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織女」傳說是怎麼一回事?

「牛郎織女」是我國傳說中最美麗動人的故事之一。這個故事很早就開始流傳,《詩經。小雅。大東》篇就有「跂彼織女……睆彼牽牛」的記載,但只是說織女和牽牛是天河中相近的兩顆星宿,彼此沒有關係。漢時,這兩顆星宿被轉化為具體人物,班固著《兩都賦》云:「臨乎昆明之池,左牽牛而右織女,似雲漢之無涯。」講漢宮昆明池邊有牽牛、織女的兩座石人像。

文學作品最早記載牛郎織女是夫婦的,要算《文選。洛神賦》李善註:「牽牛為夫,織女為婦,織女牽牛之星,各處一旁,七月七日乃得一會。」對於牛郎織女不幸的婚姻生活,歷代曾有許多詩人為之詠歎。漢代《古詩十九首》中《迢迢牽牛星》寫道:「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纖纖擢素手,札札弄機杼;終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寫織女隔著銀河思念牽牛的愁苦,表現了愛情受折磨時的痛苦心情。不過牛郎織女怎麼會成為夫婦的?他們為什麼只能在一年一度的七夕相會,這在我國民間傳說和文學作品中卻有幾種說法。

一種說法是因為織女嫁後廢織,受到天帝的懲罰。《史記。天官書》云:「織女,天孫也。」民間傳說也講牛郎織女本來都是天上星宿,牛郎放牧,織女織布,十分勤勞。天帝見他們可愛,讓他們結為夫婦,誰知婚後兩人貪圖愛戀荒廢了工作。天帝大怒,命烏鵲傳旨只准七天相會一次,烏鵲卻誤傳成每年七夕相會一次。《荊楚歲時記》云:「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織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天帝哀其獨處,許配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織紝,天帝怒,責令歸河東,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會。」民間又有當七夕過後,烏鵲身上的羽毛要脫落精光的傳說,為什麼要脫毛呢?就是因為烏鵲傳命錯誤,罰它脫毛為牛郎織女相會時搭橋,脫毛就是對這個錯誤的懲罰。

還有一說以為牛郎織女分開生活,是由於無錢還債。《太平御覽》卷三十一引《緯書》云「牽牛星荊州呼為河鼓,主關梁;織女星,主瓜果。嘗見道書云:」牽牛娶織女,取天帝錢二萬,備禮,久而未還,被驅在菅室是也。『「原來他們分居是因天帝逼他們還結婚時欠下的債而造成的。這個傳說沒有將牛郎織女的不幸生活產生的根源歸咎於「荒廢勞動」,而是由於生活貧困,由於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將責任直接歸到了封建社會裡無論是人問還是天堂的最高的統治者——天帝身上。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造成織女與牛郎不幸的是因為人神戀愛,犯了天條。民間傳說織女思凡,在人間遊玩,後在湖中沐浴嬉水。牛郎揀起她的衣服,於是織女就與牛郎結為夫婦,不久生了一男一女。這時織女受天帝之命要離開牛郎,一天趁牛郎外出,偷偷走了。牛郎發覺時,馬上挑著擔子去追,看看快要追上,忽有一條大河擋賂,那河是王母娘娘劃的。這樣一來,牛郎、織女在河的兩面不能見面。王母娘娘下令只許他們每年七夕相會一次。關於人神戀愛,文人記載與民間傳說有些不同,《法苑珠林》引《古孝子傳》說,織女與種田郎董永相愛,「董永,千乘人也。……父亡,無以葬乃自賣為奴,以供喪事。主人知其賢,與錢一萬,遣之。永行。三年喪畢,欲還主人,供其奴職,道逢一婦曰:」願為子妻。『遂與之俱。……主人曰:「』婦人何能『?永曰:」能織。』主人曰:「必爾者,但令君婦為我織縑百疋。『於是永妻為主人家織,七日而畢。女出謂永曰』我天之織女也,緣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說畢,凌空而去。」《太平御覽》卷四百十一引《孝子傳》和《搜神記》卷一也有類似記載。文人記載的故事與民間傳說不同之處,明顯帶有勸人行孝的封建說教。後來根據這個故事豐富發展的戲曲如黃梅戲《天仙配》等又帶有明顯的反封建意識,不過同本來牛郎、織女的故事又有了一些距離。

另外,還有一種說法,與梁山伯、祝英台有關。說牛郎、織女是梁山伯、祝英台死後的化身。梁、祝婚姻不成,雙雙殉情,化為蝴蝶飛去。馬家聞訊派人掘墓,結果只發現兩塊石頭。他們把兩塊石頭拋在河的兩岸,石頭不久變成兩棵樹,枝葉纏繞相連。後來馬家燒樹,樹化為兩隻翠鳥升上天去,成為牛郎、織女兩顆星,列於銀河兩岸。天帝知道此事後,十分憐憫,准許他們七天相會一次。不料他們聽錯了,以為七月初七相會一次,這樣一來,一年中只有一次相會的機會。有人據此認為唐代白居易的長詩《長恨歌》中最後一段:「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天長地久有盡時,此恨綿綿無絕期。」可能就隱含著這個故事。七月七日的深夜,唐明皇和楊貴妃兩人指著滿天繁星,一邊講著這個故事,一邊在發出愛情的誓願呢!

(季平)

《千古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