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曲譜》的奧秘何時能揭開?

1035年,黨項族西夏國王趙元昊進襲敦煌,莫高窟的僧眾在逃難前,將不便帶走的東西封存在一個大洞的復室裡。戰亂平息後,逃難的僧人卻無一生還。直到865年後的1900年5月26日才被偶然發現。在高約1.6米、大約7.3平方米的藏經洞中藏有五萬多件文物。在其中一卷經卷的背面,用古代譜字抄錄了25首(段)樂曲。1908年,這一卷子被法國漢學家伯希和劫往法國,現藏法國國家圖書館東方部,編號為P.3808.這就是聞名中外的《敦煌曲譜》。在另外兩卷敦煌卷子中,還分別抄錄了20譜字及指法(P.3539)

和《浣溪沙》樂曲片段譜字(P.3719)。這兩卷卷子,特別是(P.3539),對《敦煌曲譜》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數十年來,中外學者林謙三、任二北、饒宗頤、葉棟、何昌林、陳應時、關也維等對《敦煌曲譜》進行了多側面的深入研究,發表了多種不同的觀點和譯譜,取得了許多可喜的成果。但是,由於歷史久遠,《敦煌曲譜》的一些謎團至今還未完全解開。一、應如何稱謂《敦煌曲譜》?

由於《敦煌曲譜》原譜沒有總標題,所以後人從不同的角度給它起了許多名稱。到目前為止至少有14種不同的稱謂:1.《曲子工尺譜》(法國國家圖書館編目);2.《敦煌琵琶譜》(簡稱《敦煌譜》,日本學者林謙三和平出久雄1938年命名);3.《敦煌唐人大曲譜》(向達1940年命名);4.《工尺譜》(王重民1950年命名);5.《中國敦煌古代琵琶譜》(林謙三1955年命名);6.《敦煌唐代大曲琵琶譜》(沈知白1958年命名);7.《敦煌唐人樂譜》(楊蔭瀏1964年命名);8.《敦煌曲譜》(葉棟1982年命名);9.《敦煌唐人琵琶曲譜》(同上);10.《敦煌卷古譜》(見於日本《音樂藝術》1983年3月號的一篇報道);11.《五代敦煌曲譜》(席臻貫1983年命名);12.《敦煌卷(伯字3808)》(李健正1985年命名);13.《敦煌卷子譜》(朱舟1989年命名);14.《敦煌古譜》(關也維1989年命名)。

綜上所述,14種稱謂中從朝代看有古代、唐代、五代3種不同的概念;從譜式看有工尺譜、琵琶譜、大曲譜、大曲琵琶譜四種不同的概念。盡避《敦煌曲譜》這一稱謂已為大部分人所接受並熟悉,但是,這一曲譜原來是什麼稱謂,現在命名什麼才更準確和科學,還是一個值得探究的謎。

二、《敦煌曲譜》抄寫於何年?

《敦煌曲譜》沒有署明抄寫年代,但在其背面抄有《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長興四年即公元933年,故中外學者均以經文的抄寫年代為據加以判斷,但卻又有不同的說法。

1954年,任二北《敦煌曲初探》認為此譜抄寫於933年。林謙三在1955年認為此譜抄寫於933年之前;1957年改口為「大約是五代長興四年(933年)光景」;而在1969年又恢復原說。

1984年,何昌林根據經文後用另一種筆跡抄寫的19首七言四句唱詞和(P.3718)《敦煌名人名僧逸真贊》詩,考出《敦煌曲譜》當是入貢洛陽的敦煌僧侶梁幸德的三位助手於934年閏正月在洛陽所抄。1987年,饒宗頤撰文認為何昌林的考證不符合史實。同年,何又撰文與饒商榷,堅持己說,並補充道:《敦煌曲譜》的抄寫時間下限是934年閏正月,上限時間是934年1月7日。

1990年,饒宗頤對《敦煌曲譜》寫卷原本作了仔細考查,發現「這一長卷是用大小不等11張紙貼成的。講經文時時寫在兩紙接口上的地方,可以證明各紙的貼連成卷在前,抄寫經文在後」。「該原卷是先有樂譜,而樂譜原又是出於不同的時期和不同的人所書寫,再由該各譜粘連成長卷。長興四年,才在該卷之上抄寫講經文,由此可以肯定樂譜的書寫年代,該是長興四年以前的文書,雖無法知其先後確實時期,但長興四年即樂譜的下限卻可以論定。」

綜上所述,《敦煌曲譜》的抄寫年代應是在933年前,但是究竟前到哪一年,卻還是個謎。

三、《敦煌曲譜》是什麼曲譜?

