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清政府與帝國主義簽訂了《辛丑條約》,在依約被處死的「首禍」王公大臣名單裡,有刑部尚書趙舒翹的名字。他的被處死,不少人認為是一個大冤案。如鮑心增在《趙尚書被冤述略》一文中就認為,「被禍諸王大臣,人知其非盡袒拳者也(拳,指義和團——引者),而趙尚書展如之冤尤甚。」那麼,趙舒翹何許人也?他的冤案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趙舒翹(1848—1901年)字展如,號琴舫,又號慎齋。曾以平反王樹汶冤獄而聲震朝野,該案案情簡況如下:1879年,河南鎮平縣發生了一件搶劫案,主犯胡體洝被縣役劉學汰收重賄放走,卻以年僅15歲,並未搶劫的王樹汶冒名頂替,致使王被判處死刑。王臨刑呼冤,上奏清廷後,令河南巡擾李鶴年,東河總督梅啟照等人複查審理。李、梅等人官官相護,維持原判。時任刑部員外郎的趙舒翹頂著壓力,力主詳查,終使冤案平反。真兇胡體洝被嚴厲制裁,王樹汶被釋放,李鶴年、梅啟照等參與此案審理的官吏多人以失職罪被撤職或判刑。在趙舒翹任浙江按察使時,魯迅先生的祖父周福清以科場代人行賄罪入獄,此案即由趙舒翹辦理。趙舒翹48歲時,已升任江蘇巡撫,頗得清廷信任。1900年夏,義和團運動風起雲湧,與清軍及洋人發生衝突。這時,趙舒翹已任刑部尚書,併入值軍機。慈禧遂命趙舒翹赴保定一帶查看。趙回京覆命時,曾向部下表示義和團不可依靠。但因當時慈禧想利用義和團去進攻帝國主義軍隊,使其兩敗俱傷,以坐收漁利。因此,對反對依靠義和團力量的官員給予重懲。趙舒翹在向慈禧的密奏中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後來,帝國主義要求懲處支持義和團的王公大臣時,慈禧為保全自己卻用趙舒翹等人作了替罪羊。
趙舒翹被治罪的幕後原因,有下列兩種說法。
一、趙舒翹被治罪,是李鴻章的一個幕僚搗的鬼。這個幕僚之父是趙任江蘇巡撫時的下屬,因貪贓枉法被趙參奏撤職。幕僚遂懷恨在心,伺機報復。在最初擬定的治罪大臣的名單中,並無趙舒翹。這個幕僚對李鴻章說,所懲辦的王公大臣名單中沒有漢族人,如有人就此事向朝廷進言,朝廷將會對李起疑心,不如把趙舒翹列入其中,以杜口實,多年混跡官場的老官僚李鴻章這時被清廷委以談判全權代表重任,他為了自己的前程,採納了幕僚的建議,趙舒翹遂成了首禍諸臣之一。(趙繼聲《趙慎齋先生年譜敘》)
二、趙舒翹被列為首禍諸臣是外國談判代表來提出的。中方全權代表奕劻、李鴻章對此曾據理力爭,認為趙舒翹「無仇洋之舉,更無罪可科」。至於奉命調查過義和團之事,最多不過革職。外國代表當時表示同意,但隔日卻在照會中堅持原議,不許有絲毫更改,趙舒翹遂被重懲。(陳夔龍《夢蕉亭雜記》)據說八國聯軍攻佔北京後,聯軍統帥瓦德西在慈禧居所儀鸞殿搜出趙舒翹給慈禧的密奏,瓦德西當即派人把奏折送交李鴻章,要求向在西安的慈禧等人急電為趙舒翹免罪,此事卻被奕劻與李鴻章擱置,致使趙舒翹未能救出。(鮑心增《趙尚書被冤述略》;周政伯《趙尚書被冤述略書後》)
趙舒翹是怎樣身亡的?亦是諸說紛壇。《咸寧長安兩縣續志》、《清代七百名人傳》中籠統地說他「自盡」身死。《清史稿》中寫道:「初飲金,更飲以鴆,久之乃絕。」
周建人先生回憶錄《魯迅故家的敗落》一書中則寫得頗為詳細;1901年農曆正月初六,清廷「賜」趙舒翹自盡的聖旨送到趙家,趙舒翹謝旨後,自己走進內室,先吞金箔,未死。在兩位欽差的催促下,趙只好讓家人給他「挑天官」,即用燒酒浸了皮紙,一張一張地貼在臉上,鼻孔和嘴均被堵住,又悶又醉,氣絕身死。西安一帶至今還流傳著關於趙舒翹死狀的傳說,與周建人的回憶大同小異,所不同者有二;趙死的地點在臬司衙門,而不是在家中;死前,先用黃表紙蓋住口鼻,然後用酒噴,使趙窒息而死。
趙舒翹對清王朝一片忠心,卻落得如此下場,足見清末官場的黑暗和傾軋之激烈。
(張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