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西周春秋戰國 第三節 戰 國

第三節 戰 國

(前403——前221年)

自公元前403年韓、趙、魏三家分晉到前221年秦統一六國,史稱戰國時期。戰國初期,尚有二十餘個諸侯國。其中以秦、楚、齊、燕、韓、趙、魏七國最強大。七國之間長期混戰,人們稱這七國為“戰國”1。以後,人們亦稱這段歷史為“戰國時期”。

一、各國的改革

戰國前中期,各國的諸侯為了富國強兵,相繼對本國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制度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

1.魏國李悝改革

魏國的建立者魏文侯(名斯,前424—前396年在位)是著名的政治家。他任用李悝(kuī虧,約前445—前395年)為相,約於前400年左右進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如下:

選賢任能,賞罰嚴明 李悝主張,要改變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重要官職要選任有才能的人充當,優厚俸祿要獎給有功勞的人。還主張賞罰嚴明。這樣改革的結果,大大削弱了魏國的“世卿世祿”制度,以後的封君在封國食邑內沒有治民之權,只衣食租稅;官吏制度有所改善,政治情況較好。

盡地力 “盡地力”是一種“重農政策”1。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他計算說:一百平方里之內,有土地九萬頃,除了山澤人居占三分之一之外,可開田地六萬頃,“治田勤謹,則畝益(增產)三斗,不勤,則損(減產)亦如之。”2這就是說,百里之地,每年的產量,由於勤與不勤,或增產一百八十萬石,或減產一百八十萬石。此數字關係重大,因此必須鼓勵農民生產。

善平糴 在《盡地力之教》中還提出了一項設置“常平倉”的主張。李悝認為,“糴(dí笛)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3這對國家都極不利。為了“使民毋(wù無)傷而農益勸”,國家應當設常平倉。豐年徵購農民的糧食,蓄積於常平倉,不使糧價過賤,以免傷農;荒年則拋售常平倉的蓄積,不使糧價飛騰,以免傷民。他說:這樣“雖遭饑饉、水旱,糴不貴而民不散,取有餘以補不足也”。

“盡地力”與“善平糴”兩項政策實行之後,促進了社會生產的發展,穩定了社會秩序,魏國逐漸富強。

制定《法經》 李悝制定一部法律,叫做《法經》,共分六篇,為《盜》、《賊》、《網》、《捕》、《雜》、《具》六律。《晉書·刑法志》曰:李悝著《法經》,“以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域、博戲、借假不廉、婬侈逾制,以為《雜律》一篇;……”《具律》是根據情況,決定從輕或從重處罰的總論性的律文。這部法律主要是為保護剝削階級的利益而制定的,但對魏國來說,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政局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魏國在戰國前期所以成為最強大的國家,和李悝的改革是分不開的。

2.楚國吳起改革

吳起,衛國人,是著名的政治家和軍事家。魏文侯曾任他為西河(今陝西東部)郡守。文侯死,武侯立,與吳起不睦,吳起逃至楚國。這時楚國較弱,國內政治黑暗,階級矛盾尖銳,北面和西北面又一再受到魏、韓、秦等國的侵伐。公元前401年,楚悼王即位。吳起大約於公元前395年以後到了楚國,很得楚悼王的信任,就協助楚悼王進行改革。

吳起認為楚國的主要問題也是“世卿世祿”制度問題。他說此制度在楚國造成“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偪(逼)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1他改革的重點和李悝一樣,主要也是在於削弱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選賢任能,賞罰嚴明。楚國經過此次改革,政治得到整頓,軍力也日益強大。“於是南平百越,北並陳、蔡,卻三晉,西伐秦,諸侯患楚之強”。2

