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臘是我國民間最熟悉的歷史人物之一。他所率領的起義軍,攻州奪縣,席捲了現在的浙江、皖南和贛東北,影響蘇南,波及閩粵,是北宋末年規模最大的農民起義。這位使趙宋統治者為之懼怕、威震東南半邊天的農民領袖是怎樣一個人呢?人們自然要探究一下他的出身和籍貫。
宋人陳均的《宋九朝編年備要》、劉時舉的《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以及《青溪寇軌》附《容齋逸史》等書中,均說方臘「家有漆園」,但具體情況如何,沒有更多的明確記載。只有曾敏行在其《獨醒雜誌》中,對方臘的家產和政治地位,留下了一點簡短的記述:「方臘家有漆林之饒。時蘇杭置造作局,歲下州縣征漆千萬斤,官吏科率無藝。臘又為里胥,縣令不許其雇募。
臘數被困辱,困不勝其憤,聚眾作亂。「多年來,我國史學界多據上述史料,斷定方臘出身於中小地主家庭,由於深受」花石綱「徵調之苦,被迫起義。對於這種方臘出身於漆園主的「富戶說」:在很長時間裡,人們未曾提出過異議,直到1974年《文物》雜誌發表了冠綽的《關於方臘的出身和歷史》一文後,方臘的出身與籍貫問題又撲朔迷離起來。
冠綽依據譜牒材料,首先否定了方臘出身於漆園主的「富戶說」。在《桂林方氏宗譜》中收錄的徐直之的《忠義彥通方公傳》和劉彭壽的《宋故承信郎彥通公墓亭記》中,分別寫道:「有傭人方臘者,其初歙人,來隸公家」;「有歙人名臘者,來傭於家。」由此提出方臘的出身是「傭人」。不久,安徽師範大學歷史系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分別組織了調查組,在安徽和浙江有關地區進行實地調查,他們依靠多種傳世的譜牒、碑刻和口碑材料,支持了方臘出身於「傭人」的「雇工說」。其根據很多采之於民間傳說材料,或說他是「長工」,或說他是「桶匠」。他們憑藉《桂林方氏宗譜》和《通鑒長編紀事本末》的有關記載,認為方臘根本不是「家有漆園」的「里胥」,而是「里胥」方有常、方庚家裡的「傭人」、曾敏行張冠李戴地把東家的情況錯按到方臘頭上,證明《獨醒雜誌》的記載是不可信的。(安徽師大歷史系《關於方臘的出身和早期革命活動》載《安徽師大學報》1975年第3期。
考古研究所《方臘起義的遺跡和民間傳說的調查》,載《考古》1976年第5期)
不同意「雇工說」,而堅持「富戶說」的同志又認為,《桂林方氏宗譜》中劉彭壽撰寫的《宋故承信郎彥通公墓亭記》,材料來源於元人徐直之的《忠義彥通方公傳》,因而,方臘出身於「傭人」的材料只是一條孤證。因為「無論是宋代還是元代,都找不到任何旁證」說明方臘出身於「傭人」。徐直之之所以要編造這條材料,其目的是要把一個犯了「叛逆」大罪的方臘從桂林方氏族譜中開除出籍,為其宗族掩飾。同時還指出:《獨醒雜誌》所說方臘「家有漆園」,「又為里胥」的記載是可信的。這是由於作者的父親曾親自參加過鎮壓方臘起義的活動。曾敏行從其父那裡獲得第一手材料寫成,此書是較可靠的。不能以《四庫全書總目》的評語來否定其價值。按照宋制,裡(保)正是封建統治機構中基層組織的代表,一般由上等戶輪流充當。方有常當裡正時距方臘起義僅一年多,因而不能排除在這之前方臘也有當「里胥」
的可能。從史籍記載來看,北宋末南宋初的方勺、洪邁、陳均都異口同聲地肯定方臘「家有漆園」,決不是偶然的巧合。若用距方臘起義二百多年的徐直之等人的口述來否定當事或當時人的記載,是沒有充分理由的(吳泰《關於方臘評價的若干問題》,載《學術月刊》1979年第7期。吳泰《方臘出身問題考辨》載《文史哲》1980年第6期。李祖德《曾敏行的〈獨醒雜誌〉與方臘起義》載《中華文史論叢》1980年第1期)。
於是有人對方臘的出身提出了一個折衷的意見,說方臘「出身貧苦,有小片漆園,民間傳說,他是桶匠」(浙江淳安縣縣革委會報道組《關於方臘起義》,載《文史哲》1974年第4期)。
關於方臘的籍貫問題,主張方臘出身「雇工」的人依據《桂林方氏宗譜》,《柘源方氏宗譜》等記錄與傳說,認定方臘原籍是安徽歙縣永豐鄉馬嶺村人,後移居浙江淳安縣為「傭人」,所以從譜系來說,方臘是柘源方支派,不屬於桂林方支派,而持方臘出身於「富戶說」的人憑籍《宋史。童貫傳附方臘傳》中「方臘者,睦州青溪人也,世居縣堨村」等記載,認為他是今浙江省淳安縣人,是桂林方的後裔,與方庚、方有常分屬於桂林方的兩個支派。所以,方臘殺方有常一家42口,不是殺「家裡人」,認為不能以此作為斷定方臘不可能是淳安桂林方而是歙縣柘源方的理由。
辨明方臘的出身與籍貫有助於我們認識方臘起義的原因和某些史實。但由於人們對《獨醒雜誌》,《桂林方氏宗譜》和民間傳說的史料價值的理解不同,造成了互為對立的兩種說法,誰是誰非,還必須在史料的真偽上下一番功夫。(黃顯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