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草木狀》是我國古代一部植物專著。全書三卷,上卷草類29種,中卷木類28種,下卷果類17種和竹類6種,總共記載各種植物80種。此書主要記述了我國古代嶺南地區的植物,文筆典雅而逼真,所記植物名稱,多數至今仍在沿用,因此,《南方草木狀》享有「世界最早的植物誌」、「最早的南方植物誌」之譽。然而,有關《南方草木狀》的作者、成書時間等問題,卻是學術界長期爭論而至今未能解決的一個懸案。這場爭論,在時間上,從清朝乾隆年間開始,一直延續到現在;在空間上,從國內又擴大到國外。1983年12月,廣州就召開過一次《南方草木狀》國際學術討論會,有中、美、日、法等國學者出席。考《南方草木狀》之書名,始見於唐初類書《藝文類聚》。但是,歷史上最早提出此書為西晉嵇含所撰的是南宋的陳振孫。他在《直齋書錄解題》卷八中說:此書為「晉襄陽(乃襄城之誤)太守嵇含撰」。但查《隋書》和《舊唐書》等史書,均不見著錄。到了清代,紀購在所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認為,此書「敘述典雅,非唐以後人所能偽,不得以始見《宋書》疑之……「對宋人舊題加以肯定。清人周中孚在《鄭堂讀書記補遺》卷十八中,與紀氏持同一觀點。開始對此書作者提出疑問的是清人文廷式,他在《補晉書藝文志》裡說:」自是唐以前作,然以為嵇含則非也。「
由於《南方草木狀》在中國古代科技史上據有一定的地位,我國學術界對它的作者和成書年代問題,一直頗為注意。最近若干年來已有許多專題文章問世,總的來看,大致有兩種意見:一、肯定宋人舊說,認為作者確為晉人嵇含,如彭世獎的《〈南方草木狀〉撰者撰期的若干問題》(《農史研究》1980年第1輯)、杜石然等的《中國科學技術史稿》(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和苟萃華的《也談〈南方草木狀〉一書的作者和年代問題》(《自然科學史研究》1984年第3卷第2期)都作如是觀。苟萃華認為:《南方草木狀》是晉代嵇含所著,但也可能有後人增補的材料。考察嵇含的生平,可以看到他受到其叔祖父嵇康養生神仙思想的影響,特別是他的《瓜賦》一文,帶有明顯的仙藥的色彩。由此看來,嵇含曾涉獵過方士、仙術、本草之類的著作,而他注意南方草木也許與此有關。另外,嵇含雖未到過我國南方,但他在洛陽時,曾與南方士人廣泛接觸,而且公元305年,嵇含由襄城去襄陽投奔劉弘,到他被劉弘手下的郭勱殺害為止,曾在襄陽逗留半年以上。這期間,他接觸到南方士人,瞭解南方物產的機會就更多了。所以,嵇含寫作《南方草木狀》是完全可能的。至於為什麼《隋書》、《舊唐書》沒有著錄此書,可能是此書原來並未單獨編成卷帙,而是收入《嵇含集》中的緣故。
二、否定宋人舊說,認為此書出自南宋時人的偽托等等。如馬泰來的《〈南方草木狀〉辨偽》(《農史研究》1983年第3輯)、陳連慶的《今本〈南方草木狀〉研究》(《農史研究》1983年第18輯),以及劉昌芝的《試論〈南方草木狀〉的著者和著作年代》(《自然科學史研究》1984年第3卷第1期),都持這一觀點。劉昌芝認為:據《晉書》記載:嵇含雖然曾經被任命為廣州刺史,但他尚未出發就被人殺害,因此嵇含本人並沒有到過廣州。而《南方草木狀》一書中對植物生態特徵描寫得非常生動,對許多植物的產地和用途,也作了相當精確的說明,如果作者沒有親臨其地,沒有親自進行過實地觀察,這樣的文字是寫不出來的。因此,《南方草木狀》一書,不可能是沒有到過嶺南的嵇含所作。根據史料進行對比分析,把《南方草木狀》一書定為東晉至劉宋初的徐衷所撰,是較為可信的。今本《南方草木狀》是在參考了徐衷《南方草木狀》以及其他南方地誌著作的基礎上編撰而成的,而徐衷的《南方草木狀》則早已亡佚。
綜上所述,《南方草木狀》的撰時撰者問題,確實還是一個需要繼續進行研究的歷史懸案。
(馮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