可是,吳起之改革遭到楚國貴族保守派的反對,雙方的鬥爭也很尖銳。公元前381年楚悼王死,保守派立即發動政變,把吳起殺掉,吳起的改革幾乎都被廢除。

3.趙韓齊燕改革

趙、韓、齊、燕四國的改革規模都不大。趙國的改革是在趙烈侯(前408——前387年)時,由公仲連協助進行。韓國的改革是在韓昭侯(前362——前333年)時,由法家申不害協助進行。齊國的改革是在齊威王(前356——前320年)時。這三國改革的重點相同,也都是削弱“世卿世祿”制度,“選練舉賢,任官使能。”1燕國在燕昭王(前311——前279年)時的改革比較深刻,並曾招賢納士,引進了樂毅、鄒衍、劇辛等一批很有才能的人,國勢一度強盛。

4.秦國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

變法背景 秦在春秋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關東各大國。反映並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的賦稅改革,也遲於關東各國很多。如魯國“初稅畝”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國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後186年。可是這時,秦國已使用鐵農具,社會經濟發展較快,這不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產生過程,而且還引起社會秩序的變動。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下令廢除用人殉葬的惡習2。次年又遷都櫟(yuè岳)陽(今陝西臨潼東北武屯鎮古城村南)3。後又設立市集交易,編製戶籍4,這都是初步改革。可是秦國仍很落後,貴族保守勢力強大,爭權奪利,國力薄弱。關東的大國看不起秦國。《史記·秦本紀》曰:“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狄)遇之。”獻公死,其子孝公(前361——前338年)立,決心徹底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孝公任他為左庶長5,開始變法。

商鞅(約前390——前338年)姓公孫,名鞅,衛國沒落貴族,傑出的法家,曾為魏相公叔座(cuò銼)的中庶子1。公叔座死,他在魏不被重用而入秦。在秦以功封於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因稱商君,亦稱商鞅。

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是分兩次進行的。第一次開始於公元前359年,第二次開始於公元前350年。變法涉及內容很多,今歸納如下:

1.政治方面——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制定二十級爵——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廢除舊世卿世祿制,今後根據人們的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2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準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獎勵軍功,嚴懲私鬥”的辦法。獎勵軍功的作法是:將卒在戰爭中斬敵首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宗室貴族無軍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勞的,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的,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2)實行縣制——廢除分封制,以縣為地方政區單位。

分全國為四十一縣3,縣設今以主縣政,設丞以副縣令,設尉以掌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範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度。

(3)實行什伍制度——秦之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至此時,均作為基層行政單位。居民登記於戶籍,分五家為一伍,兩伍為什,同於後代的保甲制度。為了加強管理和統治廣大居民,規定什伍之內各家互相糾察,“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1

2.經濟方面——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範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廢井田,開阡陌——在全國範圍廢除井田制度,實行土地私有制度。廢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則,准許民間賣買田地。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佔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

(2)重農抑商政策——獎勵耕織,凡努力耕織、生產多的,免除徭役。凡從事末業(工商)及因懶惰而貧窮的,全家沒入官府,罰為官奴婢。

(3)統一度量衡——統一斗、桶、權、衡、丈、尺,並頒行了標準度量衡器,全國都要嚴格執行,不得違犯。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1。知此量為“升”。由這件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

3.社會方面——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於增殖人口、征發徭役和戶口稅等。具體規定:凡一戶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祝

與保守派的鬥爭 商鞅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師公孫賈還教唆太子駟公開出來反對。商鞅劓(yì意,割鼻)公子虔,黥公孫賈,狠狠地打擊了貴族保守派勢力。商鞅又“燔(fàn凡)詩書而明法令”2、加強思想統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駟繼位,是為惠王。公子虔等乘機發動反攻,誣陷商鞅以“謀反”的罪名,將他逮捕並車裂。

商鞅雖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國勢繼續發展,為後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矗

二、封建地主經濟的發展

1.土地私有制

土地買賣 戰國時期,是土地國有制也就是封建領主制徹底瓦解、土地私有制也就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確立和發展的時期。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各國的改革或變法運動,是促進、加速這一轉變的兩種重大因素。土地自由買賣已經成為正常的、合法的社會現象,參與這種買賣關係的,有平民,也有官僚和貴族。例如秦國在商鞅變法後,“除井田、民得賣買”。1趙國的大將趙括把趙王賜給他的金帛“歸藏於家,而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2

