

又降旨說:

“也客捏兀鄰[1]為宿衛長,掌管千人(宿衛隊)。”

(成吉思汗)說:

“以前選取了四百名箭筒士。(現)由者勒蔑的兒子也孫帖額[2]擔任選取的箭筒士的首長,可與禿格的兒子不吉歹[3]一同商量著行事。”

(成吉思汗)降旨道:

“箭筒士與侍衛一同輪番進入(值班,分為四班):也孫帖額為一班箭筒士長進入,不吉歹為一班箭筒士長進入,火兒忽答黑[4]為一班箭筒士長進入,剌卜剌合[5]為一班箭筒士長進入。箭筒士與侍衛按各班(輪值),箭筒士由上述各班箭筒士長率領(輪流)入值。箭筒士可增加滿一千名,以也孫帖額為首長。”註釋:

[1]也客捏兀鄰—“捏兀鄰”,即《元史》列傳中所譯的人名“紐鄰”。此人氏族、事跡不詳。那珂通世認為可能是晃豁壇氏蒙力克之子。

[2]也孫帖格—又譯也孫脫格、也孫禿阿、葉孫脫。兀良合惕部人。者勒蔑之子。元太宗時仍為全體箭筒士首長兼第一箭筒士長。憲宗(蒙哥汗)元年(1251),因捲入皇位爭奪的鬥爭,被處死(見《元史憲宗紀》)。

[3]不吉歹—札剌亦兒氏人。木合黎的堂兄弟禿格(統格)之子。即第278節之不乞歹。此人元太宗時仍為第二班箭筒士長。

[4]火兒忽答黑—氏族出身不詳。此人即第278節之豁兒忽答黑,元太宗時仍為第三班箭筒士長。

[5]剌卜剌合—氏族出身不詳。此人即第278節之剌巴勒合,元太宗時仍為第四班箭筒士長。

第226節

(成吉思汗)降旨說:

“以前與斡格列扯兒必一同進入的侍衛,可增加滿一千名,由孛斡兒出的

蒙古秘史親族斡格列扯兒必管領。一千名侍衛,由木合黎的親族不合管領。一千名侍衛,由亦魯該的親族阿勒赤歹[1]管領。一千名侍衛,由朵歹扯兒必管領。一千名侍衛,由多豁勒忽扯兒必管領。一千名侍衛,由主兒扯歹的親族察乃[2]管領。一千名侍衛,由阿勒赤的親族阿忽台[3]管領。一千名侍衛,由阿兒孩合撒兒管領,由他管領(以前)選取的勇士們,平時為侍衛,作戰時在(朕)前面站著為勇士。”

從各千戶挑選來的侍衛,已達八千名;宿衛、箭筒士也各有一千名。共為一萬名輪番護衛士。

成吉思汗降旨道:

“朕以在朕身邊出力的一萬名輪番護衛士,做朕的大中軍!”註釋:

[1]阿勒赤歹—札剌亦兒部人。第五位功臣、窩闊台的王傅亦魯該的親族。元太宗時,仍為侍衛長(見第278節)。[2]察乃—兀魯兀惕氏人。主兒扯歹的親族。元太宗初年,曾向太宗建議,在各處設置驛站,讓使臣沿著驛站線往來,以免煩擾百姓,又與委兀兒台同任管營地長官,奉旨在各處曠野挖掘水井(見第279節)。[3]阿忽台—翁吉剌惕氏人。為德薛禪長子按陳的親族。

第227節

成吉思汗又降旨道:

“分四班侖值(白天)班的侍衛,其長官委派如下:

不合管領一班輪番護衛士(客失克田、怯薛丹),整治其輪番護衛士入值;

阿勒赤歹管領一班輪番護衛士,整治其輪番護衛士入值;

朵歹扯兒必管領一班輪番護衛士,整治其輪番護衛士入值;

多豁勒忽扯兒必管領一班輪番護衛士,整治其輪番護衛士入值;

既已委派了四班的長官(四怯薛長),遂宣佈進入值班的聖旨如下:

“進入值班時,一班的長官(怯薛長)親自點全其值該班的輪番護衛士,進入值班,三天後換另一班。若輪番護衛士中有人誤班(未到),則誤班者應受杖責三下的教訓;第二次誤班,應受杖責七下的教訓。若該人身體無病,又未向該班長官(怯薛長)請假而第三次誤班,應受杖責三十七下的教訓;這是該人已不願為朕效力,當流放遠方。各班長官(怯薛長)應再三將聖旨宣諭於輪番護衛士們。若未加宣諭,罪在各班長官。既已宣諭,而仍誤班,則罪在誤班的輪番護衛

蒙古秘史士。”

