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法珍傳

茹法珍是會稽人,梅蟲兒是吳興人,齊東昏侯時都在制局監任職,也都受到寵幸。自從江石、始安王蕭遙光被處死後。皇上左右傳達旨意和替皇上代筆的人都掌握了國家大權,民間稱這些人為「刀敕」,權力有時比君主還大。京城裡有一句口號說:「欲求貴職依刀敕,須得富貴侍御刀。」

當時又有新蔡人徐世木剽,尤其被寵信,從殿內主帥升任直閣驍騎將軍。凡是東昏侯殺人,都是受世木剽的慫恿。殺了徐孝嗣以後,世木剽被封為臨汝縣子。陳顯達舉兵反,世木剽又加封輔國將軍。朝廷雖用崔慧景為都督,而兵權實際在世木剽手裡。當時他的權勢壓過法珍、蟲兒。他又對法珍、蟲兒說:「哪一朝天子手下沒有顯要人物,只是你們的貨主不好罷了。」法珍他們和他爭權,於是把這話告訴了東昏侯,東昏侯便漸漸討厭他的凶暴強悍。世木剽暗生篡逆之心,東昏侯左右徐僧重暗地瞭解到,告發了他,搜出來千餘人的兵器和咒詛文,還有十幾幅東昏侯的畫像,全都是被斬殺箭射肢解的形狀,而為自己畫的像戴著通天冠身穿袞服,上面題字「徐氏皇帝」。永元二年(500)事情敗露後,被滅族。從此法珍、蟲兒都任外監,皇帝詔敕由他們口出。中書舍人王口亙之和他們相互勾連,專門掌管朝廷文書。其餘二十餘人,都很有勢力。崔慧景被平定後,法珍受封余干縣男,蟲兒受封竟陵縣男。

崔慧景平定,特赦京城及南兗州,本來要寬宥賊黨,然而一幫兇殘小人把持大權,並不依照詔書進行刑罰。無罪的人只要家中富有,便不管赦令,無不被殺,沒收家產;然而與慧景關係很深,為他出大力而家貧的人,便一個也不問。處置始安王蕭遙光、陳顯達的時候已經是這樣了,到慧景又是如此。有人對王口亙之說:「赦免令沒有信用,恐怕引起人心怨恨。」口亙之說:「只能等以後再有赦令再說吧。」後來碰上這種事再有赦令,一幫小人照樣還像以前一樣殺人。

東昏侯自幾位大臣被殺後,更無所顧忌,無一天不到處遊玩。他所寵幸的潘妃本來姓俞名尼子,是王敬則的樂伎。有人說宋文帝有潘妃,在帝位上坐了三十年,於是把她改姓潘,她父親俞寶慶也隨著改姓潘。東昏侯稱寶慶和法珍為阿丈,蟲兒、東冶營兵俞靈韻為阿兄。東昏侯和法珍等人一塊到寶慶家裡,東昏侯親自去打水,幫廚子作飯,說著市井中粗言俗語來開玩笑。東昏侯還輕騎戎裝到那些親信小人家中玩耍吃喝,有了喜事喪事也總是去慶賀弔喪。宦官王寶孫十三四歲,稱作「倀子」,最受寵愛,參與朝政,即使王口亙之、梅蟲兒之徒也都居他之下。他控制大臣,改變皇上詔令,以至於騎馬上殿,斥責天子。公卿大臣見了他,無不大氣兒也不敢出。助成朝廷昏亂的人有:法珍、蟲兒和王口亙之、俞寶慶、俞靈韻、祝靈勇、范亮之、徐僧重、時崇濟、芮安泰、劉文泰、呂文慶、胡輝光、繆買養、章道之、楊敬子、李粲之、周管之、范曇濟、石曇悅、張惡奴、王勝公、王懷藻、梅師濟、鄒伯兒、史元益、王靈范、席休文、解旁以及太史令駱文叔、大巫朱光尚,共計三十一人。又有宦官王寶孫、王法昭、許朗之、許伯孫、方佛念、馬僧猛、盛劭、王竺兒、隨要、袁系世等十人。梁武帝平定建鄴後,把他們全部殺死。又有朱興光被茹法珍仇視,得罪他被他抓過,豐勇之和梁武帝的人王珍國關係好,因此行將被殺時都獲赦免。起初,東昏侯左右刀敕之徒,都被稱為鬼,宮中謠傳說:『趙鬼食鴨肅,諸鬼盡著調。」當時無人能解其意。梁武帝平定建鄴,東昏侯死,一幫小人一齊被誅滅,故稱他們為諸鬼。民間把剁碎的肉末拌上姜桂叫作肅,那句話的意思是那幫惡徒都該剁碎煮了他們。

《南史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