地主階級 戰國時期的近二百年中,地主階級在迅速形成並猛烈發展著;但總的說來,各國地主的人數還不很多,地主們所佔有的土地的數量也不很大。地主主要有三種類型,就是貴族地主、官僚地主和商人地主。貴族地主在關東六國中最多,保留的領主制殘餘較多,往往擁有許多政治特權。官僚地主在秦國最多,關東六國也不少,其中主要是軍功地主,有一定的政治特權。商人地主是在民間產生的,是地主階級中保留領主殘餘最少的一部分,這個階層在當時的人數不很多,佔有土地的數量也較少,在政治上沒有什麼特權。官僚地主和商人地主是新興地主階層。

農民階級 農民中最多的是自耕農。他們每家大約佔有田地百畝,有五到八口人,男耕女織。農民向官府繳納的土地稅,約為畝產量的十分之一,叫做“什一之稅”。此外,還有戶賦(戶口稅)等。平年,自耕農入不敷出:如遇荒年,生活更加困難。

與地主階級同時產生的,是佃農階層。這時的佃農與地主結合成的租佃關係和舊時的農奴與領主結合成的租佃關係已有很大的不同。舊時的關係是政治統治與經濟剝削結合在一起的,領主貴族既是政治統治者,又是經濟剝削者;農奴只有半獨立的人格,對領主的人身依附性是很強的。這時的關係基本上已不再具有政治統治的性質,而主要是一種經濟關係。佃農基本上有獨立的人格。地租以實物為主,約為畝產量的百分之五十。就是西漢前期的政治家董仲舒所說的:“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1當時的僱傭勞動亦有發展,主要是地主和富裕農民僱用貧苦農民從事田間勞動。《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曰:“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調布而求易錢者,非愛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盡巧而正畦陌畦畤者,非愛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錢布且易雲也。’”從這段記載看來,地主和雇農之間,主要也是經濟關係。

2.農 業

戰國時期,農業生產的發展比較迅速。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由於土地所有制發生變化,無論是自耕農還是實物地租制下的佃農,其生產積極性都比較高;二是生產工具有很大進步,尤其是鐵農具的推廣,更提高了生產力。

鐵農具 戰國時期的冶鐵業很發展,鐵農具的推廣也很迅速。所造鐵農具已有一定的規格要求,種類也比較多。解放以來,在今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安徽、河南、陝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廣西、廣東、遼寧等省都發現了戰國時期的鐵農具,其中有犁鏵、鋤、钁(juè橛)、鍤(chà插)、鐮、斧等農具。在河南輝縣固圍村的魏墓中,一次出土了鐵器一百六十多件,其中有鐵農具五十八件。在河北興隆縣的燕國遺址中,一次出土鐵范四十付,八十七件。其中有钁范、鋤范、鐮范、斧范、鑿范和車具范等。其他地區出土的鐵農具的數量也很多。從這些農具的種類來看,農業生產的主要工序,如翻土、中耕、除草收割等,都已使用鐵器。

水利 鐵器的普及使用,為水利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勞動人民固然重視水的興修,各國的統治者也把水利事業的發展看作是富國之道的重要措施之一。魏國的鄴縣(yè業,今河北臨漳西南縣今西門豹征發農民開渠十二條,引漳河以灌田,使農業獲得很大的發展。秦國的蜀郡郡守李冰在今成都以北灌縣境內整治岷江,分岷江水為內江和外江兩大支,以內江主灌溉,外江主分洪洩水。既消除了岷江長期存在的水患,又灌田三百餘萬畝。這就是著名於世,遺惠已長達兩千數百年的都江堰水利工程。秦國又用韓國水工鄭國,在關中渭水以北開鑿水渠,“鑿涇水,自中山西邸(抵)瓠(hù戶)口為渠,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里。”渠成,“用注填閼(è餓)之水,溉澤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鐘。”1這就是著名的鄭國渠。從此,關中為沃野,為秦進行統一中國的戰爭提供了重要的物質條件。