《敦煌曲譜》是一種器樂譜,這無異議。而在是什麼樂器譜的問題上,曾有琵琶譜和篳篥(管色)譜兩種不同的觀點。前者已為大部分學者所認同,至今已發表的多種譯譜均是按琵琶解釋的:後者至今還未見譯譜問世。

關於《敦煌曲譜》是一種什麼形式的曲譜,卻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1940年,向達在法國將《敦煌曲譜》拍攝成照片帶回中國,並稱其為《敦煌唐人大曲譜》,雖然未見其撰文論述,但對後人影響不小。

任二北在《敦煌曲初探》中論述《伊州》時認為:《敦煌曲譜》中的《伊州》有三段,即第16曲《又慢曲子伊州》、第17曲《又急曲子》和第24曲《伊州》,「疑此譜三段,應相連續,乃大曲之譜;原有之段數、或尚不止此耳」。葉棟認為:《敦煌曲譜》「是由一系列不同分曲組成的唐大曲,故這一卷子也可稱為《敦煌唐人大曲。琵琶譜》」。並且,葉棟首次詳細分析和比較了《敦煌曲譜》和唐大曲在板式、速度、均拍、曲式結構等方面的共同規律,以證實他的論點,後在1986年1月出版的《敦煌琵琶曲譜》一書中又補充道:「這套曲譜可能為唐歌舞大曲後來發展中由小曲聯綴而成的又一種類型。作為琵琶譜來看,也可說是歌舞大曲樂隊中的琵琶分譜,聲樂伴奏譜,但也是骨幹譜。」

陳應時則認為:葉棟的觀點是「一種主觀設想。因為很難想像,一首琵琶大曲在演奏中間要停兩次來調弦,同一首大曲中又有同名不同調、旋律又不相同的『分曲』。」

針對陳應時的質疑,金建民撰文認為:(1)一首琵琶大曲在演奏中間完全可以停頓兩次(或通過其他途徑)來調弦,西安鼓樂和敦煌壁畫中的一些樂舞圖就有這種方法;(2)唐大曲中不僅有分曲,而且有不同宮調的分曲組合成一曲的,如《劍器渾脫》;(3)《敦煌曲譜》25首分曲中,同名分曲有6種15首,這些同名分曲大多是同名同曲,後一曲(或幾曲)是前一曲的變奏或變體。只有2種4首屬「同名不同調,旋律又不相同的分曲」。而且,這些同名分曲都是有意識、有規律地被安排在這套大曲中的。

席臻貫則斷言:「《敦煌曲譜》肯定不是一部大曲」,其證有三:一、一部大曲都只有一個題名和若干個曲體名稱,而《敦煌曲譜》卻有二十幾個標題;二、《敦煌曲譜》中多首《急曲子》、《慢曲子》中的「子」本隱喻著「小」,與大曲之「大」相對;三、宋時已無完整的盛唐大曲,只有「摘遍」,可想五代、晚唐也大多如此。他認為張世彬在《中國音樂史論述稿》中所說的《敦煌曲譜》「最可能是歌曲伴奏譜」的觀點「有一定道理」。他的結論是:「從《敦煌曲譜》二十五首看,不可能屬於互不關聯的小唱伴奏累集譜,因其雖調名不同卻又有內涵聯繫。故必是一種完整樂舞形式的伴奏譜。」

何昌林也斷言:《敦煌曲譜》「決不可能是一部唐代大曲,而是三套曲牌系統,其性質相當於福建南音的三套滾門」。

趙曉生從唐大曲結構與《敦煌曲譜》的比較,詞牌調名與詞曲之關係和《敦煌曲譜》的音樂邏輯等方面進行論述後認為:「《敦煌曲譜》不是唐大曲結構,亦不能稱之為套曲或詞曲音樂聯套。它不成套,而是敦煌地區唐五代民間曲子音樂之雜曲子集」,「是現今存世最早的詞調樂譜。」

唐樸林認為:《敦煌曲譜》是宮廷音樂和宴樂中的多種器樂合奏中的「琵琶分譜。」

關也維則認為:《敦煌曲譜》所反映的音樂,並非一般唐代大曲,而是一種應用於晚唐至五代期間的地區性樂舞套曲,可稱之為『沙州之曲』「。饒宗頤認為:《敦煌曲譜》「由三個不同的人所書寫,有兩處的曲子,前半部被剪去貼連於他紙,這兩個不完全的曲子屬於何曲調都無從知道,應在闕疑之列,故無法把這25曲視作一整體,而把它全面看成一組大曲。葉棟把它作為一套大曲,這是說不過去的。」

綜上所述,關於《敦煌曲譜》是什麼形式的曲譜,有以下8種觀點:1.唐大曲曲譜;2.歌曲伴奏譜;3.樂舞伴奏譜;4.三套曲牌系統;5.唐五代民間曲子音樂之雜曲子集;6.詞調樂譜;7.器樂合奏中的琵琶分譜;8.晚唐五代時的樂舞套曲——沙州大曲。那麼,《敦煌曲譜》究竟是什麼形式的曲譜呢?這又是一個謎。(金建民)

《千古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