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威王蕭晃字宣明,是太祖的第四個兒子。少有武力,為太祖所喜愛。宋朝初仕任秘書郎邵陵王友,不拜受。升明二年(478),代兄蕭映任寧朔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當初,沈攸之事起,蕭晃背弓騎馬,帶領武士,威風凜凜走在都城街道上,當時人們都說:「煥煥蕭四散。」
這一年,調為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的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將、南齊書豫州刺史。太祖登基,晃欲參與政事,被典簽官所阻,蕭晃殺了他,皇上大怒,下詔賜杖打他。不久調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後將軍、南徐州刺史。世祖為皇太子,拜武進陵,於曲阿後湖斗隊,讓蕭晃統率馬軍,皇上聽說後,又不高興。入為侍中、護軍將軍,因國喪,解職侍中,加中軍將軍。
太祖臨死前,將蕭晃交世祖領導,使其在京城附近為官,不許他遠出。永明元年(483),皇上調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蕭子良為政南兗州,任命蕭晃為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入朝任散騎常侍,中書監。諸王在京師,都有帶刀侍衛四十人,蕭晃喜愛武器,從徐州解職還京,私載數百件武器還京,為禁司發覺,投到江水中。世祖禁止諸王私藏武器,聞之大怒,要將他繩之以法。豫章王蕭嶷在御前稽首,痛哭流涕地說:「晃所犯的罪確實不可原諒。只望陛下能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是蕭晃的小名。皇上也垂淚。太祖病重時,告誡世祖說:「宋氏若不是骨肉相殘,外人豈能乘其衰敝將之推翻,你要深以為戒。」因此世祖對蕭晃到底也沒有什麼舉動。但蕭晃也不被他寵信。時人議論說世祖勝於魏文帝,但不如漢明帝。
不久加授蕭晃鎮軍將軍,又調為丹陽尹,常侍、將軍如故。又任侍中、護軍將軍,鎮軍如故。賜給油絡車,鼓吹一部。永明八年(490),去世,終年三十一歲。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即本號,追贈開府儀同三司。
世祖曾游鍾山,蕭晃從聖駕,用馬槊刺道邊枯柏樹,皇上命左右數人去拔,銀厘都卷聚了,而槊拔不出。於是命蕭晃馳馬過去拔槊,應手而下。每逢邊遠州府獻駿馬,皇上就命晃於華林中調試。太祖常說:「這是我家的任城王呢。」世祖遵循此意,故謚號「威」。