農業技術 戰國時期的農業生產技術已有很大進步,主要有四方面:一、深耕熟耨(nòu鎒),二、辨土施肥,三、把握農時,四、疏密得宜。當時的犁鏵和鋤、鍤等,都有一定的規格,一般為五、六寸寬,便於翻土、留苗。《呂氏春秋·任地》曰:“五耕五耨”。又曰:“其深殖之度,陰土必得,大草不生,又無螟蜮(yù玉)。”同書《辨土》曰:“所謂今耕也,營而無獲者,其早者先時,晚者不及時,寒暑不節,稼乃多菑(zī資,茂草)實。”《荀子·富國篇》曰:“刺草殖谷,多糞肥田。”這些記載都是有關農業生產經驗和技術的簡要總結。當時的廣大農民為了生活,就運用這樣的生產經驗和技術在艱苦地勞動著。《墨子·非命》(下)曰:“今也,農夫之所以早出暮入,強乎耕稼樹藝,多聚菽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飽,不強必饑,故不敢怠倦。”這段文字真實具體地記述了當時的農民為了吃飯而艱苦勞動的情景。

戰國時期的農作物的畝產量,一般約為粟一石半。當時的一畝合今0.32畝,一石半合今三斗,為四十五斤左右。

3.手工業

戰國時期的社會經濟是以男耕女織為主的自然經濟。但這時的獨立手工業較前有很大的發展,行業種類增多,生產規模擴大,技術也較前進步。除各國有官府手工業外,民間手工業也有新的發展,官府作坊的工人多是工奴、刑徒,亦有雇工和徵調的農民。民間較大的作坊中的工人多是僮僕和雇工。

冶鐵業 冶鐵業是一項重要的手工業,從已發現的冶鐵遺

址來看,冶鐵規模已相當大,產品種類和數量很多,質量也很好。在北方發現的鐵器,以農具和手工工具為最多。在河北興隆燕國遺址中發現的四十付鐵范,其外形和鑄件的形狀相似,范壁厚度均勻,經久耐用。說明了當時的鑄造技術相當進步。在南方楚國地區發現的鐵器中,兵器居多,其中有戈、矛、劍、刀和匕首等。《荀子·議兵篇》曰:“宛鉅、鐵匜(shī施,矛),慘如蜂(蜂)蠆(chài差)。”大剛曰鉅,可能是帶鋼的兵器,匜是蛇矛。說明了楚國兵器的質量是很高的。官府冶鐵業主要是為統治階級的政治、軍事和生活需要服務的。民間冶鐵業則以製造商品為主。如邯鄲郭縱,趙之卓氏,梁之孔氏,都是民間大冶鐵家,因冶鐵致富。

鑄銅業 戰國時期的青銅業仍在發展,解放以來,幾乎每個省份都有戰國時期的銅器出土,冶銅規模比前代擴大很多,產品主要有禮器、兵器、車具、馬飾、貨幣,還有各種生活用具和少量農具。銅器的製作技術也有進步,複雜的器物已使用焊接技術。有些銅器製作精細,有的表面鎏金,有的刻以花紋或錯以金銀,工藝水平很高。《荀子·強國篇》曰:“刑范正,金錫美,工冶巧,火齊得。”這幾句話是冶煉鑄造技術的一個簡明扼要的總結。

漆器業 漆器業也相當發展。已發現的大批漆器中,有妝奩(lián連)、羽觴(shāng商)、漆弓、戟、瑟、棺槨等傢俱和喪葬用具,製作都很講究,花紋也很美觀。其中使用薄板胎和夾紵(zhù注)胎的漆盒、漆奩等,尤為輕巧精緻。戰國後期有的漆器上加鑲金屬口沿,叫做“■器”,不僅使胎質菲薄的漆器得以加固,而且使漆器更加美觀大方。

造船業 戰國時期的造船業很發展。今天見於文獻記載的船隻,有海船,有內河船,有戰船,有民用船。海船已可行於近海,運貨運兵。內河船已相當進步,而且有的很大。如張儀說楚王曰:“秦西有巴蜀,方船積粟,起於汶山,循江而下,至郢(今湖北江陵紀南城)三千餘里。舫船載卒,一舫載五十人,與三月之糧,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餘里。”1這是一種大型戰船。民用船有大有小,在各地的河流湖泊中通航,便利了官民,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4.商 業

