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鬱林王何妃傳

鬱林王何妃名叫婧英,廬江飀縣人,是伏軍將軍何戢的女兒。起初將要嫁為南郡王妃,文惠太子嫌何戢沒有兒子,門庭孤獨,不想和他家結成婚姻。王儉認為南郡王妃,便是將來的外戚,只需要是高族,不一定是強門。現在何氏門蔭華貴而宗族孤弱,實在正合外戚的條件。永明三年(485),就成婚了。

何妃稟性婬亂,那些南郡王和他們一起遊玩的無賴之輩,何妃挑選其中漂亮的,都分別和他們交歡。南郡王的侍書人馬澄年少貌美,很被何妃所喜歡,常常和他斗腕較力,南郡王把這當成是歡笑。馬澄本是剡縣的貧寒百姓,曾經在河的南岸逼奪民家的姑娘,被秣陵縣官府拘留,南郡王告訴縣裡把他釋放了。馬澄又逼著要娶他姨媽的女兒為妾,他姨媽不答應,馬澄便到建康縣令沈徽孚那裡去告她。沈徽孚說:「姨媽的女兒可以為妻,不可以為妾。」馬澄說:「我的父親做給事中,門戶已經尊貴,而姨媽家仍然寒賤,正可以做妾的。」沈徽孚大聲呵斥而把他趕走了。

永明十一年(493),何氏做了皇太孫妃。又有一個女巫的兒子叫楊珉之,也有美貌,何妃尤其喜愛他,和他一塊同居共處,如同伉儷。等到皇太孫繼承了帝位,她做了皇后,封皇后的嫡母劉氏為高昌縣都鄉君,生母宋氏為餘杭廣昌縣君。皇后將要拜謝,鏡子在床前沒緣由地墜落在地上。那年冬天,和太后同一天去到太廟參拜。楊珉之被皇帝所寵幸,常常住在宮中侍奉。明帝為輔政大臣,和王晏、徐孝嗣、王廣之共同當面請求把他除去,廢帝不聽。又讓蕭諶、蕭坦之堅持請求,皇后和廢帝同席坐著,淚流滿面,對蕭坦之說:「楊郎是個好少年,沒有罪過,怎麼能夠冤枉地殺死他?」蕭坦之對廢帝耳語說:「這件事另有一層意思,不能讓別人知道。」廢帝稱皇后為阿奴,說:「阿奴暫且離開一會。」蕭坦之才說:「外面都說楊珉之與皇后有特殊隱情,遠近聞名。」廢帝不得已,才下了命令。蕭坦之馳馬報告了明帝,讓建康方面馬上行刑,隨後果然有敕令寬大赦免,而楊珉之已經死掉。

皇后不僅婬亂,而且又與廢帝溺愛猥褻,所以廢帝放縱她。又迎接皇后的親戚入宮,曾經賞賜每人一百幾十萬,在武帝的曜靈殿安置皇后的家屬。廢帝被廢黜,皇后也被貶為王妃。

《南史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