又降旨道:

“各班長官(怯薛長)不得倚仗長官的地位未經朕的允許擅自處罰與爾同等地為朕效力的輪番護衛士。若(護衛士)有違法者,可稟告於朕,當處斬者,由朕下令處斬,該杖責者,可令其臥倒受杖責。若各班長官倚仗長官地位,擅自動手責打與爾同等地為朕效力的輪番護衛士,以杖打的,就以杖處罰於爾,以拳打的,就已拳處罰於爾。”

第228節

成吉思汗降旨道:

“朕的輪番護衛士的地位,高於在外的各千戶長;朕的輪番護衛士的牽從馬者(闊脫臣)的地位,高於在外的各百戶長、十戶長。在外的千戶長,若想攀比到與朕的輪番護衛士同等地位互相鬥毆,則應懲罰該千戶長。”

第229節

成吉思汗又降旨道:

“傳旨於各班長官(怯薛長):箭筒士們(豁兒臣)、侍衛們(禿兒合兀惕)白天進入值班,各按各自的職務行事,日落之前向宿衛(客卜帖兀勒)交班,出外住宿。宿衛則於朕處值夜。箭筒士把弓箭,司膳(保兀兒臣)把食具交給宿衛後,出外去。在外住宿的箭筒士、侍衛、司膳們,在(第二天早晨)朕喝肉湯時,先坐在栓馬處等候,並通知宿衛準備換班,等朕喝完肉湯後即可進入。箭筒士執其弓箭,侍衛值其崗守,司膳司其膳具,各司其職。各班輪番護衛士均應遵守此制度,依照此例行事。”

又降旨道:

“日落之後,若有人穿越宮帳(斡兒朵)前後行走,可逮捕之。宿衛逮捕了他宿下,明晨由宿衛審問。

宿衛來換班時,須交驗符牌證件(別勒格)方可進入,交班者則交班給宿衛而出去。

宿衛夜間臥於宮帳周圍。守在(宮帳)門前的宿衛,若見有人夜間欲闖門而

蒙古秘史入,可擊破其頭,砍斷其肩。

夜間有急事來報告者,應先告知宿衛,與宿衛一同站在宮帳後面報告所要報告的事。

無論何人,不得坐在宿衛之前。未得宿衛允許,誰也不准進入(宮帳)。宿衛跟前,誰也不准行走。誰也不准從宿衛之間穿行,不准探問宿衛人數。在宿衛跟前行走或從宿衛中間穿行者,宿衛可逮捕他。有探問宿衛人數者,宿衛可將那人所騎的馬連同鞍、轡和他所穿的衣服一併沒收。”

(成吉思汗)說:

“額勒只格歹雖是朕的親信,夜間在宿衛跟前行走,也被宿衛逮捕了。

蒙古秘史卷十

第230—246節

合兒魯兀惕、畏兀兒的降順,征服森林部落,豁裡禿馬惕部起義及被征服,貼卜騰格裡的囂張猖獗及被處死

第230節

成吉思汗降旨說:

“在有雲的夜裡,圍臥在朕的有天窗的帳廬周圍的老宿衛們,使朕得以安靜地睡眠,使朕得以登臨大汗寶座。

在有星的夜裡,圍臥在朕地管帳周圍的吉慶的宿衛們,使朕得以安靜地睡眠,使朕得以登臨大汗寶座。

在飄搖的風雪中,在令人顫抖的嚴寒中,在傾洩的大雨中,站立著未曾稍歇,在朕的有編壁的帳廬周圍守衛著的至誠的宿衛們,使朕得以心安,使朕得以登臨安樂的寶座。

在洶湧而來的敵群中,朕的忠誠可靠的宿衛們,在朕的有地的帳廬[1]周圍,不眨眼地保衛著。朕地樺皮箭筒稍一響動,朕的動作利索的宿衛們,就馬上趕來。朕的柳木箭筒稍一響動,朕的健步如飛的宿衛們,就立刻趕到。

朕的吉慶的宿衛們,可稱為老宿衛!

朕的與斡歌列扯兒必同時編組入隊的七十名侍衛,可稱為大侍衛!

阿兒孩合撒兒率領的勇士們,可稱為老勇士!

也孫帖額、不吉歹等箭筒士,可稱為大箭筒士!”註釋:

[1]有地的帳廬—原文為“亦兒格台格兒”,旁譯“地有的房子”。“亦兒格”,村上正二根據鄂爾多斯方言,釋為:“圍在蒙古包外邊,可以捲起的大氈子。”道潤梯步說:“科爾沁方言稱炕沿為‘亦兒格’,這裡也許指有地炕的高級蒙古包而言。”

《蒙古秘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