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商品交換也有新的發展。主要商品有菽(豆類)、粟等糧食,還有手工業品以及魚、鹽等。適應商品交換關係的需要,有大量的貨幣在流通,也有許多商業性質的城市出現,交通進一步發展。

貨幣 戰國時期的各國都大量地鑄造金屬貨幣。貨幣的形

狀不同,有些貨幣上鑄有造幣的地名或幣值。一般說來,趙、韓、魏三國的貨幣主要是用鏟形的“布”。“布”是“鎛”的假借字,是古代的一種農具。已發現的布可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空首布,和春秋時期的空首布相似,其形狀近於農具之鏟;另一類為平首布,其形式已脫離農具鏟的原始形式,作為布幣來說,已前進了一步。布幣的形制因鑄造時間和地區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異。布上所鑄銘文有“釿(jīn斤)”、“梁半釿”、“梁一釿”、“離石布”、“安陽”等。釿為幣值,是布的一種貨幣單位。梁為魏都,今河南開封。離石今屬山西,安陽今屬河南。

齊、燕兩國主要用刀形幣,趙國也有刀幣。齊國的刀幣較大,面文有“節(即)墨之法化”、“安易(陽)之法化”、“齊之法化”等。燕國的刀幣較小,帶有“明”字,人們稱之為“明刀”。趙國的刀幣也較小,鑄有“甘丹(邯鄲)”等銘文。即墨今屬山東,齊之安陽在今山東曹縣,齊即臨淄,齊之國都,今淄博市東北。邯鄲,趙之國都,今屬河北。

秦和周使用圓錢,中間有孔。秦錢銘文有“重一兩十二朱(銖)、“重一兩十三朱”等。周錢銘文有“西周”、“東周”等。銖為重量單位,一兩等於二十四銖。西周和東周都是地名。楚的主幣為一種帶有印文的小方塊金餅,印文有“郢爰”、“陳爰”等,稱為“餅金”。一塊大金餅為十到二十小塊不等。輔幣為一種略似海貝的銅質幣,俗名“蟻鼻錢”。郢是楚的國都,在今湖北江陵紀南城。楚屢遷都,新都皆稱郢。陳是楚後期的國都,在今河南淮陽。

城市 由於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城市人口不斷增加,城市規模也在不斷擴大,還不斷出現新的城市。趙奢曰:“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1當時最大的城市有魏國的溫(今河南溫縣)、軹(今濟源),韓國的滎陽(今屬河南),齊國的臨淄,燕國的涿(今河北涿州)、薊(今北京),趙國的邯鄲,楚國的宛(今河南南陽)、陳(今淮陽),鄭國的陽翟(今禹縣),周的三川(今洛陽)。僅臨淄一城,就有七萬戶。《戰國策·齊》(一)曰:“臨淄之途,車轂(gǔ骨)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成雨。”說明了臨淄是很繁盛的。都市與都市之間,都有大道相通連。《戰國策·魏》(一)曰:魏“人民之眾,車馬之多,日夜行不休已,無以異於三軍之眾。”又曰:“魏地(地)四平,諸侯四通,條逵輻湊,無有名山大川之阻。從鄭至梁,不過百里;從陳至梁,二百餘里。馬馳人趨,不待倦而至。”商人們或坐列販賣,囤積居奇;或交結諸侯,干預政治。商人逐漸形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政治勢力。

三、從諸侯稱雄到秦統一中國

戰國前中期,各國長期進行兼併戰爭,互有勝負。但總的說來,秦國日益強大,不斷侵佔其他國家的土地。至戰國後期,兼併戰爭的性質逐漸發展變化為秦國要消滅六國、統一中國的戰爭。

