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傳

何承天,東海郯縣人。五歲死了父親。母親是徐廣的姐姐,聰明博學,所以何承天自幼受到教育和熏陶。宋武帝剛開始起義的時候,撫軍將軍劉毅鎮守姑孰,任命他為行參軍。劉毅曾經出行,而鄢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了值勤的軍帥,雖然沒有傷著人,但是依照法律要處以死刑。何承天提議說:「案件貴於依照情況判斷,游移不定的則要從輕。從前有驚了漢武帝所乘車馬的人,張釋之以擾亂皇上行路論處,判罪僅止於罰款。為什麼呢?因為明白他無心於驚馬。所以並不因為御駕重要,加以特殊的懲罰。現在陳滿原意在射鳥,並非有心射中人。按照刑律因為過失誤傷別人判三年徒刑,何況又沒傷人呢?輕微地懲罰就可以了。」

宋台建立,他擔任尚書祠部郎,與傅亮共同制定儀禮。謝晦鎮守江陵,他申請擔任南蠻長史。謝晦晉陞官號為衛將軍,他轉為咨議參軍,兼任記室。

元嘉三年(426),謝晦將被討伐,向何承天詢問計策,他說:「力量大小既不相同,道義逆順也不一樣,在境外求得保全,這是上計。讓心腹將領據守義陽,將軍率兵在夏口進行一次大戰。如果失敗,就奔向義陽,然後開往北方,這是其次的辦法。」謝晦沉默了好久說:「荊楚是用武的好地方。姑且進行決戰,然後再退走也不晚。」等謝晦軍隊開向下游,何承天留在府中沒有跟從。到彥之來到馬頭,何承天自己前去請罪,受到寬恕。後來兼任尚書左丞。

吳興餘杭縣人薄道舉是個搶劫犯,規定要讓他同姓中如果死了人應服喪一年的親屬補充兵役。薄道舉的堂弟薄代公、薄道生等人都是如果死人應服喪九個月的親屬,不應該在受罰充軍的範圍。法律上說因為薄代公等人的母親還活著,為死了人應服喪一年的親屬,則兒子應當隨母親的身份充軍。何承天議論說:「查尋對於搶劫犯的規定,同姓中應服喪一年的親屬充軍,應服喪九個月的親屬則不在此例。婦女三從,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現在薄道舉為搶劫犯,如果他的叔父還活著,按照規定應該充軍,妻子兒子住在營中,本是應該的。但是他為搶劫犯的時候,叔父已經死了,薄代公、薄道生都是堂弟,應服喪九個月的親屬不應該受罰充軍。現在如果因為嬸母是應服喪一年的親屬,讓薄代公隨著母親充軍,既不符合應服喪九個月的親屬不罰充軍的規則,又失去了婦女三從之道。其中的原因是由於主管人只守著關於應守一年喪的人的條文,而不辨別是男是女。我認為薄代公等人母子都應該被寬恕。」

何承之為人倔強固執,不能屈從朝中的權貴,常常以自己的所長欺侮同僚,不能為僕射殷景仁所平靜對待。被調出京城擔任衡陽內史。過去在西方和士人關係有很多不和諧,在郡中又不公正清廉,為州中的官員所檢舉,被逮捕入獄,後來遇到赦免。

元嘉十六年(439),被任命為著作佐郎,撰寫國史。何承天年紀已經老了,而各個輔佐郎官都是名家少年。穎川的苟伯子嘲笑他,常常把他叫作乳母。何承天說:「您應當說是鳳凰率九子,乳母有什麼可講的?」不久轉任太子率更令,著作郎依舊。

當時丹陽溧陽縣的丁況等人遇到喪事很久而沒有入棺埋葬,何承天議論說:「《禮》中說『迅速埋葬』,應當是指一時荒年歉收,所以允許他們根據財產情況辦理而不求完備。丁況三家在幾年中要埋葬卻沒有棺材,實在只是由於淺情薄恩,如同禽獸。我個人認為丁寶等人和他們在一起多年,沒有用道義對他們進行勸導、用法律對他們進行約束。十六年冬天,既沒有新的法令,又沒有申明舊的規定,有什麼急切情況,就突然互相糾纏。有的是由於鄰居紛爭,引起這些話來。好像聽說在東部幾個地區,這種情況很多,江西、淮北,尤其不少。如果只處罰這三個人,幾乎不能加以整肅,而開了先例,則會互相恐懼震動。我認為丁況等三家,暫且可以不管,由此順便制定一個政策:如果眾人埋葬不按禮法,同事就應該進行檢舉。三年期滿除去喪服以後,不得再追溯控告。」

元嘉十九年,設立了國子學,他以本官兼任國子博士。皇太子講《孝經》,何承天與中庶子顏延之一同手拿經書跟隨授業。不久,調任御史中丞。

當時魏軍向南征伐,文帝向群臣徵詢防禦策略。何承天獻上了《安邊論》,共論述了四項事情:其一,移遠就近,以充實內地;其二,疏浚修復城濠,以增強防禦力量;其三,聚集車和牛,以裝備軍事器械;其四,按人丁繳納武器,不能缺少。文字對此大多沒有記載。

何承天平時喜歡下棋,因此很影響工作。又善於彈琴。文帝賜給他棋子和鑲銀的箏。何承天上表道謝,皇上答覆說:「賜予棋子,何必要非議張武的贈金呢?」

何承天博見古今,被當時的人們所重視。張永曾經開鑿玄武湖遇到了一座古墳,從墳上得到了一個銅鬥,有柄。文帝拿它來詢問朝士。何承天說:「這是已經滅亡的新朝的威鬥。王莽的三公死亡,都用這來賞賜。一個在墳外,一個在墳內。當時的三台住在江東的,只有甄邯做大司徒,這裡必定是甄邯的墓。」很快張永又打開了墳內,也得到了一隻鬥,又有一塊石銘,寫著「大司馬甄邯之墓」。當時文帝每次有了疑問,必定首先訪問他,攜帶信件的使者往來不斷。何承天器量狹隘,曾經對主管人嚴厲地說:「天有什麼言語?四時在運行,萬物在生長。」文帝對他很瞭解,要派人前去見他的時候,就首先告誡說:「要好好看著何某的臉色,如果他不高興,就無須多說。」

元嘉二十四年(447),何承天調任廷尉,沒有上任,皇上想讓他做吏部郎,他已經接受了秘密意旨,何承天洩露了出去,因此被免官。死在家裡,年齡七十八歲。

在這以前,《禮論》有八百卷,何承天刪減合併,分類編排,共為三百卷,和《前傳》、《雜語》、他所撰寫的《纂文》以及他的文集,一起流傳在世上。他又改定了《元嘉歷》,改變漏刻用二十五箭,都被採納了。他的曾孫叫何遜。

《南史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