1.諸侯兼併

魏齊爭雄 戰國初期,魏國很強大,曾強佔了秦、楚、鄭、宋等國的土地。至魏惠王時,奏在商鞅變法之後,日益強盛。魏惠王即對秦取守勢,轉而向東,全力經營中原地區。公元前354年,魏伐趙,圍邯鄲,趙請救於齊,齊以田忌為將,孫臏為師,出兵未去趙國,而是西向攻魏。當時魏雖已攻下邯鄲,可是本國內空虛,不得不急以主力回救本國。魏軍行至桂陵(今河南長垣西北),遭齊軍截擊,魏軍大敗,主將龐涓被擒。這就是以“圍魏救趙”的戰法著名於世的“桂陵之戰”1。公元前342年,魏又伐韓,韓亦請救於齊,次年,齊再以田忌、田嬰為將,孫臏為師,出兵未去韓而直趨大梁(今河南開封),魏將龐涓急忙引兵自韓回魏。

魏以太子申為上將軍,與龐涓以十萬士卒迎擊齊軍。齊軍詐敗,魏軍緊追。至馬陵(今山東范縣西南),天黑道狹,齊軍以伏兵包圍了魏軍。齊軍萬弩俱發,魏軍大亂,死者無數。龐涓自殺,太子申被虜。這就是著名的“馬陵之戰”。

孫臏是春秋時期軍事家孫武的後裔,是戰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他所著《孫臏兵法》大約在東漢後期已亡佚。直到公元1972年才在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中被發現。

魏在馬陵失敗不久,又為秦擊敗,並被秦奪回河西之地。此時魏“兵三折於外,太子虜,上將死,國以空虛。”2當時秦對魏的威脅最嚴重。魏為了安全,於公元前339年(魏惠王三十一年)將國都自安邑東遷大梁3,並與關東各國議和。關東各國也畏於秦的東侵,就互相結盟,迅速形成了關東各國與秦的對抗。

合縱與連橫 關東各國為了抗拒強秦,就組成軍事聯盟,稱為“合縱”。秦為了破壞關東的“合縱”,以便於它向東方發展,就用軍事壓力和政治離間等手段,在關東爭取盟國,稱為“連橫”。

文獻記載,從事於“合縱”運動的主要人物是洛陽人蘇秦,從事於“連橫”運動的是魏人張儀,他們都是鬼谷子的學生。

蘇秦的主張於公元前334年首先得到燕文侯的支持,繼之又得到趙肅侯的支持,後又聯合韓、魏、齊、楚,形成南北聯盟之勢。“南北為縱”1,因稱“合縱”,蘇秦為縱約長。“合縱”的形成,曾使“秦兵不敢窺函谷關(今河南靈寶東北農澗河畔王垛村)十五年”2。可是關東各國之間互相猜疑,矛盾重重,在對抗秦的進攻方面,各有打算。後蘇秦死於齊,“合縱”瓦解。

張儀稍後於蘇秦,為秦相,首倡“連橫”。秦之主要聯合對像為魏、韓,“東西為橫”2,因稱“連橫”。公元前322年,張儀至魏國,勸魏背棄縱約,西親秦國。魏王不聽,秦出兵大破韓軍,斬首八萬餘,諸侯震恐。魏迫於壓力,就背棄縱約,與秦連橫。後來關東各國又聯合起來,趕走張儀,公推楚懷王為縱長,出魏、楚、燕、韓、趙五國之兵以伐秦。可是兵到函谷關,即為秦軍所敗,“合縱”又瓦解,魏、韓兩國又轉而屈從於秦。形成秦、魏、韓三國“連橫”,齊與楚兩國“合縱”的對抗形勢。秦為了拆散齊、楚“合縱”,就派張儀至楚,勸說楚懷王與齊絕交,並許以“商於(今河南淅川西南)之地六百里”4謝楚。可是在楚閉關絕齊之後,向秦索地,張儀卻說當初只說許給“六里”。楚懷王知為秦所騙,就發兵攻秦,為秦所敗。後來,秦昭王約楚懷王至秦會盟,楚懷王赴會被秦扣押,死於秦國。此後,關東各國雖還想合縱,情況更困難。

秦遠交近攻 秦在破楚之後,又採取了“遠交近攻”的策略,一面設法拉攏遠方的齊國,一面加緊侵佔鄰近國家的土地。前293年,秦將白起大破韓、魏聯軍於伊闕(今河南洛陽市南),斬首二十四萬,虜韓將公孫喜,拔五城。前288年,秦昭王自稱西帝,尊齊湣(mǐn皿)王為東帝。幾個月後,雖因秦欲伐趙,齊欲伐宋,意圖不一,又各去掉了帝號,恢復王號,可是關東各國的合縱形勢已徹底破壞了。

燕樂毅伐齊 “合縱”破壞,關東各國間的矛盾進一步發展。當時宋是一個中等國家,由於地處中原地區的東部,與齊、趙、魏、韓、楚為鄰,形勢極為重要。公元前286年,齊滅宋,引起了其他各國的震恐。秦即作為主謀,聯合楚、韓、趙、魏、燕共六國,出兵伐齊。聯軍在濟西(今山東聊城南)大敗齊軍後,因內部發生分歧,秦等五國相繼罷兵。燕昭王因齊在前314年曾侵燕,攻破燕都薊城(今北京城西南),使燕王噲和原相國子之殘遭殺害。就命燕軍統帥繼續伐齊。不久攻破齊都臨淄(今山東淄博市東北臨淄北),齊湣王逃至莒邑(今山東莒縣),為楚將所殺。樂毅以功封昌國君。他在齊五年,攻下七十餘城。齊只有莒和即墨(今山東即墨市)兩個城未被攻下。

前279年,燕昭王死,惠王即位,疑忌樂毅,以騎劫代樂毅為將,樂毅被迫逃往趙國。

燕軍易帥,士卒紀律鬆弛,到處搶劫,齊國人民紛起反抗。齊將田單在人民的支持下,利用燕軍混亂之機,設計大破燕軍於即墨,燕軍潰退,齊軍收復了全部失地。

2.秦統一中國

統一的歷史趨勢戰國時期的社會經濟在發展,可是當時諸侯割據混戰的政治形勢與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存在嚴重的矛盾。如《戰國策·東周》曰:“東周欲為稻,西周不下水。”《孟子·告子》(下)曰:“以鄰國為壑。”同書《離婁》(上)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戰爭對當時的社會經濟和人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破壞,人民普遍厭戰。因此,消除封建割據混戰的政治局面,實現全國的大一統,是當時歷史發展的客觀要求。

關東六國雖曾進行過一些政治改革,但極不徹底,基本上是貴族掌權,封建領主制殘餘保存較多,政治黑暗,統治集團內部經常發生火併,階級矛盾尖銳,國力薄弱。可是,秦國的情況與關東六國的情況有很大的不同。秦在戰國中期,在商鞅的主持下,變法比較徹底。在此後的一百年間,秦在政治方面,已基本上建立起了一套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荀子·強國篇》曰:秦的官吏“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黨”,工作效率高,社會很穩定,政權也較鞏固。在經濟方面,相當徹底地廢除了領主制的農奴制度,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又實行獎勵耕織的政策,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耕地面積不斷擴大,生產技術也不斷提高。在軍事方面,秦對士卒的訓練是極嚴格的。又實行“軍功爵”的政策,“以功勞,行田宅”,所以士卒勇於戰鬥。《荀子·議兵篇》曰:“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可見秦之銳士是很厲害的。秦的疆土也在不斷擴大,至昭王(前306—前251年)時,已包括了西到今甘肅、四川、南到湖北、湖南,東到河南中部、河北南部,北到山西、陝西北部。這樣大的疆土已遠遠超過了關東六國所剩疆土的總和。至此時,已可以看出,由秦來消滅六國,實現全國的大一統,是歷史的必然趨勢。

秦滅六國 秦的統一戰爭可分為兩個階段。從公元前278年(秦昭王二十九年)至前232年(秦王政十五年)為第一階段;從前231年至前221年(秦王政即秦始皇二十六年)為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秦從前278年起,開始對關東六國展開了凌厲的攻勢。就是在這一年,秦國著名的將軍白起率軍攻下了楚都郢(今湖北江陵紀南城),秦在這裡設立了南郡。迫使楚遷都於陳(今河南淮陽)。白起因功封為武安君。這就揭開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的序幕。次年,秦派蜀守張若奪得楚的巫郡和黔中郡。前260年(秦昭王四十七年),白起攻韓,又與趙爭奪韓的上黨郡。在長平(今山西高平),大破趙軍,殺趙軍統帥趙括,全坑趙的士卒四十餘萬人。此戰役的勝利奠定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的基矗

第二階段,此階段是在秦王政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的。秦王政於公元前246年即位,時年十三歲。由相國呂不韋掌權。前238年,秦王親政,鎮壓了嫪毐(lào ǎi烙藹)的叛亂。次年,免除呂不韋的相國之職,後呂不韋自殺。秦王政整頓了國內的政治之後,就展開了對六國的進攻。前230年派內史騰滅韓,前225年滅魏。前224年,秦將王翦以六十萬大軍伐楚,次年滅楚。前222年滅燕、趙,前221年滅齊,統一了六國。從此,中國由一個諸侯割據稱雄的封建國家轉變為一個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

複習題:

* 1.商鞅變法的社會背景、變法的主要內容及其政治、社會意義是什麼?

2.戰國時期的新的租佃關係的狀況怎樣?

3.戰國時期有哪些著名的水利工程?各由誰主持修建的?

*4.戰國時期有哪些主要金屬貨幣類型?各屬於哪些國家?

* 5.秦滅六國、統一中國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重要名詞:

* 戰國七雄 * 李悝 秦孝公 * 孫臏 樂毅 * 馬陵之戰

* 長平之戰 * 合縱與連橫 * 都江堰 鄭國渠

參考書:

1.翦伯贊主編:《中國史綱要》上冊第三章第三節。

2.張傳璽、張仁忠合著:《中國古代史輔導講座》第五講《戰國》。

3.翦伯贊、鄭天挺主編:《中國通史參考資料》第二冊〔三〕一、二、三、四。

4.《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卷六十八《商君鞅列傳》。

5.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馬恩列斯論資本主義以前諸社會形態》,文物出版社1979年8月出版第206—264頁。(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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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戰國策·趙》(三):趙奢曰:“今取迸之為萬國者,分以為戰國七。”同書《燕》(一):蘇代曰:“凡天下之戰國七”。

1 “盡地力”就是“盡地之利”。《管子·小匡》引管仲曰:“墾草入邑,闢土聚粟,多眾盡地之利”。

2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斗”,原作“升”,誤。

3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民:士、工、商。

1 《韓非子·和氏》。

2 《史記》卷五七《吳起列傳》。

1 《史記》卷四三《趙世家》。

2 《史記》卷五《秦本紀》:“獻公元年,止從死。”

3 秦原都雍(今陝西風翔南)。

4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獻公立七年。初行為市。十年,為戶籍相伍”。

5 左庶長:後在二十級爵中為第十級。

1 魏相的屬官。

2 《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曰:秦“爵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3 《史記》卷五《秦本紀》。卷六八《商君鞅列傳》作三十一縣。

1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鞅列傳》。

1 桶、升:均量器名。方斛謂之桶,容量六升。

2 《韓非子·和氏》。

1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2 《史記》卷八一《趙奢列傳》。

1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1 《史記》卷二九《河渠書》。

1 《戰國策·楚》(一)。舫,兩船相並為舫。

1 《戰國策·趙》(三)。

1 《孫臏兵法·禽龐涓》:“孫子弗息而擊之桂陵,而禽(擒)龐涓。”(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

2 《史記》卷四四《魏世家》。

3 一說遷大梁時間為魏惠王六年或九年(前364或前361年)。

1 3《史記》卷六九《蘇秦列傳》索隱。

2 同上書《蘇秦列傳》。

4 《史記》卷七○《張儀列傳》。

《簡明中國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